坦率地说,我不清楚黄绢母子俩是如何背负着各种悬而未决的难题,磕磕碰碰又相互搀扶着向前继续自己的人生的。他们两个人形同一体,都那样地固执和坚毅,那样地脆弱和刚强。不过,我想,那次危机大概发挥了不少的作用。在2000年世纪之交的夏天,和那个闷热难当、蝉虫嘶鸣的天气一样,许多矛盾已经积累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这个时候,那个孩子突然的入院反而成了缓冲和转机。
那一年,那个孩子读高中三年级。一天深夜,他从钻心的绞痛中醒来。他咬紧牙关滚来滚去,嘴唇一开始被咬得通红,进而失去了血色。虽然他一声不吭,但是床板的响声最终让黄绢推门而入。黄绢给我打电话,我开车把他们母子俩送往医院。一路上,那个孩子几度休克,黄绢发狂叫喊,不断用手拍打儿子的脸,好不容易才把他唤醒。她一会儿喊哥哥的名字,一会儿又喊弟弟的名字,当时不明真相的我,简直以为这个单亲妈妈因为救子心切而陷入了神志不清的状态。我从未见过那个样子的黄绢,以后也再没见过。
经过诊断,那个孩子患上了感染性心内膜炎。医生说,不排除是因为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免疫系统功能降低而引发的病症。文成两兄弟的基因配型十分完美,术后几年都没有出现过严重的排异问题,但硫唑嘌呤、雷帕鸣一类的药还是没少吃。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病情终于得到了控制,那个孩子瘦了一大圈,胸腹则肿胀难消。我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极力展现平日的笑容,但我还是能从他眉宇间看见因为突如其来的死亡阴影而留下的痕迹:变得胆怯,但也对生命更加敬畏。毕竟,上一次意外因为事出突然,他对生死的感知还比较模糊,而这次却经历了真正的生存的挣扎。他那原本刚硬如铁甚至超出他年龄段的心智,经此一役柔化了。
或者说,我觉得他终于慢慢承认自己还是个孩子,并且能够坦然地以孩子的身份过自己的生活。
那个孩子出院的前一天,黄绢在病房里收拾东西。那个孩子坐在床上,忽然轻轻叫了一声。
“妈妈……”
“怎么了,没有不舒服吧?”黄绢柔声说。
“我一直没有谢谢他呢。”
“谢谢谁?”
“……弟弟。他把心脏——不,身体给了我,让我活了下来。”那个孩子喃喃说,“刚入院的时候,我觉得也许是到时候了。我占据了他的身体,所以他现在提出抗议了。我应该把身体还给他,对吧?而且,妈妈也是这样想的。”
“傻瓜,你在胡说什么!你又要开始说这样的话了吗?你们两个都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有生存的机会,你就给我好好地活下去。”
“嗯,我已经想明白了。所以,我现在只想说声谢谢他。妈,我觉得能活着真好。”
黄绢静默了片刻,抬起头说:“那就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生命,好好过你自己的人生。”
千禧年来临以后,那个孩子更积极地投入自己的人生了,也不再时常问黄绢奇怪的问题了。母子俩的关系变得缓和,矛盾渐渐远去,生活的甜蜜一圈圈地弥散。黄绢辞掉了俱乐部的工作,花更多的时间陪伴自己的孩子。除了看电影,他们还会一起到菜市场买菜,到旱冰场溜冰、去唱卡拉OK。有的时候,黄绢甚至会亲自下厨,端上来一盘荤素难辨的黑暗料理。黄绢开始正式和我交往,幸运的是,对此那个孩子也十分赞同。我有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儿,周末的时候,我们会一同开车出去郊游。在开满不知名的五颜六色的野花的山坡上,铺开洁白的野餐布,用背囊或者石头压住四角,中间摆上三明治、凉面、甜酱和水果。
我也问过黄绢几次,为什么在紧急入院的那天晚上,她会同时呼喊哥哥和弟弟的名字。但黄绢始终没有回答。
“时候还没到,再等等吧。”
她每次都这么说,然后嘴角微微翘起。当她决定告诉我的时候,已经是那个孩子大学退学以后的事情了。
新世纪的第二年春天,到了填报大学志愿的时候,那孩子考虑再三,然后郑重地对黄绢宣布:
“妈妈,我想去北京念书。”
“哦,很好呀。成绩没问题吧?”
