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诸多条款里面,最接近《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精神实质的就是所谓的“沃克尔规则”了。它们都坚持一个极简单的原则:银行不能只顾冒险赚钱,而将储户的存款置于风险之下!
银行的本质就是为社会托管资产,并提供货币服务,它的正当利润应该源于这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如贷款利息就是借款人向银行支付的货币服务费。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由于货币的特殊性质,银行逐渐借助货币服务的垄断地位,谋取了在其他领域中越来越大的利益,并最终使之合法化。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前,银行可以参与股票市场的投机,而将储户的存款暴露在高度风险之下,如果投机赚钱,都是银行的利润;如果赔钱倒闭,储户的存款也将化为乌有,银行的冒险行为实际上违背了储户的意志,强行绑架了他们的存款。《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进行彻底分离,就是为了杜绝储户存款不应该遭受的风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目的在于促使由纳税人担保的商业银行,必须放弃高风险投机的诱·惑。投资银行可以继续冒风险,但别指望纳税人来拯救。
在大英帝国时代,银行冒险的代价极高,银行如果破产,银行家的私人财产将被储户无限索赔,直到19世纪中后期,有限责任的银行才开始流行。但在金本位的严格制约之下,银行一般都不敢过度冒险。相对于从前英国银行的保守传统,美国银行的做法更像西部牛仔。
20世纪60年代美元开始大规模超发以来,钱越来越多,钱生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贪婪开始毫无顾忌地冲撞一切阻碍。20世纪70年代废除金本位,80年代金融自由化,终于导致了90年代末《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终结。
21世纪更是一个金钱突破各种监管,冲击所有国界,追逐一切利润的疯狂时代,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的英国,20世纪的美国,都不曾见识过金钱拥有如此巨大的全球能量。
肆无忌惮的贪婪,不仅导致了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而且也是下一场更大危机的策源地。如何将疯狂的金钱魔兽关进笼子里,这绝对是一项世界级的难题。
奥巴马的金融改革方案中,原本没有驯服金钱魔兽的条款,所谓保护消费者、系统风险监测、破产有序清偿、衍生品清算和交易等内容,都是在控制金钱魔兽最终所造成的损失,而不是在遏制疯狂贪婪的源头。真正有可能对金钱魔兽产生约束力的就是“沃克尔规则”。
沃克尔是20世纪80年代初美联储叱咤风云的铁腕主席,对付高通胀敢用高利率的杀手锏,宁可承受经济衰退,也要捍卫美元地位,算是相当有胆色的一个人物。他的主张是,银行必须切断自己与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的直接联系,并且他们自营交易的规模也必须受到限制。
作为奥巴马的金融高参,沃克尔在其他问题上不得不迁就萨默斯或盖特纳,他毕竟是早已被边缘化的人物,但在涉及金融改革最重大的原则问题上,沃克尔却是惊人的“难缠”,奥巴马最终同意将“沃克尔规则”增补进金融改革法案。
银行参与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这当然就像20世纪30年代银行参与股票市场投机一样,赚了归自己,而现在即便赔了也有纳税人当冤大头,风险不冒白不冒,好处不占白不占。自营交易(ProprietaryTrading)的问题比较复杂,这也是华尔街与新法反复拉锯的最主要的条款。自营交易是否合乎“沃克尔规则”的关键在于,交易是为了盈利,还是为了对冲风险。如果自营交易的目的是追求盈利,那同样是将储户的存款置于了风险之下,有赚就有赔,赚了是银行的,赔不起又怎么办?储户损失,纳税人买单,政府收拾烂摊子?
华尔街申辩说,如果我的自营交易就是为了对冲所持有资产的风险,那只能算是买保险,而不是为了赚钱,难道我连规避风险的权力都没有吗?那这个生意就没法做了!
如何区分自营交易的目的,确实很难梳理出泾渭分明的规则。
国会和监管部门对这一规则究竟应该如何在实际中应用,搞出来的方案复杂到令人头痛的地步。事实上,“沃克尔规则”的贯彻,已经变成了和全球变暖、减少贫困、治疗癌症或解决中东问题同样复杂的问题。
其实,复杂的不是问题本身,而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当沃克尔被一位议员问起如何界定什么是自营交易时,他借用了已故大法官斯图尔特(PotterStewart)的名言:这就像是“色情文学”,“我看到它就能够辨认出来”。
话糙理不糙,原则很简单,常识即可!
就拿2012年震惊金融市场的“伦敦鲸”事件来说,常识就足以判断它是否违反了“沃克尔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