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克斯往下面的城市慢慢走去,城市边延绵着一条小河,菲利克斯瞧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横渡小河的办法。他数了数,小湾中有二十二条商船抛锚停泊,抑或系泊在河岸上,上面还有许多小船。那艘在他之前到达的战船紧靠着一扇城门被拖上了岸,城门开在小湾或者说港口上面,船员们正忙着从船上卸货。他走向小湾边上,努力叫唤着,希望哪个听见了能渡他过河,可周围一片寂静,让他觉得很奇怪,虽说他离城墙不过一箭之遥,可对面的人来回走动竟听不到丝毫的哼声。他凑近了看,还发现商船上没几个人,装货卸货的也没多少人。有个守卫在城墙上来回踱着方步,还有战船上的几个船员,除此之外,看不见其他人。守卫来回踱着步,长戟上的刀片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他一准早就看到了菲利克斯,但出于军人特有的冷漠,他一点也没留心菲利克斯拼命的叫唤。
于是他又走到了靠近战船的那边,朝着正在干活儿的船员喊了起来,他可以看到那些船员正在把船上的一捆捆箭和标枪往推车上搬,不过他们都懒得应一声。菲利克斯衣着简陋、长相平平,要是他们帮忙载他过河,看起来也不会给他们一点报酬。这些人对自己完全视而不见,他明白了,这些人瞧不起他。
他环视四周,希望能找到一座桥或是渡口,突然瞧见了之前在远处划行时看到的灰色的教堂塔楼。教堂在城墙外头,距离城市足足有一英里。教堂坐落在山坡上,视线越过山丘顶上能看到上面的塔楼。他漫步上山朝教堂走去,因为教堂早晚都开着,平时里里外外总会有人。要是没人的话,教堂门口的门房里也会有看门人,看门人或代班的人绝不会走开,总是在门口守着,以免有小偷企图溜进金库里,或者把教堂里的圣器给偷了去。
可就在他上山的时候碰到了一个牧羊人,牧羊人的几条狗看到他这个陌生人,作势要扑上来。有那么一会儿,牧羊人似乎想让狗尽情发泄,因为他对陌生人也没什么善意。不过他看到菲利克斯把矛抵了下来,很可能是怕这样的话狗会被刺死,于是命令那几只狗蹲下来,随时听命。菲利克斯从牧羊人那儿了解到没有过小湾的桥,只有那条河流上面有座桥。不过还有个渡口,城里的熟人可以在那儿过河。外人不允许在渡口过河,必须从那座桥的大路上通过。
“可然后我怎么才能进去呢?”菲利克斯追问道。牧羊人摇了摇头,说他不能告诉菲利克斯,然后走开忙自己的活儿去了。
菲利克斯每走一步,这些个烦人的琐事就冒出来挡住了去路,菲利克斯不禁感到灰心丧气,他很快找到了那个渡口,可正如牧羊人所说,船夫拒绝载他这个外人过河。菲利克斯怎么劝也劝不动他,还准备给他一枚小银币,都抵得上十倍的船费了,可船夫还是不答应。
“看来我只能游过去了。”菲利克斯说,边说边准备脱下衣服。
“你愿意的话就游吧,”船夫冷冷地笑着说道,“可你下了水就再也上不了岸了。”
“为什么?”
“因为守卫会用箭射死你。”
菲利克斯观察了一下,发现自己处在城墙的正对面,这个位置一般看守得很严格。城墙上有个守卫来回迈着阔步,手里拿着柄长戟,当然附近可能就放着把弓,也随时可能会叫卫兵过来。
“真烦人,”菲利克斯说道,打算放弃自己的雄心壮志,“到底该怎么进城?”
