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滨教堂的塔楼往东看,大学的高楼就坐落于哈得逊河的高堤上,而在一个较低的山谷里,呈波浪状的灰色屋顶,看上去就像大海的表面。深入其中,在如污水沟一般恶臭的房屋里,一座城市的黑人,都在绝望的生活中挣扎着,犹如搅动着的数百万条饥饿的食人鱼,盲目的嘴巴吞噬着自己的内脏。
那就是哈莱姆区——这里越往东走,越是黑暗。
从第七大道的东部,一直延伸到哈莱姆河,就是被称做“山谷城”的地方了,那里丰富的活动,在令人沮丧的肮脏中蔓延开来。老鼠、蟑螂、赖皮狗和猫,竞相争夺着被人咬过的骨头。
那个瘦高个儿和伊玛贝拉所居住的公寓,就在山谷城第一百二十九街,和第一百三十街之间的公园大道上,这一部分被称为灰尘漫天的煤仓。
纽约中央铁路的高架桥,从主中枢开始,在第九十五大街拔地而起,凌驾于第一百二十五街的站台,一直延伸到大街中央,取代了城区中心的公园,而这条街的名字,就叫做公园大道。它与第三大道高架线的支架汇合,呈曲线状横跨哈莱姆河,直至布朗克斯,广阔的世界一览无遗。
在哈莱姆区里,公园大道周围全是冰冷的水、肮脏的公寓大楼、堆满废品的后院、昏暗的仓库、工厂和车库,还有年轻时髦的嬉皮士们,用来吸大麻的垃圾场……
这是一条能够通过卡车的宽阔街道,暴力与危险的聚集地,黑帮们都叫它“血桶子”。如果你看到一个人,躺在街边的阴沟里,如果没有人去管他,他就可能会死掉。
缓慢前进的黑色灵车里,两个全身黑色的胖黑人,已经俨然成为这个阴森、怪诞的黑夜的一部分。这辆旧凯迪拉克的发动机被修理过,性能很好,发出小猫般轻轻的咕噜声。微弱的车灯中,依稀能够看见外面漂浮的雪花。
“停车,就是这里。”戈尔迪指着外面说道。
杰克逊透过车窗,看着人行道旁边,一家商店的玻璃门,这家店所处的位置很隐蔽,平板玻璃制成的前门又破又脏。一个有些腐烂的公牛头,正用很不协调的玻璃眼睛,凝视着他们。杰克逊立马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赶紧把车开到小巷尽头,吓得都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懊恼。
“就停在这儿吧。”戈尔迪说,“反正停在哪儿都一样。”
杰克逊停下车,熄掉了车灯。
一辆卡车轰鸣着,缓慢经过他们身边,前往第一百一十六街外的哈莱姆闹市区,留下的厚重黑烟尾随着它。
杰克逊和戈尔迪来回巡视着,那条空寂无人的街道,杰克逊感觉他全身的肌肉都在颤动。
“他们能看见我们吗?”杰克逊紧张地问。
“只要不往这儿看,他们就看不见我们。”
那不是杰克逊的意思,但是,他没有争论下去。他的手伸向大衣下面的钢管。
“还没有到要你用钢管的时候。”戈尔迪警告道。
杰克逊不愿意走下灵车:“我打算把发动机开着。”他说。
“为什么?你希望它被偷走吗?”
