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振侠完全可以肯定这一点,所以他在极短暂的不知所措之后,心头狂跳着,勉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在她的耳边低声道:“我的提议……可以取消……你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玛仙又发了好一会颤,才渐渐平静了下来。她把原振侠的手放到自己的口边,轻轻地吻着、吮着、咬着,声音仍然极低:“我不……要太草率。”
原振侠怔了一怔,随即道:“一个盛大而隆重的婚礼?”
玛仙笑了起来,这时她的笑靥,真正灿烂艳丽无比:“婚礼不是为我们这种人而设的……我的意思是,你必须先知道,当你成了一个女巫灵肉一致的俘虏之后,会发生什么事……”
原振侠笑着把玛仙的头发拨到了后面,露出她雪白腴嫩的颈子来,侧头去轻吻:“会发生什么事?不是说这个女巫,会成为我的奴隶吗?”
玛仙给原振侠吻得有点痒,她稚气地缩着头:“还有很多……事,你需要知道的……”
原振侠坐直了身子,摇头:“太麻烦了,我放弃了!我没有进取心,别逼我做大情人!”
原振侠这样说,自然是开玩笑,可是玛仙听了,却紧蹙起秀眉,用十分低沉的声音道:“我就是想说明这一点……在巫术上……用你的话说,如果我们应了劫……那……你就不能放弃……”
原振侠高举双手,作投降状:“我真的会放弃吗?”
玛仙却在急急地自言自语:“不过也不要紧,我会尽一切力量,使你不受到伤害。你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完全将我当普通人……”
她在这样说的时候,态度十分认真,又显得十分焦切。玛仙说她会尽一切力量,不使原振侠受到任何伤害,对于这一点,原振侠绝不怀疑,因为她已经这样做过!
但原振侠也看出,玛仙这时自有她的难处。她当然不会拒绝他刚才的“提议”,而且,内心一定极乐于接受,这一点,自她的眼神中可以完全看得出来。
可是,她却又碍于不知什么原因,觉得不能就在今晚……原振侠猜到,多半是为了巫术的理由,所以他无法表示意见,只是等着玛仙的解释。
玛仙深深吸了一口气,搂住了原振侠的颈,在原振侠耳边,声音低柔得叫人心醉:“原,答应我一件事!”
原振侠“嗯”了一声,玛仙又道:“你一直不知道我怎么生活,住在哪里……”
原振侠深深地连吸了几口气,贪婪地吸着自她身上沁出来的幽香:“你是超级女巫,神出鬼没,谁知道你是怎么生活的?”
玛仙的气息有点急促:“如果我邀请你来,到我的女巫洞天来?”
原振侠不禁大是好奇,这时,他多少也有点明白刚才玛仙所说的“不要太草率”的意思了。刚才他提议就在今晚,那自然是回到他的住所去。
一对相亲的男女……原振侠不敢在和玛仙的关系上,用“相爱”这个词。他爱玛仙吗?他没有答案;玛仙爱他吗?他也没有答案;他和玛仙之间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关系之间,有爱情的成分吗?他也没有答案。所以,他们只好说是相亲的一对男女。
对他们来说,在什么所在,其实是没有分别……他自然知道“女巫的洞天”,会比单身医生的宿舍隆重得多!
原振侠问:“好,请问这洞天福地,在什么地方?在地球的哪一个角落?是不是我们这种对巫术一窍不通的人也能去的?”
玛仙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忽闪着:“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去,岛上有巫术的防御系统。对了,是一个小岛,属于巴哈马群岛许多私人岛屿中的一个,完全由我所拥有。”
原振侠摊了摊手,作了一个略微失望的神情。
当他一听到“女巫的洞天”这个名词时,他所想到的是一个极神秘的地方。譬如说新几内亚腹地的人迹不到处,或者是西藏高原中,一个亘古无人的山谷等等。而巴哈马群岛中若干私人岛屿中的一个,自然没有那么曲折离奇,比较平淡了一些。
巴哈马群岛上千个岛屿之中,有一些小岛出售给私人拥有,那并不是神秘的事,玛仙自然有能力拥有一个。使原振侠恍然的是:原来玛仙一直在巴哈马群岛的一个小岛之上!