“没问题的,几次模拟考试成绩都比重点线高,而且我有信心。”
“那就考呗,学费我会准备好的。”
“妈……但是不能在你身边照顾你了。”
“我什么时候需要你来照顾了?”黄绢停顿了一下,她按捺着胸间的情绪,“何况,有你林叔叔在啦。你是很乖巧,但是萱萱也不比你差多少。”
萱萱是我女儿的名字。说到最大的幸运,应该是我家千金对黄绢出人意料的认可。尽管黄绢看上去不好相处,而且有时衣着过分时髦,但我的女儿从她身上看到了比她亲生母亲更多、更藏而不露的责任、道德和母爱。
黄绢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那个孩子的顾虑。但是他对母亲的牵挂没有丝毫减少。而且,在他大学二年级,黄绢病倒的时候,他对自己选择远走高飞的决定感到极大的愧疚。前一天夜里接到我的电话,第二天他就带着女朋友坐飞机赶了回来。
“喂,你以为我活不长啦,还专门把媳妇儿带回来。”黄绢靠在垫得高高的枕头上,不以为然地哂道。
那时候,她刚口服完氟达拉滨,眼皮有点水肿,医生要她躺下来,她却坚持坐着。本来按照医疗计划,她应该采取静脉注射的,但是考虑到反应会更大,她说开口服药就行了,输液什么的等那个孩子走了再说。
“得了,当年我难产时都没输过液。”黄绢不耐烦地把医生打发走。但我知道她说的这话言不由衷。她有没有输过液不好说,但她肯定输过血。她生文成时大出血,如果当时不是医院血库的特种血刚好够,她根本不能看到她的孩子长大成人。
黄绢患上的是一种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比例一度飙升到90%,而血小板则低至五个单位,这种病和家族遗传有关,所幸发现得早。黄绢在她公司组织的一次常规体检中发现血液指标异常,而她本身并无太大感觉,所以一直保持满不在乎的态度。她做了两个疗程的化疗,病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她就出了院。之后的日子,她经常说那是个骗子病。
“不痛不痒,但天天要吃高价药,药还得放在冰箱里,比大班冰皮月饼还金贵。”
虽然她嘴上这么说,但实际情况并不尽然。黄绢体重减了20斤,那是她本来体重的五分之一。原本她是个圆脸美女,现在脸颊向里收缩,像做了削骨手术。头发掉得不算多,但又干又灰,缺乏光泽。大概一个月一次,她睡醒过来会发现眼睛肿得无法睁开。如果被蚊子咬了,红包要一星期才消失。那一年,黄绢42岁,本来她驻颜有术,谁也说不准她的年龄,但生病以后,她就确确实实地成为一个脸色发黄的中年女子了。
那个孩子在医院里陪了他妈妈一周,不过因为黄绢行动自如,加上我和林萱都在,最后他就回去了。走的前一天,他陪黄绢在医院楼下散步。那天阳光很好,草地也看上去比平时更绿。黄绢脸色苍白,但是精神还不错。
走近一个凉亭时,那个孩子忽然像变魔法一般,不知从哪里掏出两块精美的榴梿蛋糕。
“啧啧!”黄绢眼睛一亮,“有一套呀。”
那个孩子咧嘴笑着:“今天突然想起,好久没和妈妈一起吃榴梿蛋糕了。我们到那边吃吧。”
黄绢像个小姑娘似的嘟起嘴,发出沮丧的声音。
“吃个鬼呀,医生说了,我这病不能吃榴梿,血热。”
“啊,这样子吗?但是你最喜欢……”
“那也没办法,保命要紧。”黄绢挽着儿子的手臂,一边走一边说,“反正以后不能和你吃榴梿了,蛋糕、雪糕,总之,都不行。你想吃只能自己吃。不过你回来得也少。”
那个孩子低着头,默不作声。黄绢忽然哈了一声。
“喂,那个女孩是给我过目的吧?样子还凑合啦。”
她说的是她儿子带回来的那个女生,那个女生待了三天,然后先回去了。我应该向大家说明一下,那个孩子在高三下学期就和那个叫田晶晶的女孩分手了。那个女孩比他大两届,当时已经在上大学二年级。他们分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因为妈妈的表达总给人不祥的感觉,那个孩子本来想躲开这个话题,但是黄绢那天似乎来了兴致,不停地问东问西。
“是艺校生吧?你别胡扯,我看人很准的。”
“嗯,是隔壁民族学院舞蹈系的。”
“之前干吗吞吞吐吐的,还说是同学?”
