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素枝
我妈老了。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
每一分钟我都在注视着她生命的流失,与逝水一样不容挽留。任何时候,她欢笑的时候,她哭泣的时候,她耍赖的时候,她发呆的时候。她有限的活力如一碗稀薄的牛奶,不断泼洒出来,蒸发在空气里。最后只会留给我一个空旷的碗底,青花瓷的,冷清清冰冰凉。
我因此宠溺她,好似她宠溺我。
那是很久很久,人类爱这样说——很久很久以前。
她曾经工作过的那家夜总会叫做“蜂会”,是彼时城中最火热的场所,霓虹灯把夜都照亮,夜夜笙歌。倘若她的人生有过梦想,我猜就是成为那场子中当红的姑娘。当然她看过其中的辛酸血泪,不过,风光后被小白脸卷尽钱财之类的命运,似乎好过一辈子收拾酒后污秽的地板——那就是她的工作。
她一定那样想过。可惜一直不果。
那家夜总会三年后结业。她唯一的收获,是一个从后巷垃圾堆里拣来的小孩。没错,就是我。
小白在客厅里一坐定,便开始吃他一直抓在手里的豆渣蛋糕,上面沾满灰尘,却完全不影响他的食欲。他吃得“吧唧”有声,不断赞叹。
考虑到他身体的强壮程度,我懒得告诉他里面含有大剂量的砒霜,本来是准备毒杀耗子的。他一边吃一边问:“喂,你三十年前是怎么从狐山逃出来的?居然那么多年捉不到你?”
我瞪大眼睛:“什么,我怎么逃出来的?我不是被你爹一脚踢下山来的吗?”
他对八卦的兴趣一点儿不比我妈少,立刻凑上来:“什么?我爹踢你?可是长老们都说你是自己跑了,为了隐藏法力不被追踪,还化身为婴儿。”
“历史,什么是历史!就是当权者写的小说!”我义愤填膺地嘀咕。
小白定格成一副兴味盎然的电影胶片,灼灼地盯住我。我只好解释道:“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跟狐王玩玩游戏,正好被你爹撞见。他老人家一时误会,念了一个加强的‘风疾咒’,我就给扫到这里来当BB了。”
他很纳闷:“玩什么游戏后果那么严重啊?”
我沉默了一下,终于还是告诉他:“荆柯刺秦。”
小白一迭声傻笑的时候,我妈醒了,还糊着厚糨糊的脸从卧室里一探出来,盯着白弃足足发了十几分钟的呆,然后才慢吞吞地说:“囡囡,我饿了。”此时是晚上十一点,下午七点逛街结束时吃的晚饭:一顿由开胃菜、两道主菜以及甜品和饮料构成的大餐。她被撑到需要我背回来的惨状犹在眼前,居然现在又饿了。
我不理会她,她自己便进了厨房,片刻后又跑出来,脸上带着蒙娜丽莎一样神秘的微笑。没多久,“砰”的一声巨响传来,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她又开着微波炉门在煮蛋。
没精打采地走进去收拾残局,满地满墙都是鸡蛋的残骸,黏在壁纸和地板上。我转头看了看跟进来的小白:“有办法没?”