“没有人会去偷一辆灵车。”
“你知道些什么?这里的人,甚至连盲人的眼睛都偷。”
戈尔迪一声不吭地走上了人行道,杰克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跟在后头。
他们穿过人行道,进入一条长而窄的走廊,走廊上发出微光的灯泡上,有死苍蝇的斑点,涂鸦填满白色的墙壁。巨大的男性生殖器,垂挂在短粗的躯干上,就像某种成熟的奇异水果。有人画了一对正在性交的裸体男女,其他人不时添加几笔,现在它变成了一幅壮观的壁画。
这条长长的走廊,越往里走阴影越重。在最深处,陡峭的楼梯直指向黑暗中。
戈尔迪蹑手蹑脚地在前方带路,黑色长袍的褶边,都拖到了脏兮兮的地板上。他悄无声息地踏上了木楼梯,突然消失在头顶的黑暗中。
杰克逊的头皮,不由自主地抽搐着,他紧紧地跟在后头,肥胖的身体冒着冷汗。他再次取出钢管,紧紧地握住了它的手柄。
黑色门厅散发出变馊的尿味,遍布容易被忽略的灰尘。戈尔迪爬上了三楼,从走廊踱到了前门。当杰克逊赶上他的时候,他看到戈尔迪的左轮手枪,在黑暗中闪着暗淡的蓝光。
戈尔迪轻轻地敲着斑驳的棕色大门,先是敲一下,然后是连续三下,再是一下,最后再迅速敲两下。
“那是暗号吗?”杰克逊好奇地低声问道。
“我怎么知道?”戈尔迪古怪地低声回答。
只有沉默回应他们。
“也许他们已经走了。”杰克逊低语道。
“我们很快就知道了。”
“下一步我们要做什么?”
戈尔迪做了个手势,让杰克逊安静,再次轻轻地敲了敲门,这次他换了个暗号。
“如果你不知道正确的暗号,这么做还有什么用?”
“我在混淆他们的听觉。”
“你觉得不止瘦高个儿一个人在里面?”
“我才不关心里面有谁呢?只要金子在就行。”
“或许他们已经带走它了。”
戈尔迪等了一会儿,又开始轻轻敲门,又换成了另一个暗号。
门后终于响起了一个警惕的声音:“谁?……”这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女人在贴着墙说话。
戈尔迪用枪管,轻轻地碰了一下杰克逊的肋骨,示意他回答。但这却吓到了杰克逊。
杰克逊突然变得,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他衣服下的钢管露了出来,“砰”地一声撞到了门上,在这漆黑寂静的走廊里,听起来好似枪击声。
“谁在那儿?”一个尖细的女声,惊恐地问道。
“噢,是我,杰克逊。是你吗,伊玛贝拉?”
“杰克逊!……”那个声音透着惊异,听起来好像她对杰克逊这个名字,从来闻所未闻。
又是一片寂静。
“是我,宝贝儿,你的杰克逊。”
片刻之后,那个声音带着怀疑问道:“如果你是杰克逊,告诉我你老板叫什么?”
“霍齐亚。霍齐亚,埃克塞德斯·H·克莱。你和我都知道的,甜心。”
“真是个呆子。”戈尔迪喃喃自语。
一个锁被旋开了,接着,另一个锁也被旋开,门闩向后拉开,门开了一道缝,但是,还有一根铁链子连着。
肮脏的卧室里,有一盏昏黄的吊灯,杰克逊发光的黑脸,卡在了灯光的缝隙中。
“哦,甜心!……”铁链子也脱钩了,门被重重地推开,“上帝,能够见到你,我简直太高兴了!……”
在伊玛贝拉扑入杰克逊的怀里之前,杰克逊只能看到她穿着红裙子和黑色的外套。她的身上,闻起来有一股烧焦的味道,是这个热辣女人用的廉价香水。
杰克逊抱着她,紧握的钢管靠着她的脊背。她贴着他肥胖的肚子扭动起身体,对着他干裂的嘴唇,凑上她涂满唇膏的红唇。
过了一会儿,伊玛贝拉缩回了身体。
“天哪,亲爱的,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来了呢!……”
“我一知道你在这里,就赶忙过来了,宝贝儿。”杰克逊笑着说。
