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适之先生的生命中,一件国人认为“难能可贵”的,也是一般人所津津乐道的小事,便是他有一位“小脚太太”!
“胡适”这两个字,在近六十年来的中国,可说是一切“新”的、“洋”的事物的同义字了。大家一提到胡适之,心目中的直觉形象,总是一位西装革履、金边眼镜、满口洋文、风度翩翩的摩登学者了。论“摩登”则天下之摩登莫摩登于“我的朋友胡适之”者矣!
可是最能代表“胡适”这个形象的反面的事物——落后、腐朽、肮脏……则莫过于王大娘裹脚布里面的那双“小脚”了。在清末民初,最惹革新人士愤恨的——也是最能象征“落后东方”的具体东西,也莫过于“小脚”和“辫子”了。可是“辫子”问题不大,一剪剪去,烦恼尽除。“小脚”可就麻烦了,因为它既小之后,就欲大不能!所以把“胡适”和“小脚”放在一起,真是太不调和,也太够讽刺了;因此“胡适之的小脚太太”这一概念似乎也就变成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Seven Wonders)之一!
笔者在孩提,便听到家中父执辈闲谈及之而啧啧称奇。嗣后由小学、中学、大学以至留学,所听到的有关这件“奇事”的讨论,也未尝稍息。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因而这位胡太太在我的心目中,便一直是位白雪公主式的神秘夫人!所以当胡先生第一次为托我向图书馆还书,因而约我他到公寓里去“坐坐”之时,我心头立刻泛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想我到胡先生公寓里去,不就是要看到他的“小脚太太”了吗?!那一定是一位久藏岩穴、不见阳光的白毛女!
当胡先生介绍我向他夫人会见之时,我鞠个躬,叫了声“胡伯母”,然后定睛一看,真又有种说不出的失望的意味——二十多年的神秘感,一刹那间,全盘消失!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白毛女,而是一位圆圆胖胖的十分祥和的中国老太太。这样的老太太我实在看得太多了。
笔者是在一个农村大家庭里长大的;外婆家、姑母家、姨母家也都是大家庭。所以我的家族圈圈内,自继祖母、祖姑母、祖姨母……而下,有母亲一辈的伯母、婶母、姑母、姨母、表姑母、表姨母、表表姑母、表表姨母——乃至乳母、保姆等等;天老爷!小脚、中脚、大脚,可以排出一两连老太太兵来!真是阅人多矣!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在我家庭老太太的队伍里,至少可以找几打和她老人家一模一样的,小脚、中脚乃至大脚的老太太来,稀奇什么呢?
我自胡家回去之后,同住的中国同学们,居然围拢来问我:胡适之的小脚太太是什么个样子?一时我实在无法回答;因为对我说来,这位胡老太太简直“普通”到使我无法形容的程度。
胡先生在他的日记里说,他是在妇女之间长大的。笔者亦何尝不然。那些慈祥的老太太们,自从替我洗三朝开始,便是我生命里的一部分。对一些农村大家庭中长大的男孩子来说,这批重男轻女的老太太们,实在太可爱了。她们那些“小脚”在我看来并不十分“丑陋”或“落伍”。相反的,那是孩子心目中温和慈祥的象征。
我再也不会忘记,一次我偷偷地与一些放牛哥下河“洗澡”。归来,东窗事发,被父亲捉到了。他倒持毛帚,吹胡子、瞪眼睛,非把我打个皮开肉绽不可。我那向不发脾气的母亲,这时也毫无笑容,默默地站在一边,见死不救。可是那一旁团团转的几只小脚,可忙坏了。她们拦住了父亲的毛帚,替我“讲情”,要我“认错”,并且告诉我河里的“水鬼”如何可怕,下次再也不去河里“洗澡”了……最后还是她们替我“认了错”,才免得我在父亲的毛帚之下,壮烈牺牲!
如今只身漂流海外,祖国地覆天翻……午夜梦回,这几只“小脚”太令我怀念了。它们的无形消逝,我想起来,如何悲痛——我怀念她们!
现在在我面前出现的,不是“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她是我生命中一去不返的几只“小脚”的重现。我不感到奇怪,我感到的是“旧梦重温”——它替我找回了一段失去的童年岁月和温暖的家园。
二十多年来,我心目中“胡适之的小脚太太”的幻觉是如何构成的呢?我真是迷惘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