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了慈善舞会的十天后,也就是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
柯雨果夫妇俩又驾车走上前往喀什米尔的路途。同行的还有一位不速之客——潘瑟若小姐。
从白夏瓦一路开车,已经开了好几个小时了,现在即将驶向军营屯扎的要塞——洛瓦平弟。这儿有一条主要干道的支线,可以到达斯利那加附近的山脚下。
一路上,汽车加足马力,行过又热、又闷、尘土飞扬的印度大平原……现在,道路两旁种满了松木、纵木和杉木,空气中已可嗅出山上特有的清凉气味。他们三人决定在这儿路旁停下车用午餐。
“怪了,你那位爱丽思姨母,怎么突然会答应你去斯利那加呢?”雨果问道,满嘴都是咖哩味道。“我真不敢想,她居然会赞成。”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瑟若说:“我曾经在军中服役过,当然知道怎么照顾自己。何况,我又和你们同行,就更没有问题了。姨妈认为,法姬是个‘亲爱的好女孩’,雨果更是‘标淮先生’了。”
“她说得一点也不错。”雨果一脸得意,就变得大言不惭起来。“她对我的看法,的确是一点也不错的。可是对我太太嘛,显然犯了极大的错误,她可是太高估法姬了。你姨妈一定把其他的女人,和法姬混为一谈了。”
一部车从旁呼啸而过,扬起了一大片尘沙,飞驰到前面两百码的地方,突然来了一个紧急煞车。
“那辆车是怎么啦?”法姬道,一边拂了拂满脸的尘沙,手上还拿着鹅肉三明治。“你看会不会是没汽油了,还是要问时间?”
“只要不跟我借啤酒就行啦!”雨果说:“还有,也不能和我借老婆。哇塞,竟然是海伦哩。我该想到才对!她的车退过来了!”
“怎么会碰到那个臭婆娘!”法姬恨得牙痒痒地,从坐着的矮牆上滑了下来。那辆车已经退到他们面前了。
“亲爱的!”——海伦又嗔又尖的嗓音,就像孔雀的叫声一样。“我就猜是你们,所以叫强尼赶快煞住车。我们已经开了好几小时了,现在正好停下来和你们一起吃午餐。我都忘了你们也是今天启程,真幸运能遇上。老天,这么长的旅程真叫我觉得无聊透了,有人作伴就太好了……”
她突然发现瑟若也在场,十分惊讶。
“天啊!瑟若也来了吗?亲爱的,你怎么也会在这里呢?我还以为你去了锡兰、新加坡或者是什么别的地方呢。从来没听你说,你也会去喀什米尔啊?”
“唉?是吗?”瑟若只是甜甜一笑。
她突然有个灵感,相信华海伦紧急停车,原因不是因为看到了雨果夫妇,而是一眼瞥见是三个人,这才激起了她的好奇,想看清那第三者到底是谁。发现是瑟若,显然颇感意外,瑟若很相信自己这层判断。
“亲爱的,你喜欢去斯利那加,那真太好啦!就我个人而言,实在不喜欢那种地方。不管怎么说,我想你们一定会玩得很开心。雨果,你好。”
“怎么,强尼没过来?在和你生气?”
“他去拿午餐的篮子。恐怕还有一大堆东西堆在那个篮子上,得花点时间才能拿出来。瞧,这会儿他不就来了吗?啊,太好了,雨果,你们还带了啤酒来,我好多东西都忘了带,只带了一些果汁解解渴。老天,我现在渴得可以喝下半打啤酒!”
柯雨果听了,马上闭眼合掌,口中唸唸有词不知在默祷什么。法姬忙过来说:
“抱歉,海伦,恐怕这是最后一瓶了,我们倒真希望你能再弄半打啤酒来。”她一面说,一面技巧地把外套盖住另外两瓶啤酒,怕被海伦看到。
这时,法姬回过头朝强尼笑笑,他手上提了一个柳条编的午餐盒,另一隻手夹着从车里拿出来的地毯。
“海,强尼,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洛瓦平弟的?”
“我们在缪耳过夜,没走那条路。”他把手上的东西放在矮牆上。
“瑟若,没想到你有兴致去斯利那加。”华强尼说。
“唉,我一直想有机会去看看。”瑟若说得很含糊,“说不定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
“好好看看,可惜你没看到斯利那加全盛时期的状况,以前那儿经常举行许多运动项目,我们也曾在那儿举行过好几次马球比赛……哇!老天爷,这就是你淮备在路上吃的午餐?”