玛仙像是知道原振侠在想什么,她解释:“这个岛,叫巫师岛,在属于我之前,是大巫师的。那个大巫师,是所有美洲……中美洲、南美洲的黑巫术和白巫术的总巫师,是巫师之王……”
原振侠点头:“我知道,就是由于他施术,你才成为超级女巫的,我见过这个大巫师!”
玛仙又道:“在他之前,是上一代的巫术之王所有。世世代代,那个巫术之岛,一直和巫术有密切的关系,你可别小看了它!”
原振侠忙道:“不敢,只是……我也不想进一步去了解它!”
原振侠说得十分委婉,玛仙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她甜甜地笑了起来:“在那里,我们会处于完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的环境,真正属于我们两人的世界,会有宇宙之中,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感觉!”
原振侠深深吸了一口气,对于这样的邀请,大抵没有什么男性可以拒绝。他点头:“好,我来!嗯,日期,地点?”
玛仙一伸手,把她一直系在发脚上的那只金环摘了下来,塞在原振侠的手中。原振侠一冲动,乘机紧握住了她的手。
玛仙并没有缩回手来,温柔地任他握着:“金环上有小岛所在地的经纬度,我这就回去,随时欢迎你来。”
她说到这里,现出一个令人目为之眩的美丽神情:“这是巫术的邀请,要是你爽约……你不来的话,我将无法离开那个小岛!”
原振侠苦笑:“有必要吗?”
玛仙低叹了一声:“有……因为你……可能会不来,而且,期限只有一年……”
原振侠笑了起来:“期限太长了吧!我立刻动身,三天之内大概可以到了……”
玛仙轻轻抽出手来,把金环留在原振侠的手中,然后用手指轻按他的鼻尖:“人的一生之中,会有太多料不到的事情发生的……”
原振侠再次握住了她的手,把她拉近了些:“对啊,如果我搭乘飞机失事了,那就永远到不了。所以,不如考虑我刚才的提议……”
玛仙气息急促,胸脯起伏,显然原振侠的话,使她感到了极度的诱惑。
原振侠继续他的引诱:“或者,反正时间还早,先到我那里,喝点酒,听听音乐?”
或许是由于原振侠的引诱伎俩太拙劣了,他这两句话一出口,玛仙如梦初醒,一下子挣了开去。同时,以极快的动作打开门,闪身而出。
(她的动作是如此之快,就像是她根本未曾打开过车门,人就到了车外。因为原振侠立时伸手去拉她,手已碰在车门上。)
(原振侠绝非反应迟钝的人……)
原振侠只来得及叫:“等一等……”
他一面叫,一面想打开门追出去。可是玛仙一个转身,用她的身子顶住了车门。
原振侠应该是可以硬将车门推开来的,可是就在那时候,隔着玻璃,他接触到了玛仙的眼神。
在她的眼神之中,如水波一样的柔情,正荡漾出“请不要”这三个字来。那种魅力令人无法抗拒,原振侠自然而然,一点气力也使不出来。
他只能按下一个掣钮,使车窗玻璃落下,立即听到了玛仙的声音:“那小岛,几百年都归巫术宗师所有,所以有着不少神秘而不可思议的事。你来了,不论住多久,都保证不会寂寞……”
原振侠笑着摇头:“何必要其它的……只要有你在,就不论住多久,都不会寂寞……”
玛仙笑得极甜,可是她的话,却令原振侠怵然而惊。她道:“别在一个女巫面前胡乱许愿!女巫要是一认真,你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她一面说,一面还把手指在原振侠的嘴唇之上,轻轻按了一下。
在原振侠感到飘然不知所以时,她已经转过身,飘然而去。
原振侠后来,一直不能肯定,那一天晚上,是他在车中怔呆了太久,还是玛仙的动作太快?总之,当他定过神来,推开车门时,寒风袭来,他扬目四顾,黑暗之中,哪里还有玛仙的踪影?
