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车女郎

花车女郎

作者:安安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老天爷,他的「救命恩人」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呀?一会儿扭腰摆臀,一会儿又唱「哭调仔」,有时一天还赶好几场,穿梭各场婚丧喜庆,教他看了愈来愈心疼、愈来愈不舍、也愈来愈……嫉妒?!没错!他不但嫉妒,还想杀人灭口!哪个男人不会对穿著暴露的女人流口水?偏偏她还是露给一拖拉库男人看!哇哩咧@#$......为了捍卫他的「福利」,他决定来个绝地大反攻,就算她要扭要露,他也是她唯一的观众!…

最新更新第十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安安
    这个男人是怎样啊?就因为她长了一张「情妇脸」,他就可以讲话这样毒辣吗?她已经很努力用「正常的方式」和他说话了偏偏他就是认定她在「发嗲」,想因此「肇事逃逸」!她被这个「番王」气到当街发飙,骂他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种猪,结果他的反应是狠狠咬上她红嫩嫩的香唇,还说这是她撞了他的车的「补偿费」——气死人气死人气死人哪!这个不要脸到极点的臭男人最好不要再让她遇到,否则她就……就……就……就一辈子和他纠缠不清!
  • 作者:安安
    第一次遇上那女人,他觉得这个美女脾气真大!第二次遇上那女人,他生平第一次跟女人搭讪被拒绝,第三次遇上那女人,他很挫败地发觉她居然对他毫无印象,第四次遇上那女人,他英雄似地救了被飙车族调戏的她,还带着可怜兮兮的她在台北街头飞车、亡命!第五次遇上那女人,他变成她极力想拉拢的大客户……够了!他们已经在巧合之下相遇太多次,让他不得不相信他们之间的神奇缘分!眼看佳人就要到手,她却离奇失踪——什么?!他的妹妹曾经勾搭她的未婚夫,还害他们解除婚约?那他岂不是她心目中那个罪魁祸首的哥哥?难怪她虽然爱他,却还是把他排拒在心房之外……虽然她也说了,如果下一次再巧遇,她就当他的新娘,但是——世界那么大,他怎么知道她会到哪里去流浪……
  • 作者:安安
    第一次见到他,她差点把早餐全吐在他身上,第二次碰面,她因为难忍头痛而显得面目狰狞,唉,每回都被他看到她糗毙了的丑模样,亏她还是知名模特儿,这下什么形象都没有了。偏偏不知是哪根筋搭错线,他就是深深被她吸引,活泼的她站到伸展台上就散发出另一种妩媚风情,像磁石般紧紧抓住他的视线,让他舍不得移开眼……佳人的父亲嫌弃女儿抛头露面,硬逼她相亲结婚,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他赶在情敌出现前,不顾她的意愿硬是把她给掳走,不料她的报复却是接拍内衣广告,大方秀出好身材,可恶啊,这该死的女人是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吗?索性在她身上种草莓,让她尝尝被退货的滋味,哼哼!他冷面虎的女人,当然只能让他一个人欣赏…
  • 作者:安安
    欸,他承认开车差点撞到她很不应该,但这女孩的反应也未免夸张过了头吧。看清楚他的长相后居然两眼一闭昏死过去,是怎样?他是有三头六臂还是长得像鬼?搞了半天原来这个兴奋过度的女孩是他的超级粉丝呀,她崇拜他崇拜到天天观赏他夺得武术冠军的那一幕,对他的身家基本资料更是如数家珍、倒背如流。哈!真是天助他也,送上个现成的最佳人选,他干脆请她冒充女朋友准备上演瞒天过海的好戏,家里的太上皇就不会一天到晚逼他去相亲。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竟假戏真做的爱上她,既然郎有情妹有意,接下来应该要欢欢喜喜入洞房,她却不知是哪根筋不对,哭著说要离开他…
  • 作者:安安
