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不归 第2章

  香港启德机场。入夜。

  飞往芝加哥的国际航班关闭换票柜台,准备登机。我懒洋洋穿过安检,懒洋洋走进候机厅,四下一看,这应该是今天的最后一个航班了,到处都空荡荡,只有三十号登机口坐着旅客,大部分在看着电视发呆,小部分在看书,玩手提电脑,其中有一个打扮十分怪异,全身黑衣,身材瘦小,性别难以分辨,戴了个硕大的帽子压低帽檐,遮住大半张脸,还有围巾,密实包裹,形容尽藏,只露出一张嘴来,缩成一团,半蹲半坐在椅子上,从头到尾,连最轻微的颤抖都没有一个。

  我兴致盎然地靠在不远处墙壁上,把这个怪人仔仔细细盯着,小子,跑得了和尚你跑不了庙,老娘今天就陪你坐趟飞机玩玩。

  没错了,眼下这位,就是我要追踪的人,就是蓝田半半人珠宝店门口那古怪气息的主人。

  为什么我知道?当然因为我天资聪颖,明见万里,出手如电,行动如风。

  吹牛吹得那么用力,意思就是在胡说。

  事情的关键其实是,我给猪哥打了一个电话。

  我给猪哥打了一个电话,用的是辟尘前几天给我的买菜钱,自从认识了一个正直的猎人之后,我对打劫有了一点心理负担,因此养成了贪小便宜的习惯,凡是买菜剩下的硬币,都很爱惜地放在口袋里,日元换算成港币之后,刚好够我打一个三分钟的国际长途。

  拨通电话,猪哥接的,不晓得正在干什么,一边说“喂”,一边忍不住笑。我说:“傻小子,你笑什么,发花痴吗?”他一听是我,兴高采烈:“南美你是我的福星啊,我正在和辟尘打赌,我们家的电话在一个月之内会不会响起一次。”

  上次响是什么时候?他算了一下:“好久了哦,人家催电话费。”

  这么一扯,三十秒消失了。我赶紧大喝一声:“你住嘴,听我说。”

  一分钟内,除了中间严厉制止猪哥插嘴询问小米近况的企图以外,我完成了从兴安岭到香港的整个过程汇报,然后问他:“猎人联盟有没有对香港地区进行异物出入监控?”

  答案是肯定的,香港和东京,是整个亚洲异物活动最频繁的两个地区,最近中国大陆地区的上海有后来居上现象,但前两者被猎人联盟监控的力度是最强的。

  猪哥你一天到晚处于被解职的危险中,就不要冒充领导了好吧。

  现在你赶紧去联盟的监控中心,告诉我,在最近二十四小时内,有什么特别人物进入香港,又离开。

  要说猪哥,于仕途经济,基本上一无是处,但居然是亚洲猎人联盟等级最高的成员,真是匪夷所思。

  他不出半小时就传回记录给我,资料表明,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入境记录俱全的非人成员只有一个,而且是刚刚在香港启德机场出境,人还在候机厅。

  既然还在我的能力范围内,那就好办了,我看看电话还有几十秒剩余时间,赶紧问猪哥:“哎,这票好玩得很,你来不来?”

  他一拍大腿:“好啊好啊,我们在哪里会合?”

  没等我欢呼,辟尘这只死犀牛阴森森的声音在一边响起:“要去你跑着去啊,不准动用生活费,不准再翘班影响下个月生活费,不准。。。。”

  说时迟那时快,时间转瞬就到。嘟一声之后,犀牛之吼,尚绕梁不用绝,我靠,猪哥好值得同情啊。

  就算没有猪哥,我也要勇敢面对惨淡的狐生,当下直扑机场,顶风一千米,我就抓到了那个味道的精确位置,冲进大厅,靠,那家伙正好过了安检,我急得团团乱转,深刻地意识到我什么法术都会,就是不会变钱,不会变钱,就没有办法买机票,没有办法买机票。。。。想到这里我对自己的脑袋猛击一掌,和人类混久了脑子就退化,我不会隐形吗。

