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逊开车从麦迪逊大道,驶入第一百二十五街,前往车站的行李房那里。他驾驶得如此小心,就像路面上铺满了鸡蛋一样。
汗水从杰克逊的头顶上,顺着喉咙,一直流到了黑色的脚底板上。他正担心着伊玛贝拉,他想知道他的女人是否安全,也担心她那个装满金矿石的箱子。杰克逊希望一切都好,他已经从那些暴徒手里,抢回箱子了。
他一只手开着车,另一只手一边在胸前画着十字,一边祈祷着:“噢,上帝,请别丢下我。”
接着,他又呻吟着,吐露出内心真实的忧郁:“如果钱是麻烦的话,我就是一个百万富翁……”
一辆巡逻警车经过杰克逊的身旁,朝地方警察局开去,犹如一条从地狱开来的小船。它飞速驶去,快得让杰克逊都没有能够看见,坐在后排座位上的伊玛贝拉。他以为警察们正押着一群暴徒入狱,他希望那里面有浑蛋瘦高个儿。
又有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过。杰克逊吓得脊梁骨都冒出了冷汗,瞪大双眼,试图看清楚是谁在里面;因为这么一分神,杰克逊开着的汽车,几乎就要撞上前面的出租车。他瞥见救护车里,是一个男人的侧面,总算放下了心。
“管他是谁呢,反正不是伊玛贝拉。”
杰克逊只想知道:他的女人现在在哪里,他发疯似的担心伊玛贝拉,以至于差一点撞倒一个慢吞吞开着摩托车,斜穿街道的黑人胖子。
杰克逊减慢了车速,费劲地绕过大块头,就好像开在一条布满荆棘的路上。他没有多说话,因为他无法判断这个醉鬼,下一步会干什么。在存好箱子、并确认戈尔迪安全之前,他不想惹出任何麻烦。
杰克逊必须绕过车站,开到公园大道,然后在行李房的入口处停下车。当杰克逊停好车时,出租车分界线后面,又出现了大块头的身影。一辆车正在第一百二十五街上超速驾驶着,迅速向哈莱姆河边的公园大道开去。大块头双脚荡在路面上,紧紧贴着候车室明亮的窗子。
没有人和那个大块头说话,没有必要找一个壮汉的碴儿,更何况,那还是个醉得两眼发红的大块头。那可是种族骚乱开始的征兆。
附近聚集的警察,让杰克逊感觉很紧张,紧张到简直想从自己的影子里跳出来。他习惯性地不关发动机。当他下了车,走向行李房时,发现大块头正在监视着他。
“小兄弟!……”大块头嚷嚷着,挤到杰克逊的身边,又大又肥的胳膊,搭在了杰克逊短胖的肩上,“又矮又黑又胖,你和我一样。就像人们说的,矮胖矮胖的。不能太相信胖子,是吧?”
杰克逊气愤地甩掉他的手臂,大声说:“你给我规矩点儿,你这个种族败类。”
大块头骑上了他的摩托车,挂了倒挡,让发动机空转排出蒸汽,又爬下车,喝问:“什么比赛,小兄弟。你想比比吗?”
“我的意思是种族①,你知道我的意思。”杰克逊恶狠狠地说。
①在英语里,“种族”和“比赛”是一个单词——race。
大块头用充满血丝的眼睛,惊异地看着杰克逊。
“你是说你要让他们相信,你和他们的女人在一起?”他激动地大叫着。
“快滚到凉快的地方,清醒一下吧。”杰克逊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大声吼道。然后,他迅速从大块头身边绕过,就像绕过了一座山。他冲向行李房,再也没有回过头。
大块头马上就忘记了他,重新拖着步子迈向街道。杰克逊找到一位黑人搬运工,对他说:“嘿,伙计,我想要寄存一个箱子。”
搬运工看了看杰克逊,仅仅因为他无端开口搭讪,就对他发怒了。
“你要去哪儿?”他没好气地问。
“芝加哥。”
“你的票呢?”
“我还没有弄到票。”杰克逊摇着头说,“我想在弄到票之前,先寄存一下我的大箱子。”
搬运工粗暴地怒吼起来:“浑蛋,如果你没有票,就不能寄存箱子,你不知道吗?”
