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孝顺,很多人认为,那是儒家的专利吧。其实不然,道家也强调“孝”。庄子说:“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庄子·人间世》)子女爱慕父母,这是命中注定的,是你内心不能解除的;你再怎么说我有超脱的智慧,我有不同的人生观,你还是会爱自己父母。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因为父母如果过得不快乐,做子女的一定会担心,这是天生的。
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父母亲的年纪,做子女的不能不记得;一方面为了他们得享高寿而欢喜,另一方面也为他们日渐老迈而忧虑。这句话很让人感动。因为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孔子三岁父亲过世,十七岁母亲过世,他根本没有机会感受到父母年老时做子女的心情,但却说出如此贴切子女之心的话,可见他过人的感通能力以及对人生现象的深入观察。人的生命总是有限的,看到父母年纪越来越大,做子女的会越来越担心,这是人之常情。
孟子以舜做例子,“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孟子·万章上》)舜当了天子,天下人都喜欢他,尧又把两个女儿嫁给他,他自己既富且贵,但仍然不快乐;只有父母都顺心了,才能让舜解除忧愁。为什么?因为总觉得父母亲没有顺心,是因为自己还不够孝顺,一定要做到让父母亲都开心了,他才没有忧愁。孟子称赞舜是孝顺的最大榜样,“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舜到了五十岁还在思慕父母,一个人能够如此不忘本,无怪乎成为圣人。这也提醒我们,真正的孝顺是不分年龄的。一个人年纪不论长到多大,也不要忘记小时候跟父母相处的情况。那时我们吃喝拉撒全靠父母照顾,跟父母的关系是多么密切啊。我常劝一些年轻的朋友,有空可以把小时候的照片翻一翻,看看自己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父母是什么样子。小时候的照片大都是跟父母合照的,你看看当时父母多么年轻健康,现在呢,开始衰老了,也可能生病了。你多看看这些照片,会使自己的生命连贯起来,不会有了今天就忘了昨天。一个人一定要把握生命的整体意义,才能觉悟到一些做人的根本道理。
儒家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讲“孝”呢?因为孝顺出于人性,是一个人立身处世最基本的品德。只要是人,都应该孝顺,也愿意孝顺。古代有所谓“五伦”,也就是《中庸》里说的“五达道”: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其中三项:父子、夫妇、昆弟都属于家庭。家庭是一个人的脉络,离开这一脉络,人就无法定位自己、定义自己,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又为何在这个世界上。而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又是家庭的基础,如果父子之间不能够做到“孝”,夫妇、昆弟的关系也不容易相处得好。把家庭这三种关系推到外面,才有朋友之间的交往;再进一步推到社会上,才有君臣之间的关系(在今天这个社会,所谓君臣是指老和员工或长官和下属之间的关系)。不管是什么样的关系,家庭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是一切人生关系的基础。一个人一定是从家庭出发,再到社会、国家,到为天下人去努力奋斗,在历史上留下功业和名声。你说你要报效国家,想在历史上留得好的名声,但是如果你在家里面都不能够对父母孝顺的话,其他一切都是空谈。有一次有人劝孔子做官,孔子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论语·为政》)
《书经》上说:“最重要的是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再推广到政治上去。”这就是参与政治了,不然,如何才算参与政治呢?
