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每次出席具有影响力的晚宴,南筱都会从上午筹备到下午,礼服更是早早就下单定制了。

这次全国财富排行榜的上流盛宴,云集了各省市的首富。

富人的聚会就谈不上攀比炫富了,更多的是资源的置换和关于市场行情的探讨与交流,这时候话语权总是掌握在实力强劲的人口中。

这场晚宴的门槛极高,出席的嘉宾经济实力不相上下。

除了主办方和承办方特邀的嘉宾会上台发言,吸引众人的目光,其他人要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力就要靠外在形象和气质谈吐了。

故而南筱很注重自己展现给别人的第一印象。

不同的人,赴宴的目的自然不同。

有的是闲云野鹤的日子过腻了,间歇性地想凑热闹,提高一下令自己兴奋的阈值。

有的是平时事务繁忙,无暇社交,专程挑这样的大型活动来见朋友的。

有的是带着明确的功利心来谈生意的。

这些动机并不矛盾。

对于南筱来说,后面的两样都是她的目的。

她就更得郑重对待了。

南筱一大早就请了芳疗师来家里给她做了个全身SPA,将全身都涂抹了修护精油和滋润精华。

做完SPA以后浑身的皮肤都白了一个色度,莹润细腻,吹弹可破。

下午她洗了个澡,换上晚礼服。

妆造师恰好背着工具箱到家门口。

阿姨把妆造师领进化妆间,南筱已经端坐在椅子上恭候了。

妆造师问南筱今天想驾驭什么风格,南筱让她稍等,对在门口站着的阿姨说:“去看看非渝在做什么,叫他过来一下。”

话音刚落,程非渝不请自来,从阿姨身后施施然走出来,气定神闲地问:“找我干什么?”

南筱直截了当地问:“你今天想弄什么发型?”

程非渝最近驻扎在刚开张的新公司,大到经营管理,小到细枝末节,都是他在亲历亲为,压根没有时间理发,也没那么多精力折腾他的头发了。

他的额发已经自然生长到遮住了他的浓眉。

这个长度,也只有弄蓬松了才好看。

锡纸烫会跟杀马特一样,打了发蜡会感觉没洗头。

今天他也是要穿西装的,最好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可既然南筱问他了,他就不客气地说:“微分碎盖头。”

南筱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她所有认识的男性里最爱臭美的,现在也没有改变多少,依然是时尚的弄潮儿。

这个发型虽然不是很成熟,但倒是很符合他的年纪。

他真的不喜欢把自己弄得老气横秋的装深沉,他的家人却总是苛责他不够稳重。

“好。”南筱点点头,对自己的妆造师说,“先给他做是不是快一点?”

妆造师如实说:“男士确实是好打理一点。”

南筱便说:“那你先给他做吧,我晚一点。我的妆造没别的要求,只要和他的看起来大体搭配就可以了。”

妆造师讶异地说:“您不是喜欢端庄一点的造型吗?要是想和跟您先生的造型搭配,风格可能会俏皮一点。”

南筱笑着说:“俏皮一点也挺好的,反正我年纪本来就不大。”

程非渝本以为南筱只是漫无目的地随口一问,没想到她竟然在迎合他。

这年头的小情侣都喜欢和对方拥有同款物品。

说实话,连他自己都觉得挺幼稚,遑论素来以稳重著称的南筱。

谁知道南筱今天格外顾及他的感受。

这种滋味简直妙不可言。

他想说没必要来着,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南筱这可是好不容易开了恩,他要是辜负了她这番心意,今后都没有了怎么办?

不行,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再说了,他真的挺想看南筱的少女妆容的。

南筱为了让自己显得强势一点,免得在大场合镇不住场子,她总是把自己打扮成万种风情的少妇,画浓浓的眼妆,抹艳艳的口红。

但她这个年纪,用时下的流行语说,是可盐可甜的。

更何况她的珍贵是因为真贵,每一寸肌肤都花了大价钱保养,说看起来比同龄人年轻十岁都有人信。

程非渝好奇死南筱最终的成妆效果了。

南筱定制的晚礼服是银灰色抹胸裙,胸前的面料运用了立体裁剪的工艺,将古典蕾丝与手工钉珠刺绣结合,堆叠了梦幻华贵的纹理,一层薄纱上镶嵌着宛如银河的细腻碎钻,在光影下璀璨夺目,性感的高开衩裙摆让这身晚礼服在步履摇曳间生出了灵动飘逸的质感。

