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十八里店“飞毛腿”》,有朋友对北京市公安局在破获这一案件中使用的警犬颇感兴趣。不过,也有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培养警犬干嘛非得进口黑背不可呢?要论凶猛,咱们的藏獒可比黑背猛多了,那玩意儿能斗老虎。
藏獒斗老虎那是稀罕的事情,不足为据,但藏族朋友说牧民的藏獒能把狼吓跑,这算是比较准确地诠释了这种猛犬的战斗力。忠诚而且凶猛,藏獒具备作为警犬很好的基础,的确,我们为何不用藏獒当警犬呢?
这事儿偏巧见到一位参加过警犬育种的留英博士,谈到过这件事。这位师傅在这个行当里颇有威望,如果不是考虑到他提的这个案子有些没真正公开的内容,我透他的名字,北京警界认识他的当不在少数。
这位师傅对我讲,说藏獒不是不能当警犬。但是,有三个缺陷:第一,它的智力稍差,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命令和判断时不尽如人意;第二,它的服从性极强,但是有“个人崇拜”——纯种的藏獒只服从于第一个主人,其他任何人都不买账。所以,藏獒当警犬,万一驯犬员要调动工作,那就麻烦了;第三,藏獒太凶,一旦斗发了性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跟对手不死不休。所以,藏獒作警犬不如黑背合适。
那干嘛不能把藏獒和黑背杂交呢?弄出一个新的犬种来,具有两者的优点,又凶又服从命令,不是更好吗?问完这个问题,觉得人家看我的眼神很怪异。好像我要拿燕窝蘸酱豆腐吃那个表情。燕窝是好东西,酱豆腐也是好东西,为啥不能蘸着吃?
后来听了解释,才知道,咱们中国人骂人常常说人家是“狗杂种”。实际上,想培养出真正让人满意的“狗杂种”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想让优秀的“狗杂种”形成稳定遗传,更不容易。在基因技术出现之前,这种杂交对育种人员的经验、想象力和耐心要求都非常高。我国警犬的优秀品种昆明犬,就是经过多少次失败才培育出稳定品种的。
有些狗种的杂交根本就不现实,比如,藏獒和京叭……藏獒和黑背虽然没有和京叭差别那么大,但两种狗的个性相差太大,配起来用师傅的话说——不和谐。
这实验不是没做,早在70年代就有人试过,但很不顺利。纯种的藏獒极为骄傲,甚至在实验中出过洞房里藏獒把黑背咬死的事情。一直到把生物技术用到警犬育种上,这两个优秀犬种的杂交实验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之前,两个狗种就算杂交成功,生出的后代也常常性格古怪,缺点甚多,完全不适合作为警犬使用。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既然是“常常”,我问,那就是说还有成功的例子对不对?
这位愣了愣,说:有,就为这条狗,还出了一个特邪门的案子。有一开蓝灯宝马的“衙内”,哭着喊着要自首。你要有兴趣咱们可以说说这事儿——我就是说狗,别的你别问我,至今孩儿他爸爸还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呢,我不能跟你说得更细。
行,你就说狗好了。
好吧。就这样他说起来了这个案子。
话说有一次黑背和藏獒好不容易结合成功,生下一窝小狗,当时因为是做实验,把这窝狗放到了保温箱里。不料冬天晚上断电,第二天一看,一窝小狗就剩下一只还能动的了。还好,这只狗后来长得倒挺健康,没出什么毛病,于是就分配给了一个姓冯的驯犬员带着,起个浑名叫“獒子”,意思是它有藏獒的血统。
狗渐渐长大,实验却似乎不太成功。这“狗杂种”看起来是没什么毛病,智力不错,服从性极强,继承了母本黑背的优点,同时体型硕大,两岁长到肩高70公分,对驯犬员极为忠诚,也有父本藏獒的特征。所有的训练项目都完成得不错,按说是条不错的狗。但是,这条狗性格温顺,毫无斗志,成了它的致命弱点。除了撕咬格斗,此狗很少表现出进攻倾向,也没有排他性,谁都能摸它的头。作为警犬来说,这就有些不合适了,真正好的警犬应该对所有的陌生人表现出敌意。更可笑的是此狗个头虽大,但体型颇为滑稽,老是喜欢缩成一团,远远看着如同一个毛茸茸的肉球一般。
有人和小冯开玩笑,说你养的这是个什么啊?说是牛吧,它没有角,说是猪吧,毛又太长……小冯也就乐乐,“獒子”跟着哼哼两声,看来也没多大意见。但是,有一天早上,小冯到狗舍早了点儿,正看见“獒子”在伸懒腰。
只见獒子肩往前一拱,昂起头来大口一张,打了个哈欠。小冯忽然打了个冷战。这“獒子”一伸懒腰,整个身子居然拉直了,竟是如同一张绷紧了的弓,配上鬃毛大头和口中的獠牙,让小冯产生了一种错觉:这哪儿是狗啊,这不是狮子吗?!