人活在世界上,需要一个个生命的圈圈,从内往外,由核心往四周扩散,而圈圈的核心,自然就是家庭。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小小单位,一家人和和乐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最令人羡慕的。如果家庭能做到这一步,再向外推广到社会上,社会的风气就会慢慢改善,政治自然会走上轨道。因此,在家庭中对父母孝顺也等于是从政了,可以发展出很大的影响力。
那么子女与父母之间要如何相处,才算得上孝顺?其实,不只是孝顺,人与人相处要合乎“善”的要求,都要考虑以下三点:第一、内心感受要真诚。你一定要常常问自己,我是不是真心希望父母快乐,是不是真诚由内而发希望孝顺父母。换言之,孝顺需由内而发,若无内在情感,只有外在形式,任何事情都是虚伪的。人是由内心和外在一起表现的生物;若内外不能配合,就容易产生人格分裂。第二、对方期许要沟通。父母对你有什么要求、期待,要跟他们沟通一下,了解他们的需要,再设法回应,尽量做到。像我们小时候读《二十四孝的故事》,看到王祥“卧冰求鲤”,吴猛“脱衣饱蚊”,都很孝顺,但现在还需要你这么去做吗?真的这样做,父母会说你孝顺吗?他们会认为你读书把脑子读坏了。第三、遵守社会规范。父母要我做一件事,如果违背社会规范,我做不做呢?譬如父母亲生病了,要我想办法弄钱给他们治病,那我想什么办法呢?如果是违法的事怎么办?无论如何你不能违背社会规范,否则就算你做到孝顺,将来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内心感受要真诚,对方期许要沟通,社会规范要遵守;这三点是包括父子在内的任何人际关系都要考虑到的。三方面发生冲突怎么办?以真诚为主。我们讲孝顺重要是因为它出于人性最自然的情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父母所生,每一个人都欠父母的深情,平常并不自觉,直到自己身为父母时,才知道它的重要,即所谓“养儿方知父母恩”。因此,谈到孝顺时,并非提示教条,而是要指出一条最适合人性发展所需的途径。
没有人会反对孝顺,但怎么样做才算孝顺?这是一个大问题。有个故事,公公年纪大了,吃饭时手发抖,经常把碗摔破,媳妇为了省钱,就买了个木碗给公公使用。有一天这媳妇下班回家,看见自己的儿子坐在门槛上,拿个小刀在刻木头。媳妇问,儿子你做什么呢?儿子说,我在刻两个木头碗,将来一个给爸爸用,一个给妈妈用。媳妇听了,心里一惊,知道自己做了坏的示范,给公公用木碗固然摔不破,事实上却是对公公不尊敬,只考虑到金钱的损失,而没有想到他的尊严。因此,孝顺只满足父母的需求是不够的,还要有尊敬之心,照顾到父母的尊严。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子游请教什么是孝。孔子说:“现在所谓的孝,是指能够奉养父母。就连狗与马,也都能服侍人。如果少了尊敬,有要怎样分辨这两者呢?”
“能养”包括饮食起居的照顾与侍奉。有人把“至于犬马,皆能有养”理解为:我们如果只是养活父母而没有尊敬他们,就等于把父母当作犬马来养一样。这种翻译是不对的。在古代社会,犬替人看门,马替人拉车,两种动物都是可以为人类服务的。到现在我们还经常说,你对我真好,将来我要效“犬马之劳”。孔子在这里以犬马做比喻,是说如果子女奉养父母就像犬马服侍人一样,只是完成任务,而没有尊敬之心,那跟犬马又有什么差别呢?譬如我们成家立业之后,每月按时送上生活费,但心中不一定尊敬父母。我们认为父母可能念书不多,社会成就不高,却没有想到父母对我们的恩情像天地一样,因为他们我们才得以出生、成长,活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我们终身都要尊敬父母。
孔子的另一位学生子夏,有一次也问到怎样做才算孝顺?孔子因材施教,给出另一个答案。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
子夏请教什么是孝。孔子说:“子女保持和悦的脸色是最难的。有事要办时,年轻人代劳;有酒菜食物时,让年长的人吃喝;这样就可以算是孝顺了吗?”
孔子认为,孝顺出于子女爱父母之心,这种爱心自然表现为和悦的神情与脸色。这一点确实远比为父母做事和请父母吃饭要困难多了。譬如父母年纪大了,生病需要我们照顾,这时父母就要看我们的脸色了。如果你脸色不好看,让父母觉得好像是麻烦你了,那就算你做到了父母的要求,也不算是孝顺。这时候你就要想到我们小时候生病,父母是怎么样不眠不休、衣不解带的照顾我们,从来没有抱怨。现在父母年纪大了,需要我们照顾,我们怎么可以忍心给父母脸色看呢?
