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面阿婆’其实是暗指十二时辰中的‘午马’,也就是午时,即上午十一时至下午一时。我想小相应该会取中间值,也就是中午十二时跟我见面。”我道出解释后立刻察看手表,发觉距离约十二点只剩二十分钟,可是我还不知道约定地点在哪儿。
小相传达的信息,我们已经解开了当中的三分之二,剩下的只有“囚禁于地狱门前213年”这一句。能肯定的是当中必定包含约定地点的提示,但到底是哪里,我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这213会不会是指2B呢?我在网上经常会这样骂那些傻X。”已让喵喵把脸抹干的伟哥说。
“2B?小相通常不会说脏话……”我突然又想到些事情,冲到窗前望向远处的街道,“地铁站哪个出口距离我们这里最近?”
“B2啊,我跟韦韦每天都走B2出口上下班。”喵喵傻乎乎答道。
蓁蓁捅了她一下,小声问道:“都叫韦韦那么亲密了,还一起上下班,你们该不会已经住在一起了吧?怪不得伟哥才那么一点儿工资,也非要租个两房一厅的单元。”
喵喵红着脸低头不语。
虽然发现伟哥跟喵喵的“奸情”是件挺有趣的事,但我现在可没时间逗他们玩儿,因为我已经知道约定地点在哪儿。
“地狱门前”其实是暗指地铁出口,“213”即是B2,小相的电话是十几分钟前打来,根本没时间让我去太远的地方,因此可以肯定约定地点就是距离公安厅最近地铁站的B2出口。
“我出去一趟。”我撂下这句话便冲出门外,往技术队飞奔。
虽然距离约定时间只剩下十五分钟,但我必须往技术队跑一趟。之前在王村防空洞遇到小相一事,我至今仍没敢告诉悦桐,并一直为此而感到愧疚。因此,这次不管如何,我也得把她带上,不然恐怕要内疚一辈子。
我在技术队里找到正在工作的悦桐,一把拉住她的手臂便往门外跑,她惊惶地叫道:“你想干吗?竟然大白天冲进公安厅掳掠良家妇女!”
“这事儿等不到晚上。”我拉着她边跑边说,“带手机没?快给见华打电话。”
“掳一个还不够,连兄弟的妹妹也不放过?”她使劲儿地像挣脱我的手,我只好抓得更紧。
“我现在就带你们去见我的兄弟!”
此话一次,她便不再挣扎,只是默默地掏出手机。
我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终于赶在十二点前跟悦桐来到地铁站B2出口。刚停下脚步,我便喘着气问道:“电话打通没有?”
“没有,见华的手机关机了。”悦桐边说边往四周张望。
此时正值午饭时间,进出地铁口的人流如过江之鲫。把见面地点定在这里,好处是就算被跟踪亦能轻易脱身。但坏处是我们东张西望了好一会儿,仍未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小相的身影。
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潮,我摆手示意她先别管见华,反正就算联系上,也来不及赶过来。还是专心留意附近的情况,看小相会从哪个角落冒出来。
就在我把注意力集中在进出地铁站的人流当中时,一束耀眼的红光于眼角闪现,使我略感眩晕,本能地闭上眼睛。睁眼时,红光已经消失。往射出红光的方向望去,发现街尾转角处有一个熟识的身影。
“他在那里!”我拉着悦桐冲向街尾。
然而,当我们跑到街尾时,却没发现小相的身影——他早已经消失于人流之中。我无助地往四周张望,红光再次于眼角闪现,寻光觅去发现小相就在两百米外的巷口。
我们像玩儿捉迷藏似的,从大街转入小巷,再从小巷转入僻巷。几经波折后,游戏终于在一条无人的冷巷中结束。
在这肮脏的冷巷里,背着一个长方形大盒子的小相,对着我们,或者说只是对着悦桐露出牵强的微笑。
小相肯定不是为跟悦桐见面而来,但对两年未见的恋人而言,不管是多重要的事情也要暂且放下。因此,我识趣地在一旁抽烟,先让他们互诉相思之苦。
悦桐面无表情地走到小相身旁,两人皆不发一言,只是默默地凝视对方。良久,小相先打破沉默,露齿笑道:“这两年一直要你为见华操心,辛苦你了。”
简单的一句开场白,换来的却是悦桐狠狠的掌掴。
我讶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知是否该上前询问怎么回事。虽然他们并没像我料想那样激烈地拥吻,但也不至于见面就是一巴掌吧!然而,男女间的事情,作为旁观者还是别插手为妙,我向他们能自行解决问题。
“我等你两年,为的就是这一巴掌!”悦桐冷酷地抛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开,直到消失于巷口也没有回头。
我讶然地望着巷口,直到小相拍我的肩膀才回过神来。
“你不去追她?”我愕然问道。
小相苦笑道:“这两年她为了我已经吃了很多苦,我不能再强求她继续为我付出。”
“我可被你们弄糊涂了,这两年她天天盼望你的出现,刚才知道我要来见你,她不知道有多紧张。可是你只说一句话,她马上就翻脸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不解问道。
“就是因为她仍深爱我,所以当她知道我心里已经没有她,她才会这么生气……或者说,是绝望。”他苦笑解释,“刚才她一声不吭,是在等我先开口,她想知道我是否还是两年前那个她深爱的男人。或者说,她想知道我是否仍值得她去爱。”
“哈,她把这两年的四年全都寄托在这一刻,可你这臭小子一开口却只提见华,也难怪她会甩你一巴掌。”我已明白刚才的一幕是怎么回事,但另一个问题亦随之而来,继续问道,“既然你知道她会生气,那你还要把她气走?”
