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晃悠悠》写完时我二十七岁,我的青年时代也随之画上了句号。
现在我已三十出头了,再次翻看几年前写的书,或多或少有些感慨,如果文字还是有些意义的话,我想它的一个意义在于,文字能够记录某些东西,那些东西会随着岁月流逝而从某个人身上完全消失掉,我是说那些失去以后不会再来的东西,就像童贞之类的东西,它们往往在一个人的身上只出现一次--
因而,我想,无论把这本书说成什么,对于我,书中总是有些不可言喻的东西在内,在这一点上,而且只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这些花费我很多时间写成的文字是有效的。
至于说到这本书本身,我想我在这里不便多言,我的工作是,我写完它,把它发表,如此而已。但我仍;日希望--尽管个人愿望十分渺小,不值一提,但我仍忍不住地想,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有人能从这本书中获得乐趣,那我便可主观地推测,这些人的乐趣与我有某种联系,这样想想,也会使我获得某种乐趣及满足。
当然,我对我的书有自己的评价,这种评价与读者无关,书交到读者手里以后,便与我一刀两断,虽然我承认,我对读者也有一种好奇心,想知道读者的感受,但同时,根据我自己的阅读经验,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趣味,这种神秘的趣味是作者无从猜测的。
写这本书的年代,我被朋友们称做"愤怒青年",那时我对所有的一切都看不惯,对任何事物都要说三道四,说到底,那时我还年轻,愚蠢,轻率而充满朝气,书写完后,我甚至不接受看不上这本书的人提出的意见,事实上,那时我不准备接受任何意见或建议,我当时觉得事实胜于雄辩,扬言"谁要是觉得我写的不好,谁就自己写一本好书拿来看看",而且,说来可笑,我当时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自从"视野内没有看到什么好看的书",我不愿再往下讲了,我实在是为二十七岁的我感到不好意思,那时我的一切,包括虚荣心在内,都十分好笑--
可是,现在看起来,只在那个年纪,我才干得出那种事,那时我从未想过诸如知难而退之类的事情--那时候,我年轻得近乎狂妄,竟认为当作家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还好,书写成后,三年无法发表,这才让我重新认识写作,现在回头看,要是当初写完就发表,那么,我敢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写出第二本,第三本--这样轻率的结果,想想还有些后怕,更可怕的是,也许我会把写作当做人生的全部,从而把自己的生活压缩在一个很小的角落里--我会干出很多荒唐的蠢事而不自觉--谁知道呢,谁知道在二十七岁的我身上会发生什么呢?
《晃晃悠悠》第一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我把它叫做修改版,责任编辑是我的朋友杨葵,为了使得这本书能够出版,他为我费力地一次次争取,这个过程持续了三年,到最后,我绝望了,终于不再坚持,于是,我与杨葵在一天夜里对它进行修改,杨葵从出版专业角度提出一套修改意见,为了同一个目的,我接受了,尽管极不情愿(我当时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一本没有读者参与的书,只能说是完成了一半的书,放在自己手里没有意义),我坐在杨葵身边,心疼地看着他把一行行一个个我写出的文字或删去、或修改,感到极不舒服,真是如坐针毡。
于是,这本书被修改成第一版的样子后终于得以出版,事实上,修改版的《晃晃悠悠》令我很不满意,里面有很多东西我无法同意,我看不出它的意义何在,我甚至曾私下里数次向杨葵抱怨过,因为我认为我最初的创作意图或多或少地被歪曲了--
然而,事实上,正是那本修改版《晃晃悠悠》,为我发表小说铺出了一条道路,一年以后,它的意义终于显现出来--世间的事物就是这么奇妙。
也许,修改版《晃晃悠悠》的实际效果要好于原版的《晃晃悠悠》。也许,很多读者更乐于读修改版,也许,有些读者看不出修改版与原版的区别,也许--但是,从我,一个作者的角度讲,我有很多理由认为,如果出版条件许可的话,像小说这种东西,能够以原来的面目示人是最好不过的。
为此,我要在这里感谢张玞,石涛等人,他们不仅帮助出版了我的《支离破碎》,而且决定策划出版原版的《晃晃悠悠》,让我四年前的心愿得以实现。
石康
199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