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林志炫唱的〈没离开过〉?大概半年前,我在选秀节目上听见他唱了一段〈没离开过〉,哇,惊为天人!赶忙上了google,查询这首歌的来处。当发现他出了新专辑,二话不说,立刻进博客来买下。
说真话,现在会买CD专辑的人好像变少了?我每次跟朋友提我买了新CD,总会被人用一种―我落伍的眼神瞧睨。好吧好吧,我知道在这年代,口袋没有塞iPod,挺跟不上潮流。但!真的没有人发觉,音乐,还是要塞CD音响播放,那个高音才会亮、低音才会稳吗。
偶尔借用朋友的iPod,听了一阵,我总会这么问他。但朋友只是皱皱眉头,说我想太多了。
或许吧。在某一方面,我的确是个敏感老派的人。
像喜欢的音乐,我一定会掏钱包以行动表示支持,像我上头说的〈没离开过〉,CD买回来我反复听了好几遍―这是我的习惯!那时我就在想,好想写一本如同歌曲般气势磅讲的小说来啊。但想归想,做起来多难。
这个念头被我藏在脑里过了半年,也不是刻意要学这首歌什么,但就那一天,在天蒙蒙亮中敲打着键盘,脑子转出歌词中四句:「让我的世界,以妳为轴,快乐妳快乐,忧愁妳忧愁」时,我嘴巴突然「啊」了一声。(这四句歌词网络上版本多有错误,这是我从CD歌词本里抄来的。)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我想要表达的,爱的真谛。
前一阵刚好读了一本书,是作词人许常德写的。他开宗明义写了两句话,我觉得非常棒。
爱是什么?爱就是怕对方难受。
在现今爱已被说得太泛滥的情况下,很多人嘴上说着爱,但心里却不相信。为什么?在我认为,大概是缺了行动力。
我之前说过我喜欢在书里藏一个隐涵义,像这个【贴身情人】系列,想展现的,就是「坚持到底」四个字。像《差一点小姐》,开头乃雏用笑与关心,打开了柳明之的心房;而柳明之,当确认乃雏对他的重要性,他就真的花上十年二十年,乃至一辈子守护着她。
而这本《花美男管家》,我把主动付出的角色换到女主角身上。在写的过程中,我常常为了栩儿的难过落泪!真的,要持续关心一个不相信爱情的男人,是很不容易的。人是很微妙的动物,当老天爷给了我们机会,让我们直接遭逢我们所喜爱的人事物时,我们又不一定有那自信接受它。心里总会想,这个(我们所喜欢的)该不会是假的吧?
在爱里,人非常容易看见「自己」。而且是那个残破、偏激、不讨喜的「自己」。
这也是书中周梦唯的挣扎。当他看清楚自己并不是那么优秀的时候,他一定会怀疑,那个家伙―黄栩儿―到底为什么爱他。
但爱,不正是因为它能超越一般世俗好与坏的二元分法,才会让人如此念念不忘?
我想塑造这两种角色,一个,是拚命试探,到最后愿意放开心怀接纳;一个,就是我上头说的,认定之后,便「坚持到底」。所谓「坚持到底」,并不是指一开头就知道会有好结果。而是带点傻气的,像汤姆。汉克斯演的阿甘,他喜欢跑步,就一路一路跑下去。而我喜欢你,我就一路一路地喜欢你下去。
当然,里边包含着前提!也就是底线,是在不伤害其它人的情况下。
写到栩儿跟周梦唯说,当她确认结婚对象后,她就不能继续与他私下联络。
我!在撰写的时候,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因为我知道,如果一切是真实!如果世上真有黄栩儿与周梦唯,那么,栩儿说出这一段话时,心有多痛。
但,这就是爱。负起责任的爱。
在爱里,自己该负责的对象不只是对方,还包括自己,与其它会牵扯到的所有人。
真的,写完《花美男管家》后,我变得好爱栩儿。连带的,我也爱上被她所爱的周梦唯。
希望你们也是。
附说,我收到不少讯息,读者们读【天下一品】系列时,常会被我书中所提的餐点弄得口水直流。派小星还说,他读《千金小厨娘》时,还忍不住从冰箱里挖出妈妈炒的炒饭一块吃……所以呢,如果有人看了《花美男管家》想一尝里边甜点滋味,可以到国宾饭店的「缤纷蛋糕坊」。书中出现的蛋糕名,我多是参考积木文化出版的《顶级法式时尚甜点》一书。
还有,亲爱的芳,收到妳来信时我已经开始动笔写《花美男管家》。看见妳要求想换换口味,读一点坏男人的故事时,我笑了。
我猜,周梦唯应该很合妳口味吧?!
希望大家会喜欢。下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