  隐形是个好办法,我就这么隐着,跟那个家伙上了飞机,机舱不满,到处都有空座位,我贴着目标坐,一边对着他猛看,看了一阵之后,深觉无聊,我于是干了一件蠢事,当即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我摸出了一个榴莲。。。。

  从藏祖母绿那家拿出来的榴莲,这玩意是正宗的泰国金枕,等闲市面上买不到的,不用开壳,已经顶风臭十里,之前藏在上衣里面,随我一起隐形,一拿出来即刻露相,孤零零独自飘荡的榴莲,是多么的有性格,旁边坐着的胖大女士一看,五官变形,来不及尖叫,已经直端端晕了过去,我生平吓晕的也多,见惯不惊,继续一心一意剥榴莲,与此同时,整个机舱哗然―――疑惑,呕吐,搜索,最后大惊失色,是接下来的榴莲影响四部曲,但所有人最应该震惊的一个却最镇静,就是我身边那位。当我把头埋在榴莲壳里大快朵颐的时候,他抬起头来,对着虚空中的我凝视,忽然围巾从嘴边落下,我看到一条比常人细三倍,最少长十倍的舌头,呈现金属光泽,在空气中一闪即收,那瞬间有轻微的雷电火花闪过,这条舌上所蕴含的能量深不可测,而大力缠绕导致窒息,正是蓝田半半人的死因。

  他舌头一弹,不等我反应,已经翻身而起,快速消失在机舱后部,我忙把榴莲壳望空一丢,疾步跟上,乘客乱成一团,今天的热带水果惊魂案,想必会成为航空史上一个伟大的不解之谜。

  跟到机舱后,人迹已经杳然,但气味这种东西,比什么都要来得顽强,分明指示主人去了飞机上方,我抬头一望,发现机舱顶有一条极细微的缝隙,上面粘一层透明液体,强力胶水般,帮助保持整个机舱的气压,破坏我会,修复就差一边,没奈何,我呼地窜上去,以蓝色祭祀诀将那条缝隙重新切开,整个人压缩成极缥缈状态,挤了出去,至于飞机等一下会不会因为气压问题要迫降,我就顾不得了,芝加哥,我对不起你。。

  出得来,翻身上了机翼,脚下立刻传来非常不正常的震动,机身做剧烈的左右摆动,似遭遇极强气流,而周围天清气朗,无风无雨无乌龙。

  我大叫一声,王八蛋啊,手一按,贴上机窗,眼睛往里看去,小小视线范围里,只见到里面一片混乱,那些在良好飞行状况下没有扣好安全带的乘客,个个都在玩自由落体,到处乱撞,我简直听得到好多肉包争先恐后茁壮成长,那些侥幸把自己栓好了的,就一水脸色煞白,有出气没进气。我侧耳倾听,引擎声音正常,贴着机身爬去驾驶舱,两个飞行员都安然无恙,正在手忙脚乱和仪器死瞌,完全不理解这场无妄之灾自何而来。

  沿着飞机周身走了一遍,震动的原发点来自下方,我溜到起落架收放部位,在呼呼大作的狂风声中,隐约听到行李舱里传来细细呼吸,一长一短,均衡匀净,似有奇异力量之人在做什么强体力活动。比如说,猛烈摇晃飞机,想把我摇下去。

  我飞快爬过去那个位置,爬了一圈浪费好一条裤子,脾气上来,拔出拳头一举把行李舱打出一个洞,伸手推开一个好大的箱子,耸身钻了进去,立时之间,一样软湿而柔韧的东西把我上半身紧紧缠住,鼻端传来一阵极为强烈的腥味,中人欲呕。