原振侠没有追出去寻找,也没有出声呼叫,因为玛仙是如此不寻常,她不想出现时,怎么叫也没有用。而当她愿意出现时,她自然就会出现……她甚至能在万里之外,知道他情绪是好是坏!
回到车子之后,原振侠又发了一会怔,才驾车回去。一路上,他都在想,刚才听了玛仙的“警告”,竟然怵然而惊,那是为了什么?
玛仙那么能干,那么艳丽,作为伴侣,实在不能再好了……然而原振侠知道自己的性格:伴侣是一回事,甚至长期伴侣,也可以是同一回事,但是永久伴侣,那却是另一回事……
是不是在感情上,不相信有永恒呢?还是在观念上,认为永恒的爱情,会成为一种不能变化的束缚?是天性追求绝无羁绊的自由,还是在潜意识中觉得,只有一个异性无法满足?
原振侠不断想着……自然没有结论,他曾不止一次地这样想,都没有结论。或许这也正是他的性格,他不要下结论,任何事,一有了结论,就成了定局,就不再有变化,就和他的想法不合。
当车子在屋子前停下时,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和任何单独一个人,永远在一起,我想我总有一天会感到寂寞的……”
他的话,在这样的寒夜中,当然没有听众。在他走出车子的时候,他在想:玛仙不知在哪里?应该不会很远,她是不是能用巫术的力量,感应到我所说的那句话?还是她早已知道了,所以才会在我那样说的时候,警告我不要乱许愿?
进了屋子之后,原振侠突然感到再也没有一个时候那样需要酒过。他大大喝了一口,让烈酒化为一股暖流,在他体内缓缓流转,闭上眼,设想着到了巫师岛之后,可以料到会发生的那种情形。玛仙娇艳的身影在他眼前浮现,他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燥热。
正在这时候,电话铃陡然响了起来。电话铃响得十分不合时宜,打断了原振侠的遐思,他极不愿意接听。
若不是为了电话有可能是玛仙打来的,他一定不会去接听,他叹了一声!
原振侠伸手拿起电话听筒来的一剎间,他感到玛仙不和他到这里来,真有道理……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岛,和如今这样一个小小的空间,差得太远了!一方面可以把快乐扩大千万倍;而另一方面,却可以把快乐减少千万倍……
他拿起了电话,就听到了一个急促的声音:“原医生?你是原医生?”
由于原振侠是从甜蜜美丽、令人神驰的遐思之中硬被拉回来的,他的思绪还有一半逗留在他编织出来的情景之中。所以那声音尽管听来很熟,可是他一时之间,竟想不起那是什么人来!
他的声音很不耐烦:“阁下是谁?”
那边传来了一下奇异的声响,像是由于原振侠认不出他的声音,而感到了十分意外和屈辱。过了几秒钟,才有回答:“我是李加,来自巴拉圭的那个矿务工程师……”
原振侠“啊”地一声,也有几分歉意。才听他说了一个奇异的故事,又作了相当程度讨论,竟会认不得他的声音,多少有点说不过去。但是他也觉得奇怪:“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李加的声音苦涩:“是今晚聚会的主人告诉我的。”
原振侠皱了皱眉,他没有反应,这已经表示了他的不满。李加显然可以觉察到这一点,所以他急急道:“真对不起,实在是因为事情有了变化……”
原振侠“嗯”了一声:“什么事?什么变化?”
李加简直是在嚷叫:“那大水晶瑙!”
原振侠叹了一声,心中在想:事情只有和一个人本身有关,才是最重要的。那大水晶瑙对李加来说,重要之至,但对别人来说,只不过是一个神秘故事而已!