二十四孝里有一个人叫老莱子,活到七十几岁,父母都还健在。他为了让父母开心,经常穿一些彩色的衣服,好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唱歌跳舞给父母看,有时候还会假装摔跤,发出婴儿一样的哭声让父母开心,因为在父母眼中,孩子不管多大,永远都是孩子。我们当然不必这么夸张,但是在孝顺父母时,除了为父母做事,使他们不忧虑生活之外,同时还要注意到自己的脸色是否非常和悦,要让父母亲觉得我的孝顺是心甘情愿的。
《诗经》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无父何怙,无母何恃。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亲生我养我,太辛劳了。没有父亲,有谁可以依赖呢?没有母亲,有谁可以依靠呢?出了门就感到哀伤,回家也看不到父母亲。父母生了我、怀抱我、照顾我、养育我,对我们的恩情真是无话可说。父母老了,如果我们不能孝顺他们,尊敬他们,又如何心安呢?况且,当我们壮年时,也应该想到自己年老时也会有被小孩照顾的一天,那时候子女如果对我们态度不敬,我们的心里又会作何感想呢?
所以,一个人光孝顺是不够的,还要知道为什么孝顺,怎么样做才算孝顺。你光能满足父母的生活需求是不够的,还要从心底里尊敬父母,理解父母;看父母快不快乐,想自己如何才能让父母快乐。儒家的思想,不是盲目的教条,也不是单方面的权威要求,而是希望我们透过理性的思维,从内心真诚的情感出发,去做到孝顺的要求。
很多人听过一句话“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话既不是孔子说的,也不是孟子说的,是宋朝以后的学者自己归纳出来的,强调天下的父母都是关怀子女的,希望天下人都能孝顺父母。不过,今天看这句话,很容易产生误会。天下的父母都是好的,可能吗?不可能,理由很简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父母也是人,是人都会犯错,父母也会犯错,有时是认知错误,有时是判断偏差,有时甚至是蓄意为恶呢。父母犯错时,子女应该怎么办?父母怎么说,子女怎么做,那就是孝顺吗?这不是儒家的意思。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
孔子说:“服侍父母时,发现父母有什么过错,要委婉劝阻;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接受,仍然要恭敬地不触犯他们,内心忧愁但是不去抱怨。”
孔子讲得很清楚,父母也会做错事。有的父母说不定做的工作对社会来说都是不允许的,但他们也很用心地把孩子抚养长大。孩子念了书,启蒙了,知道什么是善恶是非,这时也许想来规劝父母。因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人不走上正路,终究会有问题。但是你规劝父母的方式要委婉,不能够疾言厉色,好像老师教学生一样,那样父母是不会接受的,反而会觉得这孩子忤逆不孝。如果实在行不通,孔子说做子女的仍然要谨守“不违不怨”的原则,还是很尊敬他们,不要违背他们,努力做好该做的事,不要抱怨,避免伤害亲情。
孟子说:“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孟子·告子下》)父母犯了大的过失,子女若不去抱怨,不去劝阻,则表示关系更加疏远,那是子女不孝;父母有了微小的过失,子女若执意批评,斤斤计较,也是不孝。为什么呢?因为父母如果犯了大错,你不去劝阻,让父母一路错下去,说不定最后酿成大错,成为危害社会的人,那时候就悔之已晚了;但是父母如果有了小错,你就不要劝了,人谁没有小错呢,小错也要劝,家庭就变得像学校一样了,孩子变成老师,父母整天战战兢兢的,生怕犯什么错,影响亲子关系的和谐;相反,如果孩子有了小错,父母也像老师一样严厉对待,家就不像家了。