“你干吗要这么生气?弄得我们像主的愤怒者。”
搬运工抬起肩膀,似乎要揍杰克逊一拳。
“听着,臭虫,我可没有生气,我看起来像在发狂吗?”
杰克逊后退了几步,逼视着搬运工说:“听着,黑小子,我可不想让我的箱子无处可待,我想把它先暂时寄存在这儿,直到我今天晚上弄到票。”
“你不想它无处可待。老兄,出什么事了吗?”
“如果你不让我寄存,我就去找你们的头儿。”杰克逊威胁道。
这里的头儿是个白人。搬运工可不想和那个人,沾上任何关系。
“你想寄存它。”搬运工极不情愿地妥协了,“你直接说,你想存行李不就得了,干吗还说要去芝加哥?”
他取来了一辆手推车,那架势像是要用它,把杰克逊的脑浆打出来。
“它在哪里?”
“外面。”
搬运工把手推车推上了人行道,边走边在街上来回张望。
“我没看见有箱子。”
“它在灵车里。”
搬运工透过车窗,看见了棺材架子上的箱子。
“你把箱子放在一辆灵车里干什么?”他带着疑虑问道。
“我们经常用它来搬运东西,方便快捷又安全。”杰克逊笑着挥了挥手。
“嗯,把它拿出来吧。”搬运工还未打消疑虑,“我可从来没有存过,放在灵车里的东西。”
“哎,老兄,上帝保佑你,别说得如此恶毒。”杰克逊挥了挥手,做出一副苦相,“箱子太重了,你就不能帮我抬下吗?”
“从灵车上搬东西,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你搬到地上,让我检查一下。”
“我来帮你。”一名游手好闲的黑人出现了。
杰克逊和这个闲人,走到灵车的后部,搬运工跟在后头。两个休息中的白人出租车司机,正好奇地打量着他们,路边还有一个白人警察,心不在焉地看着。
就在杰克逊打开双扇拉门时,那个大块头又挤回到了街道边上。
“当心!……”他大叫着,“不能太相信胖子!……”
杰克逊、搬运工和那个自愿帮忙的黑人,一同从灵车后面退出来,好像突然看见了魔鬼的面孔。
大块头越走越近,目光从杰克逊的肩膀上越过。停在车道上的摩托车,这时突然安静了下来。
四个人的脸都变成了灰色。
“伟大的上帝啊!……”大块头呼喊着,“快看那里!……”
箱子下面堆着厚厚的黑色棉布,华丽的人造花,混乱地散开着。一个人造马蹄莲花圈,已经滑到后面去了,白色的百合花里,拱着一张黑色的脸。这张脸像是暂时放在头颅上休息的,一顶白色的帽子,搭在歪斜的灰色假发上。这张面孔带着魔鬼一样的恐怖表情。瞳孔已经扩散的双眼,一眨不眨地凝视着这四个人。喉咙处有一道发紫了的巨大伤口。
杰克逊认出,这正是他的兄弟戈尔迪,他感到头皮发麻,嘴巴半张着,激动地喘着粗气。眼睛瞪得很大,眼球都要从眼窝里掉出来了。他的咽喉也痛了起来,一股潮湿的暖流,突然流向他的大腿。
“是具死尸吗?”搬运工用沙哑的声音问道,似乎他的怀疑成真了。他的眼神变得像白墙一样空洞,目光像尸体一样一动不动。
“哪里?……”杰克逊问道。他的脑子因为恐慌和惧怕,已经麻木了。肥胖的身躯像染了疟疾一样,突然发起抖来。
“哪里?……”搬运工人尖声抱怨着,那声音听上去像锉刀在磨锯子,“就在那儿,那儿!”
