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入室盗窃连人家酒瓶子都偷走了的主儿么?
老侯就见过。
老侯是谁?当年北京市公安局二处涉外刑事科的刑侦分队长。这案子,是他九十年代前期接的,发案地点在北京农业大学。
报案丢东西的是该校一位德国专家。此君从东土返家度假一个月,驾云回来一进宿舍还以为自己走错门了——这谁家啊,整个儿一毛坯房么。等再一看门上的单元号码,这位立马傻了眼。
敢情,这毛坯房是俺家啊!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保卫处,报案,报公安局,老侯在涉外刑事科,出警当然责无旁贷……
奇怪的是,谈起这个案子,我注意到当年的侯队长先咂了咂嘴唇,目光在桌子上那盘红烧肉上暧昧地扫了一下。
“没有比办那个案子吃得更好的了。”老侯说着咬了一口红烧肉,摇摇头放下筷子,眼神儿里颇为不屑。
萨下意识地觉得老侯的说法前后矛盾——那下手的主儿连酒瓶子都扛走了,还能给您留下红烧肉?
后来才明白,招待老侯吃红烧肉的自有其人,盖因为丢东西这主儿的身份太特殊了。
当时,中德之间刚刚签署了一份政府间协议,德国方面出资与中国在某个农业项目上进行合作,丢东西的这位德国专家,正是执行这项政府间协议的联络员。德国专家做事认真,对协议的执行选择了常驻监督的做法。因为这项合作中方的具体执行者就是农业大学,该大学为这个德国财神爷特意配置了一套公寓。
问题的高度,立即就上升到两国关系和国际形象问题上了。由于这项协议对我国农业发展十分重要,事情甚至惊动了国务院。
如此,侦破工作自然有压力,但大学的领导更有压力。
有压力又没有跟着破案的能耐,大学的领导还算有自知之明,没有跟着上蹿下跳,只是给办案人员配置了一辆专车,并为他们改善伙食待遇。
配置专车也就罢了,当时警察办案都是骑带斗摩托,这自然是难得的方便。那改善伙食待遇,才让弟兄们记忆犹新。农口的院校都有自己的农场,用于科研和学生实习,供应上有的是好东西。这一说改善伙食,马上杀了一口猪,配了一男一女两位厨师为老侯他们服务——后来才知道这两位都是当年给部长做饭的。
萨娘也一度在农口的科研单位工作,那时候几乎每个月都能买到便宜的内蒙黄油、西藏牦牛骨茶、东北大豆之类市场上见不着的农产品,近水楼台的好处,萨也算是见识了。
老侯回忆,当时两位厨师把杀好的猪挂在厨房梁上,蔬菜和调料放在地上。警察办案生活无规律,两位厨师随到随烹,绝不误事。而且是指哪块肉就切哪块,服务极为周到。当时所吃猪肉一层肥一层瘦,竟然有七八层之多,令人啧啧称奇。估计,是该校某个猪肉质量改良项目的产品。
不过,到现场一勘察,警察们可是有点儿傻眼。
门锁没有被破坏痕迹,窗户紧闭,房子里面除了几件粗笨的家具以外一无所有,比搬家公司来过还干净。尽管如此,警察们还是根据痕迹判断,一个月内,确有人曾经进入过这个宿舍,而且,此人还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
这要是贼啊,那可得算是胆大包天了。
事后证明老侯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那贼在屋里的确呆过三天,把德国专家的半条三五烟抽得一干二净,还把烟盒都带走了。
找不到贼的出入通道,加上这样的作案特点,案子指向两个方向:要么,这是碰上熟悉情况的内贼了;要么,这是“燕子李三”一类的飞贼来过了。
飞贼?这年头有飞贼么?
那可难说,前几年东城区就闹过两回专偷大宅门的飞贼,一捕一毙。
那么,是先查内贼呢,还是先查飞贼呢?
这警察的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既不查内贼,也不查飞贼,而是冲着德国专家去了——先查他报的是不是假案。理由也很简单,这位德国专家说不清他们家到底丢了什么。
要按老萨说,警察同志这是个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们家所有东西都搬走了,然后让你说丢了什么,搁谁都说不明白。
不过老侯听了一乐,说你不明白警察办案的做法,比如前两天日本那酒井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们警察看了,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人可能涉毒。而且,那几年,外国人报假案的也不在少数。这句话引起了老萨的好奇心,忍不住打听,这外国人干嘛没事儿给咱们报假案呢?
外国人报假案?
可不是吗,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咱们警察让外国人蒙过不少次呢。
那时候,外国人来的多了,问题也来了。北京警方接二连三收到报案,要不就是丢了手表,要不就是让人抢了照相机,不一而足。这件事开始让警察们十分恼火,要知道当时北京的治安很令人自豪,虽然达不到“文革”前95%的破案率,但也不至于满街有人抢外国人吧?
周恩来总理说过,外事无小事。警察们虽然有点儿迷惘,但还是认真办案的。也有真破了案的,比如,老侯就破过这样一起案子。
北京饭店的一个老外,报案丢失美元若干。老侯出现场,查问发案时间、地点后,很快锁定几名嫌疑人。侦察员注意到其中一名服务生生活奢侈,与收入不符,被列入重点侦破对象。继续调查后发现其窝点,一讯而伏。
案情并不复杂,老侯印象深刻的却有三点:
第一,这名服务生颇为聪明,他回到家非大中华不吸,在班上抽烟却只抽最便宜的黄金叶。在单位人人都说他老实,听说把他抓了,大感不可思议。
第二,此人作案手段与心理学暗合,发现目标从不竭泽而渔,每次只拿不到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外宾即便发现钱变少了,多半也会认为是自己放错了地方,很少怀疑被盗。他作案数十起,警方只接到这样一起报案。
那就要问了,这个老外怎么如此个别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这位是拿信封装了两千美元现金,准备交房费的,被这个服务生抽去几张后钱不够了没法结房账,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报案。
第三,搜查这个服务生的窝点时,发现此人竟然在12平米的斗室中装了六个豪华壁式大座钟,估计到整点的时候一起敲响,比钟表店还热闹。
让钱烧的。老侯说。
说起来这位也是无奈——当时北京没有多少消费场所,也没有太多奢侈品供应,这种灰色收入不买座钟他也想不出还能买啥。
不过,这种案子极少,更多的时候是破不了案。报案的外国人似乎对破案也不怎么感兴趣,这种情况很不正常。时间长了才发现,这些外国人只对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感兴趣。调查之后真相大白:原来,这帮家伙要么把相机手表卖了,要么把外汇倒给“黄牛”了,这些东西入境的时候都登记的,不开具被盗证明没法过海关,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利用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些玩意儿在当时的北京市场属于稀缺货,很受欢迎,卖了高价再拿一笔保险,老外们的脑袋太聪明了。以后,再碰上外国人报案,警察们第一件事就是确定是不是报的假案。
这次的案件中,那位德国专家是个中国通,对警方的调查十分配合。问题是,他的确说不清自己到底丢了哪些东西——你说你丢了一条波斯地毯,可先生你能证明你有过这东西么?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调查中这位专家一拍大腿说,有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