孟子举了一个例子,说这里有个人,如果是越国人(外国人或敌人)拿弓箭射他,他可以有说有笑地讲述这件事,因为他和越国人的关系很疏远。但如果是他的哥哥拿弓箭射他,他就会哭哭啼啼地讲述这件事了。为什么?因为哥哥是亲人,亲人对我不好,自然使我伤心痛苦了。所谓“爱之深,责之切”,父母对子女充满了期望之情。因为期许深切,所以有一点伤害,都会难过不已。但这并不是认为子女应该盲目依从父母,否认父母的一切过错,也不是盲目肯定父母的一切过错,而是随着内心的情感要求,对父母的作为表达适当的态度。这里的“适当”二字十分重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什么样的关系,什么样的条件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互相对待,儒家在这方面是很用心的,非常合乎人情世故,通情达理。儒家所说的孝顺,不是愚昧的孝顺,而是你自己要能判断父母的过失,委婉地劝阻他们。因时代不同造成观念上的差异,或个性不同导致处世作风的差别,不要去刻意强求;但有些明显是违法乱纪、伤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过失,就要特别小心了。而且劝导父母时,要选择适当的时机。譬如父母过生日的时候,心情好的时候,你去劝,比较有效;真的劝不动,也不要勉强。因为父母年纪大了,性格很难改了,做子女的只有自己努力积德行善,替父母补救过错。
《易传》里有一句话“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中国人认为,善与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一路下来,如果多做好事,子孙就会有一些福报;如果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子孙也会受到影响。古人这么说,正是希望子女和父母一起行善,才能“家和万事兴”,对社会起到正面影响。如果一个家庭的价值观出现偏差,只知道不择手段去赚钱,那么即使取得成就,也可能对社会造成伤害。所以,不管父母是好是坏,子女都要尽好自己的责任,多多积德行善,也算是孝顺了。
我们年轻的时候容易让父母操心,这是每一个人都有的经验。我们有时会想,是父母自己愿意操心的啊,我们又没做什么事情让他们担心。真是这样吗?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就算子女什么都没干,只是出了一趟远门,做父母也会担忧不已。所以孔子才会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
父母在世时,子女不出远门;如果出远门,就必须有一定的去处。
古人出门离家大概有四种情况:一是游学,到外面去求学;二是游仕,去外面做官;三是游历,看看各地的山川风物或古迹名胜;四是游玩,到朋友家里去玩。古时候通讯不发达,不像现在人人有手机,到任何地方都可以发短信、打电话向父母汇报;在古代,子女一旦出远门,会好多天音信全无,联系不上,父母会非常地担心、挂念,不知道子女在外面会发生什么状况。所以孔子才会说,父母亲在世的时候,做子女的尽量不出远门,以免让他们挂念,这是一种孝顺。不过孔子的意思并不是不让你出门,而是你出门到什么地方去,要让父母知道,要常常想到父母在为你担心;想到我现在做这件事,到这个地方去,父母会担心吗?如果父母会担心,就不要去做。
此外,孔子认为,做子女的懂得保养身体,做到身体健康,少生病,这也是一种孝顺。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孟武伯请教什么是孝顺。孔子说:“让父母只为子女的疾病忧愁。”
《论语》中,弟子与时人向孔子“问孝”的地方很多,孔子“因材施教”,每一次给出的答案都不一样。孟武伯是鲁国大夫孟懿子的儿子,是贵族子弟。这一次他向孔子问孝,孔子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健康就是孝顺,让父母只为你的疾病忧愁。什么意思呢?人生病总是难免的,天气的变化,饮食的问题,都可能导致生病。除了生病,其他所有的事情,包括念书、交友、做事,都不让父母担心,那你就是非常孝顺了。这句话听起来不难,真要做到却不容易。可怜天下父母心,为子女操劳一生。子女生病时,甚至愿以身相代。我们今天为人父母者,如果子女真能做到让我们什么都不必担心,而只担心他们有没有生病,那么我们除了庆幸自己有了孝顺的子女,还能说什么呢?