李加继续着:“我一回酒店,就和矿务公司通电话。原医生,昨天……昨天……昨天……”
他一连重复了三次“昨天”,又在不由自主喘着气,可知昨天一定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了,原振侠也不禁挺了挺身子。
李加终于说了出来:“昨天,山区里发生了地震!”
原振侠闭上了眼睛,苦笑。
那当然不会是大地震,如果是的话,昨天发生的地震,今天早已传遍了全世界。山区发生了一点不能算是外地新闻的小地震,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李加等不到原振侠的反应,很焦急地问:“原医生,你在听?”
原振侠没好气地道:“如果是在地球的地震带上,那没有甚么特别……”
李加忙道:“不,不!这地震很特别,就在矿区,地动山摇,压死了不少在开工的工人。而大多数工人,由于害怕山脉的精灵被采走,大山会发怒,所以不肯开工,结果都安然无事。原医生,大山真的发怒了……”
原振侠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他叹了一声:“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李加的声音更急促:“不是,不是!原医生,地震……或者说整座大山的震动,是从那个矿洞开始的,就是那个开采出大水晶瑙的矿洞……”
原振侠已很不礼貌地打断了他的话头:“对不起,现在我没有兴趣,和你讨论印第安土人的传说……”
李加急叫了起来:“那不是印第安土人的传说,是已经发生了的事实。因这次事故,死伤的人数超过一百人!那是事实……”
原振侠闷哼一声:“那你找我做什么?”
李加又叹了几口气,才道:“我想请那位先生,到我们的矿区去调查一下。因为我肯定在那里,有极度不寻常的事,正在发生……”
原振侠语音平淡:“我想他不会答应的……”
李加的声音沮丧之极:“是的,他拒绝了,他建议我来请你……”
原振侠发出了一下不满的声音:“那不算是一个好建议,我也不会答应!而且,我确实有极重要的事情在身,明天一早就动身,到巴哈马群岛去……”
李加简直是在哀求:“绵延几百公里的一座大山在发怒,就不能引起你的兴趣,去了解一下?”
原振侠笑:“你可以改行去做煽动家!你的话虽然夸张,可是我还是不能应你所请。大山真要发怒,我去了有什么用?”
李加喃喃地道:“那倒……也是真的……原医生,绝不是巧合,那大水晶瑙绝对有着神秘莫测的怪异。唐勒是对的,我们都错了……”
原振侠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且让对方听到他的吸气声,以表示谈话可以结束了。
李加停了停:“原医生,你到巴哈马去?如果有必要,我怎么和你联络?”
原振侠回答得十分决绝:“你没有必要和我联络,我去的地方,也不会有任何通讯设备!”
李加的声音懊丧莫名,原振侠已抢先放下了电话。给李加的电话一打扰,原振侠无法再继续编织他刚才的美梦。
不过,当晚他在睡着了之后,还是做了不少梦。而在梦醒之际,回忆梦境之余,他也想起了李加在电话中所说到的地震。
那是巧合吗?看来只好这样认为。因为如果说那是大山的震怒,似乎太超过人类的知识范围,无法作进一步的解释。
原振侠又联想到的是:重达四千公斤的一个大石球,是怎么消失的?
那个大水晶瑙之中,是不是真有如另一个矿务工程师所说的“亘古以来的大秘密”在?
断断续续的梦,零零星星的杂思,迫不及待地等着天亮,他收拾了一下简单的行李,直赴机场。
在航空公司的票务柜台前办手续的时候,他在想,要是在机场遇上了玛仙,那倒是极有趣的事。他期待着玛仙娇柔甜腻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可是却没有等到。
办妥了票务,离他要搭乘的那班飞机起飞的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他进了贵宾候机楼,向院长打电话告假……自从他表示过要向医院辞职,院长竭力挽留之后,院长答应了他“随时可以请假”的条件。只是用极不友善的声音告诫他……一个随时要离开岗位的医生,绝不是一个好医生!