他看着那些三明治,上面乱七八糟涂着番茄酱,看了就倒尽了胃口。华强尼一把抓起,奋臂一扔,掷到山脚下去了。
华强尼是个其貌不扬、个儿矮小的男人。如果他不是在骑术上独步一时,恐怕只是个泛泛之辈。
原本出身贫寒、生性乐观的华强尼,在马球比赛中,以异军突起之势,成了一时闻人,声价暴涨,使他从此进入了上流社交圈,成了有钱有閒的社交新贵,经常出入高阶层人士聚会的场合,结交了不少英、印双方的达官贵人。对马球有浓厚兴趣的印度大君以及诸亲王,也经常欣赏他的马球比赛。而他也常被邀请入宫,成了皇家的座上嘉宾。
可惜的是,名声往往也会令人腐败。
即使是在印度这么一个小地方,也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腐蚀了。
在马球场上,华强尼仍然是球技出众,风采迷人,他一直是个快活的人。可是,他的酒量也不小,体内的酒精,一直也没有降低的趋势。这个快活又幸运的家伙,也逐渐被名利鏽蚀了他的本性,变得又爱挥霍又傲慢。这两点,他那位老婆和他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海伦,想来也曾是个年轻纯洁的小女孩,可是现在却成了一个自私、冷酷、又好算计的小妇人。在社交界,实在没有好评。
她是个削尖了脑袋,也要拼命往上钻的女人。海伦的志向,倒未必要达到最高峰,凭着自己的决心,卷起三寸莲花舌,体柔足恭,到处阿谀权贵,再加上丈夫华强尼在马背上卓越的身手,要得到某一种成功,想必也非难事。
至于孩子,可不在她的计画内,她根本不愿把时间花在孩子身上。也许,有一天,她也会想去佈置一间婴儿室,不过,这一天似乎还没到来。
华氏夫妇昔日的贫贱之交,早被海伦弃之如敝屣。当她不停地向上爬时,对那些朋友早就不屑一顾了,而对新结交的权贵们,倒是捨得花上大把大把花花绿绿的钞票,去款待他们。可是,现在他们的美丽世界,已经逐渐在分崩离析了,这一点,海伦是绝不愿意去面对现实的。
首先,机械化的结果,势必会取消骑兵队。
“绝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华强尼非常乐观的说。
瑟若一直坐在路边的矮牆上。这条路,一直通往喀什米尔。她听着华强尼大谈马经,还有海伦在抱怨,她认为英国军官,不可能被遣离印度。
他们都没有完全意识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已经快要敛尽最后一抹夕阳馀晖了。二次大战结束之后,这些人只有空自缅怀过去的美好时光,恨不得时光能倒流。
印度马上就要恢复自由,大英帝国也将结束一百五十年的统治。对华强尼和海伦这对夫妇来说,除了回忆和一身的债务之外,什么也没留下……
时局变易,华强尼这类人物,无可避免会被时代淘汰,自然也就风光不再,想到这里,瑟若突然也为他们哀伤了起来,他们的朝代,逐渐演没了。
把最后一块鸡肉三明治,喂了瑟若的小狗拉吉,牠早等在一边,满怀希望看着大家吃。
“吃吧!拉吉!”
雨果一边说着,一边从矮牆上滑下身来。
“太阳沉得真快,天色不久又要暗了下来。现在两点五分了,咱们在这里已经停留了一个多小时,想要晚上到斯利那加,还得开快点才行。我可不喜欢晚上在碎石子马路上开车,车前灯又坏了,更会令我紧张。”华强尼又转过头对海伦说:“快把毯子收起来,把东西搬回车上。”
海伦懒洋洋站起身来,弯下身子,拾起脚边的午餐篮,拿了一个西瓜,看来似乎坏了。
“雨果,这个送你,华强尼不喜欢吃西瓜。我们刚才吃了你们的咖哩,也该礼尚往来,也就没有白吃你们的了,是不是?”
“海伦,我可没这么说啊!唉,也好——你还挺周到的嘛。”
雨果很勉强的拿起那个小绿西瓜,放到汽车的前座。
“明天早上,你们可以当早餐吃嘛。”海伦说:“瑟若,到了斯利那加,你打算住哪里?南都大饭店吗?”
