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化敌为友?

掐指算来,云琅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十五年了,在这十五年中,云琅的外貌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加入忽略掉他身为中年人的沉稳气息,以及久居高位带来的压迫感,他依旧是一个美少年。

曹襄已经从一位翩翩美少年变成了一个油腻的胖子,最近虽然减少了很多体重,跟云琅站在一起,已经从兄弟快要变成父子了。

霍去病的体型变得更加魁梧了,由于身体已经完全发育成熟,他如今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山。

至于李敢,跟云琅站在一起,他明显就是长辈。

外貌上不曾有太多的变化,这让卓姬跟云琅在一起的时候越发的尴尬。

让曹襄长叹上天不公。

现在,红袖对丈夫的外貌非常的满意,她心中隐隐觉得,再过一十年,估计只有自己跟丈夫最相配。

听云琅说要蓄须,红袖果断地脱离了苏稚的纠缠,快快来到云琅面前道:“这样很好!”

苏稚坏笑道:“估计卓姬会感到不舒服。”

云琅瞅着这两个无聊的女人道:“我已经很老了,什们样的年纪就做什么样的事情,外貌这东西,算不了什么。”

苏稚双眼冒星的道:“我就是喜欢夫君顶着一张年轻的脸,最好五十年后,妾身都成老婆婆了,夫君的模样也不要变,那时候妾身可以跟别的妇人吹嘘。”

红袖闻言,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道:“如果到了那个时候,妾身就不见人了。”

苏稚大喇喇的坐在云琅怀里,骄傲的对红袖道:“我才不管呢,到时候羡慕死那些老婆子。”

老虎大王已经在屋子里开始转圈了,云琅就把苏稚从怀里撕下来丢给红袖,带着老虎就出了门。

云琅回来了,云音立刻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一个淡青色的巨大热气球再次在热风的吹拂下变得鼓胀起来,不等云音欢呼出声,热气球立刻就变憋了,然后一大团火从底部燃起,烧断了绳索,眼看着一大块丝绸重新鼓胀起来,最后随风飘走,最终化作一团火焰,不等落地就烧的干干净净。

“耶耶——”

云音见耶耶跟老虎站在台阶上漠然的瞅着她的实验失败,就有些不高兴。

“继续,继续……”

云琅摆摆手,就准备带着老虎出门。

他看的很清楚,如果霍光肯帮云音,这个热气球早就飞起来了,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自家的闺女是什么性子,云琅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敢让她把热气球弄成功,她就敢坐着热气球一路飘回长安!

目前这副样子应该是最好的。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为自己这个不学无术的闺女发愁。

好在,也不知怎么的,这孩子偏偏把霍光吃的死死的,尽管霍光比她聪慧一百倍。

在情爱这种事情上,谁占上风根本就与智商没有半点关系,因为,在这种事情上,没人讲道理!

两个极度聪慧的人是过不到一起的,总要有一个显得蠢一些生活才能过得下去。

霍光跟云音很般配,至少,云琅是这么认为的。

老虎很耐烦,因为云音又沾到云琅背上去了,他探出爪子很想把云音从云琅背上撕下来,瞅瞅自己锋利的爪子也就放弃了,只是不耐烦的咆哮。

“乖,自己玩,材料没了就去库房里找,我相信我闺女一定能把热气球鼓捣出来的。”

“耶耶,为什么您这么聪慧,云哲也很聪慧,就我一个人显得傻不拉几的,连霍光都比不上,我是您亲生的吗?”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反手拍拍云音的面颊道:“当然是你老子我亲生的!”

对于这件事,云琅从来都回答的斩钉截铁。

“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人说我不是您的孩子,云哲,云动他们才是?”

云琅探出左手,将闺女的手跟自己的左手放在一起,指着无名指道:“你看见了没有,我们两的无名指都很长,基本上跟中指齐平!”

云琅迅速拿出了云音是他孩子的明证!

“为什么云哲的无名指就跟我们两不一样?”

