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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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提示,不是沙雕文,是甜文噢,有大量男女主互动和心理描写=3=】*在悬疑志怪小说《苍生录》里,江白砚少时孤苦,因血脉特殊,被收留于长安施府。清隽疏朗的少年生有一双潋滟桃花眼,内里却是个偏执阴戾的疯子,注定在苦难与折辱中逐渐黑化,祸乱天下。施黛一朝穿越,成了那位对他百般刁难,最终死无葬身之地的施府小姐。不幸的是,她没能把小说看完。在施黛已知的剧情里,江白砚只不过是个沉默腼腆、总受欺负的小可怜。*江白砚从未见过如施黛一般的人。当他屠尽满园妖邪后。染血的少年杀气缠身,目光如修罗恶鬼,步步向她靠近,唇边勾起恶劣的笑:怕了?施黛:好厉害!我鼓掌鼓到螺旋飞天疯狂全旋再绕月飞行三百圈——而且你笑起来居然有酒窝!江白砚:…?见她与另一男子同游灯会后。江白砚垂眸,指尖绕过她发丝,语气戏谑阴沉:西郊的大宅…倘若将你藏进去,便不会被旁人发现吧?施黛:包吃包住吗?我每天能睡懒觉吗?哦对,你做饭很好吃。江白砚:…?江白砚本应厌她憎她,临近别离之际,却眼圈泛红拉住她袖口:别不要我,好不——施黛:好好好,只要你,啵唧。江白砚:…?他好像,还没来得及把台词念完。【阅读指南】1.悬疑捉妖背景。2.快快乐乐小太阳x别扭病娇大魔头,感情线练习。【———下面是预收文!———】《小师妹》*灵湘这一生,有颇多遗憾。与她莫逆之交的师姐遭人背叛,死在她怀中。自幼护她的大师兄蒙受陷害,含冤而亡。师尊为守天下大道,身消兵解。而灵湘自己,痴恋出身魔族的陆行沧,直到被引入魔域陷阱,才知活成了笑话。陆行沧接近她,是为取她仙骨,救治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那一日,灵湘被剖筋取骨、血染长阶,陆行沧决然离去,从未回头。群魔围攻,是她的小师兄谢京玉孤身持剑,来此屠尽千百邪祟,濒死之际拥她入怀,温声道了句别怕。灵湘重伤获救,谢京玉不知所踪。后来灵湘斩妖邪、诛怨敌,如师门所愿,登临正道第一剑,可斯人尽逝,空余惘然。再睁眼,灵湘回到数年前。春夜无边,大师兄饮酒对月,师姐为她抚下鬓边落花,师尊遥坐檐下,投来含笑一瞥。还有她那死在最前头的小师兄,谢京玉。一切不算晚。这一回,她更早握得住手中剑,护得住身边人。*师门里,灵湘与谢京玉的关系最为疏远。谢京玉半妖之体,天生耳疾,寡言少语,每每面对灵湘,要么一本正经指点剑术,要么告诫她莫被魔族蒙骗。一朝重生,灵湘与他同行捉妖。杀机四起,谢京玉一言不发,始终护她身前。待妖邪退尽,他语气冷淡,询问可有受伤。想起那个临死前的拥抱,灵湘轻声张口。因有耳疾,谢京玉竭力分辨,却听不清。于是山野阒静,月色幽微,灵湘步步上前,靠近他耳边。谢京玉握紧长剑,侧脸隐有热意。小师兄。她说:你的耳朵,好红。*曾经听闻谢京玉的训诫,灵湘只觉无趣。今生,灵湘最爱看乌发散落、耳鬓厮磨,谢京玉被她撩拨得双目迷蒙,在袅袅不尽的幽香里,低声斥她:…不知羞。【阅读指南】1.一点心机的白切黑大小姐x一点孤僻的温柔病美人,男暗恋。师妹很强有点疯,师兄是情妖,动情会散出香气那种。
  • 作者:夏茗悠
    夕阳弥漫在高中教室里,美的不是温暖的夕阳,而是从我的视角看过去的,你曾经的桌椅。玻璃窗外狂走着沙石,美的不是疾卷的风,而是从我的视角看过去,你曾经站立的位置。铁丝网分隔着被白雪覆盖的操场,美的不是纯洁的白雪,而是我曾站在那里,一转头,就看见了你。在我的眼里,天气没有好坏之分,那些有特殊意义的全是因为曾经有你。气象殊异,可于我而言,你永远是你。
  • 作者:袭玦
    这个人怎么这样!?人家不过是必须在家养病,才会闲来无事观察街上的人们,他也只吸引她多一点的注意而已,怎么就指控她窥探他的隐私,还很无赖的说要她陪他玩才能了事!?最可恶的是,他还迳自为她取了个小名,甚至霸道地宣称那是专属于他的名字,谁都不可以叫……这狂妄的男人够厉害,就是有办法摸透她的心思,就是有办法让她无法拒绝!哼!她不会这么轻易任他摆布的!
  • 作者:amount
    叶烨意外穿越成了康熙大帝,爱新觉罗玄烨,问题是他这时才不过六岁,距离登基上位还有两年。彼时,正是顺治最喜欢的第四子逝世不久,董鄂妃开始缠绵病榻之时。而他,娘不得势,爹不宠,唯有皇太后照料。终于在叶烨被册封太子的当天,他终于拥有了穿越者的金手指,一个能查资料但是并没有其他用处的网站。叶烨:还不如没有!【摔!半个时辰后叶烨:董鄂氏什么时候死来着?叶烨登基的当天夜里,只听见哔的一声,好消息,金手指升级,某直播网站被置顶一新人直播。直播观众:呦!居然还有皇帝直播,还是个小崽子呢。三小时之后直播观众:草!崽崽他好有钱!这设施是真太子吧!!本文将于4月27日星期四入v,届时三更,感谢大家支持~啵啵!新文!穿成康熙!前期养自己!后期养崽崽们!慢热文!重点:平行空间!可能有部分bug设定,考据就算啦!爽就是了。喜欢宝可以收藏养肥一下!专栏也有完结养崽文《大清太子是只猫》可食!新加的设定可能新颖一丢丢,但是快乐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