“怕你不喜欢嘛。”
“哈,我为什么会不喜欢?找一个和你妈一样漂亮的女生我就不喜欢啦?还是说,文质彬彬的黄文成,就不能找一个学跳舞的?你妈可是很酷的人啊。”
儿子腼腆地笑了,甚至有一瞬间笑容有些恣意,但随即又恢复了腼腆。
“她跳的是街舞,而且是乐队的主唱。”
“真的假的?我说你配得上人家吗?你现在能把《太阳像个大南瓜》从头唱完吗?”
“今年我参加学校的合唱团了!”那个孩子倔强地噘嘴,“另外,我报了一个吉他班。老师说我只是没有经过训练,一旦开窍了——”
“得了,黄文成有几个音乐细胞我还不清楚?”黄绢哈哈大笑起来,她笑得很开心,连头上的白发都一根根跳动,“你弟弟以前常说‘搞音乐需要特殊的小脑结构,但我哥彻底就没有小脑这个部分’。”
那个孩子虽然没有涨红脸,但是抿住嘴一言不发。黄绢见状,就止住笑。
“钱够不?”她说。
“嗯?够呀。”
“不是说报了学习班吗,买琴什么的也要花钱吧?”
“差不多啦,入门的吉他也就一两百元。”
“买什么入门的,你弟弟13岁我就给他买3000块的电吉他了,还是纪念版的。”
“妈,那个琴是我掏的钱,我足足攒了两年的零花钱。而且,那是弟弟14岁生日。”
说到这里,两人都静默了一会儿。想起来,他们已经好久没有提起过弟弟了。
“喂,要不用那把琴吧。”黄绢说,“一直挂在书房吧?虽然放了这么多年,估计还能用——毕竟是好几千块的东西呢。”
“但是,是电吉他,我又不会。而且……这样好吗?”
“也是,电子的东西放几年十有八九会坏吧。”
“就是啊……”
“不过,不试试就不会知道。等我回去拿出来,能用的话也给我省钱了。”
“不用啦!”那个孩子喊了一声。
“呃,怎么了?”
“那个……妈妈没这么快出院吧?我回家看看好了,能用的话我就带走。”
“可以呀。不过,谁说我没这么快出院?”
那个孩子没说话,低着头思考什么。黄绢本来挽着他的手臂,这时抽回手,在儿子背后用力捶了两下。
“嘿,打起精神呀。如果决定用他的琴,就得加油!”
那个孩子被他妈捶得够呛,他咳嗽了两声,然后脸上浮现出严肃和下定决心的表情。
“妈,我想,没问题的。小脑什么的也没有问题,因为这是弟弟的身体。”
“嗯,正是如此。”
“妈……”那个孩子停顿了一下,“我想发掘这个身体的潜力,你说弟弟会赞成吗?”
