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大大弥补了世界各地的文化差异,同时让人们更容易遇见陌生人,于是人们难免会因为彼此的差异而产生摩擦。古代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英格兰与印度帕拉王朝(Pala Empire)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现代英国和现代印度之间的差异,但在阿尔弗雷德大帝(King Alfred the Great)的时候,可没有英国航空公司提供的德里和伦敦之间的直飞航班。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跨过国界,追求工作机会、安全保障,以及更美好的未来,但这同时也会挑战政治系统,以及过去人口流动不明显时塑造的集体身份认同,他们需要决定如何面对、同化甚至驱逐这些陌生人。目前对这个问题感受最深切的地方就是欧洲。欧盟成立的时候,承诺要超越法国、德国、西班牙和希腊文化之间的差异,但现在它却可能因为无法调和欧洲人与非洲、中东移民之间的文化差异而崩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开始正是由于欧洲成功建立了繁荣的多元文化体系,才会吸引那么多移民前赴后继。叙利亚人想移民到德国,而不想移民到沙特阿拉伯、伊朗、俄罗斯或日本,并不是因为德国更近或更富裕,而是因为德国在欢迎和接纳移民方面做得更好。
随着难民和移民潮越来越汹涌,欧洲内部开始出现不同反应,引发对欧洲身份认同及未来的激烈讨论。有些欧洲人要求欧洲关闭大门。是否可以说这些人背离了欧洲多元文化和宽容的理想,或者只是做出明智的选择,希望避免灾难?有些人则呼吁把门开得更大些。难道这些人是忠于欧洲核心价值,或者不负责任地给欧盟加上了不可承受之重?关于移民问题的讨论,最后常常演变成双方无谓的叫嚣,而非真正听取对方的意见。为了把事情说清楚,或许可以把移民比作一项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以下三项条款:
第一条:东道国允许移民进入。
第二条:作为回报,移民至少必须接受东道国的核心规范和价值观,甚至需要放弃自己原有的某些传统规范和价值观。
第三条:如果移民同化到一定程度,就会慢慢成为东道国平等且正式的一员,这时“他们”也就成为“我们”。
以上三项条款引出各自关于精确含义的讨论。另外,还有第四项讨论内容,即如何履行协议。现在谈移民问题时,如果把四项讨论混为一谈,人们将无法确定重点,因此最好把这些讨论区分开。
讨论一:移民协议的第一条只说了东道国允许移民进入,但这究竟是一种责任,还是一种施舍?东道国是否有义务向所有人敞开大门,或是否有权选择让哪些人进入,甚至完全拒绝移民?支持移民主义的人似乎认为各国有道德上的责任,不仅应该接收难民,还应该接收那些因为国家贫困而希望寻找工作和更美好未来的人。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世界里,人人都对全人类有道义责任。如果推卸这些责任,就是只想着自己甚至就是种族主义者。
此外,许多支持移民主义的人强调,想彻底阻止移民是不可能的事,不管砌了多少高墙、修筑了多少隔离栏,绝望的人都能找到办法跨越边界。所以与其把这一切逼到暗处,成为充斥人口贩运、非法劳工和流浪儿童的庞大地下社会,还不如将移民机制合法化,公开处理。
反移民主义者认为,只要动用足够的武力,就能彻底阻挡移民。除了对在邻国真的遭受残酷迫害的难民放行之外,并无义务敞开国门。土耳其或许就有道德义务,让已经被逼到绝路的叙利亚难民跨越边界。如果这些难民接下来想去瑞典,瑞典并没有义务接收他们。如果是想寻求工作或福利的移民,则完全由东道国决定是否要接收他,以及采用怎样的接收条件。