“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怪物?”揉揉眼睛再看,还是一个肉球……
写完前面的部分放在网上自己的博客里,过了两天,上来一看,发现博客上一条网友的留言:“小毛球忽一日变成狮子,把高衙内吃了。高俅至今不知,还以为和林冲有关呢。是不是这么回事?”我猜,这可能是一个知道案子内情的朋友。不过,我希望您帮个忙,就写到此为止,细节咱们自己明白就得了。
以前一直有些不太明白,觉得一些曾经辉煌的朋友性格古怪,不肯把自己的辉煌给大家分享。以为人家是拿架子、拿搪,慢慢才明白,所谓辉煌的背后,不知有多少甘苦。上次写一个案子,自觉已经尽量把案情改造了,但还是给当事的朋友带来了危险。萨也因此受到了老大哥的批评。受批评我欣然接受,其实心中是庆幸幸亏没有出事儿,否则若是因为我写东西暴露了人家身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萨将如何面对呢。萨在这里,也公开向这位大哥道一声歉,以后一定注意。
其实,所谓的英雄,不谈过去,很多时候只因为对平凡生活的一点渴望。
最初我会觉得奇怪:当年何等威风的某某,今天怎么落到和几个保安在摊儿上一块儿吃炸酱面的份儿上了?慢慢明白,如果我的笔不小心,会让人家连吃炸酱面的生活都过不安稳。
这个案子,咱们只谈狗。慎之,戒之,您也小心一点,我也小心一点,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谢谢。
我们接着说“獒子”。
这“獒子”性子太温,以至于队里觉得简直没用它的地方。好在“獒子”的嗅觉很不错,偶尔,有查个走失人口之类的事儿,还会让小冯带了“獒子”去,还真让它找回来过要上少林寺的半大小子,和家长怄气出走的问题少女之类。结果,又是这么一档子简单的事情,某酒店一个17岁的女服务员,下班没回家,突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语音含糊,什么也没说明白电话就断了。
因为再怎么打她的电话都是关机,一个小时以后家里不放心报了案。小冯带着“獒子”去了,警察们还觉得有点儿小题大做——这种事以前不是没有过,多半是因为打电话的人在屏蔽区没出来。动狗去搜主要是个形式,比如找着找着对方上了车,踪迹断了,那就还得另想办法。结果,小冯出去半天没回来,市局局长办公室忽然接了一个电话,大喊某叔叔我在XX别墅1栋205,我要自首!你们快来!
哪有要自首管我叫叔叔的道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局长接电话,一听吓了一跳。原来,打电话的这位是州里一位领导的儿子,要论辈份,真可以叫他一声叔叔。只不过,这“衙内”正是局里的调查对象——此人在自治州是第一个开蓝灯宝马(我查了查,没弄明白是哪种车型)的,属于当地一霸,是上了打黑名单的。后来查明黄赌毒俱全,贩枪贩毒都有他的份儿。但是,因为证据不足,始终没能批捕。
此人性格狂傲嚣张,知道公安局在整他的材料,竟然开车撞坏了刑警队队长家的大门,扬言有种现在就抓他。还真没敢当场抓。事后州领导打来电话专门道歉,赔偿修理。警察们不是怂,是得忍。在中国,如果你犯罪,只要证据充足,没有谁是可以逍遥法外的。只是,对有些人的证据要更充足一些。
局长自问收集的材料还没到能抓这小子的时候,怎么这小子要自首了?