  妈的,江湖上混那么久,谁不知道我有洁癖?你可以打我,咬我,冲我大吼大叫,问候我祖宗十八代,我都保证大家有商有量,最多打翻在地,绝不再踏上一只脚。

  可是这会缠我的是什么玩意?这肯定是那条舌头啊,恶心死我了。。

  怀着强烈的愤怒,我屏住呼吸,将身子一扭,屁股那里摇一摇,摇出我原身那条小尾巴来,照着蒙蒙中那绞缠我的怪物,哗啦就是一尾巴。

  所谓狐尾到处,寸草不生,果然立刻抽出一声怪叫,对方忙不迭放开我,那腥臭味急速从我鼻子有效范围内撤离,我定睛一看,一条黑色影子正从我打出的机舱洞掠出,当即大喝一声:“臭贼,哪里跑。”腾就追了上去。

  要说跑跑追追这一科,我考了全世界第二,第一就一定从缺。光凭着我对味道的记忆和追踪能力,全世界的狗加起来,都少我一鼻子。

  没出十五分钟,我已经把那小子逮到,就在他落地的一瞬间,我在半空中大喝一声,跟一只雷霆飞弹一样全身心的扑上去,使出我最拿手的王八拳,压住那人就猛打,一拳一拳。不过,那小子不是等闲,身体滑溜无比,划拉来划拉去,将我的气劲四两拨千斤,攻击效率十分低下。

  打了半天都没把人打死,我那叫一个沮丧,翻身坐在一边喘气,喘匀了吼人一嗓子:“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

  他的帽子围巾都给我打掉了,露出尖尖一个脑袋,光溜溜,青森森,正中还突起一块,望之不似人形,五官倒是齐全,两眼狭长,活象干田地里两条裂缝,其他部位则干瘪扁平,皮肤一块一快,跟只乌龟似的----叫你秋季不保湿,毁容了吧。

  听到我问话,他眼睛迅速睁大,楞楞盯着我,良久,用一种好象铁器被锈住了的声音,嘎嘎地说:“你又是谁,为什么追我?”

  咿,你怎么知道我追你。

  他摇摇脑袋,从地上爬起来,很痛苦的摸摸自己胸口,看来刚才那顿饱打,也不是毫无建树啊。接着说:“我上飞机前已经有感觉,只是不知道你竟然会跟上飞机。”

  跟上飞机算什么,我前几年还去跟过法国的阿卡里那号火箭呢,要不是他们发射又失败,我也没工夫在地球上跟你玩。得意完这一把,我继续逼供:“赶紧,把你来龙去脉讲清楚,否则我吃掉你。”

  看他那对渺茫的眼珠子转了两下,似乎想动歪脑筋,我伸手往他天灵盖上一拍,喝道:“别耍花样啊。胡说一句话,我卖你去非洲食人族。”

  刚才我说,追人术我全世界第二,第一从缺,其实我还有一门技术,毫不用谦虚,全世界一定第一,完美地融合了想像力和执行力,什么人都不要想跟我争―――那就是逼供。

  因此,我很快知道这个乌龟脸,名字叫阿信,乃是做个体业务的杀手,这个行当竞争激烈,但凡有点江湖地位的,都各有所长,他最长的,就是舌头,可以在瞬间放射出强大能量,将缠绕对象的生命扼杀于无声。蓝田半半人,就是他上一单业务。

  听到这里,我非常不爽,虽说那个杂种兄弟和我没什么交情,但人家做点小本生意当良民,却莫名其妙被缠成一个木乃伊,实在没有什么道理,想到这里我把阿信按在地上,又是一阵好打,他哇哇大叫:“说了招供就不打的,你赖皮。”

  我怒目相视:“准你杀人,不准我赖皮?”打得更厉害。他哎哟哎哟,很委屈的说:“我们就是吃这行饭的,你一辈子没杀过不该杀的人吗?”

  这话戳到我痛处,最近两年是没杀了,不过两年前。。。

  为了掩饰我的心虚,我格外用心地扁了阿信一场,然后继续问:“谁叫你杀蓝田半半人的?”