反移民主义者强调,每个人类群体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就是抵御入侵,不论入侵的是军队,还是移民。瑞典人依靠过往的辛勤工作及无数牺牲,才建立繁荣的自由民主政体。如果叙利亚人没有选择这么做,产生的问题可不能强加到瑞典人头上。如果瑞典选民不希望接收更多的叙利亚移民,无论原因是什么,他们都有拒绝的权利。而且即便他们愿意接收某些移民,大家也要知道这是一种怜悯,而非履行义务。换言之,获准进入瑞典的移民不论得到怎样的对待都应该心存感激,而不能认为自己成了主人,还想提出各种要求。
此外,反移民主义者还会说,任何国家都能自己决定自己的移民政策,除了可以要求移民身家清白、学有所长,甚至还能要求移民所信仰的宗教。如果以色列只想接收犹太人,波兰只愿意接收信仰基督教的中东难民,那么这虽然令人反感,但完全是以色列或波兰选民的权利。
麻烦的是,人类在很多时候总是希望鱼与熊掌兼得。许多国家会对非法移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愿意引进短期外国劳动力,就是为了利用外国人的干劲、才能和廉价的劳动力。但接下来,这些国家却拒绝让这些人的地位合法化,说自己不愿意接收移民。长远来看,这可能会使社会出现阶级分化,公民属于上层阶级,剥削着无权无势处于下层阶级的外国人。今天,卡塔尔和其他几个海湾国家的情况正是如此。
只要这项讨论没有定论,移民问题的所有后续工作都很难继续。由于支持移民主义的人认为人类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迁徙到另一个国家,且东道国有接收义务,所以一旦这样的迁徙权遭到侵犯,东道国不履行接收义务,他们就会燃起熊熊的道德怒火。听到这种想法,反移民主义者则会瞠目结舌。他们认为移民是一种特权,接收是一种怜悯。不过只是因为拒绝外国人进入自己的国家,就成了种族主义或法西斯主义了吗?
当然,即便允许移民是一种怜悯而非义务,等到移民在东道国逐渐落地生根,东道国也得对他们及其后代承担各种责任。所以,今天,美国的反犹太主义者说,“我们在1910年帮了你的曾祖母一个大忙,让她进入这个国家,所以我们现在想怎样对你都行”,这是绝对说不通的。
讨论二:移民协议的第二条提到,当移民获准入境后,有接受当地文化的义务。那么,接受程度有多大?如果移民从父权社会来到自由社会,就得成为女权主义者吗?如果原本的社会笃信宗教,现在就得接受世俗的世界观吗?传统的服饰规范和饮食禁忌都要全部被抛弃吗?反移民主义者常常会把这些标准定得很高,但支持移民主义的人则把标准定得很低。
支持移民主义的人会说欧洲本身就非常多元,各个原生族群原本就有非常多样的信仰、习惯和价值观,正因为如此,欧洲才会生机勃勃,格外强大。所以,为什么要逼着移民遵守某些只存在于想象,其实欧洲人也很少会真正照办的身份认同呢?当英国公民几乎都不去教堂时,真的要逼移民到英国的穆斯林变成基督徒吗?如果这些移民来自印度旁遮普邦,他们真的要放弃咖喱和印度香料,支持炸鱼薯条和约克郡布丁吗?如果说欧洲有一个真正的核心价值,那就应该是一种宽容与自由的开放价值观。这也就意味着欧洲应该对移民持宽容态度,并且允许移民在不损害他人自由及权利的前提下,自由自在地保持其传统。
反移民主义者也同意宽容和自由是欧洲最重要的价值观,并指责许多移民群体(特别是来自伊斯兰国家的移民群体)不宽容、厌恶女性、厌恶同性恋、反犹太。他们认为,正因为欧洲人重视宽容,所以不能让太多不宽容的人移民。如果意见偏执的群体人数不多,宽容的社会还能够接纳,然而此类极端主义者的数量一旦超过一定的门槛,社会就会发生质变。当欧洲接收了太多来自中东的移民时,最终就会变成中东的模样。
