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们拿三个真本的“脂批”对勘,便知道满不是那么回事。最有力的证据是上面才引过的“甲戌本”上第一回的一条眉批,是“甲午八月”的“泪笔”,前面提到雪芹已逝,后来又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何—即副)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这明明是脂砚的话,他指明“一芹一脂”,又说“余二人”,这个余二人,也就是一芹一脂,芹已死,脂在悼亡伤逝而已。怎么还能说脂即芹呢?
因为这一个批里语气的非比寻常,加上上面八条所列的情形,不能不叫我们疑心:脂砚既然绝不会就是雪芹,则应为何等样人,才能与雪芹有了这样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微妙的关系?难道胡适第一次所猜的堂兄弟,倒猜中了么?我们可以也按照那种“理路”和办法去找这个假想可能的堂兄弟。此人凤姐点戏,他曾执笔;又如第三十八回作《菊花诗·螃蟹咏》,湘云请客时,宝玉特要合欢花浸的酒。此处“庚辰本”双行夹注云:
伤哉!作者犹记矮(音拗,大头深目之貌,此处当指船头或房室形状)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可见他也参与此事。又如第六十三回宝玉作寿夜宴,芳官满口嚷热,一双行批云:
余亦此时太热了,恨不得一冷。既冷时思此热,果然一梦矣。
此明系用冷热字双关今昔盛衰;则此人亦曾在此会中了。但这几回书里,全是女眷大聚会,实在找不出一个“堂兄弟”来。假使真有这么一个堂兄弟,纵然他能参与特别的宴会,可是宝玉的私生活,总不会是在一起共度而知其委曲的了,然而第十九回中一眉批说:
轩(指绛芸轩)中隐事也。
第二十回一行间批:
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
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就了湘云洗脸水只洗两把,旁批云:
在怡红何其费(原误废)事多多?
及后与袭人二人因此吵嘴又复好如初时亦有一旁批:
结得一星渣汁全无,且合怡红常事。
第二十四回也有眉上行间各一批:
四字渐露大丫头素日,怡红细事也。
怡红细事俱用带笔白描,是大章法也。——丁亥夏,畸笏叟。
试想若是堂兄弟,岂能知道“怡红院”里女儿的“细事”呢?综合以上,得出一个解释:只有此人如果是一个女性,一切才能讲得通。于是我便寻找还有无更像女子口气的批。在第二十六回,果然有一条旁批说: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请注意这条批的重要性:一、明言与钗、颦等相比,断乎非女性不合;我们可以设疑:末尾既说明“一笑”,分明是开玩笑的注脚,何得固执?可是,如果是“堂兄弟”或是什么“很亲的”男性“族人”,竟会以爱人、妻子的关系相比,而且自居女性,这样的“玩笑”,倒是不算不稀奇的事。二、且亦可知其人似即与钗、颦同等地位,而非次要的人物。又如同回,宝玉忘情而说出“多情小姐同鸳帐”,黛玉登时撂下脸来,旁批云:
我也要恼。
凡此等处,如果不是与世俗恶劣贫嘴贱舌的批同流,那他原意就该是说:“我若彼时听见这样非礼的话,也一定得恼。”那也就又是个女子声口。
像女子口气的,也不止这一种玩笑式的批,十分严肃的语气更多,再举数例如下:
一、“甲戌本”第一回回前引语云: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提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
此似即作者对一女子所言,而女子记之的口气,随后即有标题诗云: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则“红袖”可以即是该女子。
二、“戚本”第六回前题诗云:
风流真假一般看,借贷亲疏触眼酸。总是幻情无了处,银灯挑尽泪漫漫。
曰“银灯”挑尽,照常例,该是女子声口。
三、“甲戌本”第五回写到“何故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眉批云:
奇笔摅奇文。作书者视女儿珍贵之至。不知今时女儿可知?余为作者痴心一哭——又为近之自弃自败之女儿一恨!
又“幽微灵秀地”联文之下,即批:
女儿之心,女儿之境。
我觉得这显然都是女性感触会心之语。此类尚有,不再备列。
四、“甲戌本”第二十六回写到黛玉“越想越伤感,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荫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旁批:
可怜杀!可疼杀!——余亦泪下。
第二十七回《葬花吟》上眉批云:
余读《葬花吟》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
凡此,都分明是女性体会女性的感情,不然便很可怪了。
“甲戌本”在第二回里有一旁批:
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
是此人并不在宁荣之数,我想也许《石头记》里根本没有运用这个艺术原型?但至四十八回一双行夹批分明说:
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脂砚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