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安德洛墨德斯

马提欧没法教我跳舞。他向我展示了金种的五种舞蹈,然后就结束了。和我叔叔教会我的舞蹈相比,金种更强调舞伴的作用,但动作非常相似。五种舞步我都跳得很好,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为了炫耀,我蒙上眼睛,不带音乐,仅凭记忆又跳了一遍。我的舞是纳罗叔叔教的,在那成百上千个除了舞蹈和音乐之外没有任何消遣的夜里,我精湛地掌握了每一个身体动作的本领,这个新的身体也不例外。我可以用它做出原来那个身体无法做到的动作。肌肉纤维的拉力不同了,韧带的伸展性变得更好,神经的反应也更加迅速。在流淌的动作中,我的肌肉产生了某种甜美的灼烧感。

有一支舞,波勒密德斯之舞,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马提欧让我拿着一根指挥棒,跳旋转舞步,持棒的手臂伸直,仿佛在举剑战斗。身体做出动作的时候,我耳边能听到昔日的回响。我能感觉到矿井的震动、族人的气息。我曾见过这种舞蹈,并且我比其他所有人跳得都好。这就是我的身体为之而生的舞蹈,与被禁止的收获之舞如此相似。

结束之后,马提欧非常恼火。

“你是在跟我玩什么花样吗?”他吼道。

“什么意思?”

他瞪着我,使劲跺脚。“你从没离开过矿井吗?”

“你明知故问。”我回答说。

“你从没有过用剑和盾战斗的经验?”

“不,我有,我还当过星舰的船长,和执政官共进过晚餐呢。”我大笑起来,问马提欧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不是闹着玩的,戴罗。”

“我跟你闹着玩了吗?”我糊涂了。我做了什么招惹他的事吗?我犯了个错误,我不该试图用笑来化解紧张。

“你还笑?小子,你的舞伴是殖民地联合会,你还笑得出来?他们可不是什么远在天边的概念,而是冷冰冰的现实。要是他们发现了你的真面目,他们不会把你吊死的。”说话的时候,他的表情有点出神,仿佛这一切他都了如指掌。

“我知道。”

他没有理会我。“黑曜种人会逮捕你,把你交给白族,让他们把你带到黑漆漆的囚室里折磨你。他们会掏走你的眼球,把让你成为一个男人的东西都切下来。他们手里有的是精致的花样,但他们的目的不只是情报,我敢打赌。要是他们想,他们有的是药物让你开口。你一招供,他们会马上杀死我、哈莫妮、舞者,还会杀了和你有血缘关系的家人,你的侄子侄女的脑袋会给踩得瘪瘪的。他们不会把这些放到全息影像上去。和行星的统治者为敌就是这个下场,小子。他们统治着这些行星呢。”

我感到一股寒意沁入骨髓。这些我都知道。他为什么不断用这些东西打击我?我已经被吓坏了。这非我所愿,但我还是怕了。我的任务整个吞没了我。

“所以,我再问你一遍,你是那个舞者坚信你是的人吗?”

我没有回答。啊,我本以为阿瑞斯之子组织内部人人彼此信任,同心同德。但这里有了裂痕,一个分歧。马提欧是舞者的同盟,但并非友人。我的舞蹈中有什么东西让他想要慎重行事。我意识到了那是什么。他没有见过米琪是怎么把我雕刻出来的。他所做的一切都基于他相信我曾经是个红种,这是极其困难的。我的舞蹈中有什么东西让他感觉这是我与生俱来的东西。这和最后一个舞蹈有关,那个叫作波勒密德斯之舞的舞蹈。

“我是戴罗,戴尔的儿子,莱科斯矿区兰姆达家族的地狱掘进者。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是,马提欧。”

他交叉着抱起了手臂:“要是你对我说谎……”

“我从不对低层色族说谎。”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我搜索了我跳的那支舞。波勒密德斯在希腊语中是“战争之子”的意思。就是这个舞蹈让我想起了纳罗叔叔的舞。这是金种人的战争之舞,他们把这个舞蹈教给自己的孩子,让他们从小熟悉徒手战斗和使用刀剑的方法。我看了一段金种人在战场上的影像,这让我的心深深地沉了下去。他们的战斗仿佛一首夏日的歌曲。与黑曜种人雷霆万钧、势如猛兽的战法不同,他们更像迎着疾风的群鸟。他们两人一组,急转,舞蹈,杀戮,像挥舞的镰刀一般在黑曜种和灰种人的敌群中长驱直入。尸体像一捆捆被收割的谷物一样在他们身边倒下,只不过扬起的是漫天血花,而不是灰黄的谷糠。他们的利刃闪着寒光。他们是神,不是人。

我将毁灭的就是他们?

那天晚上,我躺在一张丝质的床上,却睡得很不踏实。我亲吻了伊欧的血花,过了很久才沉入梦乡。在梦中,我看到了我的父亲,在他的陪伴下长到了成年,从他那儿,而不是他那个醉鬼兄弟那里学会了舞蹈。醒来时,我紧紧攥着深红色的头带,像握着我的婚戒一样深情。能让我回忆起故乡的东西只剩下这些了。

但这些完全不够。

我很害怕。

早饭时,舞者过来找我。

“这个消息会让你高兴的。我们的黑客花了两个星期时间,终于进入了质量控制委员会的云数据库,把该犹·欧·安德洛墨德斯改成了戴罗·欧·安德洛墨德斯。”

“很好。”

“你想说的只有这些吗?你知不知道我们……算了。”他摇摇头,笑了一声,“戴罗。这跟金种人太不相称了。人们会质疑的。”

我耸耸肩,掩饰住我的恐惧。“等我干掉那该死的测试,他们就不会介意了。”

“说得很像金种。”

第二天,马提欧用船把我送到了离约克敦不远的伊昔塔马场。那里离海很近,绿色的原野绵延不绝,起伏的丘陵也郁郁葱葱。我从没来过这么开阔的地方,从没见过大地是怎样消失在远方的,没见过真正的地平线,更没见过那些马提欧为了训练我而弄来的可怕动物。它们隆隆地踏着地,打着响鼻,甩着尾巴,露出大得吓人的黄牙。是马。尽管伊欧给我讲过仙女座的故事,但我一直很害怕马匹。

“怪物。”我轻声对马提欧说。

“是的,”他轻声回答,“但绅士们就是这么做的。你必须掌握骑术,不然在某些公开场合下,你会觉得万分羞愧。”

我望着骑马经过的其他金种人。今天马场里只有三个金种人,每个身边都带着一个马提欧这样的仆人,有粉种,也有棕种。

“比如这样的场合?”我耳语般地对他说,“好吧,好吧。”我指了指一头体格魁梧,不停用蹄子刨着地面的黑色牡马,“我就骑这一匹吧。”

马提欧微微一笑:“这一匹的脚力更适合你。”

而马提欧给我的是一头马驹。个头很大,但只是一头马驹。这里没有什么社交互动,其他人骑着马经过,微微点头问好,仅此而已。他们的微笑已经足以让我知道,我看上去有多么滑稽。我对骑马没什么好感,而当我和马提欧顺着小路走进一片树丛,小马驹突然用两条前腿立起来时,我更不喜欢骑马了。我从马背上跳下,灵巧地跳到了树丛对面的草地上。远处有人在笑。那是个长头发的女孩,正骑着我刚才选中的那匹黑色牡马。

“你也许该老老实实待在城市里,精灵。”她冲我喊道,然后策马离开了。我支起跪坐的身体,看着她骑马走远。她金色的头发披散在背后,比夕阳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