他吞下最后一口豆渣蛋糕,也不说话,手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圈。一阵低低的尖锐的呼啸声在圈的中心隐约响起,像气球爆炸般四面扩散开去,转眼将整个厨房纳入势力范围之中。等小白的手指垂下时,不要说区区鸡蛋渣,连炉具上几十年来积累的油泥都消失得一干二净。整个厨房的光亮程度比外面高出一倍以上。
他耸耸肩膀:“风疾咒拿来做清洁好像也不错啊。”
看他似乎颇有打造成为新一代家庭煮男的潜质,我立刻打蛇顺棍上:“是啊是啊,你看多干净,不如你以后就住我家好了。我煮饭很好吃的。”
听到“饭”这个字,他喉咙里分明有口水隆隆滚过,使我几乎产生劝诱得手的错觉。不过现实总是那么残忍,他立刻冷冷地拒绝道:“狐历承天第八年,我率军战于惊龙野,大胜,敌奉龙肝凤脑等极品食材千余斤,另附食牙族长老一人求降而不可得。哼,何况你做的饭。”
前面那一通话,半文半白,不文不白,使人憋气,不过其中几个关键字我还是很懂的,比如说食牙族众。这是非人世界中最顶尖的易牙妙手,所烹制的食物,甚至可以起生死肉白骨——这句话一直都印在食牙族的对外宣传册上,其具体的意思是,可以让死掉的人闻到香味都复活,还可以用骨头煮出肉的效果。
仿佛觉得我被打击得还不够悲惨似的,白弃拍了拍手,说道:“你抓紧时间收拾吧,我一个时辰以后来接你。”轻轻跳上厨房的窗台,他悄然消失在夜色中。
几乎在他消失的同时,另一道五彩斑斓的闪电扑向窗户,伴随着黄鼠狼被踩到尾巴一般大惊小怪的号叫声:“不许上窗台,危险!”
那是我老娘。她整个身子趴在窗台上朝外面望了又望,然后带着一种愚蠢的迷惘表情转过来:“囡囡,你有没有看到有人从这里跳出去?就是刚坐在客厅里吃蛋糕那个小伙子,白衣服,睫毛比头发还长的。”
我无辜地摇摇头:“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分明是看见鬼啦,最近时运低,烧烧香吧。”
一面说一面心乱如麻:白弃言出必行,其法力之深,数百年前我已不能比肩。算算一个时辰,即使以最高段的飞天术,径直求避,也多半会在半途中被他截下。而且我也不止自己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自行移动距离每小时三公里的娘,她怎么办?
我的全部踌躇犹豫,不甘不安,化为四个字,只不过是“她怎么办”?
我见过无数人类。有些很聪明,有些很有力量,有些很漂亮。他们肆无忌惮,占有大量资源,探索最远最危险的区域,写最难看懂的书。
世间每一寸土地,每一滴海水,都沾染着他们的智慧、雄心、勇气以及同类的鲜血。不惜肝脑涂地,换来一时的丰饶。
人类是如此残忍而果断,因此才能成为众生的王。
他们给我的印象,大抵如是。因此,可以想见,当我第一次见到我娘时,感觉有多奇怪。
那时候我是个婴儿。躺在一条阴暗潮湿的狭窄后巷里,四周堆满臭气熏天的垃圾,除了四处乱看以外无所消遣。想想白老太爷那一出“风疾咒”念得可着实精彩,不愧集无数年功力之大成。不但瞬间把我从狐山扫出数万公里,而且可以在最后变化出一个狠狠的过肩摔,直掼下九重云霄。
可怜我那一点儿修行,刚刚够保命,其他什么都顾不上,连狐形原体都物化了。狠毒,真狠毒。我不就是在玩游戏嘛……
还好,这里仿佛不大有人来。我就慢慢等吧,等元神回复,我回去第一件事情,就是把白老太爷家的窗户玻璃统统打碎。
想得正高兴的时候,我忽然从地上升了起来。这种感觉让我很不适应,明明没用飞天术,也没有念风驭诀,连脚都不着力,怎么会突然到了一米六左右的高度?
我费力地转过头,就看到了我娘。二十岁的我娘。
一个在上帝造人生产线上被印上“作废”字样的出品。但是有一双纯善的眼睛。或者说得深沉一点儿,她有一颗纯善的心。
否则你如何解释她的行为呢?把一个来路不明的弃婴捡回家,路上花掉自己身上仅有的十块钱给她买牛奶,半夜饿了,说梦话还在呼唤豆腐丝瓜虾仁煲。第二天清早抱着我奔出去跟工友借钱,竟然还是买牛奶。
我简直没有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要不是我嘴巴里的牛奶甜蜜蜜的,实在难以忽略,我简直也没办法相信我自己的嘴巴。
她就那么傻乎乎地抱着我,眉开眼笑,穿着一条油腻腻的蓝色工人裤、一件旧格子衬衣,头发编成条辫子,脸盘很大。虽然我不忍心,还是必须要客观地说,她的智力绝不会超过九十。
她喂我吃牛奶的时候,旁边那个借钱给她的工友忧心忡忡地念叨:“别灌太急,灌太急会呛着。咦?吃得好啊,居然没呛。”停下来观赏了一下我奋勇吃奶的劲头,工友又继续劝说,“素枝,你还是送她去福利院吧。不要等到被你搞得半死才放手,你以前捡得还少吗?”
