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所述的四种“模式”当然只是笔者个人的“大胆假设”,是就一般情况来说的。它们之间是没有什么明确界限可以划分的。笔者断不敢把旅美同文,妄加分类;更不敢以一己鄙见,臧否时贤。只是因为身居异域,对一己的立身处世,时感恍惚;对教育子女,尤觉方向不明,才有此种臆断。
所谓旅美学人的众生相,在祖国的亲友和读者看来,只不过是一篇新闻报道;甚或是一篇空中楼阁的小说,无关痛痒。但是对一个旅美华侨的本身来说则是个“切身问题”,是他本人“立身处世”、“教育子女”,方向选择的问题!
他应该教他子女“习鲜卑语,弹琵琶,以服侍公卿”呢?
他还是任他们“穿洋服,吃大餐,只恨眼珠子变不蓝”,去做只“大香蕉”呢?
还是甘为“茅坑石头”,一无是处呢?
还是训练他们“忍让为怀”,取法先贤,唾面自干呢?还是另有其他方式,兼采中西之长呢?
这个文化冲突(conflict of culture)中的抉择问题太大了。我国近百年来的知识界,所困扰的也就是这个抉择问题,不过这个百年长存的问题,没有像他在“留美学人”社团中,所发生的那样尖锐罢了!
胡适之这位留美学人对我们这些切身问题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教导呢?我翻遍他数十种著作,所发现的只是一些“女子为盗所污”等等零碎的答案。他对东西文明传统(heritage)上观念之冲突和农业社会与工商业社会内人民精神生活之变易,对我们并无有系统的交代。胡氏生前,我默察他老人家,交游言谈,涉及这些问题,也是不成篇章之论;所以笔者以上诸篇曾一再提到胡氏未搞出一套完整的理论,便是这个观察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