那个来帮忙的黑人,还在往街道退去。
“都切到骨头了。”大块头的声音诡异而胆怯。
两名出租车司机慢悠悠地踱了过来,低下头,看了看满是血的黑人脑袋。
“耶稣基督!……”一个人大叫道。
“那是假发!……”另一个家伙说道。
“什么?……”前面的黑人抬起了头。
“着呀,下面还有头发。天哪,这是个男人。”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缓缓地走了过来,像一位无畏的革命先驱,不以为然地转动着手中的白色警棍,用一种见过世面的神情,随便地看向灵车。但是,他立刻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被这股无声的震撼场景,吓得后退了几步。这是他未曾见过的场面。
“它是从哪儿来的?谁干的?……这是谁的灵车?”他自作聪明地问了几个傻问题后,开始四下张望寻求帮助。他注意到候车室的入口,有位黑人便衣侦探,便点头向他示意。
来帮忙的黑人还在不停地,往黑暗的公园大道后退,退到他认为安全的地方之后,猛然转身,拼命地在黑暗的街道上狂奔。
大块头逐渐清醒了,他也想逃跑,但是,警察突然严厉地说:“谁都不准离开。”
“我没想离开。”大块头否认道,“只是想活动活动腿脚。”
两个白人出租车司机已经由于害怕,而退到了行李房旁边,肩并肩地站着。
黑人便衣侦探把搬运工推到一旁,质问道:“这是什么?”他看了看灵车,脸色渐白,又问了一次,“这究竟是什么?”
“一具尸体。”穿着制服的警察回答道。
“这车的司机是谁?”
“我,长官。”杰克逊的声音在颤抖。
穿着制服的警察松了口气,他很乐意让黑人便衣侦探,去接管这挡子的活儿。人们蜂拥而至,他可有事做了。
“后退!……”白人警察命令道,“都给我站回去!……”
黑人便衣侦探取出记事本和铅笔,问道,“叫什么名字?”
“杰克逊。”
“你的老板是谁?”
“埃克塞德斯·H·克莱先生,住在第一百三十四街上。”
“尸体是从哪儿来的?”
“我不知道,老大。我开车时,它就在里面。我向上帝发誓。”
警察突然停下笔,好奇地看着杰克逊,压根儿就不相信他的话。每个人都在注视着他。
“他说他发现了一具尸体,却不知道它是打哪儿来的。”人群中有人大叫着。
杰克逊浑身发抖,牙齿像棘轮一样打着颤。他现在巳经一点儿都不害怕,失去他的女人或者她的金矿石了,他根本就没想到它们。他脑中只有他那割喉致死的兄弟,这是对突如其来的死亡的自然恐惧。
杰克逊还没有来得及考虑,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警察的下一个问题就点醒了他。
“你的意思是,你出发的时候,这具尸体就在灵车里,但你却不知道吗?”
“是的,先生。我对上帝发誓。”
这时,黑人侦探过来了,他漫不经心地问:“哪儿来的这么大力气?”
一辆巡逻车从第一百二十五街拐进来,逆向行驶着,在布满人群的街道里费力穿梭。
“他发现了一具尸体,却不知道它是怎么在这里的。”白人警察解说道。
“反正肯定不是自己走来的。”黑人侦探说着,推开了杰克逊和搬运工,自己去看那具尸体。
“狗娘养的!……”他惊叫着,感觉差点窒息,这惨遭割喉的尸体,给他带来的憎恶远远超过震惊。
他近距离地看了看:“是加布里埃尔修女,这龟孙子他妈的,竟然是个男人!……”
白人警察继续盘问杰克逊,他似乎对尸体的性别,并不感兴趣。
“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你的灵车里有具尸体?”
“老板让我把这只箱子,带到车站寄存,”杰克逊的声音很微弱,已经害怕得不敢呼吸了,“天哪,我向上帝发誓,我只是按照他告诉我的去做,带着箱子,放在棺材架上,开往车站。上帝可以为我作证!”
“为什么要寄存这个箱子?”
他们身后的巡警还在努力支开人群:“退回去,都给我回去。”
灰色已经从杰克逊的脸上褪去了,他又开始出汗了。他拿出一块脏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又轻轻抹着他布满血丝的双眼。
“我没有听懂你的问题,长官。”
无业游民、妓女、临时工、游手好闲者、夜贼、醉汉、盲人乞丐和流浪汉,这些人都挤在车站边上,就像沼泽地上互相推搡的浮藻。这具被割破喉咙的尸体,牢牢地占据了他们的视线,他们伸长脖子,好奇地望着,生怕错过些什么。
“我问你,你的老板为什么,想要寄存这个箱子?”
“他要去芝加哥。他今天晚上要去芝加哥。”杰克逊气喘吁吁地说,“他想在买到车票之前,先存一下行李,他可不想一直带着它。”
白人警察突然合上他的记事本,严厉地说:“我可不相信这该死的胡话。”
“有可能是真的。”黑人侦探说,“或许是某人把尸体放在灵车里,然后就走了,结果这位司机……”
“但是,该死的,晚上的这个时候,还有人寄存箱子?”