伊玛贝拉张开手臂拥住杰克逊,发现杰克逊的手里紧紧握着钢管,她看着他的脸,像在阅读一本书。红色的舌尖慢慢地湿润了她那丰腴、柔软、性感的嘴唇,她如玻璃球般光滑的眼珠子,夹杂着些许斑点,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杰克逊。
男人沦陷了。他回想着这段时间的经历,整个生命几乎走到了危险的边缘。一切准备就绪!……割喉碎颅、躲避警察、偷灵车、喝泥水、住在空木头里面,只要能再次坠入心上人的怀抱,任何机会他都不会放过。
“那个瘦高个儿在哪里?我就是把那狗娘养的,大脑打成果酱,上帝也会原谅我的。”杰克逊激动地说。
“他走了,刚刚离开了。”伊玛贝拉边说边让进杰克逊,“快进来吧,快,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杰克逊走进房间,戈尔迪跟在他的后头。
屋里有一张破损的白色铁制双人床,倚着一面墙壁,被子是掀开的,能看见肮脏污秽的床单,两只枕头上还沾着油腻腻的圈状灰色发丝。另一面墙壁边上,是一张有加厚软垫的沙发,两根弹簧从腐烂、褪色的绿色沙发套中探出。沙发背后,有个生了锈的大炉子,上面蹲坐着一个也生了锈的罐子。炉子的一边,放着一只装煤的木盒,另一边是通向厨房的门。一张表面已经刀痕累累的圆桌,和一把三条腿的直被椅子,占据了秃木地板的中心。房间的角角落落里,都被塞满了杂物。三个人进入以后,这里就已经容不下更多的人了。
“他在这里做什么?”伊玛贝拉问道,惊恐地看着戈尔迪。
“他是我的兄弟,来帮我救你的。”
她看到了戈尔迪手里那支点四五口径的大手枪。尽管她瞪着眼睛,嘴唇发抖,但是,看来并不是十分意外。
“你们俩像是来这儿打熊的。”
“既然是来干,一个男子汉该做的事情,就不能弄得像个小毛孩似的。”戈尔迪说。
伊玛贝拉偷看了一眼戈尔迪。
“你一定就是那个与我们一起坐车的修女。”
“是我啊!……”戈尔迪笑了起来,两颗金牙都露在了外面,“我可是为了査明你们的去向,这才跟踪你们的。”
“哦,怎么着!……扮演成一个修女,各有所长啊,不是吗?”
戈尔迪最先看到了箱子。它在沙发的尾端,正好被桌子挡住,杰克逊看不到它。
“他们对你做了什么,宝贝儿?”杰克逊焦急地问。
伊玛贝拉突然开始紧张起来。
“亲爱的,我们没有时间多交谈了。痩高个儿去追汉克和约迪了,他们会回来取走我的金矿石,你得帮我保管着,亲爱的!……”
“你觉得我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宝贝儿?告诉我它在哪里。”
杰克逊的目光穿过房门,扫向了厨房,公寓里唯一干净的地方,就是厨房的地板了。之前刚刚擦洗过,现在还没干呢。
“它不在那儿。”戈尔迪指着箱子提醒道。
“亲爱的,你能过来,我很高兴!……”伊玛贝拉大声地重复着,绕过了桌子,从床上的一个枕头下面,拿出了她的皮夹子。
“你别担心,我会看管你的金子的,宝贝。我开来了灵车。”
“灵车!……克莱先生的灵车?”
伊玛贝拉走到窗前,从半拉开的窗帘中,向外窥视着。当她转过身时,她咯咯地笑了。
“为什么用灵车?”
“只有它,才能帮助我们搬走箱子。”杰克逊解释道。
“我们赶紧带上它走吧,亲爱的。我会在路上告诉你一切的。”
“那些婊子养的,没有伤害你吧?”
“没有,亲爱的,我们现在真的没时间谈这些了。”伊玛贝拉焦急地说,“我们得想一想,该把箱子藏在哪儿,他们一定会到处找它的。”
“我们不能把它带回家去,”杰克逊说,“女房东已经把我们赶出来了。”
“可以把它放在我的房间里,”戈尔迪说,“我有个没有人能够找到的地方,这傻瓜会告诉你的。那儿很安全,你说是吗,傻瓜?”
“我得好好想一想。”杰克逊推托着,他可不愿意让戈尔迪,把装满金矿石的箱子弄到手。
“我的地方不好吗?”
