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笔者本人在治“口述历史”的学习过程中,在胡先生认可的正式录音记录里,实在所学有限。使我获益最多和了解“胡适”最深入的部分,还是胡公认为是“off the record”(记录以外)的那一部分。胡先生不赞成我的“填空白”的主张,但是在我们闲聊之时,他老人家无意中,竟把一个个“空白”都填了起来。
例如在他的1935年出版的《南游杂忆》里,胡氏对当时的“南天王”陈济棠的批评,只是若隐若现的。可是当我们聊天时,我问他对当时西南的政局的看法,话匣一开,胡氏便批评得十分露骨了。
据我那时所得的印象,当然陈济棠这位军人的思想和作风太落伍了,他容纳不了“胡适”,所以适之先生在广州大受冷落。后来李宗仁先生告我“胡适在广州吃别”还有另一个原因——他在香港闯下了“言祸”!说什么“香港是华南的文化重心”!弄得“粤人大哗”!
香港,这个“若要泊车,乃可在此”的英国殖民地,如果是“华南的文化重心”,那么胡博士心目中还有“老夫臣佗”遗念所在的广州了吗?!小子鸣鼓而攻之!这样才使胡博士一怒而去的。
胡先生也告诉我数不尽的、有关他人的类似的故事。酒意三分,谈兴方浓,胡氏也坦率地说出他自己生活上的细枝末节,以及思想上的今昔之异。笔者有时也故意把话题引向我所要探索的部门,让胡老师尽量发挥。这些都是正式“记录”上所没有的,但却是我要填补的“胡适学”里的“空白”。事实上笔者今番无心地写了十余万言有关适之先生的杂文,差不多也都取材于我个人“记录以外”之记录与记忆。遗忘虽多,一鳞半爪,犹可于思索中得之。
笔者当年原打算把这些“记录”内外的故事,熔于一炉,从而对“胡适的生活与思想”作更深入的探讨,使胡适的“自传”与“传记”,合二为一。不幸胡氏“口述”未及“大纲”之半,便无形停顿,而由笔者仓促中赶编由胡公认可之清稿——凡二十九题共三百七十四页——与原有“大纲”上之章节,亦不尽相符;笔者手头所存残笺,与哥大所公布者,复有出入!
胡公逝世后,笔者曾迭向大学建议,将原稿慎重签注,加工出版,以飨后学。然终以身为“雇佣作家”,寄食篱下,人微言轻,一池春水,干卿底事,而未能如愿!
窃思我故国文物,近百年来,流落海外者,胡子遗篇,不过万一而已。九牛一毛之存亡,本无损于先生之德业。笔者浪迹异域,簪笔佣书,一饱已甚自足,敝帚家珍,徒觉可笑。如今哥大既以缩微胶片方式公布原稿,后学附骥,更无喋喋之必要。以故此次若非刘绍唐先生殷勤辱书,笔者以宠召难却而再做冯妇,则适之先生之遗稿,亦早已置诸脑后了。
最近拙文之“连载”,亦出意外,与上述废置之计划,初无丝毫关联。盖绍唐兄于去夏辱书设题,嘱为将来胡公口述历史译文,先做一“短序”或“导言”。无奈斯时笔者手头原稿不全,哥大所公布之“缩微胶片”(microfiche)亦乏印本(hard copy),订购阅览机器往返费时。笔者乃试将“短”序加“长”,期以“空间换取时间”,庶免《传记文学》之“脱期”,而有负于刘社长与读者之期望。孰知机器未来,而刘公又迭函坚嘱再将“序文”延伸;盖“序文”已嫌过长,而“连载”又嫌太短也。笔者遵嘱续写之际,而缅怀先哲,旧思潮涌,一发不能自已,竟“连载”至十篇之多,实非初意也。
适之先生的一生,原即是一部近代中国文化史。为文论胡,十万言虽未为短,百万言又何能尽意?!然事出偶然,原非治史。笔者不学,只是试掘心头旧事,意到笔随;既无篇章,更未剪裁。似此信手拈来之杂文,古人名之曰“随笔”,鲁迅称之曰“杂感”。对笔者来说,那只是有关胡适之先生的一堆杂乱的回忆罢了。
古语有云:“恩怨尽时方论定!”如今胡公墓木虽拱,而恩怨未尽。忆评胡适于恩怨未尽之时,则读者之知我罪我,固未敢深思之也。尚恳老中青三界贤达,不吝教之!
1978年5月8日午夜于北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