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二十年前之国防论

第一章 政略与战略(敌与兵)论战志之确定

无兵而求战,是为至危,不求战而治兵,其祸尤为不可收拾也。练兵将以求战也,故先求敌而后练兵者,其兵强,先练兵而后求敌者,其兵弱,征之以中外古今之事,而可信者焉。

日本,今之所谓强国也,明治七八年,兵不满万,而处心积虑,以中国为敌,二十年而后济,甲午之后,兵不满十万,而卧薪尝胆,以俄罗斯为敌,十年而后济,以明治七八年之情况而言征韩,以二十七年之情况而言拒俄,不几其梦呓乎,而梦呓则居然成事实矣。

普鲁士,今之所谓强国也,千八百〇六年[1],全军瓦解,以养兵不许过四万二千之条件,屈伏于拿翁[2],仅延余喘,幸也定报法之志,六年而小成(滑铁卢之役),六十年而大成(普法之役)。

法,亦今之所谓强国也,革命之际,与全欧为敌,而拿翁于纷乱之余,乃以之摧奥残普,普法战争似后,赔款割地,而复仇二字,幸以维持其军队,至于今日,志虽未逞也,而成效则已昭著矣。

淮军之兴也,以三千人密闭于舟中,越千里而成军于沪上,当是时,上下游皆敌也,湘军之起亦有然,而洪杨之敌,乃不在百年来政府教养之制兵,而在二三读文章讲理学之书生也。

等而推之,迄于古昔,则凡治兵于四面楚歌之地,欲突起以成功者,其事较难,而成功者独多;制兵于天下升平之日,欲维持于不敝者,其事较易,而成功者乃绝无也,盖惟忧勤惕励之诚积于中,斯蹈厉发扬之致极于外,故曰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呜呼,可以观矣。

然则敌犹是也,而兵不振者,则何以故,曰兵者,以战为本,战者以政为本,而志则又政之本也。

国于世界,必有所以自存之道,是曰国本,国本者,根诸民族历史地理之特性而成,本是国本,而应之于内外周围之形势,以策其自存者,是曰国是,国是者,政略之所从出也,战争者,政略冲突之结果也。军队者,战争之具,所用以实行其政略者也,所用似贯彻其国是者也,所用以维持其国之生存者也,故政略定而战略生焉,战略定而军队生焉,军者国之华,而未有不培养其根本,而能华能实者也。

战争为政略冲突之结果,是为近世战之特性,日俄之战,俄罗斯之远东政略,与日本相冲突也,今日之欧战,德国之世界政略,与英俄相冲突也,庸讵不可以交让乎,藉曰政略可以交让也,国是而可以交让乎,国本而可以交让乎,不可以让,则彼此各以威力相迫,各欲屈其敌之志以从我,近世兵学家下战争之定义曰,战争者,政略之威力作用,欲屈敌之志,以从我者也,夫曰屈其志,乃知古人攻心之说,真为不我欺也。

政略之相持,非一朝夕之故也,其端绪,可先时而预测,故其准备,可先事而预筹,夫而后可以练兵焉,英之为国,环海而重商,制海权其生存之源也,故其治海军也,以二国之海军力为标准,德之为国,当四战之地,左右邻皆强,无险可恃,则恃以人,故其治陆军也,以东西同时受敌为标准,政者,战之原,敌者,兵之母,也故治兵云者,以必战之志,而策必胜之道者也。

所谓立必战之志者,道在不自馁,夫强弱无定衡,英俄德法,今之所谓强国也,望尘而不可及者也,入其国,觇其言行,何其危亡警惕,不自安之甚也,此见强者之未必终强也,五十年前之日本,百年前之德国,败战及革命后之法国,彼惟不以现状自堕其志气,而至今日耳,此言弱者之未必终弱也,惟志不立,万事皆休,夫慑于外患者,退一步即为苟安,故古人必刺之以耻,而觉醒之,故曰知耻近乎勇,又曰明耻教战,耻者馁之针,志之砭也。

所谓策必胜之道者,道在不自满,昔普之覆于法,盖为墨守菲列德之遗制,而拿翁三世[3]之亡,则在轻视普人之军制,盖兵也者,与敌互为因缘者也,人得其一,我得其二,虽少亦强,人得其十,我得其五,虽多亦弱,故彼此之不耻相师者,正以其彼此互为最后之标准也,夫习于自满者,进一步即为虚[4],故必戒之以惧,而收索之,故曰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惧而谋,谋而成,所谓策必胜之道也,惧者满之药,而谋之基也。

必战者,至刚之志也,必胜者,至虚之心也,二者相反,而实相成,夫志卑者轻物,志之坚者,求之诚也,见之明者,行之决也,贤者负国之重,必以至刚之志,济之以至虚之心,而其入手治兵,首在择敌。

择敌奈何,有直接以至强为敌者,擒贼擒王之说是也,至强者即对于吾国本,而为至危者也,有先择一易与者为敌,而间接以达其抗拒至强之目的者,偏败众携之说是也,政令修,财用足,民气强,则用前策,其径捷,其时促,若今之英德法是也,若夫国家当积弱之余,威信未立,则当用后策。昔普欲战法,而先试之于奥,意欲战奥,而先试之于俄,盖凡百困难,随一败以俱来,即随一胜以俱去,贤君而当弱国,则恒能于万难之中,适用其偏败众携之略,以渐进而达其最终之目的,其取径迂回,其用心尤苦也。慎之至,明之至也,虽然,就军言军,是二策者,皆可也,皆足为军事之根本也,惟有二途,则大不可:一则甲可战,乙可战,乃既欲战甲,又欲战乙,是则大不可,备多者,力分也;一则甲可战,乙可战,乃今日欲战甲,明日复欲战乙,则大不可,心不专,力不举也。

故练兵二十年而适以自累者,本不正也,政不举也,志不立也。


[1] 即1806年——编者注。

[2] 即拿破仑,下同——编者注。

[3] 即拿破仑三世,下同——编者注。

[4] 同“骄”——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