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的眉毛又拧成了一疙瘩。
“如此一来,还有谁愿意跟我大汉国打交道呢?大汉国的名声也会被毁于一旦。人人都恨我大汉国,恐怕不是美事!”
云琅摊摊手道:“大国从来都是让人敬畏,痛恨的,不是拿来让人喜爱的。如果一个皇帝,或者一位大臣做到让异国他乡的人喜爱了,那么,这个皇帝,这个大臣,如何面对本国百姓呢?要知道,正是有了本国百姓的支持,他才能当他的皇帝,当他的大臣,难道他们不该在第一时间选择站在自己本国百姓的立场上做事吗?同时,一个牺牲了本国百姓利益去取悦外族人,我以为这样的人算不得我大汉国人,他们应该去那些喜欢他们的国度当皇帝,当大臣!”
司马迁立刻从玉石堆里找到了自己的小本子,拿过云琅的笔墨迅速的开始记录,一边记录一边道:“这些话会被记录进《永安侯传》里面。”
东方朔笑道:“内圣外王的故技而已,算不得新鲜,只是人人都说王化,可没有人像你说的这么直白跟无耻!”
云琅愉快的摊摊手道:“我早就说过,这天下根本就没有新鲜事。”
司马迁一般只会提问,从不会干涉事情的结果,他如今正在努力的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人。
东方朔自然是聪明人,但凡是聪明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看破不说破。
他知道云琅的心思对除过大汉国之外的人来说非常的不友善,这样的论调应该还有商榷之处。
如果按照云琅这一套思维去管理国家,不能保证大汉国会变得更好,至少不会变得更坏。
如果这一套法则在大汉国运行成了习惯,那么,一个喜欢到处搜集好东西为自己用,又能保证自己的好东西不外传的国家,变得富裕强大起来是必然之事。
这和世界上的好东西多得是,就比如博望侯这些年从外面收集的种子,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汉人的饮食结构。
每多一种食物,大汉人的温饱就多一分保障。
作为云琅的谋士,他必须说出自己的见地,维护主公,于是笑吟吟的道:
“海纳百川,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你们只看见海纳百川,何时见过大海倒流河川?这就是海为什么大的原因啊。”
东方朔重新给云琅解释了海纳百川的含义之后,就拖着沉重的袖子离开了云琅的帐幕。
一直低头努力处理公务的霍光见这两人都走了,这才抬起头,给师傅的茶壶添满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道:“先是白拿玉石来保证他们自己跟您是站在一条线上的,又提出这么严肃的问题来证明,自己并非被您用玉石给收买了。这两人还真是有趣。”
云琅瞪了霍光一眼道:“我记得跟你讲过一个叫做杨修的家伙的死因。”
霍光道:“是啊,还是封神时期的事情,有一个国王麾下的谋士叫杨修,因为太聪明,说破主公的心思,让主公屡屡脸上无光,所以被找了一个罪名给杀了。”
云琅抬手道:“你如果以后还像今日这样聪明,多嘴,我很担心你活不到给我披麻戴孝的时候。”
霍光笑道:“师傅是要活成人瑞的人,此生必定福禄寿齐全,弟子由您恩庇,何愁不能活成老贼。也只有在您面前,弟子才心中想什么就说什么,换一个人或者换一个环境,弟子必定会装成一个平庸之辈,一个依靠先辈恩荫过活的二世祖。另外,弟子好奇怪啊,您讲的故事每一个都寓意深刻,每一个都足以流传下来,为什么这么多好的故事,统统只有您知晓呢?当初弟子可是为了寻找注脚,专门翻遍了咱们家的藏书,连长门宫跟太学的藏书都没有放过,却没有找到一丝半点的消息,就连可供猜疑的蛛丝马迹都寻找不到。”
云琅嘿嘿笑道:“我顺口胡诌的。”
霍光摇摇头道:“不可能,弟子知道师傅的才学惊天,可是,这些故事绝对不是谁能顺口说出来的,您当时讲这些典故的时候,弟子看得出来,您是不假思索就说出来了,这说明,这个故事一直就藏在您的心理。师傅,今日四下里无人,您就说说其中的缘故吧!”
云琅的眼睛眨巴了好久,最终还是叹口气道:“等我剩下一口气的时候,你再问我这个问题,我要是还有力气回答你,就一定会说,如果没力气了,你就迷糊一辈子吧!”
霍光同样眨巴着眼睛道:“很严重,很重要?”
云琅脸上露出一丝迷茫之意,摇摇头道:“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庄子一梦逍遥游,日东海而暮苍梧,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多出师傅一件也不稀奇。弟子以后不再问了。”
霍光看出师傅的心境似乎变得非常忧伤,轻轻地在自己脸上抽了一巴掌轻笑道:“弟子刚刚接到公文,司马相如十天前已经抵达武威郡,再有两日就要抵达张掖郡了,师傅想好如何折腾这个家伙了么?如果没有,就让弟子出马好了。每次见到这家伙的名字,弟子就会莫名其妙的冒火,如果交给弟子,弟子一定能让他身体毫发无损,精神千疮百孔。”
云琅见霍光变着花样的让自己开心起来,就笑着道:“不用,都是长辈间的陈年旧事,真正撕扯起来,颜面不好看,让你小师娘如何自处?云音的处境会更加难堪。”
霍光本来是拿司马相如来开师傅的玩笑,没想到师傅居然提到了云音,他那张俊俏的娃娃脸顿时就变得阴沉起来,捏着桌子角道:“我早就该把他碎尸万段!”
说完,就跑出去了。
这孩子,什么事情都不能牵扯到云音,一旦跟云音有关系的事情他都上心,好的他会鼓励支持,坏的……一般没有坏的,有坏的,也会被他清除掉。
偌大的帐篷里立刻就剩下云琅一人,虽然帐幕四周都有通气孔,他还是觉得闷热无比。
离开帐幕,天边有一片黑云压得很低,几乎从裹挟着祁连山过来的。
昔日在阳光下白的刺眼的雪山,完全隐没的乌云中,能偶尔看见闪电,却听不见雷声。
这证明这片乌云距离这里最少还有三百里。
如果这片云彩足够大,霍去病以及那两万六千人的大军应该正在这片云彩下行军。
想要截断匈奴人向西逃跑的路线,他至少还要继续向北行军两千里。
这是一场赌博,两万多人深入不毛之地,在这时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放在霍去病的身上,却显得极为寻常。
毕竟,霍去病上一次已经依靠手头少的可怜的军队,横扫了河西走廊,击破焉支山,有着充足的远征经验。
如果这些还不足以给云琅信心的话,那么,在云琅的记忆中,霍去病还曾经越离侯山,渡弓闾河,率汉军追至狼居胥山(今蒙古德尔山)。
为庆祝胜利,霍去病在狼居胥山上积土增山,举行祭天封礼,又在姑衍山举行祭地禅礼,并登临瀚海刻石记功。
记忆中的那一次远征,霍去病的装备远没有这一次精良,更没有火药可以作为依仗。
更没有全骑兵部队支持,没有舒适的马鞍子,没有坚硬的马蹄铁,没有可以保证将士体力的优质军粮,更没有指南针这样的好东西。
所以,云琅看到乌云,只是怀念一下自己那个足矣让他骄傲到死的兄弟一下。
并不担心远征的结果。
此次远征,与其说是在征伐匈奴,不如说,这是霍去病在做一次伟大的地理大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