  他吐出一个名字。我跳起来,扬在空中的巴掌定住,快速搜寻记忆。

  多熟悉的名字。我又看过,我又听过。

  老头子。

  粉雄联盟的创始人,老头子。

  他和阿信联系的时候,自称生命的所有人,现在要行使他的权力,毁灭那些不应该存在的存在。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嚣张。

  阿信要执行的下一个任务,不出所料,是在芝加哥,不出所料,是我在报纸上看到过的那个黑帮倒霉蛋。

  根据他招供的情报,我们在卢普区的一幢摩天大厦前站住了脚,据阿信说,那时候距离他应该完成任务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小时,看来尾款收不到了,这个不杀也罢。

  我啪的一声给了阿信头上一记,问:“你要杀的那个就躲在这里?”

  他都算有骨气了,居然抗议:“说了不虐待俘虏的,你犯规了啊。艾伦就在这里。”

  艾伦,艾伦。多么人类的一个名字,我问:“他真的是人类和神演的混种后代?”

  阿信点点头,发现四周有人开始对他的尖脑袋和豆豉眼发生兴趣,赶忙把那顶灰蓬蓬的帽子重新戴上,一面回:“是啊,普通的人类武器无法伤害他,他现在是整个芝加哥黑帮中的杀手之王了,身价很高啊。”

  说得那么羡慕,要不你也去当?要过千万里奔波做散客生意。

  他很有自知之明的摇摇头:“不行,我怕冷怕热,皮肤又不好,经常瘙痒,不适合做需要团队合作和长期的工作。”

  我呸他一记:“你倒是有自知之明,散客生意好做点吗?”

  阿信翻翻白眼:“不算坏咯,我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委托,拿到百分之五十定金之后才开始办事,善后不包。”

  通过电子邮件?都算是现代化的一条虫了。

  这家伙又抗议:“我不是一条虫,我是伟大的欧的分身”。

  然后很老实地嘀咕了一声:“虽然是比较失败的分身。”

  此处需要做一下非人界常识普及:所谓伟大的欧,是传说中上帝创世之初,与亚当夏娃同在的蛇之始祖,代表黑暗和罪恶的力量,它模仿上帝造人,化出许多分身,兼有人类和蛇类的共同特点,拥有不同的奇异能力。

  欧这个家伙,没事乱去分什么身,不过我听说它的性格十分乌龙,变来变去太多次了,经常不记得自己是谁,偶尔当一把特种兵训练教官,教出来阿信这种小弟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们在这里一扯二扯,就准备上那栋大厦,进门的时候,我脊背忽然一寒,掐指一算,四周凶气蒸腾,必有命案,循迹而上,高处有死意,要是所料不差,我们要找的人,必定已经挂了。

  我跟阿信一沟通,它不信:“是不是真的?我雇主说我的目标是人和神演的结合体,随便杀是杀不死的。”

  我点点头:“人类的武器,随便杀是杀不死,不过如果有修炼者,像你一样用到了气劲或真力,杂种也要死翘翘。”

  他不以为然:“哪那么多修炼者出来做兼职,我告诉你,我这么折堕很难得的。”阿信小子都算忠于职守了,虽然自己不准备杀了,他还是坚持要上去看看挂的到底是谁,否则收了委托人的钱,良心上过不去。

  我心想你那个委托人不是什么好鸟,和良心八杠子打不到一起,一面问:“你这次接受的任务总共有几个目标?”

  他歪着头算了下,说:“就这两个。”

  我松了口气:“只有两个对吧,那还好,都挂了一了百了。”

  阿信摇摇头:“不是,是我只接两个,因为我不喜欢一次做太多工作,委托人说一共有几十个目标,可能委托其他人去做了吧。”

  这个晴天霹雳打到头上,我当时就叫了一声苦―――这摊子揽上身,好似进了沼泽的泥鳅,越钻越深了。

  既然乐子找太大,我就不要太逞强了,找靠山吧。我打定主意,告诉阿信:”你上去查看,搞完以后,你到十三街浮世会夜总会来找我。”

  它答应得极爽快,显然有诈,我敲敲它的头:“我告诉你啊,芝加哥虽然我来得少,不过我家里人就大把,你要敢不来找我,除非你在这里挖个洞,直接通去中国。”

