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章 案件初体验(4k)

这次出征的,只有两支小队的11人,青山还没回来。

主要是因为有一起离奇的案件,省里已经介入,让这两支队伍来参与一下。如果能展现风采,对案件侦破有帮助,那自然最好不过。

路上,大家开始分析起了案件材料。

案子发生在沈州市区的一栋写字楼。这里不算是市中心,但也算是繁华地点,楼下就是地铁站。

公司占据了15层和16层,有400多名员工,主要的工作是电商客服。这是一家外包公司,承接了不少大平台的客服工作。

这老板不是一般人,他这个公司承接了好几家电商渠道的客服,甚至还接游戏客服的工作。只要是需要人、有客服业务的工作,都接。

整体的架构并不复杂,公司的主要部门,是业务部。老板主要负责业务部,除此之外,业务部还有两名经理、10位主管、30多名组长和300多名员工。除了业务部之外,其他部门人不多。

招聘部门,有20多人,质检和培训部门各有十多人,行政部和法务部门各六人。除此之外,有个比较牛的部门,是技术部,有30多人。

按理说,这样的小公司养不起这么多技术人员,一般此类公司有三两名程序员做运维工作即可。但这家公司老板眼光卓越,对开发非常有兴趣,愿意投入很多利润搞开发。这些年,这家公司还真的搞了一些系统,在业内小有名气。目前技术部亏得很少。

除了业务部,技术部是老板最关注的部门。

...

而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公司里,离奇死亡了两位。

一位,是HR经理周姐,另一位,是技术主管李云。

周是招聘部门唯一的经理,死亡原因是抑制死。

李云目前认定的死因是服毒自杀。

都是在公司死亡的。

...

“抑制死?”陆令看到这个,问了问同车上的刘俪文,“这种死亡方式,我记得一旦认定,可以直接改变案件性质。”

“对,算意外。”刘俪文点了点头。

“一起意外、一起自杀,要是单独看,可能没什么,放一起确实是就不太正常了。”陆令琢磨了一会儿,从案件材料中抽出一份,递给了刘俪文,“你看看这个,抑制死的认定有没有问题。”

“2021年11月14日13时30分许,接报在城东大厦15层餐厅,周莹被人殴打胸腹后即刻倒地死亡。姓名:周莹,性别:女,年龄:41岁。尸体检验:尸长163,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僵位于全身诸大关节,强度中等...”

刘俪文仔细地看着尸检报告,捡着一些重要的点,给大家读了读。

抑制死是一种非常少见的死亡方式,是在身体受到某些轻微的、一般来说绝对不会致命的袭击后,通过神经反射,两分钟内心脏骤停而死亡。

因为发生急促,无法预见、无法预防,也难以治疗,除非在发生前夕就被预见,立刻采取胸外挤压和人工呼吸等方式,还有一丝可能挽回。同样的外力,要是在一般情况下,可能连破皮都不会,但是却能致人死亡。

常见的敏感部位有:胸部、上腹部、会阴部、喉头、颈动脉窦、眼球等。

目前普遍认为,原理是心脏受到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双重支配,心交感神经神经兴奋能加强心脏活动、心迷走神经抑制心脏活动,这两者共同作用于心脏。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外界的轻微刺激,可能刺激迷走神经反射而形成心脏骤停。

电视里常见的,用手砍一下脖子,就能让人晕过去,主要是刺激颈动脉窦,只是这种方式成功率并不高。

“头皮未见损伤,颅骨无骨折,面部未见损伤,双眼闭合无破损,口鼻腔无异物,牙齿无脱落,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双耳廓重度紫绀。双上肢指甲床重度紫绀,双下肢指甲床无紫绀。胸廓对称,脊柱四肢无异常...”

“解剖...头皮、骨膜下、硬膜外、硬膜下...无异常...大脑轻度水肿...小脑、椎动脉、大脑动脉、大脑各冠状切面、颈椎、胸椎、肋骨、气管、左支气管、右...”

“心脏...肺脏...肾上腺...胰腺...甲状腺...回盲部...卵巢...”

刘俪文一项一项的看完,这里面的每一项,都非常非常细致,可以说整个人,从头到脚,全部解剖了。

除此之外,还全部在显微镜下做了检查。举例说明:丘脑,核团区神经细胞及胶质细胞间隙显著增宽。纤维区胶质细胞周间隙显著增宽,弥漫性小血管扩张、淤血...

除此之外,还做了毒检。

“未检出常规氰化物、砷及汞金属毒物、毒鼠强、常规催眠镇静药物、常规生物碱类、苯丙胺类、常规有机磷农药成份,未检出吗啡、去氧麻黄碱、地西泮、艾司唑仑、三唑仑、阿普唑仑、咪达唑仑和氯硝西泮,未检出酒精成分...”

“这份法医报告没有任何问题,”刘俪文道,“这应该是好几位法医合作的结果,而且涉及了好几个部门,有一位还很有名。抑制死是非常非常少见的死因,也正因为如此,只要出现都是高度重视,不这样做,无法排除其他的可能死因。简单地说,没有致死性外伤,没有致死性疾病,然后人死了。”

“如此说来,周莹的死,是没有任何问题了。”陆令点了点头。

“我注意到,和周莹发生肢体冲突的,是公司业务部的一名组长,叫林薇。11月14日,她俩在15楼的食堂发生冲突,林薇打了周莹,言语中还进行了刺激,然后周莹就倒地,当场死亡。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林薇是喜欢技术部的主管李云的。林薇是周莹招聘过来的,而李云不是,李云是走的特殊招聘流程,由技术部的经理专门招来的人。”这个时候,燕雨已经看完了大部分的材料。

燕雨接着道:“林薇和周莹发生冲突,周莹死亡后,本案立刻开始侦查,并进行细致尸检,最终定性为抑制死。但周莹家属对本案并不认可,认为林薇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此在公司狠狠闹过几天,案发后林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来鉴定下来之后,直接取消了拘留。被释放后,林薇也没有上班,一直居家,但周莹家属一直在公司闹。有传言说,林薇和周莹发生冲突,和李云有关,李云因此也承受了不少压力。但因为李云现在的研发项目比较重要,一直还在公司上班,直至今天死亡。”

“昨天中午,李云死在了公司,目前已经查明,李云在厕所里,服用了过量的氯化钡,后来在电脑办公桌旁死亡。”

...