“兄弟,爱不代表占有,有时候必须懂得放手。”他揽住我的肩膀,“你认为跟着一个一声不吭便失踪两年的男人会有幸福吗?我爱她,所以我不想她继续跟着我受苦。”
“这么说,你还想继续现在这种生活?你要知道,现在已经没人替你照顾见华了。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接见华到警员宿舍住。”我给他递了根烟。
“已经戒了。”他把烟推回,“我可不放心把妹妹交给一个闲来没事、喜欢以毛手毛脚来活跃气氛的金鱼佬。等我把事情办好后,就会跟见华一起生活,戒烟就是为了不影响她的健康。”
(“金鱼佬”即怪叔叔,粤语方言,多指有恋童癖或露体癖的中老年男性。典故源自香港一件案件:某种中年男子出于诱拐的目的,在天台上养了些金鱼,并对一些小女孩说:“小妹妹,叔叔带你去看金鱼好不好呀?”
将对方诱骗到天台上后便伺机侵犯。此案被揭发后,“金鱼佬”便成了怪叔叔的别称。)
“这话要是让悦桐听见爱你,她肯定后悔没多甩你几巴掌。之前她不知花了多少心思也没能让你戒烟,现在你却为了见华戒掉。”
“叙旧就此打住吧,我让你过来是有件事要你帮忙。”他将背上的大盒子取下,交到我手上。
盒子是木制的,长一米有余,宽二十多厘米。背后有一根背带,能方便背起来,不过捧在手里有点儿沉重。我呆望着手中的盒子,不明就里地问道:“这是什么?”
他答道:“是古剑坤阖跟仁孝。”
我先是一愣,随即将盒子打开,里面的确有两把古剑,其中一把是两年前失窃的坤阖,另一把是断开两截儿的仁孝。
“你给我干吗?它们可是你的犯罪证据呢!”我惊愕道。
他笑道:“犯罪证据?有趣,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把坤阖失窃、雨钦目击他带着半截儿仁孝离开防空洞、在吴威夫妇遭到纵火的住所中发现他的打火机,以及在王志均家中发现他的指纹等事逐一道出,并告知警方怀疑他跟这些案件有关。
“嗯,坤阖是我偷的,仁孝也是我拿的,但警方拿不出证据证明我犯罪,充其量只能说我玩忽职守。至于打火机……”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递到我手上,“虽然我已经戒烟,但还是一直待在身上,在火灾现场找到的那个大概是文福伪造的。”
我拿着打火机仔细观察,跟文福给我看的照片相比,手中这个颜色要暗黄一些,明显是因为使用时间较长的缘故。也就是说,眼前这个才是真品。
“那指纹又是怎么回事?”我实在想不通他的指纹为何会出现在凶案现场。
他语重心长地答道:“阿慕呀,你得多注意这个社会的变化。在这个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经验有时候会等同于偏见。现在有一种玩意儿叫‘指纹套’,能复制指纹。一些经常迟到早退的人,会用这玩意儿来混过指纹考勤机。当然,若有意陷害他人,也可能用来在凶案现场留下指纹。”
“有你在真好,很多我怎么向也想不通的问题,对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我向他竖起大拇指,“不过,你把这两把古剑给我干什么呢?”
“为了见华。”他的神清突然变得忧郁起来,“文福把见华抓去了,要我用这两把古剑将她赎回来。”他把一部手机交到我手上,“我约你出来,是想你替我走一趟,这部手机里有文福的号码。”
我看着手机及剑盒,迟疑片刻才答道:“你让我办的事,我从来没有推辞,但这可是关乎见华安危的事情,你就能放下不管吗?”