这一番话说得可真凶险,莫非这位阿姨有虐婴癖?我虽然对寻常虐待手法都比较有抵抗力,但人性万紫千红,大自然鬼斧神工,阴沟里翻船就不好了。
怀着这样一颗惴惴的狐狸心,我又被她抱回了家。准确地说,不是家,而是大厦顶上的一角阁楼,用铁皮做了个屋顶,里面塞了无数烂东西,单从杂乱程度来说,和我当初躺的那个垃圾堆不分轩轾。而这位叫素枝的好人,大概是想起自己还有一份工要做,急急忙忙地跑下楼去了。
我叹了口气,飘了起来,手脚划拉两下。照这个状况,我花个半年时间,也应该可以游回狐山去了。不过我回去做什么呢?还是在后山和白弃秦礼他们一起念书吗?或者准确地说,吃书?我很挑食,历来都没有小白他们吃得快。
或者我就呆在这里吧,那个女人的怀抱,有记忆中未曾有过的温暖。
我不知道回忆过去居然这么耗费时间,一回过神来,厨房里安静无比,时钟滴滴答答如生双翼。小白已经回来了,站在门旁看我,眼神饱含同情。这感觉颇陌生,或许是我误会。然而他伸出了手臂:“南美南美,来。”
依偎在他的怀抱里,他的心脏以我熟悉的频率跳动,很慢,很慢,但是持续不停地跳着,就像是一种永不消逝的希望,虽然渺茫,却一定会到来。
刹那间我想起了小时候,跟秦礼家兄弟打架,或者被庄敛两姐妹欺负,无论当时怎么狼狈,都觉得下一刻白弃就会从天而降,把我牢牢罩住。
狐族四门中,秦氏掌财,白氏掌兵,庄氏掌外务。我不晓得狄氏掌什么,狐族上下,也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姓狄。至于为什么还可以名列四大家族,据说因为我的祖上立了大功——这句话的意思我后来想了想,大约就是全部死翘翘了。
而凌驾在四门之上的长老会,据说为了保持狐族后裔的战斗力,每两百年抽签一次,随机指派其中两个姓氏互为仇敌,见了面就要掐架,动真格地掐,直到几乎掐出狐命来。
这种狗屁规定对我这种孤家寡人实在非常不利,我永远两拳不敌四爪。而白弃,他修行到第一百六十年时,就已经只有他老爹可以揍赢他了。每次帮着我把对手打跑以后,他有个奇特的,不属于狐类的习惯——他要抱抱我。
人世间的时间,似乎流逝得格外慢些,短短三十春秋,比几百年更沧桑。我恍惚回忆起狐山上的金色旱莲,在盛夏开放,光耀着九天之上的神界。我哀求白弃:“让我多留二十年吧,她身体已经被年轻时候的劳作毁坏了,寿命已经不长,让我送她升天再回去好吧?”