有一位学生高柴,孔子说他“柴也愚”,比较愚昧,为什么呢?因为他的父母过世时,他过于悲痛,哭干了眼泪,甚至哭出血来。由此可知他不懂得适可而止地自我控制。孔子对他说,你怀念父母是对的,但是不知保重身体就是不明智了。因为你自己还有家庭子女要照顾,有社会责任要承担,如果你的身体出现了问题,父母就算地下有知,也不会心安啊。所以,高柴虽然孝顺,但在孔子看来,伤心到伤害自己的身体,是不对的。
因此,做子女的爱惜身体,保持健康,不仅是做人的责任,也是孝道的根本。儒家谈孝顺,强调“将心比心”,要替父母着想,替父母着想的方法是把自己当成父母来思考。有一句话说得好,“养儿方知父母心”。我们在做子女的时候,往往不太能够了解父母的心情;只有等到自己也做了父母,有了子女之后,才会想到父母从前是怎样替自己担心了。所以儒家说,一个人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才比较可能表现出深刻的孝顺,这是人性自然的道理。
人长大成熟之后,一方面有了自己的孩子,要跟孩子一起成长。因为我们长大之后,往往会忘记自己过去的经验,忘记了父母的恩情,而孩子会提醒我们,父母也是这样辛苦地把我们养大的。另一方面,也要跟父母一起成熟。看到父母亲年纪越来越大,就要想到将来我们也会跟父母一样,衰老、生病,接近到生命的终点。所以,一个人有父母,有子女,有一个完整的家,是人生非常大的幸福。看到子女,会想到自己小时候的样子;看到父母,可以去想象自己年老时的样子。一个人有过去有未来,他的现在才不至于是落空的,他的生命才有原有本,慢慢成熟。
儒家思想经常受到质疑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儒家是不是为了人情而忽略法理?或者儒家思想是不是欠缺法治的精神,不太适合现代社会?最大的争执点源于下面这段话: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叶公(楚国大夫)告诉孔子:“我们乡里有个正直的人名叫躬的,他的父亲偷了羊,他亲自去检举。”孔子说:“我们乡里正直人的做法不一样: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这里面自然就有正直了。”
照理说,“正直”的品德,要求我们举发一切不义之事。因此,父亲偷羊,儿子告发,不是标准的正直模式吗?但是孔子听了,不能接受。父亲偷羊,任何人都可以去证明,但是儿子不能去证明,直系亲属不能去证明,因为作证就违背了亲属之间的伦理道德。孔子提出“隐”,再怎么样也不能以儿子的立场去举发父亲,或者以父亲的立场去举发儿子,因为父子之前的亲情胜过法律。孔子还认为在“父子相隐”之中可以找到“直”。为什么呢?理由有二:一是任何品德都应以真诚感受为基础。一个人如果没有真诚的心,即使表现出正义的行为,也很难持久;因为他也许是为了讨好社会,或者表面上好像主张正义,而内心已经背离了人性的要求。在人的一切感受之中,没有比亲情更重要的了,隐瞒亲人所犯的过错,是出于真诚的情感,不忍心看到自己的亲人受到制裁,不去举发并不代表违抗社会上的公权力,否则所有的人都由自己家人来举发的话,还需要法官警察做什么呢?为了正直而牺牲亲情,等于为了对群体负责而放弃个人责任,本末轻重正好颠倒。再者,任何行为是否“直”,皆需考虑行为者与对方的关系,只要恰如其分,就可以称为“直”。孔子说:“好直不好学,其弊也绞。”(《论语·阳货》)如果不肯学习人间事理,光是一意孤行,追求所谓的正义,结果是“行事怪异,刺痛人心”。
孟子里也有一段故事。一个学生请教孟子:“舜是天子,皋陶是法官,如果舜的父亲杀了人,应该怎么办?”孟子说:“逮捕他就是了。”学生问:“那舜不会阻止吗?”孟子说:“舜怎么阻止?皋陶是有法律依据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天子的父亲犯法,当然要接受法律制裁。学生再问:“那么舜会怎么办?”孟子回答:“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上》)舜会把天子的位子丢开,就好像丢掉一只旧草鞋一样,然后自己背着父亲偷偷跑到海边躲起来,一辈子都很开心,快乐得忘记了天下。
孟子为什么要这样讲呢?难道舜的父亲杀人是冤枉的吗?或者被杀的人的家人难道不难过,不痛苦吗?舜的选择其实很简单,你要当天子就要维持社会正义,派法官去抓父亲,但是如果你不当天子,只是一个单纯的儿子,就要以孝道为先,想尽办法来保护父亲。这种观念与孔子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立场是一致的。法律是社会的需要,人伦则是天性的要求,我们不能因为社会的需要而伤害天性的要求。
不过,对于这种做法,一般人恐怕觉得难以接受,这岂非为了家庭的亲情而伤害了社会正义?但不要忘记,舜已经做出了选择,两者不可得兼,只能取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结果,而你能够接受的结果当然是出于人性真诚的情感保护父亲,否则你继续当天子,而父亲被关在牢里,甚至被判处死刑,你还能够安心吗?还能够用心替百姓服务吗?