一些反移民主义者想得更远,认为民族不仅仅是一群能够彼此包容的人,所以只是要求移民遵守欧洲的宽容标准还不够,他们必须具备英国、德国或瑞典文化的各种独特样貌,无论这些样貌是什么样的。毕竟,当地方文化允许移民进入的时候,就已经在冒巨大的风险并承担巨大的代价,我们绝不应要求地方文化自我摧毁。既然地方文化提供了完全的平等,就应该有权要求完全的同化。如果移民无法接受英国、德国或瑞典文化里的某些怪癖,欢迎他们去其他国家。
这个争论里的两个关键问题,在于对“移民的不宽容”有不同意见,对“欧洲身份认同”也有不同看法。如果移民确实都抱持令人难以忍受的不宽容态度,那么即便目前支持移民的自由主义欧洲人迟早也会持反对意见。相反,如果多数移民在面对宗教、性别和政治时也展现出自由和宽容,就会让目前这个反对移民的最有力的论点失去力量。
然而,欧洲身份认同的问题仍然有待解决。虽然宽容是一种共通价值,但说到底,要移民到法国的人得接受哪些独特的法国规范和价值观,要移民到丹麦的人又得认同哪些独特的丹麦规范和价值观?只要欧洲人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就很难制定明确的移民政策。相反,只要欧洲人对这些问题有一致的看法,欧盟人口总数高达5亿,要接收(或拒绝)100万难民应该不是难事。
讨论三:移民协议的第三条提到,如果移民确实真诚地努力融入同化(特别是接受了宽容的价值观),那么东道国就有义务将其视为一等公民。然而,究竟得花多长时间,移民才能成为这个社会的正式成员?来自阿尔及利亚的第一代移民,到法国已超过20年,却仍然未被接受为法国公民,他们该感到委屈吗?至于那些祖父、祖母于20世纪70年代来到法国的第三代移民,他们又该怎么想?
支持移民主义的人通常认为应该迅速接受这些移民,而反移民主义者则希望有更长的观察期。对于支持移民主义的人来说,如果第三代移民仍未被视为平等的公民,这是东道国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如果由此引发了紧张局势、敌意甚至暴力事件,东道国只能怪自己的偏见惹事了。在反移民主义者眼中,这种过高的期望正是问题的一大来源。移民就应该耐心地等着被别人接受。如果你的祖父、祖母移民过来才短短40年,你现在就因为觉得自己还没被当成当地人而上街吵吵闹闹,那显然是你的问题。
这个讨论的根本问题,在于个人和整体对于时间长短的感受不同。从人类整体的角度来看,40年并不长。想要期望社会在几十年内完全吸收并接纳某些外来的群体,无异于缘木求鱼。历史上确实有一国文明将外国人同化、视之为平等公民的例子,例如,罗马帝国、伊斯兰哈里发、中国和美国,但这些转型都花了几个世纪,而不是短短几十年。
从个人角度来看,40年已经如同永恒。如果一个青少年,在祖父、祖母移民法国20年后出生,那么当初从阿尔及尔到马赛的这段旅程对他来说就像上古的历史一样久远,毕竟他出生在法国,所有的朋友也都在法国,他说的是法语而非阿拉伯语,这辈子也没去过阿尔及利亚。对他来说,法国是他唯一的家,但现在却有人说法国不是他的家,叫他滚回他从未居住过的地方,这岂不是无稽之谈?
这就好像你拿了一颗澳大利亚尤加利种子,种在了法国。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尤加利是一种入侵物种,需要经过许多世代,植物学家才会将它们重新归类为欧洲本土植物。但对于每棵生长于法国的树来说,当然觉得自己就是一棵法国树。如果不用法国的水去灌溉,它就会枯萎。如果把它挖出来,会发现这棵树已经深深扎根于法国的土壤中,和当地的栎树和松树别无二致。
讨论四:除了以上所有关于移民协议的定义问题之外,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这种协议到底能不能执行。双方真的会履行义务吗?