“也许会。”瑟若说:“也许会租个船屋。”
“喔,这么说,你不和法姬和雨果一块了?”
“她当然会和我们在一起。”雨果说:“这一季,我们包下了四艘船屋,一人一艘,狗也有一艘住。你们有空得来看看我们!”
雨果嘴里还吃着东西,留着穆罕默德式的两撇小鬍子,也跟着上下抖动着。
海伦在一旁接口说:
“一定,哪天一定会来看看你们。你可知道,我们住在托琳佛丝大饭店。好啦,再见了。瑟若,我写信给查礼时,要我代为问候吗?——对啦,你自个儿一定会写信给他是吧?所有的女孩子都会这样做的!”
雨果神采飞扬,不以为然地说:
“瑟若的情书可多着哩,她看情书都来不及啦,那还有时间去写信啊。你恐怕难以想像,有多少男孩子想写信给她。事实上,她真是个迷人的女孩。好啦,再见了!”
海伦的车子开走了,一拐弯,消逝了踪影。
“真是个没涵养的女人。”雨果评论道,一面燃上一根淤。“有时候,讽刺她或是说得含蓄一点,她还听不懂,真浪费时间。瑟若,你终于改变主意,不去锡兰,和我们同道,真是太好啦!”
“是啊!”瑟若缓缓说:“我也是这么想。”
她倚着树干,闭上双目。又想起当初下决定到喀什米尔的心情。
那场慈善舞会,瑟若在气愤中撇下查礼,一个人奔回屋里,决定马上启程到锡兰去。可是,心情怎么也无法平复,一直不能成眠,反覆想着自己竟然对查礼说出那种不礼貌的话,现在,她也要面对着自己的胆小懦弱。
都收到珍纳的信了,她还能找出什么藉口逃避的?珍纳把一切都託付给她,她也没忘记,自己曾经答应过——不论珍纳发生了什么事,她都会义务帮忙。
现在,事情果然发生了。
她如何能背信食言呢?
珍纳留下的纪录,很可能是是非常重要的。——不止关系着几个人的安危,或许牵连着几百人、几千人,甚至几百万人的安危。
可是,她,潘瑟若,为什么一定要涉险一试呢?何苦要跑一趟喀什米尔,一探珍纳住过的船屋。不,那是不可能的!她得把所有事都忘了,就让这些事都顺其发展。……也许,珍纳还写信给其他的人,他们也许会挑起这项责任的。
或许,她该告诉政府,或是警察局。不过,她又想起珍纳曾经对她说过:
“当然不能告诉警察局,否则我这几个月的工作和计画,全泡汤了。”
那她还能做什么呢?瑟若想道:她甚至把唯一的证据——珍纳的信都烧掉了。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
觉得自己是个懦夫的劣等感又来了。
愈想愈不对劲。这件事一直使得她扰扰不安,看来,只有下定决心,内心才会平静。
主意定了,最后终于决定去趟喀什米尔。
这晚,她梦到查礼吻着她。不再是那晚轻蔑傲慢的吻,而是热情又温柔。她也不似当初那般无理激怒。
好梦易醒,她又醒了过来,重新回到现实,早晨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小狗拉吉热情地舔着她的脸。
瑟若起身后,步入花园,紫丁香开了一片,迎风摇曳,还有红色和黄色的昙花。她突然想起——爱国者绝不嫌多——这句话,何况,又曾对珍纳一诺千金。
如果不敢涉险,不愿牺牲,还谈什么爱国,或对同胞、对国家的大爱呢?
她知道自己还是会上路的,再度赴喀什米尔,到珍纳的船屋去,找出她留在那儿的纪录。至于是否真能找到,她也没把握。可是,她若不去,永远会被自己的良心鄙视,挣脱不掉自视为“懦夫”的劣等感。
她该打封电报到锡兰,取消行程。并要求雨果,询问他是否能搭他们的便车去斯利那加。如果一切顺利,到了那儿,还正好赶得上……
因此,她现在又搭着车,风驰在前往喀什米尔的路上,直趋首都斯利那加,她会到达尔湖畔,那儿正泊了一艘珍纳住过的船屋,名叫“女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