由此可知,儒家的思考模式并不是要违背法律,而是要让你知道法律是要建立在人性真诚的情感上面的,如果这种情感受到威胁,整个社会的架构恐怕也难以长期维持。一个社会不可能十全十美,许多事情都有它的代价,在儒家看来不应该为了追求社会法律上的正义而牺牲了家人的亲情,因为亲情是唯一的,是无法替代的。而且如果要牺牲,请问要牺牲到什么程度呢?事实上,“大义灭亲”绝不是儒家的思想。儒家认为你如果不能够真诚的面对自己希望父母平安快乐的心情,而是直接跳到社会正义上,父母犯错就立刻去举报,让父母受到惩罚,这是违背人的情感的。儒家思想作为一派哲学,要解释人类生活的经验,压力很大。因为人类生活经验充满各种矛盾,各种复杂的事实,杀人偷羊的背后也许还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不是可以简单判断的。儒家宁可在这个时候说,你要出于内心的情感保护父母亲,但是如果法律判父母亲有罪,也不用抗拒,做错事应该负责任,这才是正确合理的态度。
所谓“孝”,是人类真情最基本的一种表现,所谓“礼”,是一种大家都遵守的社会规范。孝和礼有什么关系呢?孔子认为有关系。有一次孟懿子向他请教什么是孝?孔子只回答了两个字“无违”,不要违背礼制。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
父母活着的时候,依礼的规定来服侍他们;父母过世后,依礼的规定来埋葬他们,依礼的规定来祭祀他们。
孔子为什么会这么回答?因材施教。当时鲁国由孟、叔、季三位大夫把持朝政,经常违礼僭礼,做出很多不合礼法的事情来。譬如孔子的学生冉有给季氏当总管,季氏想去泰山祭祀,孔子让冉有劝阻,因为这是违背礼制的事情。只有天子和诸侯才有资格祭祀泰山,季氏身为鲁国大夫,此举属于僭越行为。结果冉有说他劝不了,孔子非常失望。
这一次提问的孟懿子也是一位大夫子弟。他小孔子二十岁,曾经奉父亲孟僖子之命,向孔子学礼。所以当他请教孔子什么是孝顺时,孔子简洁而坚定的回答:不要违背礼制。也即在提醒他,一个贵族子弟不能因为有钱有权,就逾越了“礼”的规定,举行超出身分的丧葬仪式,让天下人都知道我孝顺父母。在孔子看来,这是违背礼制的,是不孝的。只有无违于礼,才能实现孝顺的心意。内在的孝心与外在的礼法配合,才是孝的实践。
此外,孔子认为,孝与礼的关系还表现在: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
观察一个人,要看他在父亲活着的时候选择什么志向,在父亲过世以后表现什么行为。如果他能三年之久不改变父亲做人处事的原则,就可以称得上孝顺了。
为什么“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孝呢?这与礼的规定有关。古制父母亡故,子女守丧三年。根据荀子的说法,这三年不是真正的三年,而是二十五个月。很多人问,如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万一父亲的原则是不好的,怎么办?应该立刻改过来,为什么要等三年才改呢?反之,如果父亲的原则很好,三年之后为什么要改呢?可以接着做下去嘛。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每一对父子的性格作风不同,“父之道”的现实情况也十分复杂,“三年无改父之道”是基于此的一种稳健做法。譬如父亲喜欢救济孤儿院,我喜欢救济养老院;父亲过世三年之内,我是继续照他的意思救济孤儿院呢?还是按照我的想法,把钱捐赠给养老院?孔子认为,恐怕你还是要照着父亲的习惯继续做三年,为什么呢?避免让原来受他照顾的人感觉失望。你可以做满三年之后,再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改革。