说到这,必须得先讲一下抑制死的判罚。

从这个定义上来看,是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造成伤势的袭击行为导致的死亡,行为人对于被害人的死亡无法预见。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而且也不存在疏忽大意、过分自信的过失。

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是故意,但这种行为通常只能认定为轻微伤或者无伤,不能够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行为人的行为和死者的死亡,又有因果关系,所以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一些司法实践中,这也被认定为是意外事故。

一个月前的案件,当时就引起了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后来公安局查了半天,发现这个案子是意外,也就结案了。周莹的家属也没闹到点子上,他们其实是可以申请二次鉴定的,但是他们没有,只是单纯地要求公安部门抓捕林薇。

实际上,本案二次、三次司法鉴定的意义也不是很大,因为本身就是专业人士负责,而且所有解剖记录都留存,这没有任何问题。

时至今日,周莹的家属还在闹,依然没有向林薇提起民事诉讼。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林薇的重要关系人,自杀了,而且服药的地点是没有监控的厕所。

这个公司因为人员很多,各种事情也比较多,监控是很多的。但监控的针对性非常强,95%都安装在业务部。

简单地说,老板这个人非常独,他最怕的事情,就是他手下的经理、主管哪天搞到了一些业务,然后拉着队伍出去干了。所以,这个老板经常搞轮换,经理、主管负责的队伍,经常变化。

这个公司有这么多的招聘人员,自然也能看出来这是人员流动比较大的公司。因为加班严重,每个月都有至少20人离职,甚至更多。

相应的,招聘部门也要招到这么多人才行。总之,监控主要是针对业务部门,其他部门一般只安装一个即可。

技术部门因为比较大,有两个摄像头,其中一个是照着大门的,能看到谁进出,另一个是照着最里面的一片区域,这里是公司技术部门最涉密信息的存储地点,需要额外注意。

而死者李云死亡的地方,没有监控摄像头,也没人看到他是怎么死的。只是有人在下午上班的时候,看到李云还趴在桌子上,过去问,结果推了一下,李云就滑到了桌子

厕所发现了一个杯子,是公司里常见的一次性纸杯,很多人都有,尤其是行政部,这东西多的是。

纸杯里检查出了残余的氯化钡,也检测出了李云的指纹。

李云从厕所,回到技术部的屋里,只有门口的摄像头能看到。

目前之所以认定是自杀,主要不是因为指纹,而是因为氯化钡的特殊性质。

人体误服或者服用氯化钡之后,会恶心、呕吐、腹痛,还可能面部青紫、肌肉抽搐等问题,甚至眩晕、听力和语言障碍。

氯化钡不是氰化物,死亡时间一般超过半小时,如果死者他不是自杀,只要他神志正常,就不应该不喊两声。即便语言障碍了,折腾一下,也会有人发现。

服用氯化钡之后,神志通常都是清醒的。

李云没有闹腾,同事也没怎么注意到他,从监控的状况来看,他进门的时候,状态还是比较良好的。

这种情况下,说本案是自杀,概率就很高了。

只是办案不能凭借概率。周莹死亡案,有经验的法医看了当时在食堂的视频,就直接说这是抑制死。可这种事,必须完全解剖,排除一切其他的死亡原因,才能最终认定。

...

“这案子,非常不简单。”燕雨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一般来说,这个案子认定死亡,市局就很轻松了。既然市局没搞定,喊了增援,就意味着很多证据都缺失。比如说,没有找到李云购买、获取氯化钡的记录;再比如说,技术部的人没有人能够清晰地注意到李云的具体状态等...总之,容易获取的线索,必然是已经穷尽了,我们再去搞,非常困难。”

“只要是能到省里这一步的,肯定是没有简单的案子。”陆令点了点头,“李云应该还没有解剖吧?如果没有,我想抓紧时间去看一看他。”

“我这就联系,问一下。”燕雨知道陆令要做什么。

看尸体的临终状态,分析尸体最后时刻的情绪,对于这个案子的定性,虽然没有法律上的逻辑意义,但是有侦查方向上的辅助。

说着,燕雨拿出电话,拨通了那边。

这次,燕雨组和赵逸帆组各自开了一辆车。

这次职业警察,省里是下了本钱的!

这是专门给这两个小组配了专车!

在美剧里,行为分析部小组那是有专机的,那排面直接拉满。咱们这边,别的不敢说,配两辆车还是没问题的。不过,技术组没有。

技术组很少有需要四处奔波的案子,大部分事情可以线上支持,主要的工作也是在省厅反诈中心搞一些大行动,不需要配车。

两辆车一模一样,都是7人座的大SUV,私密性还不错,也配备了一些定位设备和通讯设备。

今天开车的司机是叶文兴。

说起来,叶文兴开车技术也不错,从来没有过剐蹭等小事故,马路上遇到啥紧急状况,都挺稳的。

一路上,案件的初步情况,大家都了解得差不多了,很快地,车子到了现场,两个小组被编入了办案团队,享有自主办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