“我们没有时间争论了!……”伊玛贝拉催促着说,“瘦高个儿、汉克和约迪,随时都会回来的。”
“妈的,别吵了!……”戈尔迪激动地大叫道,“我早就想到一个好地方了。”
“我们把它寄存在车站吧,”伊玛贝拉似乎灵光乍现,“但是,看在上帝的分上,赶快行动吧。我们可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杰克逊的手臂,紧紧地夹住了钢管,他绕过桌子,走到箱子跟前。戈尔迪把他那把大手枪,放入了破旧的黑色长袍里,给了杰克逊一个遗憾的表情。
“你越大越糊涂了,傻瓜。”他悲哀地说。
伊玛贝拉看了看两个人,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亲爱的,把它带到你兄弟那儿吧,那儿很安全。”
戈尔迪和伊玛贝拉交换了一个眼色。
“我在灵车里等你们。”伊玛贝拉笑着说。
“我们就跟在你的后面。”杰克逊说,从底部举起了箱子。
戈尔迪举起了箱子的另一端,重压之下,他们步履蹒跚。他们从桌子和沙发中间挤过去,然后把桌子推到一旁,弯过一个角,才通过那狭窄的门道。
他们听到伊玛贝拉的高跟鞋声,她已经迅速地下了木楼梯。
“你先走!……”戈尔迪说。
杰克逊转过身去,背对着箱子,两只手分别捧住箱子的两个角,将重心移到背上,走上陡峭的楼梯,每走一步,他都必须弯曲着膝盖。
当他们出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杰克逊的后背早就湿透了。流入了他的眼里,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杰克逊在人行道上摸索着,艰难地走到了灵车的后面。一只手用来平衡箱子,另一只手打开了双开门,挪开了一些没用的东西,托住箱底举到棺材架上。
然后,杰克逊转过身来,帮助戈尔迪把箱子推到了里面。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箱子位于两扇边窗之间,像一个腿短的人,被强行地按在锯短的匣子里一样。
杰克逊关上车门,走到灵车前方驾驶座的一边。戈尔迪走向另一边,他们的目光越过空位子交汇着。
“伊玛贝拉去哪儿了?”杰克逊问道。
“我怎么知道?她可是你的女人,又不是我的。”
杰克逊在阴暗的街道上,来回巡视着。远处车站附近,有一些人在跑,但是,那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在哈莱姆区,总有一些人在跑。
“她一定在什么地方。”
戈尔迪爬进前座,试图表现得有耐心。
“我们先把箱子运回家,再回来找她。”
“我不能把她留在这里,你知道的,我到这里,就是为了找她。”
戈尔迪的耐心在逐渐消逝。
“伙计,我们走。那女的自己能找得到路。”
“你别管我的事。”杰克逊说完,开始往公寓走。
“她不在屋子里,狗娘养的。你一辈子都这么死脑筋吗?她已经走了。”
“如果她离开了,那么,我就在这里等到她回来。”
戈尔迪竭力抑制住愤怒,他的手握住了左轮手枪的枪柄。
“小子,那婊子只是想保护她的金子。她会来找你的。她压根儿就不在乎任何人。”
“我不介意,但是,我讨厌你总那样说她。”杰克逊目露凶光,小心翼翼地接近戈尔迪,两人随时都可能开战。
戈尔迪的大手枪拔出了一半,他全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他奶奶的,你个狗娘养的黑鬼,如果你不是我的兄弟,我早就开枪毙了你了。”
愤怒与矛盾的交织下,戈尔迪已经浑身抽搐了。
杰克逊重新捏住钢管,穿过了人行道,攀上楼梯回到了公寓。
“伊玛贝拉,你在吗,伊玛贝拉?”
他在公寓的每一个角落里搜寻着,床下、沙发后面、厨房,他的手上一直紧紧抓着钢管,好像正在寻找一个像狗一样小,却和猩猩一样危险的人。
一根绳子悬挂着退色的绿色棉布窗帘,将厨房的一个角落隔了出来。杰克逊把窗帘拉到一边,向里面看去。
“她把衣服都留下了。”他大声说道。
杰克逊感到晴天霹雳,彻骨的疲惫随之袭来。
他在厨房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趴在桌子上,脑袋埋在手臂里。他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没一会儿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