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存在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必然有交流、有倾诉、有倾听、有抚慰、有宣泄、有娱乐,文学的存在不必寻找任何理由,理由是理由太多。
这个讨论似乎只有在把文学狭义为小说、散文、诗歌之类的文字之后,特别是这种文字的商品性质日益被它的制造者看清之后,才更有意义。因为谁都知道,现在已经不是阅读的时代。电脑、电影、电视,早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文化传媒,特别是在中国。中国现今的作家,很不幸地生在一个电视霸权主义的时代。电视训练着并改变着无数人的欣赏习惯,让无数人变得焦躁、轻浮、懒惰、追逐直观和直白。有个统计说全国有上亿人每天都要打开电视,每人平均每八秒钟换一次频道……养成这种习惯的受众,还会看长篇大论的小说吗,还会看不知所云的诗歌吗,还会看慢慢悠悠的散文吗?散文是什么?
在一个生活单调、信仰单一、信息闭塞的时代,作家征服读者的武器,是他火热的思想,广博的知识,独特的视角和信息占有的优势。而在一个多元的时代,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生活节奏和生存竞争日益剧烈的时代,作家立刻风光不再。大众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都被自身的生存及享乐占去,余下的大脑空间里,只剩下了一些好奇,需要留给那些新闻热点,即来即去。
你看这几年比较好卖的文字,不都是靠新闻或新闻人物先炒热了才好卖的么,比如《不过如此》、比如《李响与米卢》、比如《三重门》、比如《第一次亲密接触》。除此之外,这年头还坚持看小说看散文读诗歌的,显然属于小众一族了。
这也怪作家们自己。我是一个经商的人,从商业规律的角度看,作家算得上当今社会中最“傲慢”的人了,大都懒得“与时俱进”,在大工业时代怎样写作,在信息时代依然怎样写作。不像我们经商办企业,必须以变化求生存,必须研究消费形式的每一个进步,好让我们的产品更新换代。
也怪那些评论家们。在文学界,小众作家永远是被尊为主流的。连我自己,受这种思维惯性及话语权势的影响,也只崇拜小众作家,同时自惭形秽。因为我至今搞不清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和纯文学之间的确切界线该如何划分,至今搞不清到底我算哪头的人。所以,我一向羞于以作家自居,说作家也须加上“业余”二字,生怕那些专业的、主流的、纯的作家们见笑啦。
这都是真话,心里话。平时藏着不说的。
我是一个喜欢写故事的人,可我自己最不喜欢看的小说,就是故事性强的小说。我爱看的书,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文字优美。确实有人称我为“大众作家”,其实更让我自豪的是,我是一个真正的“小众读者”。
也许喜欢文学的人都是“小众读者”。王蒙、王安忆、阿城、史铁生、丛维熙、刘心武、冯骥才、铁凝,他们的书现在都卖不过我,但我崇拜他们。他们的思想、心态、经历和语言,我都喜欢极了。王朔的书大概卖得比我好,是我爱读作品中的一个例外。尽管我不习惯他那么极端,但他说起话来的锋利和腔调,总能让我惊奇并且会心一笑。
我总期待有一天,理论家们、主流们,别再把文学分成纯与不纯啦,既不科学,也没意义,还让好些人找不着位置。任何一类作品,都有它特定的读者,不以众寡论高低,不以俗雅分优劣,这似乎更接近多元时代的思维吧。多元时代的价值体系和评判标准是什么,谁说得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