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这个“大纲”,我们的工作就在1957年的冬初开始了。首先由我携了部笨重的录音机——那时还没有袖珍录音机和卡式录音带(cassette)——到胡府“访问”。最先胡先生约我下午去工作,晚了就在他家中吃晚饭。胡先生也预备在我们工作之前做点“home work”(准备点“功课”)。可是我第一次携机访问时,他已抱歉地说他的“功课”被人打扰了,没有好好地做。
原来他出长“中央研究院”,久经酝酿,这时已正式发表。消息一出,我们的“口述历史”做起来就有困难了。“职业化”的“口述历史”是胡适之先生多少年的心愿。如今理想成为现实,他反而没有工夫做了。
“官场”这个东西在我们“东方”的社会里发生的作用太大了。胡先生在纽约的那个破公寓,以前虽然也访客盈门,但是一看去,便觉得它有“观光”气味,胡博士送往迎来,也很像游览区内、专门陪人照相的印第安酋长(Indian Chief),施施然也。
可是“院长”新职一发表,气氛就不同了。酋长大人倒没有什么改变,只是出入的客人却由轻松的游客,变为严肃的官僚了。这个观光区,也逐渐变成衙门重地。胡公馆门前所缺少的,也只是两个荷枪实弹的卫兵。
一个山野散人和一个一品大员之间的距离实在太大了。岂怪掌权者一登高位便不肯下来?苏丞相曰:“人生世上,位势富厚,盍可以忽乎哉?!”
“官”这个东西在我们中华文化这个传统里所作的恶,实在太多了!
正当胡先生为着做官而忙的时候,笔者也正忙着找房子结婚。各忙其忙,工作就拖下去了。婚后我去看他,胡先生主张我们继续工作。只是他已没有太多时间“准备功课”了,就请我“多多偏劳”吧。所以当我们恢复工作时他只是零零星星地谈,我也就零零星星地问。
那天归来之后,我乃根据这个访问录音的片片段段,漏夜整理一番。并用打字机打出个“样品”稿,拿给他看。胡氏读后似乎很欣赏,因而也就决定了我们以后工作的程序。我们的程序是:我先把各章的情节研究一遍,拟出个有系统的小“节目单”,并把这些节目有关的资料和情节稍加汇编。“访问”之时,我就根据这个单子和资料,向胡氏发问,或请胡公自动叙述。我们的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如正确的人名、地名、时间、地点、引文、中文资料的正确英译、词句的编排,校订……则由我加以解决,并拟成一草稿以代替胡氏本拟自己动手的“功课”。然后他再根据我这草稿,作为第二度有系统录音的蓝本。如此则“功课”由我做,“口述”人的工作就清闲了;他只要根据这个草稿,做一番有系统地“口述”就行了。这样也就不太耽误他“院长”上任的准备工作。我们试了两次,胡氏认为满意,也就把工作规律化了。我这个助手虽然忙了点,然颇有“士气”,也就不觉其忙。
我替胡先生所预备的草稿当然不免有错。例如胡氏谈到他们的“徽州朝奉”出外经商,照例是不带家眷的。他们每三年回家探亲一次,小住三月便去。如是者一世夫妻,实际同居不过三年而已。所以徽州人有“一世夫妻三年半”之语。我依照胡氏口述的录音,最初算来算去只有三十六个月,所以我错译为“三年伴”。胡先生看了我的译文,他觉得不对,掐指一算是“四十二个月”,应是“三年半”而非“三年伴”也。我当然遵命改正。可是我这位糊涂助手,对他们“徽州朝奉”夫妇之间这一笔糊涂账,到现在我还未十分搞清楚。
文字的风格也是小问题。“胡适之体”的文章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平铺直叙的白话文。译成英文也是一篇平平稳稳、水波不兴的叙事文。笔者为文涵养不够,写中文一落笔文白夹杂,起承转合也欠平稳,文气亦难免随故事的高潮低潮而有起伏。有时偶尔我拟个短篇中文草稿。胡先生总是说:“不要用文言!不要用文言!”
“胡先生,”我说,“文言、白话、新诗、旧诗翻成英文都是一样的啊!”
“这倒是真的!这倒是真的!”胡先生若有所悟地说,“新诗、旧诗翻成英文都是一样的!”他老人家以前似乎未想到这个有趣的小问题!
我那个“文白夹杂”的坏习气,在翻译上说,也算不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坏”;好歹我们的清稿是用英文写的,所以胡先生对我草稿上的中文和文言也就未加深究了。但是他总是劝我写中文应该全用白话;文白夹杂,在他看来是很坏的习惯。我亦有心变革,但是积习难除。天下事往往是最容易做的事,最难做得到!如今年届二毛,而文无寸进。我如果拜胡先生做老师的话,积习未改,实有辱师承!
胡先生根据我所整理的草稿二度口述之后,我于独自“回放”之时,再用英语“校订”(edit)一遍,便交予打字员,打出个“初稿”。我再把这初稿手校一遍,便交予胡先生核定而认可之,如此一章章地做下去,也倒没有太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