反移民主义者常常会说移民并未遵守第二条,并非真心诚意地想融入东道国,而且许多移民还死守着不宽容、固执己见的世界观,所以东道国自然不用遵守第三条(将移民视为一等公民),也很有理由重新考虑第一条(允许移民进入)。如果来自某个特定文化的移民一直明显不遵守移民协议,为什么还要继续让更多的人移民过来,制造更大的问题呢?
支持移民主义的人则会说,真正没履行义务的是东道国,绝大多数移民都真心实意地想要融入同化,是东道国让一切窒碍难行。而且即便移民已经成功同化,甚至到了第二代或第三代,还是会被视为二等公民。这样一来,很可能因为双方都不履行承诺,形成恶性循环,使得对另一方的怀疑和不满日益加剧。
想解决第四项讨论,就必须先清晰地定义前面三项条款。如果我们不知道接收移民究竟是一种责任,还是一种怜悯,移民的融入同化究竟要到什么程度,东道国应该用多长时间将移民视为平等公民,那么就不可能判断双方究竟是否履行了义务。还有一个问题,即这些账该怎么算?当评估这种移民协议的时候,双方总是盯着另一方违约的行为,而很少会注意履约的部分。如果有100万个移民都是守法的公民,但有100个加入了恐怖组织并攻击了东道国,那么就所有移民而言,这到底是遵守了条款,还是违反了条款?或者,如果某位第三代移民曾在某条街走过上千次,虽然不曾被骚扰调戏,但偶尔会有几个种族主义者对她进行辱骂,这到底算当地民众接纳了移民,还是拒绝了移民?
其实,在所有这些讨论的背后,还潜藏着更根本的问题,涉及我们对人类文化的理解。当我们讨论移民问题的时候,究竟是假设所有文化在本质上都平等,还是认为某些文化可能比其他文化更优越?当德国人讨论接收100万个叙利亚难民的时候,如果认为德国文化在某些方面优于叙利亚文化,是否有道理?
一个世纪以前,欧洲人一心认为某些种族(特别是白人种族)在本质上比其他种族优越。1945年以后,此类观点越来越遭人唾弃,种族主义不仅被认为在道德上大有问题,在科学上也破产了。生命科学家(特别是遗传学家)提出了极有力的科学依据,证明欧洲人、非洲人、中国人和美洲原住民之间的生物学差异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但与此同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行为经济学家甚至脑科学家已经收集了大量的数据,显示人类的各种文化之间确实存在显著差异。确实,如果人类的所有文化基本上都相同,哪还需要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何必投入资源研究那些微不足道的差异?派人到南太平洋和卡拉哈里沙漠做调查的花费实在太高,省下这笔钱,研究住在牛津或波士顿的人不就行了吗?如果文化差异小到可以忽略,那么我们研究哈佛大学学生的结果,套用到卡拉哈里沙漠狩猎采集者身上应该也说得通。
只要思考一下,大多数人都会承认人类文化(从性习俗到政治习惯等)之间确定有一些重大差异。那么,我们该怎样处理这些差异呢?文化相对主义者认为,差异并不代表有高下之别,我们也绝不应该偏爱某种文化。人类思考和做事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我们应该欣赏这种多元性,并认为所有信仰和行为一律平等。不幸的是,这种宽容的态度在现实中行不通。如果面对的是美食、诗歌,那么人类确实能够接受多元化;但如果面对的是烧死女巫、杀死婴儿或奴隶制度,大概很少有人会说这些也是人类迷人的多样性,应该受到保护,不该受到全球资本主义和可口可乐殖民主义的侵扰。
让我们再想想不同文化如何看待陌生人、移民和难民。各个文化接纳异己的程度都不相同,21世纪初的德国文化,就比沙特阿拉伯文化更欢迎移民,对待陌生人也更宽容。穆斯林想移民到德国,会比移民到沙特阿拉伯更容易。事实上,即便是来自叙利亚的穆斯林难民,移民到德国也可能比移民到沙特阿拉伯更容易。自2011年以来,德国接收的叙利亚难民人数要远高于沙特阿拉伯接收的人数。同样,也有有力的证据显示,21世纪初的加州文化比日本文化更欢迎移民。这样一来,如果你觉得“欢迎移民、宽容对待陌生人”是一件好事,是否也代表你认为至少在这方面,德国文化优于沙特阿拉伯文化、加州文化优于日本文化?