  威胁完这一把,我雄赳赳气昂昂走了,走了两步一回头,阿信果然有两把刷子,踪影已经不见了。

  我所有的,唯一的,以及现在要去找的靠山,其实也就是我最不能靠近的大禁忌―――狐山本族成员。

  其中有一个,正好就在芝加哥,将这个城市看作她掌心上的泥巴城堡,想建设就建设,想毁灭就毁灭。她的大本营是一家夜总会,名字叫“浮世会”。

  在城里兜了一圈,走到了十三街,虽然对狐族喜欢排场的风格向来有所了解,看到那家夜总会时,我还是分量十足地吓了一跳。

  首先,浮世会这个名字,已经很拉风,更拉风的是,明明十三街地比黄金贵,这家门脸却贯通了老长一截街道,做成扇扇相邻的日式屏风入口,屏风上有笔意淡远的水墨图迹,我上前瞄了一眼,居然是名家真迹。光扛跑这两玩意,已经值回票了啊。

  现在是白天,人家不营业,屏风合着,每扇屏风的门套木,用的是上好的皇家花梨,旁边都垂下水晶珠串,缀着纯金打造的浮世会三个字,我看了半天,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起---兄弟们,这是一种什么风度,这就是对全世界的不良分子叫嚣说:老娘就是这么胡搞了,有种你来抢我啊。。。

  当然,这种呐喊,大家都只有听着,要是发奋响应,起而行之,就会大事不好,原因无他,这家店的老板娘不是别人,是玄狐庄缺。

  关于庄缺,狐族中流传最广的典故是这样的,说她刚刚生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狼人族来狐山,集体联谊,那感觉跟现在大学里面结成友好宿舍这种事情差不多,大家在狐山顶上唱歌跳舞,十分快乐,到此为止,都算是天下太平。不防有几只狼兄弟,喝多了青梅酒,感觉尿急,醉醺醺跑到某个僻静处解手,就此三四个钟头没出来,等有同伴觉得不对劲去查看,发现四只壮年狼人,全部给扁到人事不知,瘫在地上,上前一摸,挂是没挂,全身骨头都断了。

  狐族当时全体高段成员都在联欢现场,排除大规模群殴的可能性之后,嫌疑犯直指一人,那就是下一代狐族中战斗能力最强,可以单枪匹马打出这种效果的,白弃。

  问题就在,小白虽然没有参加联欢会,却一直在山洞里做石匠活,把一大块黄玉髓破开,给我做一把贵妃椅,他能量有余,精细不够,经常做着做着就大叫一声,然后告诉我:“椅子坐小一点舒服些。”

  意思是,他又打塌了一边石头。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等大群狐狸和狼跑来找我们晦气的时候,他已经成功地完成了他的工作―――给我做了一个小板凳,面积只有我半个屁股那么大,考虑到我当时还是一只小狐狸,毫无发育迹象,而从狐山深山采回来的那块石头最长处直径曾经超过三米。我觉得他的手工之烂,已经可以去申请非人世界思泥基纪录了。

  地上四分五裂的石头所残留的气劲和能量,以及庄家妈妈举世无双的读心术一发动,都证明小白是冤枉的。但是因为白老爷要对贵客们交差,所以还是很大义灭亲地要打人家一顿,就在我陪着小白怒发冲冠,决心要以自己的微薄之躯捍卫社会公道,个人清白的时候,忽然有一条血淋淋的影子闪出来,说:“不关小白事,是我干的。”

  那条影子,就是庄缺。

  她年纪也就大我那么一两百年,据说因为庄妈妈过于溺爱,所以一直没有断奶。她闪出来,浑身上下,一块好皮毛都没有,而爪子上血迹未干,完全不用对证或勘察现场,就知道她挺身而出,可不是为了小白挨义气。

  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在于,庄缺并非战斗类型,乃是拥有读心天赋的玄狐嫡生,到底人家怎么惹到她,她又怎么发飚发到摄氏两百度,庄缺把嘴一闭,就是她娘都看不出。四个大狼人打一只小狐狸精,居然输了,怎么说都是丢脸,因而不了了之,对方悻悻离去,从此以后,一年一度的联欢不再重现,我们的口粮,也节省了很多。真是祸兮福所倚啊。