以孔子的学生曾参来说,曾参的父亲年纪大了,他伺候父亲每顿饭都有酒有菜。用完餐之后,他问父亲,剩下的饭菜要给谁?父亲说,这次给隔壁的张家吧。曾参尊重父亲的想法,让父亲有安排剩饭菜的自由,让他感觉到自己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有能力帮助更穷困的人,这说明曾参很孝顺。等到曾参自己老了以后,他儿子奉养他就不一样了。每顿饭也是有酒有菜,但是吃完之后,不再问他该把剩下的饭菜怎么处理。他问,还有剩的吗?儿子说,没有了。为什么?嫌麻烦。但是孝与不孝的差别就在这里。曾参侍奉父亲时,让父亲照顾穷人的愿望得以实现,曾参的儿子奉养他时,就忽略这一点。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曾参自己很孝顺,却没有把自己的儿子教好,这是另一回事。
所以,孔子谈到孝顺,除了要有真诚的情感之外,礼制也是必须要遵守的。这样一来,人的行为才不至于“过度”,也不至于“不及”,各种情感才能“发而皆中节”,“节”就是适当的分寸。人不管处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只有守法和重礼两项配合起来,人生之路才可以走得非常稳健。也许有人会说,儒家的思想会不会有些保守啊。但是不要忘记,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只有保守稳健,才能够慢慢成长;否则礼仪制度方面改变太快,到最后恐怕无所措其手足,反而乱了分寸。
“三年之丧”算是《论语》里最尖锐的一段对话。孔子有个学生叫做宰我,是言语科的第一名。这位学生每次出现,似乎都会给孔子带来一些不快。譬如他白天睡觉,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不可救药了。为什么?因为古时候没有电灯,晚上非睡不可,白天就应该念书工作。一个人大白天睡觉不是没志气,就是懒惰,所以孔子批评他。不过,这一次在关于孝顺的问题上,宰予倒是提出了一个好问题。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论语·阳货》宰我请教说:“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未免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举行礼仪,礼仪一定会荒废;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散乱。旧谷吃完,新谷也已收成;打火的燧木轮用了一次。所以守丧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守丧未满三年,就吃白米饭,穿锦缎衣,你心里安不安呢?”宰我说:“安。”
父母过世,子女守丧三年,这是商朝的规定,事实上周朝已经不太流行了。孔子的祖先是商朝人,他总认为祖先那一套还适用,结果宰我提出质疑。他说,三年守丧,时间未免太长了吧,三年不能行礼作乐,一定礼坏乐崩。这就像小孩学钢琴一样,三年不准他弹琴,再弹的时候一定不成调儿,这是人文世界的情况。自然世界呢?古时候鲁国一年收成一次,旧米吃完,新米收成要一年。取火用的木头,也是一年轮用一次。宰我很有逻辑头脑,他说人文世界三年太长,自然世界一年一循环,所以守丧一年就够了。
照理说,这个质疑很难反驳。孔子总不能说,宰我,你说三年不行礼乐,礼乐必定崩坏,你做过调查吗?或者你去过台湾没有,台湾是一年收成三次而不是一次呀?这么扯就扯不完了。孔子毕竟是一位伟大的老师。他立刻把伦理规范的基础转移到心理情感上。他说父母过世了,你自己守丧未满三年,就吃好的穿好的,你心里安不安呢?谁知宰我不客气的回答:“安。”心安理得。所以说宰我是坏学生呢,完全不了解老师的用心,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说“安”呢?假设宰我的父母在世,听到儿子这么说一定很难过;假设宰我的父母过世,那他以前替父母守丧时,心思一定转来转去的,不想守太长时间。孔子听了宰我的回答,只好说:“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说:“你心安,就去做吧!君子在守丧的时候,吃美食不辨滋味,听音乐不感快乐,住家里不觉舒适,所以他不这么做。他宁可吃的简单,住的简陋,也要替父母守丧。现在既然你心安,你就去做吧!”