“我们两脑袋上都长着两个旋……”

傻话就要用傻话来应对。

云音这孩子对外人说的话比较在意,这是自信心缺失的表现,按理说云音自小就在他身边长大,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因为有霍光这样的妖孽在,让本来还算优秀的云音,感觉不到自己的长处所在。

有了耶耶的鼓励,云音就拾回了自信。

说起来有些悲哀,云琅已经记不清楚这是自己第多少次帮闺女重拾自信。

云琅骑着游春马,老虎跟在他身后狂奔,这是老虎很喜欢的一项活动,当然,还要给老虎准备两匹不害怕他,并且能背的动他的两匹强壮的挽马。

他跑一会就懒得跑了,必须骑马!

武威一地本就是戈壁上的绿洲,左边有白雪皑皑的祁连山,右边则是一望无际的荒漠。

这里谈不到什么美景,只有一望无际的等待收割的麦田多少还有点看头。

老虎跑了不到三里地,就跳上了一匹挽马的后背,蹲坐在挽马屁股上得意洋洋,根本就不管他屁股下面的那匹马。

云琅出行自然是前呼后拥,云氏家将群早就不是十六个那个少了,离开了长安,云琅身边至少有五百个家将。

荒原尽头有狼群,不见虎豹,老虎大叫一声,远处的狼群四散逃遁,牧人正在放牧的马群,牛群,羊群也在第一时间乱了,老虎屁股下面的那匹挽马,更是被吓得屎尿齐流,卧倒在地上,只能听见出气,见不到进气。

游春马愤怒的扬起前蹄,虚空蹬踏两下就沿着黑水河,一路狂奔,家将们紧紧追随,丢下老虎大王守着快要死掉的挽马咆哮连连。

武威将是云氏以后重要的落脚地点。

在盛世,繁华的地方那个当然是生活的第一选择。

当乱世来临的时候,武威郡这种边远地区却是家族保留元气,准备东山再起的重要基地。

皇帝既然任命云琅为凉州牧,那么,也就是默许了云琅在凉州可以落地生根。

过不了多久,云琅的永安侯很有可能会被换掉,变成实封的武威侯。

刘彻正在干的事情就是把关内侯统统从关中撵走,他要把长安建成一个纯粹的刘氏皇朝控制的地域。

这一点云琅看的很清楚,大汉帝国强干弱枝的政策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自大的刘彻认为,只要把天下最富庶的地方统统纳在他的管辖之下,天下诸侯就没有实力跟他起冲突。

这个道理在他的时代里是成立的……

黑水河蜿蜒东流,最终汇入大河,河水会经过长安……

一天时间,云琅巡视了半个武威,说来可怜,武威郡如今的人口基本上都在姑臧城附近,离开姑臧城二十里以外,就杳无人烟了。

尤其是靠近荒漠地带,更是人迹罕至。

只有靠近祁连山的地方,才有不多的一些羌人部族在这里生活。

总体上来说,武威郡如今非常的平静。

傍晚的时候,云琅率领的队伍走进姑臧城,老虎大王已经快要被累死了。

他走了整整大半天,将近六十里路!

体型越大的动物,就越是不喜欢走路,虽然他们的力量非常的大,然而,随着体型增大,敏捷跟跑步这两种重要的技能也就远离他们了。

看着老虎大王趴在水池上贪婪的喝水,云琅来到老虎身边,抚摸着他满是尘土的皮毛叹口气道:“不管怎么说,捕捉食物的本事你一定要保留下来。”

老虎喝了一肚子的水,就瘫在云琅脚下,他能感受到云琅的心情,此时此刻,云琅的心情非常的糟糕。

再过三天,刘陵的使节团就会路过武威,前往长安,去给刘彻纳贡,顺便祝贺刘彻的生日,也就是千秋节。

刘陵提出来了一个宏大无比的计划,希望在她全力攻击身毒人的时候,大汉国能够拖住来自北方的塞人,为此,她不惜付出一半的身毒战利品来作为交换。

这是一个非常可行的计划。

现在的刘彻,对任何好处都有掺一脚的兴趣,哪怕这样的好处远在天边。

只是,云琅觉得刘陵绝对没有这么善良……或许,他进入了身毒之后,才发现,身毒人的身后还有一些强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