    三世冤仇?哈,他也太抬举自己了吧,他们之间充其量只是一段孽缘──国小六年扯她辫子、国中三年掀她裙子,这家伙明明就是个轻浮无聊又恶劣的痞子。可她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除了她之外的女生都哈他?!哼,反正在她心目中,他已经是顾人怨冠军,这辈子别想由黑翻红,不过……时间真能改变一切吗?在他们分离十年后,这坏蛋竟然改过自新,不仅会送花给她,还会关心她的健康,架著她出门散心,甚至放著高薪职务不要,甘愿到她的蛋糕小铺端盘子!哎,他都这样尽心尽力、拚死拚活的化解冤仇了,也难怪她会不小心失守,和他玩起滚滚乐,不过呢,做人还是要有原则的,接下来她可会严格把关,一切按照程序来…
  • 作者:安安
    呿,他真是中看不中用的肉脚!枉费他长得英俊不凡,挺拔帅气,就像偶像剧中迷死一票女人的帅帅男主角。可人家男主角都是路见不平便上演英雄救美戏码,到他身上却变成了美女挺身救了他这可怜俊男。她对这个遭人追砍的帅哥一咪咪好印象也没有,懒得和他多哈啦两句,扔下他飞也似的离开,不料她和他的缘分可没这么简单就结束。原来这位落难帅哥就是她要教的不肖学生!这小阿飞虽和她同年纪,却还待在三流高中里鬼混,一心只想快点把她这个霸道的神力女超人赶走,怎知后来他竟转了性,非要当她的男朋友不可…
  • 作者:安安
    要死了!逛街逛到一半,「大姨妈」居然突然跑来找她!偏偏她又是那种「每月一痛」的可怜虫,当下只好找个最靠近她的男人求救——嗯,人家很有绅士风度地特地送她回家,而她的回报却是真皮座椅上的两坨鲜红!啊啊啊啊啊——她真想一头撞死啊——还好对方没有很介意这样另类的「初体验」不但和她持续保持联络,还帮她赶跑讨厌的苍蝇……讨厌啦,这么好的对象熊熊出现,教她想不爱上他都不容易……
  • 作者:安安
    啊啊啊,她真是后悔又懊悔啊!都怪她本着真性情说了他一句「幼稚」又因为一巴掌之仇将他打成大猪头,结果就是被迫做他的贴身小女佣!唉,谁教他爷爷是这间贵族学校的创办人,而她只是等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麻雀!呜呜……早知道惹他不起,她就努力忍、忍、忍,总比现在得伺候他、照顾他,每节下课还被他透过全校广播指挥,被同学当笑话!尤其这个「主人」还有一个很要不得的恶习,就是老爱抓着她玩亲亲……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会飞的狗狗588
    争取这个月完结,我要努力干了。这是一个渣男如何宠妻的故事。………………………本文都是虚构,所有内容都是剧情需要,请勿较真嘿嘿!期待一下宝宝们1vs1甜宠文第一个世界:温柔男配的胖女孩?第二个世界:混混男配的小萌妻?第三个世界:蛇族首领的小雌性?第四个世界:温润画师的小娘子?……第五个世界:神族殿下的小妻子?嘿嘿嘿!结一下尾,爱你们哟!看这里*^O^*比心另外有空的宝宝可以收藏一下我的另外一本书当你重生准备重来你的前任……[快穿]嗯豆豆重生的老公不要豆豆了,她很伤心。你能想到上一世对你百般好百般宠爱的老公,一重生就嫌弃你了吗?不能吧!唉!可是豆豆的老公就是嫌弃豆豆了,本来她也想着,既然你不要我了,我也就不要你了。也许老天爷总喜欢给人开玩笑,每次当她准备要放下的时候,重生的老公总是会出现在她的面前。就这样两个人尽是纠纠缠缠了一辈子。死后她才知道,她的老公重生了,听说上一辈子他们也是夫妻,听说还过的很幸福。……也许是觉得上一辈子过得太平平淡淡,所以他想追求一次刺激吧!……朦胧之间,一个穿着红色衣袍,眉眼慈祥的老人朝她招了招手。紧接着,脑海里响起一阵机器的声音,[宿主你好!我是(前任你后悔了吗)的系统。]看豆豆如何虐前任有时候豆豆会变成男的。1v1
  •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妙探奇案系列》之《财色之间》。当代美国侦探小说的大师,毫无疑问,应属以《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的加德纳最具代表性。但事实上,《梅森探索》并不是加氏最引以为傲的作品,因为加氏本人曾一再强调:《妙探奇案系列》才是他以神来之笔创作的侦探小说巅峰成果。《妙探奇案系列》中的男女主角赖唐诺与阿白莎,委实是妙不可言的人物,极具趣味感、现代感与人性色彩;而每一本故事又都高潮叠起,丝丝入扣,令人读来爱不忍释,堪称是别开生面的侦探杰作。《梅森探案》共有85部,篇幅浩繁、忙碌的现代读者未必有暇遍览全集。而《妙探奇案系列》共为29部,再加一部短篇结集,恰可构成一个完整而又连贯的小全集。每一部故事独立,布局迥异;但人物性格却鲜明生动,层层发展,是最适合现代读者品味的一个侦探系列。加德纳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其作品已出版一百多部,部部精采。《加氏妙探奇案系列》更是被美国书评家誉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侦探小说,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 作者:诗酒葡萄