  那件事情之后,我们上上下下,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以后不要随便惹庄缺了,即使如此,大量血淋淋的事实也证明,她是个火药桶,不要说一点就着,有时候不点也要着,鬼神莫测,十分危险。庄家本来都是些温吞分子,给庄敛十棍子,敲不出半个屁来,她一如既往对你傻笑。偏偏她家姐姐基因变异,不打人则已,一打就要打死,比李小龙还狠。好了,成年之后,为怕夜长梦多,狐族高管层一商量,直接调她去了芝加哥,坐镇北美和欧洲的黑社会,一旦有大规模的犯罪浪潮出现,她就强势镇压,代替所有人类的警察执法。你说人类的社会法纪,秩序安全,居然交给一只有暴力倾向的狐狸去管,成何体统?结果这个工作偏偏就对了她胃口,做得风生水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真是得意。

  现在我到了她地头,扯上身的事情又相当大票,不打她一个秋风,怎么说也说不过去。讨厌就讨厌在,我不能亲自和她来个相见欢,否则被霹雳搞坏了她皮肤,我不给天打死也要给她打死。

  蹲在浮世绘的门口琢磨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随便上个身方便吧,附近又没有什么绝代佳人,打心眼里我不情愿啊。

  这当儿从里面出来一个男人,高个子,光头,长眉亮眼,穿两层衬衣配带哈雷ogo的t恤,体格极美,脚下踏对军装靴,那叫一个精神。我看了先喝一声采,把自家头发赶紧理理顺,然后高兴地上去和人家搭讪:“帅哥,你好。”

  人家对我瞪一眼,一言不发,露出相当不近女色的表情---恩,合格,色狼只配我打,不配给我帮忙。我一点不介意这态度,继续套瓷:“我说,你能帮我个忙不。”

  他继续瞪我,没表情,莫非是面瘫?幸好接着就硬邦邦来了一句:“干什么?”

  我指指他走出来的地方:“你认识这家店老板娘不?”

  这问题一出来,人家的警惕心就跟雨后的蘑菇一样,咕嘟咕嘟往外长,狐疑地打量起我来,我忙摇手:“别看别看,我不是想卖身葬父,我是想你帮我带句话给她。”

  看来庄缺的影响力不一般啊,面前这位,气质那么豪华,绝非普通马仔,一遇到和我家庄姐姐有关的事,也不敢怠慢,将耳朵一伸,说:“你讲。”

  我笑眯眯把头凑到他头边,轻轻说:“狐山之上,锁命之时,今夕何夕,得见姐妹。”

  想我从小只会捣乱,大一点又被踢出来浪迹江湖,实在没读过什么书,能凑出这十六个文绉绉的字,简直凭空就要陶醉一把,目送那位帅哥痛苦地记下了这一串古怪的中文发音,为防忘记三步并作两步冲进浮世会,我懒洋洋继续在门口守望,不过这次姿势优雅了一点,左腿翘上了右腿,好像我屁股下有张椅子似的,对人类来说这应该属于相当了不起的身体动作,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坐了一会之后,有路过的人丢硬币给我。

  这句话的效果,完全超过了我的想像,因为五分钟之后,我整个人着了重重一招神狐摆尾,大头朝下,冲天而起,同时我就看到一把年纪还穿得珠光宝气的庄缺,在我身下手舞足蹈,大呼小叫。

  说不服不行啊,庄缺就是庄缺,即使知道要给雷打,说要见就要见,悍然不可御,不愧狐族第一泼妇,我自叹不如。

  落回地上,立刻又给她一把抱住,疯狂摇动:“南美,南美,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的。”

  这话一听有问题,我知道什么了?