宰我退出房间后,孔子说:“宰我没有真诚的情感啊!小孩子生下来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为父母守丧三年,天下人都是这么做的。宰我曾经受到父母三年怀抱的照顾吗?”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这话过去一直被中国哲学家所忽视。怎么可以拿“生下来被父母怀抱三年,所以父母死了就要守丧三年”做论证呢?许多人都一笑了之,不去多想。然而,几年前美国一份心理学杂志所发表的研究报告却证实了孔子两千多前的见地是多么了不起。
有一家专门收容弃婴的医院,收容了五十名弃婴,有专人去照顾固定的吃、喝。这五十个小孩的反应都差不多,目光呆滞,面无表情,了无生趣,他们的身体在成长,但是躺在那儿奄奄一息的样子。其中只有一个小孩例外,每天总是嘻嘻哈哈,见了人就笑。医生和护士觉得很奇怪:大家都是弃婴,每个人的表情都死气沉沉,为什么他那么高兴呢?于是在房间里装上闭路电视,二十四小时观察这个小孩身上是否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一星期下来,观察结果发现,原来每天下午下班时间,有一位到医院收垃圾、扫地的老太太,经过这个小孩时,会逗逗他,陪他玩半个小时。就是这每天半小时的差别,使这个小孩出乎其类、拔乎其萃,成为这些弃婴当中最特殊的一个。于是发现了,原来小孩需要有一个人以主体的身份去关怀他,跟他互动,他的生命力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否则,只是饿了给他吃,渴了给他喝,而没有一个人真正去关怀他,他内在的心理能力就无法发挥,只能死气沉沉的呆在那儿,不知如何与人互动。
这个研究使得美国心理学界相当震撼。在美国人的家庭里,小孩生下来,大一点之后,就放到小房间里一人睡。小孩哭,让他哭,哭累了就睡着了,变得很有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对人性而言,是一种伤害,事实上违背了人性自然的要求。人类与动物的差别之一,是人类的幼儿依赖期是最长的,人类所生的小孩依赖父母的时间最长,远超过其他动物。人类的孩子一般要在父母怀中三年,才能够稳健的独立行走。这种长期在生理上依赖父母的状况,自然在心理上发展出特殊的结构,即孩子和父母之间永远有着互相关怀的心理情感。相反,在成长的最初过程中,若是缺少了父母的特殊关怀,则这种遗憾一生都无法弥补;若要弥补,日后必须付出加倍的代价。
从生理需求到心理情感,最后才出现所谓“三年之丧”的伦理规范。也就是说,人间的伦理规范(三年之丧)是为了响应心理情感(安)而定的;然后,心理情感又可以推源于生理特性(三年免怀)。如此形成“生理——心理——伦理”的观点,可以说明人性的开展过程以及人性何以向善,亦即为何不守三年之丧就会不安。所以孔子怀疑宰我是否曾受过父母三年怀抱的照顾,说他“不仁”,忽略了人心的情感需要。换言之,孔子心目中的人性,是不能离开人的生命之具体存在及成长处境的。“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是他对人性的深入观察。“三年之丧”是配合我们内心情感需要的外在表达形式。我们在成长过程中,身体上受到父母照顾,心理上和父母有长期依赖,所以父母过世,守丧三年,才能使我们心安。
因此,儒家讲求的伦理规范,并非由外在的压力而来,而是内在心理情感的适当表达。外在的礼仪、礼节、礼貌只是个表现形式,它的前提在于内心真诚的情感。若没有真情实感,外面也不用去做那些形式了,一切只会沦为教条。这才是儒家真正的思想。两千多年一路下来,一直到清末,很多人都说儒家是礼教吃人,吃人礼教,好像学了儒家之后,就被那种三纲五常给限定死了,好好的人生就被约束得没什么乐趣了。事实上,儒家对于中国传统所规定的“礼”提供了哲学说明。这个说明是合乎经验、合乎理性、合乎理想的,使我们活在世上有原有本,有内在的情感,也有外在表达的形式。两者配合,内外相得,才能构成一个和谐的人生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