那个老船夫咧嘴一笑,什么也没说,转身继续补网去了。他没有回答菲利克斯追问他的问题。接着菲利克斯冲守卫喊了两下,守卫朝他看了一眼,就再也没理他了。菲利克斯走了几步路就坐在了草地上,不禁感到心灰意冷。这些挫败本身都是些小事,而他总是大惊小怪,因为他的思维早就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一个不易动情的人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过了一会儿他站了起来,再一次质问自己,要是没有进城的决心,表现得不从容一些,那还怎么成为领导者?
菲利克斯不知道接下来还能干什么,他沿着山脚的小河向前走,就这样走了一英里多的路。由于地处高地,河岸很陡峭,对面的河岸种着谷物,庄稼都长得高高的。杜鹃鸟鸣唱着(它喜欢与人为邻),越过水道往小树丛飞去。往前走去,这条小湾突然在一面低矮的白崖下方蜿蜒盘旋起来,不一会儿菲利克斯发现眼前又出现了另一座城市。这座城市没有城墙,只有一条沟渠和土木工事作为防御,没有一座塔楼或棱堡。
城里的房子挨得很紧凑,他觉得这里的房子的数量是之前看到的六七倍多,而且都是用茅草或木瓦铺盖的屋顶,跟他家乡的房子一样。城市坐落在田野的中心,庄稼就好比护城河。许多人在农田里耕作,不过他注意到多数是老年人,佝偻着腰,身子很虚弱。往前一点看去他发现了另一个停船的棚屋,就急忙跑了过去。那边渡船的女子——由一位体态丰腴的妇人撑船过河——什么麻烦也没有就渡他过河了。菲利克斯高兴极了,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连忙把那枚小银币给了她,妇人看到这枚银币一下子就对菲利克斯肃然起敬。
菲利克斯向妇人打听了一下,她细心地解释道这座城市也属于艾希城,只不过这里住的都是老百姓。那些有钱有权的人住在城墙内,里面是王宫的辖区。其中许多房子是豪门贵族造的旅馆,他们平时住在自己的城堡里面,不过来到王宫觐见时需要寄宿的地方,所以造了这些房子。房子的门上都画着他们的盾徽或盾形纹章。围墙里的城市守卫森严,因为好几次有人企图突袭,并刺杀国王,国王性子暴躁,总是不停地打仗,所以树敌太多。因此看守格外小心,要进来的外人都被当作敌军的先锋一样,一个也不让进,要是这会儿他回到那座跨河的桥上(他可以这么做),那肯定会被拦下质问一番,说不定还会把他这个外人给关进牢里,直到国王回城。
“国王在哪儿?”菲利克斯问道,“我来这儿是为了效忠于国王。”
“那你肯定会受到欢迎,”妇人说道,“他在战场上,不久前还在艾维斯城前安营驻扎。”
“怪不得城墙内看起来没什么人。”菲利克斯说。
“没错。所有人都跟他打仗去了。这次会打一场大仗。”
“这里离艾维斯城多远?”菲利克斯问。
“二十七英里路,”妇人答道,“要是你听我的建议,宁可跑二十七英里路去那儿,也不要往回走两英里路去桥上。”
这时对面的河岸上有人在叫唤,于是她准备划回去载那位乘客。
“谢谢你,非常感谢,”菲利克斯说,还向她问了好,“可前面那个渡口的船夫为什么不告诉我这边可以渡河?”
妇人爽朗地笑了起来:“你觉得他自己得不到这一便士的船费,还会拱手让给我吗?”