    【本文于三月十七号入V,谢谢大家支持正版,鞠躬】【女主前期不太有人类思维】幼年体的慕甜甜被好心人带回家,新的父母对她很好,还有一个十二岁的漂亮少年,也对她很好。她喜欢新家和新的家人。意外发生在四年后,父母出差的途中遭遇车祸,抢救无效。少年第一次红着眼睛流泪,雪白的皮肤滚落晶莹泪珠,慕甜甜觉得好看极了。她决定,要他做自己的巢穴。—慕甜甜有一个秘密——她不是人,是一只粉色的触手怪。—葬礼结束,慕秋声搂着她,温柔地说,以后我们是彼此唯一的依靠,我会好好照顾甜甜的。明明他自己好像要碎掉了一样。她点点头,也用力地抱住他。—不久之后,慕秋声给她单独布置了一间漂亮温馨的公主屋,摸摸她的头,轻柔地说,去睡吧。她拉住他的手,我们不一起睡吗?慕秋声笑着,戳了戳她的脸颊,甜甜长大了,我们不能再一起睡了。—慕秋声夜里经常做梦,梦里粉色的触手紧紧缠绕着他,他流着泪醒来时,穿着粉色睡衣的慕甜甜抱着枕头,大眼睛眨呀眨地看着他。嗓音软糯地说:我想跟你一起睡。【阅读指南/排雷预警】1、女主实际年龄比表面大得多2、女主外表成年和法律关系结束之前不会爱上男主,也不会发生实质性关系,同理男主也是预收——《养妖有道,吃妖蘸料》——文案元泽上山砍柴的时候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大狐狸,狐狸的皮毛鲜亮似火,一看就能买个好价钱。她满意地摸了摸狐狸的尾巴毛,高高兴兴将狐提回了家。她给他上药、给他食物,就是为了养好他的伤,然后卖给会剥皮的猎户!狐狸知道,但狐狸不说。哼,等他妖力恢复变回人形,一定要她好看!日子在元泽泡茶种菜炸厨房中一天天过去,他没等来猎户上门,却被找来的捉妖师用阵法控住。狐狸动弹不得,只能从喉咙里挤出愤恨的低吼。就在这时,竹门被吱呀推开,元泽打了一个哈欠,眼帘微掀,诸位远道而来不打声招呼就算了,抢我的枕头做什么?……大、大师姐?为首的捉妖师顿时浑身僵硬,手指一歪,阵法陡然变为杀阵。元泽打了个响指,杀气腾腾的阵法瞬间消散,赤红的大狐狸一瘸一拐地走到元泽身边,屈辱地翻开肚皮给她撸。元泽一边摸着狐狸,一边从袋子里掏出块肉干喂他。小红,最近是不是胖了?
  • 作者:青鸟宴
    地球被主神系统入侵,所有人类被迫参与无限生存游戏,他们将面对数不清的天灾、灵异、怪物、丧尸,并努力从中存活下去。除了少数幸运儿被系统评判为【精英玩家】,大部分人类都是设定中[死亡的大多数]、[屠杀中的受害者]、[彰显怪物实力的炮灰]。体弱多病的慕姗就被系统评判为这样一个【炮灰玩家】。在丧尸围城副本,所有人惊慌失措四散奔逃,到处都充斥着爆炸和尖叫。慕珊忽略悬在头顶的死亡倒计时,争分夺秒翻箱倒柜:饼干、瓶装水、水果刀……血液和恐怖弥漫,她听着一门之隔外人类惨叫的声音,握紧了手中的刀。她要活的长一点,再长一点。【炮灰玩家537099号,解锁职业——收藏家】【解锁技能:收集癖、垃圾分类】【剩余副本存活时间:5分10秒】【请继续努力生存】*玩家之中流传着一名独行侠的恐怖传说。强的离谱,这家伙是人类吗?!他每个世界找他的青梅,靠,谁知道他青梅还活没活着啊!这家伙连怪物见了都绕道走。某个克系副本,黑漆漆的街头走来一道瘦高身形,年轻男人手上拖着半截死透的怪物尸首,凌乱额发遮盖通红的双眼。姗姗,我要姗姗姗姗姗姗姗姗姗……Tips:1、竹马精神错乱凶残玩家男主(人外)2、无限流拾荒型大逃杀3、双C HE 甜文