其实穿这件礼服裙,只需披散着大波浪,就会衬得整个人妩媚多姿。

或是将乌发绾起,再将鬓角的碎发烫成卷,也会显得端庄优雅,满是风韵。

然而妆造师应南筱的要求,给她斜编了一条蓬松低矮的麻花辫。

然后从首饰盒里捞出一顶珍珠项圈箍在南筱的颈间。

这样的南筱如同从童话里走出的精灵一般,美得让程非渝移不开眼。

程非渝早就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动身出发。

他是看着妆造师一步步把南筱打扮成这样的,可当大功告成时,他依旧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一声声唤着南筱的名字,像是陶醉在了一场美梦里,喃喃呓语。

与那晚在汉斌叠院相比,不知多蕴含多少情。

最重要的是,他念对了。

南筱觉得程非渝这副样子憨态可掬,她弯唇一笑,随即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抬眼对妆造师客气地说:“辛苦你了,我很满意。”

说着她起身送客。

漂亮的蝴蝶骨只被包裹了一半,颇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感。

程非渝觉得自己的魂都被她勾走了,痴痴望着她曼妙的背影,暗自庆幸家里给他安排了这场婚姻,不然南筱不知会落在哪个好命的男人手里。

傍晚,南筱和程非渝驱车前往会场。

会场是一栋酷似城堡的哥特式建筑,建筑的主人现居海外,他的小女儿在异国他乡读书,他放心不下便留在那边陪读。

这栋建筑当年盖的时候斥了三千亿巨资,像宫殿一样金碧辉煌。

这么恢弘大气的建筑,一直立在这儿落灰可不好。

本着物尽其用的宗旨,这位大佬就把这栋建筑贡献出来供大家聚会了。

今年是第二届财富榜“团建”晚宴,地点和嘉宾还有工作人员都没变。

南筱去年就来过,只不过去年身边没有程非渝。

她的记忆力很好,方向感也很强,即便是通往会场的道路七弯八拐,下车之后她还是领着程非渝轻车熟路来到了签到区。

签到区分成了两块区域。

到场的嘉宾要先在做了烫金工艺的红色签到本上,用金色油漆笔签名,以供承办方登记备存,然后走过红毯,在印着晚宴主题的桁架前用羽毛笔在物料布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最后迎着媒体朋友的闪光灯拍摄纪念照。

南筱和程非渝结婚以来还没怎么拍过合影,貌似只在民政局登记的时候拍过两张,其中一张还是结婚证上的证件照。

连结婚写真都没拍过。

南筱的礼服多,不差那件婚纱。

程非渝的西装也多,换着穿一年都不重样。

他们也不在乎这些形式。

可当程非渝被南筱挽着站在桁架前,接收到写满“佳偶天成”的目光,忽然很想讲究一下形式,补办一场空前盛大的婚礼。

他们原本可以稳当主角,眼下想多几个镜头还要靠身份地位来争取。

他并不在乎自己是否瞩目,只在乎他们能否收获大家的祝福。

他享受的是自己的颜值和南筱的美貌被大众认可,以及南筱丈夫这个身份带来的优越与满足。

合影过后,他就试探着跟南筱说:“要不咱找个机会把婚礼办了?”

南筱闻言只将他的意图猜对了一半,心想他无非是今天陪她出来露了个脸,觉得风光无限,所以想借婚礼体验一把风头无两的威风和快意。

于是她冷淡地婉拒道:“再说吧。”

程非渝当即吁了口气,面色肉眼可见地沉了下来。

两个人手挽手穿过了种满园艺植物的花园,从漆黑的鹅卵石路间走到了明亮的主会场大门前。

程非渝朝南筱一瞥,忽然眼尖地发现南筱右耳垂上那枚镶了铂金的珍珠耳钉不见了,不禁捏着自己的右耳垂问南筱:“你这边的耳钉呢?”

南筱下意识学着他的动作摸了摸自己的右耳垂。

耳钉真的不见了。

“没事,那就两边都不戴了。”她一边说一边取下了挂在自己左耳的耳钉,镇定自若地说,“活动马上要开始了,先进场再说。”

丢失的耳钉虽然价值不菲,但只是为了搭配今天的装扮而佩戴的配饰而已。

类似的款式在她的首饰盒里收藏了一堆,多一样不多,少一样不少。

这么小的东西掉在树丛里,难得找到,她不想因小失大,把时间浪费在没有多大意义的事上。

程非渝略沉吟,没当场和她辩驳,只是颔首说了声“好”。

南筱见他两次提议都被她否决了,心情看起来有些低落,便抬起手将戒指展示在他面前,出言哄道:“这个在就行。”

程非渝果然露出矜持的笑容,同样伸出手看了眼无名指上闪耀的钻戒,赞同地“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