原振侠的回答是:“对,我完全同意,我不是一个好医生,绝不是……”
院长当时目瞪口呆,无可奈何。所以这时原振侠并不是“请假”,只不过是通知院长,他要离开一阵日子。多久?未能决定,至少,唔,两个月吧……
院长在电话中,发出了要多难听有多难听的声音,使用了和他仁心仁术、高级专业知识分子身分,绝不相称的语言来作为回答。原振侠没等他发言完毕,就挂上了电话,而当他转过身来时,就看到了李加。
(期待着想见到的人不曾见到,不想见到的莫名其妙的人,反倒会时时在面前出现……)
原振侠怔了一怔:“真巧!”
李加摇头:“不是巧,我一早就在机场等你,看见你进来,我才跟着进来的……”
原振侠望着他,李加道:“情形又有进一步发展,我必须立刻赶回去……在地动山摇的时候,有人目击了一个十分奇异的景象。”
李加略停了停,望着原振侠。原振侠作了一个“请说下去”的手势,李加才道:“在矿区的一个山峰上,就是那个矿洞上面的山峰。那山峰的形状很奇特,有一个高达一百多公尺的、十分尖削的主峰……”
原振侠随口道:“那主峰在震动中倒了下来?”
李加摇头:“不,有人看到,有一个大石球悬空在那主峰之上,和峰尖相距不到一公尺,那大石球像是还在转动……”
原振侠皱了皱眉,没有表示意见。
李加的声音很干涩:“原医生,这种异象,应该是你探索的目标……”
原振侠自然绝不可能改变他的行程。在巴哈马,一个小岛上,玛仙正在等着他,他要和那个美丽无双的女巫,完成他们之间不可避免的劫数……或者,称为“孽缘”,那也是很中国传统的说法。
他不是为了这个原因,才否定李加的话……就算他决定要到巴拉圭去,他也会那样说。他的声音相当诚恳:“通常所谓‘目击者’的话,不是很靠得住。请问,所谓目击者,究竟有几个?是只有一个人,还是许多人?”
李加苦笑:“不知道,长途电话之中,不可能了解太多的情形。我会回去,找到目击者,我想,那个在峰顶上空,空悬着的那个大石球,多半就是我们开采出来的大水晶瑙……”
原振侠毫无感情地道:“太神奇了……如果你见到了那个目击者,我提议你先问他,在地动山摇的大地震时,他如何还会有这份闲情逸致,去遥观山景……如果不是那样,他看不到峰顶上的奇观!”
李加自然听得出原振侠话中的讥讽之意,他涨红了脸,赌气道:“我会问,而且我相信,如果真的曾出现那样的异象,目睹者一定不止一人……”
原振侠“嗯”了一声:“没有红云缭绕、霞光万道?”
李加大声道:“我会回去详细了解,现在我所得到的资料太少了……”
原振侠摊了摊手,李加叹了一声,低下了头一会,忽然道:“这些怪现象……加在一起,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振侠也叹了一声:“在地球上发生的事情之中,有很多是人类知识无法理解的,非但无法理解,而且无法想象……嗯……这次地震,对矿务公司的损失,一定十分巨大?”
李加垂下了头:“是,矿区的破坏不算大,可是不会再有工人肯进矿区工作……谁敢进入发怒的火山中,去自取灭亡,所以,总公司已经着手,在草拟解散的方案!”
原振侠轻拍了一下李加的肩头:“别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一间矿务公司解散,算不了什么大事!”
李加苦笑一下:“是啊,那位先生的名言之一是:地球毁灭了,不过是宇宙之间,少了一粒微尘而已!可是,对地球人来说,这粒微尘就是一切!矿务公司对我来说……”
他摇着头,难过得说不下去。
原振侠笑了一下:“猜测和传说,有时无稽得可笑,有时又自相矛盾得叫人吃惊。如果大山因为它的精灵被开采了而发怒,那么既然有人看到大石球出现在峰顶,就表示大山已得回了它的精灵,那还发什么怒?”
