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说了,你上回不是讲到杂技团么?怎么破案过程中没提呢?其实,破案的确和杂技团没什么关系。不过,量刑的时候可能有点儿关系。
按照盗窃数额,“瘦哥”是毙的级别。不过,审问案卷报上来,也有侦察员提到,说这小子身上可有绝活儿啊,毙了是否可惜?是不是考虑给缓一下?这话说得上头都有点儿含糊:毙一个盗窃犯不要紧,要这一毙毙掉一门非物质文化遗产,那可不是玩儿的。
类似的事情不是没有,据说,当年北京市公安局抓了个台湾特务叫段云鹏的,据说善于轻功,人称“赛狸猫”。被捕以后本来是个毙的水准,毛公开口了:“段云鹏?听说他会飞,找个地儿让他飞给我看看。”
段云鹏当然不是真的会飞,毛公很失望,但因为这句话,却让段多活了十几年,直到“文革”才被某位大佬想起来毙掉。
无巧不成书的是,那些天南方正来了个杂技团,带团的名演员叫梁波罗,局里看侦察员们辛苦,出钱请大家看杂技。里面正有钻桶这个节目。
出来以后谁都不说什么“缓一缓”了。又赶上严打,结果,上头一划勾,“瘦哥”就给……那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