此外,即便理论上两套文化规范不分高下,在实际的移民情境里,也有理由认为东道国的文化更好。在某国适用的规范和价值观,换个地方就可能窒碍难行。让我们讨论一个具体例子。为了不受固有偏见的影响,且让我们虚构两个国家:冷国和热国。这两个国家在文化上有许多不同,其中包括对人际关系的态度,以及处理人际冲突的方法。冷国的人从小就被教导,如果在学校、公司甚至在家里和别人发生冲突,最好忍让,千万别大吼大叫、表达愤怒或与对方针锋相对,怒火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最好控制自己的情绪,让双方冷静下来,并尽量离那个人远一点儿。如果不得不联系,就保持礼貌、长话短说,并避免敏感问题。
相较之下,热国的人从小就被教导要把所有冲突表现出来。遇到冲突的时候千万别憋着,也千万别压抑。要把握机会,第一时间把情绪表达出来,可以生气,可以大吼大叫,要让对方明确知道你的感受。只有像这样诚实又直接,才能让双方一起解决问题。宁可今天吼一吼,也不要让问题拖好几年。尽管正面冲突绝不会愉快,但事后会觉得好多了。
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很难说哪个一定比较好。然而,如果热国人移民到冷国,在冷国的公司就职,会发生什么事?
每次与同事发生冲突,这个热国人都会拍桌怒吼,认为这能让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问题上,并迅速解决问题。几年后,主管职位出现一个空缺,虽然这个热国人符合所有要求,但老板却想把职位留给冷国人。当被问到原因时,老板的回答是:“没错,那个热国人能力很强,但他的人际关系问题很大,脾气暴躁,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必要的紧张情绪,也影响了我们的公司文化。”其他移民到冷国的热国人也面临相同的命运,多半只能待在基层,甚至根本找不到工作。一切只因为冷国经理认为,只要是热国人,大概都是脾气暴躁的问题员工。因为热国人永远无法进入高层,也就很难改变冷国的公司文化。
至于移民到热国的冷国人,也会碰到同样的问题。冷国人在热国就职之后,很快就被认为态度冷冰冰、自以为了不起,几乎交不到任何朋友。热国人觉得他要么不真诚,要么缺少基本的人际关系技巧。他永远无法进入高层,也就很难改变热国的公司文化。在热国的经理看来,冷国人多半都不友善、太害羞,如果需要和客户联系,或与其他员工密切合作,最好还是别找冷国人。
这两个例子看起来都有种族主义的嫌疑,其实都不是种族主义,而只是“文化主义”。人类现在还在英勇地对抗着传统的种族主义,却没发现战场已经转移。传统的种族主义正在消逝,现在满世界都是“文化主义者”。
传统的种族主义一直坚定地以生物学理论作为推论基础。在19世纪90年代或20世纪30年代,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家普遍认为,某些可遗传的生物特质让非洲人和中国人天生就不如欧洲人聪明、奋进、有道德。问题出在他们的血液里,无法解决。这种观点当时在政治上受到欢迎,在科学上也得到广泛支持。然而今天,虽然许多人仍然会提出这样的种族主义主张,但已经完全无法得到科学支持,在政治上也多半不再受欢迎。