想多问几句话,那边一连声说我自首,我贩毒,你们快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局长正犹豫呢,政委接过电话来,问了一句话——就因为这句话,后来这位政委受到了严肃处理。他问:“你要自首的事儿你爸知道吗?”就在这时,电话那边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和含糊的吼叫声,接着电话就断了。政委浑身一震:这是有人打枪啊!
不好,要出事儿!后面不用分说了,叫不通电话,二十几个警察飞身跳上警车,带上重装备直扑XX别墅。XX别墅离得并不远,警察们在别墅外大约200米的地方发现了重伤的小冯,手里拿着对讲机,人已经休克了。警察们纷纷拔出枪来,排开搜索队形朝别墅快速前进。那位留英博士的一个警友就在其中,他眼尖,一眼看见别墅门口站着一个保镖,嘴里好像还叼着一根烟。
说到这儿,席上一位记者忽然站起来,脸色煞白,拉开包厢门问服务员:
“卫生间在哪儿?”
博士目送记者飞奔而去,说,他看过这案子的照片……
仅仅是看过照片就反应如此强烈,这个案子必有独到之处。
后来分析还原当时发生的事情,警方认为经过是这样的:那个女服务员是走在路上让“某衙内”看见的,因为长得可人,被其指使马仔“拉至”自己别墅里,要干什么就不用说了。
小冯带着“獒子”追逐那个女服务员走过的线路,一直走到别墅门口,和别墅的保镖进行了对话。小冯可能是觉得孤掌难鸣,并没有用强,看看进不去就带着“獒子”掉头往回走。结果他走的时候让“衙内”看见,正跟专政部门较劲儿的衙内一看来了个带狗的警察,马上反应是刑警队还在查他的案子。于是气势汹汹带了两个马仔开车来追,追到离大门约200米的地方,正看到小冯拿着对讲机准备呼叫援兵,三个人下车就奔了小冯。
据小冯醒过来讲,对方下车二话没说照着他胸口就是一拳,小冯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拉着狗,正要避让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手里还握着把匕首!这一下就把小冯扎成了血气胸,人倒了,休克。
此后发生的事情已经无法确认,所知道的就是那三个人再没上车,扔了车一路跑回别墅。“獒子”的足迹显示它在三个人背后紧紧追赶(狗爪印叠在人脚印的上面)。在别墅铁栅栏门口和门廊,“獒子”各扑倒了一个保镖,别墅的厚橡木正门上有很重的抓痕和啮痕,似乎双方在这里曾经有过搏斗和对峙。“藏獒”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护主,警察们推测,在小冯受伤的一瞬间,一贯老实的“獒子”忽然爆发,显露出了其父本犬中魔王的凶性。不过,警察到现场的时候,大门是锁着的,保镖倒在门后的走廊里。“獒子”是怎么进入别墅的呢?在别墅侧面的一扇玻璃窗完全破碎了,上面沾着血迹。根据推测,在无法破开大门的情况下,“獒子”是从这里撞破玻璃冲进去的。发现“獒子”出现在背后的保镖慌不择路,试图从大门逃生,慌乱中却无法打开门锁,结果丧命在门后。
“獒子”体重150磅,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猛扑上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没人知道。
“獒子”随即嗅着味道上楼,撕裂房门,冲进了衙内所在的房间。据推测,“衙内”往这个房间跑,是因为他在这个房间的抽屉里藏有一支加拿大手枪。
警察在房间的地板上找到了这支枪,枪机大张着,里面的子弹全部打光,其中一半打在了大门上,一半则打在了地板上,最后一颗子弹甚至打掉了他自己的鞋跟。
他大概是在这里目睹了大门口保镖的命运,所以才疯狂地打电话给局长要求自首——吓慌了的“衙内”依然以为小冯他们是刑警队派来的。