小白摇摇头。夸张的容颜渐渐褪去,浮现出我熟悉的那张英俊而温和的面容,狭长的眼睛闪烁着紫色光影,深不可测。他说:“选命池七百年一开,不因世事而择时。一旦错过,后果不堪设想。长老会命我护送你前去,也是为了确保行程的顺利。南美,该走了。”
我娘在卧室里坐着。我走进去的时候,她忽然转过脸来,无比慈爱地唤我:“囡囡,来。”
她一向不聪明,没有人类推崇的那种机灵智慧。不过正大仙容,卸罢浓妆后微微一笑,神仙也似的。我走过去,跪下来,将她的手贴在脸上,低声说:“妈,我要出差。”
她退休后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小杂货铺里当收银员,人人都叫我小妹,没有名字。其实倘若她愿意,可以过这个世界上任何豪富都无法想象的生活,不说点石成金,我随便抢两家银行是没有问题的。可是无论聚宝盆还是摇钱树,她都看不见,偶尔多拿点儿现金回去,还要我跪搓衣板承认是小偷小摸。我堂堂一只千尊万贵的狐狸,哪怕法力恢复了也没什么用,沦落到在街边的外贸店卖冒牌耐克,每天对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放开嗓子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耐克一百元一件啊。”
郁闷不郁闷?好在她却很喜欢。
这样的工作要半夜出差?我很担心她反问。然而她没有。她只是很欢喜地看着我,手指在我脸上轻轻地抚摩:“注意安全啊,早点儿回来。”
我跟着小白升上星光笼罩的高空,衣袂飘摇,异常清冷。我注视着万家灯火中那一盏最最熟悉的,不忍远离,忽然间心口热热地一痛。
我捂住胸口,极为诧异。后背寒毛倒竖,幸好立刻被身边的白弃抚平,他对我笑笑:“心疼吗?我在你和你娘的心上各种了一枚青蚨符。如彼此有危急,无论千里万里,感同身受,那时候我便遣族人为之解难。你不用太为她担心。”
奇怪,我向来觉得白弃是单细胞动物,怎么几日不见,他变得这样细心体贴?白弃对此置疑耸一耸肩,不置可否。也许是青春期已经结束了吧,难道他的愚蠢跟人类脸上的痘痘一样,会随年龄消褪?
未及想完,脑子上已经挨了数个栗暴。我哀号几声,愤愤地问他:“我们去哪里,是不是回狐山?是不是回去就可以把命选了?”
他摇摇头,手指在我手臂上下一掠,之前拜他所赐的九乌之印章痕迹仍在,而且颜色越来越深,隐隐似焚烧。我很不爽:“喂,白兄弟,以后打招呼不要这么热情似火好不好?九乌印怎么能拿出来随便玩儿?”
他哼了一声:“这是长老会给我的,要以此为标记,指示我带你去选命池行程第一分站九乌神殿。”
分站?有意思,原来闹了半天我和小白踏上了伟大的F—1狐族世界巡回锦标赛兼铁人拉力赛程。第一站:九乌神殿。座驾:法拉利超时空版。驱动动力:狐狸爪子。人与非人两界的观众倾巢而出,乘坐着彩霞和大型热气球,围在赛道两旁不停地欢呼喝彩,终点处摆着以纯金与无数魔力钻石镶嵌成的奖杯……
产生这样的联想,无疑暴露出我在人间业余活动的无聊,所以才会看那么多垃圾电视。遗憾地“吧嗒”了两下嘴,高空中稀薄的空气使我稍微有点儿发晕,忍不住叫起来:“小白,你飞慢一点儿好不好?我脚底摩擦很大,会起火的。”
他转过头来怪异地看着我:“南美,开玩笑要讲点儿技术含量,你第一次用风驭咒的速度已经比这个更快了吧?”
我没出声,仍然有点儿怕。但法咒的力量在血脉中游走鼓荡,沛然而生,贯通发挥,无可抵抗。
或者只是不习惯吧。在人间的三十年中,可笑吗,为了完整体会人类的生命过程,我不辞辛苦地学习过爬、走和跑,只用两条腿。我渐渐适应了那种战战兢兢的行动方式,永远与土地连接、依靠,安全感十足。自由享受空间的习惯,很容易被那样踏实的安全感冲淡。大概,狐本来也来自山林陆地,并不是天性就喜欢飞翔的吧。不然,我怎么会患上高空飞行恐惧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