例如,在美国,某些政党和领导人虽然会公开支持歧视政策,也常常发表言论贬低非洲裔美国人、拉丁裔美国人和穆斯林,但他们现在很少会把DNA作为理由,而是会说这个问题与文化有关。所以,当特朗普总统把海地、萨尔瓦多和非洲某些地区称为“屎洞国家”的时候,显然要大家思考的是这些地方的文化,而不是这些地方人的基因组成。还有一次,特朗普讲到墨西哥人移民到美国时说:“墨西哥让国民移民美国的时候,来的不是最好的人,而是那些问题一堆的人。这些人把问题都带过来了,如毒品和犯罪。这些人中有的人是强奸犯,大概也有一些好人。”这种说法非常无礼,但他的立论基于社会学,而不再是生物学。特朗普并没有说墨西哥人的血液会阻碍一切美好,只是说那些高素质的墨西哥人通常不会跨过美墨的边界。
在这里,辩论的重点仍然在于人的身体,不论是拉丁裔美国人的身体、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体,还是华裔美国人的身体,肤色的确至关重要。走在纽约的街头,如果你的皮肤里有大量的黑色素,那么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被警察重点怀疑。然而,特朗普总统和奥巴马总统之类的人,都会从文化和历史的观点来解释肤色的影响。警察一看到你的肤色就立刻变得警觉,并非出于生物学原因,而是因为过去的奴隶庄园和市中心贫民区留下的印象。奥巴马阵营大概会说这是因为警察有偏见,很不幸的是,这是美国历史留下的问题。特朗普阵营则大概会说这是因为黑人易犯罪,但也说这很不幸,是美国历史留下的问题。无论如何,即使你对美国历史一无所知,不过是一个从印度德里去美国的游客,还是得面对这段历史的影响。
从生物学转向文化,绝不只是换个术语且没什么意义,而是一个重大的转变,会带来深远的实际影响,而且好坏参半。首先,比起生物学,文化有更大的延展性。因此,一方面,现代文化主义者可能会比传统种族主义者更包容,只要外来者愿意接受我们的文化,我们就愿意视人如己。另一方面,外来者需要融入同化的压力就大得多了,而且一旦未能做到,受到的批评将更为严厉。
几乎没有人会怪黑人没把皮肤漂白,但就是会有人指责非洲人或穆斯林不遵循西方文化的规范和价值观。这并不是说这些指责有道理。很多时候,本来就没有理由让别人接受主流文化,还有很多时候,这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来自贫民窟的非洲裔美国人,即使一心想融入美国文化,也可能遭遇体制性歧视,而且还可能被指控为自己不够努力,只能怪自己。
从生物学出发与从文化出发还有第二个关键区别:传统的种族主义就是一种偏见,但文化主义者的主张偶尔也有道理,就像前面列举的热国与冷国的例子。热国人和冷国人确确实实拥有不同的文化,特别是应对人际关系问题的方式不同。许多企业都很看重人际关系,如果某个来自冷国的员工依照自己的文化传承行事,并因此遭到所属热国企业的惩罚,那么这家企业的做法有没有伦理问题?