李加望了原振侠半晌,才道:“原医生,你有心事?”
原振侠呆了一呆,他的确有心事,他愿意把所有的思想,都集中在想去到了巫师岛之后的风光。所以,李加这样问,他自然而然地点了点头,也没有追问李加,为什么会那么说。
李加叹了一声:“真对不起,我真是打扰你了!原医生,刚才你说的话不能成立。试想,你突然失去了一样极重要的东西,固然生气,就算失而复得了,难道你就不惩罚盗窃者了吗?”
原振侠心神恍惚,根本没有集中精神听他在讲什么,只是随口问:“谁是窃盗者?怎么惩罚?”
李加闷哼了一声:“人!人是窃盗者,所得的惩罚,应该是毁灭!”
原振侠没有表示什么。李加还想说什么,但是看原振侠的神情,只怕说了也不会听得进去,所以叹了一声,转身走了开去。
原振侠也没有在意他的去留,盘算着在漫长的旅程中,怎样才可以打发时间。一直到飞机起飞,他遇上玛仙的希望才算是破灭……他心中很有点责怪玛仙,为什么要分别旅行上万公里,而不结伴同行。
那么遥远的旅途,两个人结伴,和一个人独行,有趣与无趣,差得太远了!
那是原振侠又一次长而热闷、心焦又不耐烦的长途旅行。等到飞机在拿骚降落时,原振侠早把巫师岛所在的位置记熟了……它在群岛的极东南端,接近海地,所以原振侠必须先搭机到海地的太子港,再租船只到那个巫师岛去。
他不打算多耽搁时间,他想到过,从接受邀请起,到到达目的地,他采用的旅行方法是最快捷的了。除非玛仙有私人飞机,不然不会比他更快。
他知道玛仙多半有私人飞机……别说她自己是超级女巫,她的义父,更是亚洲超级大富豪,私人飞机对富豪来说,早已不是奢侈品了。
就算玛仙早到了,他也是早到一刻好一刻。所以他不离开机场,等候两小时之后飞往海地的飞机。
原振侠知道,海地是巫术的大本营,著名的巫都教所施的黑巫术,就源自海地。
原振侠生平第一次和巫术有接触,在好几年之前,就是从一个中了黑巫术血的咒语的人开始的。他感到,那个巫师岛离海地不是很远,可能对海地的巫术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
在热带风情布置的候机楼中,人不是很多。棕色皮肤的女侍,递了一大杯颜色看来很艳丽的酒给他,他翻阅着杂志,被一篇报导的标题吸引了视线:“巴拉圭西部山区的奇异地震……不可解释的山岭怪异变动”
原振侠心中“啊”地一声,心想:这本杂志的工作效率好高……这场地震发生了没有多少天,就居然有文章刊出来了!
文章并不是很长,原振侠用心看着,不到二十分钟就看完了。看完了之后,他不禁呆了半晌,转动着手中的酒杯,看浮在酒上的冰块轻轻相碰,心中充满了疑惑。
就在这时,他听到对面有一个相当嘶哑的声音,用不是十分纯正的英语,说了几句话:“想不到那么枯燥的一篇文字,也能使人看得那么用心,而且,看完之后还会出神!”
原振侠正在发怔,所以一直听到了那几句话的最后部分,才知道话是向他说的。他抬起头来,看见就在他的斜对面,坐着一个老年绅士,穿着一套不入时、但是剪裁十分得体的白西装,在他的身边放着公文包,和一柄白色的手杖。
在巴哈马,很少人西装笔挺,但这老绅士服装整齐,却更显得他气派非凡。他正盯着原振侠,原振侠向他礼貌地笑了一下:“阁下也看过这篇文章?”
老绅士笑了一下,作了一个手势,指了指原振侠手上的那本杂志:“我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
原振侠“啊”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