后来检查,“獒子”身上连一发子弹也没有中,唯一受的伤是破窗而入的时候耳朵被窗玻璃刺破。有警察说,要是“衙内”有一支猎枪啊,那还有戏,手枪这个玩意儿不是人人会打的,所谓“对着大象屁股都打不着大象”说的就是手枪。这是因为外行在使用手枪的时候,最后扣扳机的瞬间手指会不自觉地向下压,造成枪口低垂。惊惧中的“衙内”这种问题更是突出,警察的检验表明他打出的每一发子弹,与地面的夹角都在60度以上,最后基本已经与地面垂直了。完全吓慌了。
这个房间里只死了一个人,是“衙内”身边一个帮闲的,平时狗头军师那种角色。此人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只是脸色和茄子一样,是活活吓死的。别墅里最后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那女服务员,被麻醉了关在地下室里,被救出来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另一个唯一活下来的马仔本来是看着那女服务员的,危急时分跳窗而逃,光着脚十几里地一直跑回自己家里,双脚鲜血淋漓。等警察把他找着,人已经疯了,只要一听见狗叫就大小便失禁,全身抽搐。
“衙内”还是很聪明的,在“獒子”破门而入、子弹打光的情况下跳窗而逃,警察在楼下找到了他。说着这个令人脸色发白的案件,那位博士的一句话倒是让气氛轻松了一些。他说:“这小子明白人,这时候无论跟‘獒子’说我爸爸是谁还是我干妈是谁,一点儿用都没有。”博士的朋友是第一个发现“衙内”的,看见他侧卧在楼下的一片凤仙花丛里,一只手捂着脸,一条腿还在不规则地摆动。
“没死?看来是吓坏了。”警察想着,凑近了拿手电一照,马上转到一边呕吐起来。事后证明,“獒子”一口也没咬着这位衙内。但是,在这座别墅一楼二楼之间,正好有一根固定电视天线的钢丝,衙内的半边脸,就挂在这根钢丝上面。因为他的死亡,“獒子”当时到底给受害者展示了怎样的恐怖,我们已经无从知道。
听着这个令人惊悚的结局,老萨居然还能很有理智地思想,问了一句:“那不是还有一个在别墅门口叼着烟的保镖吗?他有没有说当时是怎么回事儿?”
博士低头皱了一下眉,仿佛胃里有什么不舒服,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回答我:“那哪儿是烟啊,那是……他自己的气管……”
那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以至于忘了问“獒子”后来的命运。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博士,问这个事儿,也顺便问问这个案子他们怎么处理的。
“衙内”那边给的结论是集体吸毒过量致幻,他是跳楼自杀,别的人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小冯伤愈以后自己申请转行,现在跟警界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说法虽然模糊,大概也可以明白。问题是,“獒子”呢?出了这事儿,是不是也不得不人道处理掉?心里其实很不愿意涉及这个话题,还是问了出来。博士在电话里淡淡地笑了,说“獒子”没给我们这个机会。怎么回事儿?
藏獒是高原犬种,在平原地区有它先天不适应的一面。比如,它的心脏在平原地区就很容易出问题,特别是在激烈运动和强烈刺激发生的时候。警察们在别墅门外小道旁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了“獒子”,四肢展开卧在地上,昂头冲着小冯的方向,如同一具雕塑。检验结果是心肌过分充血引发血管破裂,猝死。知道这个结局,萨无言地挂上了电话,深深地叹了口气。“獒子”,长在都市,生它的是黑背,胸腔里跳动的,却是一颗真正的獒的心。
望望窗外,残阳如血,高楼如林。心底里仿佛忽然听到一声野性的嗥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