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都对这个议题非常不安。一方面,这听起来和种族主义相似到令人心惊。另一方面,文化主义的科学基础比种族主义更为稳固,就连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都无法否认文化差异的存在和重要性。
当然,即便我们愿意接受文化主义的某些论点,也不代表必须全盘接受它的所有论点。文化主义的许多主张都有三个常见的理论漏洞。第一,文化主义者常把地方优势与客观优势混为一谈。例如,在热国的局部语境中,热国解决冲突的方式就很可能优于冷国的方式。这种时候,如果热国境内的热国企业对内向员工的待遇存在差别也是情有可原的(这对冷国移民来说就极为不利)。然而,这并不代表热国的方式在客观上更优越。或许热国也能从冷国学到一些东西,而且如果情境有所转变(例如,某家热国企业走向全球化,在许多国家开设分公司),多元化就可能突然成为公司的重要优势。
第二,针对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衡量标准,就实际经验而言,文化主义的种种主张可能很合理,但如果让主张过于笼统,就没道理了。例如,说“比起热国文化,冷国文化比较无法容忍公开暴怒”是一项合理的主张,但要说“伊斯兰文化非常不宽容”就远远不那么合理了。后面这种主张实在太不清楚,什么叫作“不宽容”呢?是对人还是对事?某种文化可能在宗教或政治观点上对少数族群非常不宽容,但对肥胖者或老年人非常宽容。而且,“伊斯兰文化”又是什么意思?我们讲的是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吗?还是16世纪初的奥斯曼帝国?或是21世纪初的巴基斯坦?而且,衡量的标准又是什么?如果我们想看的是对宗教上的少数族群是否宽容,于是把16世纪的奥斯曼帝国拿来和16世纪的西欧比较,结论会是伊斯兰文化实在太宽容了。如果是拿塔利班控制的阿富汗和现代的丹麦比较,结论就会截然不同。
第三,文化主义主张最大的问题在于,虽然这些主张都属于统计性质,但经常被拿来对个人做出预先判断。如果某个热国人和某个冷国移民同时申请热国企业的同一个职位,经理可能更想雇用热国人,因为觉得“冷国人态度冷冰冰的,很孤僻”。即便在统计上确实如此,但或许刚好这个冷国人就比这个热国人更热情、更外向。虽然文化很重要,但人类还是会受个人基因和个人独特经历影响,常常和统计得出的刻板印象大为不同。对于公司来说,认为热情的员工比冷酷的员工优秀很合理,但如果直接说请一个热国员工会比请一个冷国员工好,就没什么道理了。
这一切都只是在修正某些特定的文化主义主张,而不是全盘推翻文化主义。不同于种族主义只是不科学的偏见,文化主义的论点有时可能相当合理。如果我们分析数据,发现热国企业的高层职位几乎没有任何冷国人,原因可能并非出于种族歧视,而是因为正确判断。这时,冷国移民应该愤愤不平,指控热国违反了移民协议吗?我们应该通过“平权行动”法案,强制热国企业雇用更多的冷国高层经理人,希望借此让热国脾气暴躁的商业文化冷静一点儿吗?还是过错其实在于冷国移民无法融入当地文化,所以我们应该推出更强有力的措施,向冷国移民儿童灌输热国的规范和价值观?
让我们从虚构回到现实,可以看到,现在欧洲关于移民的辩论完全不是善恶两端立场鲜明的对决。不管是把所有反移民主义者斥为“法西斯主义者”,还是把所有支持移民主义的人说成“文化自杀”,都是不正确的。因此,当处理移民争议的时候,并不该视为要针对某些无法妥协的道德要求进行绝不让步的抗争。这是两种合理的政治立场之间的讨论,应该通过标准的民主程序来决定。
欧洲究竟能否找出中间路线,既能继续向陌生人敞开大门,又不会被价值观不同的人影响其稳定,目前还很难说。如果欧洲能够找到这样一条道路,同样的公式就能复制到全球使用。如果欧洲失败了,也就代表仅靠相信自由和宽容的自由主义价值观,还不足以解决世界上的文化冲突,也无法在面临核战争、生态崩溃和科技颠覆时让人类团结起来。如果连希腊和德国都无法就未来命运达成共识,5亿富裕的欧洲人都无法接收几百万贫困的难民,那么人类哪里有机会应对全球文明面临的更深层次的冲突呢?
有一件事,或许有助于欧洲和整个世界进一步整合,并保持开放的边界和心胸:降低对恐怖主义的歇斯底里程度。欧洲对自由和宽容的这场实验,如果只因为对恐怖分子的过度恐惧就终至失败,将会非常令人遗憾。这不仅会让恐怖分子得偿所愿,更会让极少数狂热分子拥有对人类未来过大的决定权。其实,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中处于边缘、力量弱小的一群人的武器。恐怖主义究竟是如何演变成全球政治的主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