  • 作者:王小波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写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变形记》(奥维德)的最后几行: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这篇粗陋的小说,当然不能和这位杰出诗人的诗篇相比。同时我想到的,还有逻辑学最基本的定理:A等于A,A不等于非A。这些话不是为我的小说而说,而是为智慧而说。在我看来,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无论人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无论善良还是邪恶,都不能使它有所改变。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维的快乐。而思维的快乐则是人生乐趣中最重要的一种。本书就是一本关天智慧,更确切地说,关于智慧的遭遇的书。
  • 作者:茶衣
    京贵公子vs音乐生文案:云岁知道,他们的缘分不是偶然。那天兼职的酒吧有充值活动,她给柏言诚留了自己号码,小心翼翼靠近他。北城柏家二公子光风霁月,身边女孩不少,云岁并不起眼。圈内无人想到她跟二爷那么久。柏言诚最宠她的时候,曾晾众世家千金面子,抢拍一上好宝玉,赠她做独一无二的饰物。朋友好奇问他,到底把那姑娘当什么人。柏言诚懒散勾勾唇:她啊,一祖宗。.柏言诚一分情能做九分真,再宠一个人,也仅仅是宠。他们分开是迟早的,不过一场荼蘼花事。他送出去不少分手礼,其中包括一座以她命名的岛。但云岁什么都没要,回了他一张照片。一张老旧的,高中照片。少女的暗恋心事悄然在他这里揭晓,而她已经杳无音信。.多年后云岁回国的第一场巡演会,柏家掌权人购得万张专辑,蹲守歌手见面。现场有记者提问:柏公子,你也喜欢追星吗。柏言诚淡淡否认,我追老婆。.她走后的每一年,公馆栽种十棵西府海棠。春日花团锦簇,柏言诚单膝下跪,向她求了一次朝思暮想的婚。这一生有三跪,一跪佛,二跪家,三跪她。愿岁岁无虞,长安永乐。年龄差六岁/双处双初/互相救赎/后面追妻玫瑰马不停蹄地成为另一种玫瑰她永远是他手中这一朵-博尔赫斯-下本:《初婚》文案:知沁是傅家长辈钦定的未婚妻,记事起她就跟在未婚夫傅安身后,热了送水冷了送衣服,无微不至很多年,换来的却是他不屑一顾。最终,她忍无可忍,想找傅家坦明一切,受之处理的是如今当家人傅祈深。傅祈深坐稳主位多年,商圈运筹帷幄,脾性凉薄无情,宅邸上下无人不敬畏惧怕,按照辈分,知沁应当和未婚夫一样叫一声三叔。她磕磕绊绊讲完自己不想嫁给傅安,片刻,身居高位的男人轻描淡写一问:那你想嫁谁?我……能嫁给你吗。.傅安被知沁分手后,和狐朋狗友吹嘘她不到一周就来求他复合,然而几个月过去连个影子没见到,不免怀疑她是不是悲痛欲绝,在家抑郁寡欢。直到某次傅安在老宅看见知沁穿着男士衬衫从三叔的车里下来,耳尖泛红眼色涟漪,他大脑一热,叫了句她的名字,沁沁。另一侧,傅祈深倚着车身,指尖点了两下烟蒂,声线醇厚黯哑:没规矩。婶婶都不会叫了?商界大佬x体软小美人/先婚后爱/男先暗恋
  • 作者:公孙梦
    一部镇寺罕世之宝《血字真经》突然被窃,震动了整个江湖,一时间,武林黑白两道争相寻觅、追逐,卷起了一场腥风血雨的惨烈厮杀。一介寒士,以抄经为生,蒙受窃经不白之冤。为替恋人家报血化,为追寻血经,毅然外出寻师学艺。洛阳名门齐府,翩翩公子,文武双全,与抄经书生爱上了同一女子。女了适逢仇家,幸左公子仗义搭救,父女得免于难,女子许身左公子,酿成自己和抄经书生终生憾事。左府怪事迭出:生母竟成继母,先父犹存于世,正道名门却魔煞出没隐现。抄经书生艺成出山,与正道侠客神杖翁组成龙风帮,并广联江湖各派英豪,力寻血经下落,历经艰险恶斗,鸡公山一战,却损兵折将。疑云密布,刀光剑影,险象环生,操纵这一切的是黑道组织白骨会,罪魁直至最后方露原形。群魔被歼,然而,血经仍无,究竟被谁人所窃取?只有读者仔细阅读,方知分晓。本书故事曲折神秘,悬念迭出,引人入胜,非终卷不忍释手。其间主人公的爱情也写得细腻生动,颇富人情味。
  • 作者:李凉
    塞外。长城外。大漠之地。黄河宽广的河床上。寒冬腊月,黄河早已冰封。远飘着雪,不大不小的毛毛雪。远山近树,如粉雕玉琢,一片银白。年来就是荒僻不毛之地,人烟稀少,兼之天寒地冻,尽管是大白天,极目望去,依然很难得见到一个人,倒是出外觅食的野狼,成群结队,不时在雪地里奔驰呼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