  庄缺一楞:“你的预见之术不是有大成?怎么没有算出来。”

  我预言之术的确不错,不过基本上都是技术运用型,不是自动运转型,而且一向跟人死瞌,还没有明见万里到上知天下知地,有什么话你赶紧直说,不说我走了。

  她对我的解释比较接受,可能出于护短,还为我争辩了一句:“你一定预感到有蹊跷,否则怎么跑我这里来。”

  然后告诉我一个大利好消息:“长老会上个月回狐山例行祭祀,发现选命池重现选命征兆,虽然极为微弱,但确实无误,你可以回去了。”

  措手不及,我猛然怔住。选命池重现征兆,表明上天对选命银狐的锁命行为原宥,既往不咎。这情形从前也出现过,不过是在那只号称史上法力最强的银狐身心俱灭之后,她毕生飘荡在外,与六亲绝缘,终于郁郁而终。死讯一传回狐山,选命石柱上的水立刻开得跟地心温泉似的,诸神睚眦必报之立杆见影,实在令人倒抽一口凉气。

  现在掐指一算,我出来混也没混太久,三五十年,对命长的灵类本来就是小意思。老天爷怎么一下子转了性,对我如此宽宏大量起来?莫非有诈?

  我眯缝起我的大眼睛,对着头上苍穹左看右看,嘴里嘀嘀咕咕,就是不肯放心。但是说来也蹊跷,按道理我这会还和庄缺靠在一起呢,早该有一道老大霹雳,在我们中间打出一道雪白分界线,行差踏错,立斩无赦。

  没有哦。

  朗朗青天,悠悠白云,偶尔一道银色弧线划过,那是飞机。。。。天下太平啊。

  我瞪着庄缺:“好象是真的。”

  她冷然:“我生平打过诳语没?”

  没有。族中人等,有两个人从不掩饰或隐瞒,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撒谎,他们通常会选择灭口或灭迹。

  既然消息属实,那简直太值得庆祝。我顿时欣喜若狂,反客为主,抓住庄缺大喊大叫:“万岁万岁,不用给雷打了,爽啊爽啊爽啊。”

  跳了半天发现她杏子眼泠泠地盯着我的手,精确的说,是我手上不小心抓住的东西—卡地亚银豹钻饰,豹子尾巴已经摇摇欲坠了。。。。

  在终于还是被庄缺敲出头上两个包之后,我大摇大摆,登堂入室,跑进了浮世会,这是白天,里面冷清幽暗,灯不亮歌不唱,没有美人热力,俊男眼风,装饰再华贵奢靡都是死的,好看有限,我瞄了两眼,撇了撇嘴,庄缺明明走我前头的,却似乎看到也似,立刻丢过来一句:“晚上带你出来看,爽得很呢。”

  庄缺的“行宫”设在夜总会的楼上,顶天一整面玻璃,做成歌特式的穹顶,光线柔和地撒下来,在室内形成班驳阴影,感觉清冽舒适。我在她办公桌后坐下,舒服地伸出我的双腿,懒洋洋伸一个懒腰,这瞬间有许久没有过的彻底放松,因此觉得无比困倦。庄缺给我端了一杯冰水过来,看我眯着眼哈欠连天的样子,微微动容,温暖的手在我脸上轻轻一抚,说:“南美,睡一下吧,姐姐在这里。”

  庄缺说她是我的姐姐呢,好象忘记了,当我们都小的时候,一起吃书修炼,一言不合,我就要抱头鼠窜,要不是小白神勇无敌,每每无条件护住我,说不定我会成为狐族历史上第一只身残志坚的银狐,要坐着轮椅去选命。

  我觉得好笑,就笑起来,然而真是想睡,也知道自己可以睡。于是睡了。

  睡醒一觉,庄缺准备了小菜白饭,清清淡淡摆了一桌子,请我吃饭。

  我坐下来左右看看,酿豆腐,小炒茄子,芥兰鸡丝,黄瓜皮蛋汤。还没有吃,嘴巴里已经淡出那个什么来。因此抗议:“兄弟一场,久别重逢,你就给我吃这个?啊?”

