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既然对“我的朋友的朋友”要谨言慎行,他们之间的往还也就难免肤泛空虚。“人之相知,贵相知心。”肤泛空虚或有所为而往还的往还,也就无“知心”之可言了。因此胡先生真正感觉到“言论自由”和“精神愉快”的还是与他那些大厨、企台、担菜、卖浆、理发、擦鞋……的“朋友”们的谈笑。胡适之这个大企鹅是不会装模作样的;他和他们笑谈之乐是他个性使然,而他们对他也是纯真的既敬且爱。听说他死后出殡的路途中,居然三轮车夫也拈香道祭。试问这些拉车的朋友何所求于棺材里的胡适之呢?这种出于衷心的敬爱,才是真正的敬爱啊!
除此之外胡适之先生感到最自由快乐的,那就是与他的后辈和“学生”们在一起的时候了。胡氏最大的兴趣是“讲学”、“教书”或“传道”。胡氏平辈的朋友们,虽然十个有九个半可以做他的学生,但是他对这批朋友则既不能讲学,又不能传道,更不能教书!在这方面,胡适之真是“不自由,毋宁死”!但是他对他少数晚辈和“学生”就不然了。对他们,他享有绝对的、也可能是唯一的言论自由了。
他可以对一批糊涂无知而对他十分真诚尊敬的学生们大谈其什么、什么人或团体“混账”!(胡适也是人,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道学”。)他也可以说某种某种团体“是个既得利益集团”,某个某个人是来“watch我的”!这种话“我的朋友”在“我的朋友的朋友”之间是绝对不会说的。
还有,适之先生基本上也是个国学大师,他的治学大体上也是以“整理国故”为主的。离开古籍,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胡适之就‘缴械’了!”加以他又门户之见甚深,又不阿从俗好,所以他对未读过《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和《红楼》、《水浒》的后辈也不大“谈得拢”。他老人家虽然一辈子“西洋文明”不离口,他对真正受有彻底“西洋文明”洗礼而与“国故”无缘的“香蕉”反而无话可谈,因而和胡氏往还的后辈,多半都是上述第三、四种模式里的文法科留学生。在他们的圈圈里,他俨然是个在冰块上踱来踱去、呱呱而鸣的大企鹅王(king penguin)。
不过随胡老师在冰块上踱来踱去的小企鹅们也知道,他们队里的大王基本上是个学者、思想家,乃至传教士,他不是政治领袖。胡适之是造不了反的。他老人家可以“立德”,更可以“立言”,就是不能“立功”!平时喜欢凑热闹。事未临头,可以说是口角春风,天花乱坠;大事不好,则张皇失措,执辔三失。
胡先生这个懦弱的本性在当年所谓“雷案”中真毕露无遗。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脸,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样子,我前所未见,看来也着实可怜见的。后来我拜读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记”,尤觉这位老秀才百无一用之可怜。“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先生对这件事始终是内疚弥深。“百无聊赖以诗鸣!”他老人家只好把南宋大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绝句》抄来抄去,以慰“我的朋友”的朋友,亦聊以自慰云。诗曰:
万山不许一溪奔,
拦得溪声日夜喧。
到得前头山脚尽,
堂堂溪水出前村。
可是等到溪水出前村之时,他老人家已墓草数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