“何止赞成,简直要喜出望外。”
黄绢点头同意,一抹红晕掠过她苍白的脸。
那个孩子说到做到。
大二下学期,他参加了学校的攀岩协会,每天坚持跑10公里,用手指做200个俯卧撑,手掌上满是老茧。到了大三,他报了空手道训练班,用一年的时间考到黑带第二段位,可以用手刀一口气击破十块瓦片。他一度加盟他女朋友的乐队,后来两人因为就谁担任主唱的问题发生争执,两人分了手。随后,那个孩子组建自己的乐队,还挖过来原来乐队的一个键盘手。他前女友的新男友来找他麻烦,两人半夜约在学校操场,赤裸上身打了一架。两人打到一半,听见有人喊救命,原来一个女孩掉进学校的荷花池里了。两人停手,不约而同地跳下水。夜里的荷花池一片乌黑,风划过田田的荷叶发出旗帜飘扬一样的响声。两人合力把那个女孩救了上来。那个孩子给落水的女孩做人工呼吸,女孩一口水吐在他的脸上。他大声说:“好好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自寻短见?”女孩的同伴从池塘的另一边跑过来,气喘吁吁地摆手:“不是不是,她喝多了,不小心掉了下去。”后来,那个女孩答应当他的女朋友,一当就是八年,直到嫁给他……
当然,把这些事情全部告诉他妈妈,花了那个孩子很长的时间,一点一点地,注意着节奏。事实上,最初他只是想去远方,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和同龄的孩子一样,他单纯地认为离家越远,身心就越自由,而对于他来说,这份自由又是如此宝贵,如此让人向往。然而,当独立自主的求学生活启动以后,那个孩子在黑白无常而又五光十色的生命中取得了更加辩证、更加深刻的思考,并最终蜕变成蝶。他穿过迷雾和茫然,找到了某种方向,进而下定更大的决心。
“那个孩子把琴带走了,我想,他不会再犹豫了。”
2003年春天,黄绢做完第一个化疗疗程后对我说。那时候,我知道她心潮澎湃,同时也莫名忧伤。
1997年年底,当那个孩子身体恢复以后,她把原本打算送给弟弟的吉他从琴行取了回来。其后,那把琴一直放在弟弟房间。当黄绢接受那个孩子是文成以后,那个孩子从自己的房间搬进了哥哥的房间。弟弟的房间一直保持原状。黄绢对那个孩子说:“随便你住哪个房间,每周一、三、五住一间,二、四、六住另外一间也行,你现在既是弟弟,也是哥哥,把对方那一份也活下来吧。”但那个孩子一直住在哥哥的房间里,吉他则挂在弟弟的床头。
之前我也说过,黄绢从来不会随便进两个孩子的房间。有一天她进去了。那是2000年文成患上感染性心内膜炎的时候。儿子出院前夕,她在家里打扫卫生,把挂在墙上的吉他取了下来。琴袋子很干净,没有灰尘。那个孩子一直认真保管着这把琴吧,黄绢一边想,一边拉开琴袋,将电吉他拿出来。在一种特殊而说不出道理的情绪驱使下,黄绢将吉他接上电源,弹拨起来。两个孩子都不知道他们的妈妈会弹琴。而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末,黄绢曾经在香港的酒吧当过驻唱歌手。当时,黄绢只有十七八岁,她坚决拒绝走她父亲——一个老派的音乐教授,给她和她的姐姐安排的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但当独自一人流落街头时,她还是只得依靠这门技艺谋生。生下文成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碰过乐器了。
每一根手指都感到酥麻,使不上力,而且很疼。果然不行了呢。黄绢吸了口气,继续按压琴弦,这次,琴发出了声音。她微微闭目,将指尖的疼痛排出脑海,回想往昔接受的训练,C和弦、F和弦、Dm和弦……感觉慢慢找回来了,琴声越发流畅和响亮,音乐的旋律在房间里流淌……忽然,她猛然按住琴把,停下来。一种疑惑升上心头:音阶很正!可是,这是为什么呢?长年放置的琴,琴弦明明是会松弛的。
黄绢放下琴,找出电话簿,然后给出售这把琴的琴行打了个电话。
“是啊,那个孩子差不多每周都来,练上一小时就走。”
听到这个回答,黄绢默默地把琴装进琴袋,重新挂回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