  当头一个巴掌,打在后脑上,无比之震荡:“小姑娘没大没小,我是你姐,什么兄弟一场,叫你吃就吃,没见过世面的。”

  你说这什么世道,给人吃豆腐还叫见世面,那我在犀牛家吃的那叫什么?奥斯卡颁奖典礼吗?

  嚣张一辈子,难得遇到一个比我还狠的,只好认衰,乖乖端碗就吃,也真的是饿了,夹块豆腐填进嘴,咿,好功夫啊,豆腐嫩而有劲,肉末细腻无比,毫无杂质,清香洋溢,更难得是豆腐的细致口感交融肉糜油润,简直有入口即化的大家风范。我猛一敲筷子:“好吃。”

  庄缺这个物质主义者,吃顿饭也换衣服,宝蓝色真丝长衣,把她初发福的身子衬得珠圆玉润,舒服无比地靠在椅子上,捧一碗黄瓜汤小口小口喝,不无得意瞥来一眼,教育道:“懂了吧,这叫大巧无工,能把家常菜做出极致口感,才是第一流手段。”

  我频频点头,也毫不耽误大口进食,吃得风卷残云,十分畅快,不过,我也不甘心束手被训,乃抬出朋友来为我挣面子:“我认识一个煮得差不多好吃的。”

  庄缺鼻子一耸,嘿嘿,这动作我熟悉,从小到大,总有点招牌习惯不会改不是,那意思就是说:“不可能。”

  我把眼珠上抬到极度,几乎要爆出眼眶,整个脸还是执着地埋在饭碗里,撑不死不罢休,含含糊糊争辩:“真的,他单炒豆腐,也有这个味道。”

  庄缺沉下脸来:“给我做厨子的这个,是食牙与人类的结合体,综合了食牙族类对味觉的精确把握,以及人类对材料的无限开拓,以我的经验看,放眼天下,绝没有人可以超过他了。”

  噗。

  刚放进嘴里的一口汤,随着汤匙一起,以时速四百公里向我对面墙上喷去,印出一个好不深刻的印子,那只幸运的勺子,去到了其他同类从未梦想过的所在===钢筋混凝土的中间。

  庄缺立刻放下碗,过来捉我手臂,糟糕,接下来说不定是一场好打,那墙面上贴的墙纸,估计价值不非。

  结果她俯下身,关切地问:“你怎么样,是不是呛到了?”

  我本来就坡下驴,大可以做咳嗽状,憋口气给脸上点色,享受这久违的骨肉亲情,但是在庄缺面前使诈,明摆着是找死,绝非善策。当即招供:“我没事,你才说,你的厨师是人和非人的混种?”

  她看我没事,顺手又给我一个巴掌,我靠,我的脑细胞这样牺牲,嫌不嫌无辜了一点。她坐回去:“没错。两年前我这家店开张,他来应征侍应生。整个人好象刚从死人坑里爬出来一样,离再死一次也不远。正好我来巡视,发现他有食牙族类的独特特征,于是收留下他,转去厨房,果然是烹饪圣手。”

  我觉得奇怪:“他既然是食牙族,怎么不直接来应征厨师?跑去当侍者干吗?”

  庄缺开始吃饭:“他有他的理由吧。老实说,我要他去厨房,他也推辞不干的。”

  敢在这位大姐面前推三阻四,想必那位混种朋友也吃了不少苦头,最后苟延残喘,含泪进了厨房,不晓得有没有尝试着往饭饭菜菜里面放巴豆狗血,图谋报复呢。

  浮想中我的八婆天性绝不半途而废,继续问:“那他到底从哪里来,为什么不想当厨师呢。”

  庄缺表现地兴趣缺缺,果然不负其名:“我没关心,所以也不知道。”

  看我一眼,明明是个师奶的外表,这眼神却有一种君临天下的冷酷无情:“我用他,因为他能用,至于其他,不关我事。”

  接下来那句,更是气势万千,为我景仰:“倘若因此牵连什么事,那就让我解决它。”

  有这样一个霸道的亲戚,难怪我孤身闯江湖之时,都一样肆无忌惮,底气在那里摆着,好大一砣呢。来找她真是找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