世人居然如此自私又狭隘!菲利克斯进了这第二座城,走了一段路,这时才想起来有一段时间没吃东西了。他四处探了一下,一家旅馆也没找到,不过他碰到了一个拄着拐杖站在门口的男子,聊了两句后,那个男子马上请他进了屋,屋子里所有能吃的都拿了出来。拄着拐杖的男子在菲利克斯的对面坐了下来,他说城里大多数人都去军营了,他因为脚受伤了所以去不了。接着他又谈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样的伤员总是喜欢唠叨。他当时正要把一根破城槌搬到推车上(拉车需要十匹马),可突然一根杠杆断了,梁子砸了下来。要是被那根梁子砸到,那他当场就得一命呜呼。不过幸好他只撞到了一块断裂的杠杆。杆子的碎片被这么大的力量甩了出去,加上破城槌的重量一推,一下子把他的腿给擦破了,要么两只脚背上弓起来的一块小骨头也断裂了,要么就是打得肿了起来,比骨折还要命。当时所有的接骨师傅和军医都去了营地,这样一来,没人照料他了,除了留下来的女人每天会给他用热水敷脚,可眼下要痊愈他也不抱什么希望,心里清楚这种伤没有几个月是好不了的。
他觉得自己的伤势没有恶化算是运气好的,以前看到的那些被矛或箭重伤的人很少能有几个痊愈的。这样的伤员往往最后都会不治而死,只有运气好的才能逃过一劫。然后他又说了下去,与其说是跟客人聊天,还不如说是自娱自乐。他感到非常苦恼,因为自己不能加入军营为炮兵队效劳了。他认为破城槌此刻已经装上了车,正重重地击打着城墙。心里思忖着英格尔夫男爵会不会想起自己的面孔。
“英格尔夫是谁?”菲利克斯问。
“炮兵队的上尉。”主人答道。
“你是他的侍从?”
“不,我是个仆人。”
菲利克斯有些吃惊,差点站了起来,但还是克制住没有站起身来。“仆人”就是奴隶,不过是“奴隶”这个可恶的词的委婉说法,即便是最卑微的人也无法忍受自己被称为“奴隶”。他出身的贵族阶级认为和奴隶平起平坐,一起用餐,甚至不小心碰到他们,也是一种耻辱。他们对待侍从,或者说自由人,关系比较亲近一些,虽然对他们也是专横到了极点。而奴隶的地位连一条狗都不如。接着,菲利克斯偷偷看了那男子一眼,看见他没有八字胡,先前他并未察觉这一点。他知道奴隶是不允许留八字胡的。
这个男子生病待在家里好几天了,也忘了刮胡子,他的上唇上有些胡楂。他发现客人看了看自己,这个奴隶立刻低下了头,低声下气地求菲利克斯不要把他的这个过错说出去。菲利克斯吃完了饭,脸上微微有些发红,他心里困惑极了。他长期以来的家教以及他这个社会等级(尽管被其他上层阶级的人这么看不起)所惯用的腔调,让他对这位如此殷勤好客的男子不禁抱有极大的偏见。而另一方面,他在丛林里沉思反省过这么久,对奴役他人的做法极为反对。在抽象的原则上,他一直以来都强烈谴责这种做法,也渴望能废除奴役制度。但此刻现实摆在了眼前。
他在奴隶的家里吃了饭,还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理论和现实往往不可思议地背道而驰。他觉得这是一个重要的时刻。他觉得这才是自己,可以说是两者权衡下的自己。他应该坚持传统的偏见,坚持上层阶级的排外态度,还是大胆地听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他选择了后者,那位仆人起身跟他道别的时候,菲利克斯把手伸了出去。这个举动意义非凡,这样做是承认人类没有等级之分。仆人并不知道菲利克斯内心的这番挣扎,但是居然有人跟他握手,即便是和菲利克斯这个他眼中的侍从握手,也着实让他感到受宠若惊。他怎么也想不通,这是他自出生以来第一次和比他地位高的人握手。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差点都指不清路了。他也拒绝收下菲利克斯给的小银币,菲利克斯身上一共也没有几枚了。于是菲利克斯把银币放在桌上就离开了。
他穿过城镇,朝着那个男子指的方向,沿着一条小路走去。走了大概半英里路,路变宽了,他从车辙和尘土上一下子就看出来这是通往营地的大路,因为草皮上踩踏的痕迹有五十码宽,就连庄稼都被车轮和马蹄给轧断了。军队是从这儿经过的,沿着这条道往前准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