黑人侦探哈哈大笑起来,一面说着:“看,这就是哈莱姆。他的老板可能已经让人在箱子里,塞满数百美元的账单了。”
“好吧,我会尽快查明的。你押他回去,如果他真的没有犯法,凶杀组会放了他的。”白人警察的目光,扫向密密麻麻的人群,“巡逻车在哪儿?我要和地方分局联系一下。”
突然,杰克逊的眼前,出现了一把电椅,而他自己正坐在上面。
要是他们把杰克逊带去了分局,就会知道瘦高个儿和他的同伙。同时,他们会发现“棺材桶子”埃德瞎了,“掘墓者”约恩斯受了伤——也可能已经被杀了。他们会查到金矿石,以及自己偷走的五百美元和灵车。他们会发现戈尔迪是他的兄弟,而且企图偷走他女人的金矿石。他们一定会据此推断,是杰克逊割断了戈尔迪的喉咙。他们会把他的黑皮烧成一团灰的。
“我们接到了一张委托订单。”杰克逊缓缓走向人行道,说道,“它就放在前座上,可是,我不知道是谁委托的。”
“委托订单?”白人侦探打断了他,“委托什么?”
“委托搬运尸体。我们从警察那儿,接到一张运送尸体的订单,我看见它就放在前排座位上。”
“好吧,该死的,你为什么不早说?拿来让我看看。”
杰克逊打开灵车的前门,看着那个空空如也的位子。
“就在这儿的。”他假装这么说着。
他用手和膝盖撑着身体,迅速爬进了车子,看着地板,摸向座位背后。
他听到老旧的凯迪拉克发动机,轻轻运转时发出的声音。他的半条大腿移到了位子上,弯下身子,往小分隔间里看。他的手肘触到换挡杆,碰到了驱动,但是车没动,只有发动机轻微的隆隆声。
“一分钟前还在这里的。”杰克逊反复说道。
此时,两个警探都站在车门边的人行道上,怀疑地看着他。
“与当地警察署联系,调查最近的一次谋杀案。”白人警察对一个巡警命令道,“扮成修女的黑人遭到割喉。看看他的尸体,是否登记过,调出殡仪人员的名字。”
“遵命!……”巡警说罢,便匆忙去取他的无线电话机。
杰克逊整条大腿都盘到了椅子上,开始在车篷顶部找,上面搁了一大推文件。
“就在这里,我看见了。”
为了稳住重心,让自己看得更清楚一些,他把右手搭在了方向盘上,左手“砰!”地一下关上车门,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向油门踏板。
这辆旧凯迪拉克,配有四七型最新款发动机,力量大得足够拉动满载的货运列车。
它起动的时候,大功率汽缸的轰鸣声,听上去就像一架四引擎的巨型运输机,在高空中飞行。
这是一场荒诞的逃脱术。行人纷纷作鸟兽散,一个瞎子为避开车子,甚至跳过了一辆自行车。
一辆大型卡车拖车正往东边驶去,它与第一百二十五街上朝西开的出租车,只相距九英尺①。杰克逊的灵车在马路上径直向前,飞速穿过那九英尺的空隙,没有碰撞到任何东西,直接开入了公园大道旁边的羊肠小道里,紧贴着高架桥的铁柱。车上的变速器,一级一级上挡——二挡、三挡,最后达到了最高速度。
①即不到三米的距离。
车站周围枪声迭起,就像中国人过春节时的鞭炮声。一辆巡逻车猛地发动了,全力去追赶逃逸的破车;警报声从原本低沉的呜咽,变为暴怒的尖叫。
开车的警察估摸了一下速度,直接朝大卡车拖车冲去。但是,他失误了,他试图在转弯时刹住车,不料巡逻车已经卷进拖车高大的波纹钢舷内侧,好不容易才从车下穿过,弹回到了路边,最后,由于前轮打转,突然失灵,才盘旋着停了下来。
另两辆巡逻警车也开始鸣笛。在嘈杂的噪音之外,还能听到大块头的欢呼雀跃。
“我告诉你什么了?不能太相信胖子!……那个狗娘养的小胖子,甚至敢一刀割断他妈妈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