“正因为关乎见华的安危,所以只有交给最值得信任的兄弟,我才能安心。”他看了看手表又道,“时间已经差不多,我还有事要办,得先走一步。”“你这样就走了?”我慌忙抓住他,“老大正准备通缉你,我想你还是先跟我回去把事情解释一下比较好。”
“放心,等我把事情办妥,会给你跟老啊一个交代。”他往巷口瞥了一眼,“我真的要走了,要不然你的搭档会让你为难。”
我回头望向巷口,发现有个鬼祟的人影儿正在窥视我们。对方发现我回头便立即躲藏起来。我转过头来,小相已在巷尾向我挥手道别,随即隐没于熙攘的街道当中。
“别跑!”身后传来熟识的声音,刚转过身便看见蓁蓁已经跑到跟前。
“别追了,街上行人那么多,你根本找不着他。”我把他拦住。
“你纵容疑犯逃走,厅长一定会追究的!”她恨铁不成钢般跺了下脚,随即看着我手中剑盒里的两把古剑,“这两把不就是重要的证物吗?他怎么会交给你?”
我把剑盒合上,换上严肃的表情,不亢不卑地问道:“能当作没看见吗?”
“不行!”她对我怒目而视,但严厉的眼神又带有三分关切,“你这样做会把自己的前腿毁掉。必须将这两把古剑交由证物科保管,快把盒子给我。”
“没有商量的余地?”我利用盒子上的背带,将剑盒背上并后退一步。
“慕,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我是在为你的前途着想。”她的怒意已被恨铁不成钢的关爱取代。
“人生在世,不能只着眼于功名利禄,友情其实也挺重要的。”我再度后退,“兄弟有难时,要我袖手旁观,我可做不到。哪怕我会因此而失去工作,甚至触犯法律……”
“甚至因此而失去我,你也毫不在乎?”她踏前一步向我逼问。
“你们小两口儿的感情挺不错哟!”背后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回头一看,发现不知何时来了四名虎背熊腰的健硕大汉。为首者颇为眼熟,仔细一看便认出是小相的至交好友。
此人名叫王猛,绰号“榴莲”,是个黑道小头目,四年前曾因涉嫌谋杀而被拘捕。当时所有证据都对他不利,大家都认定他就是凶手,唯独小相相信他没有杀人,夜以继日地追查案中每一个细节,最终为他洗脱嫌疑。
我曾经问小相,为何会相信这种毫无诚信可言的小混混。他当时的回答至今仍在我脑海中回荡:“因为他是我兄弟。我从不怀疑我兄弟,就像我从没怀疑过你一样。”
榴莲带来的三名大汉挡在我跟蓁蓁之间,他则在我身旁挨着墙壁抽烟,以叫骂般的大嗓门对我说:“臭条子,其实我看你挺不顺眼的,要不是看在小相的分儿上,我现在就像揍你一顿。”
小相曾跟我说,眼前这大块头之所以被称为“留恋”,皆因其脾性刚烈,犹如浑身长刺的榴莲。因此,他身边的人要么对他敬而远之,要么像小相那样与他称兄道弟。
我既然知他的脾性,自然不会与他计较,耸肩道:“你不会是特意来这里向我示威吧。”
“我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你这种小喽啰身上。”他瞥了蓁蓁一眼,“小相知道你肯定搞不定自己的女人,只好让我来当白脸。”
“你可别伤害她!”我紧张地叫道。
“靠!”他瞪了我一眼,走到我身边小声道,“你当我第一天出来混呀?小相特意给我交代,别伤你姘妇一根汗毛。不过他可没说我不能揍你……”他突然放声大吼,“还不给我滚!”说着一手揪着我的后领,把我摔向巷尾,害我摔个恶狗扑屎。
“你们想干吗?袭警可不是小罪!”蓁蓁惊惶叫道,随即与榴莲带来的三名大汉混战。
榴莲虽然对我毫不客气,但他跟小相的关系非比寻常,既然小相交代过不能伤害蓁蓁,我想他下手会有分寸。于是便没理会正在跟三名大汉混战的蓁蓁,爬起来跑出冷巷。
走到大街上,我便掏出小相给我的手机,拨打电话簿里唯一的号码。电话接通后,文福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终于想通了吧,跟我们作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想救你的妹妹,就赶紧拿圣剑来交换。”
“不好意思啊,王警官,要跟你交易的不是小相,而是我,幕申羽。”
“哦,他已经被你们抓住了?”他的语气略显惊讶。
“这不是问题的重点,你想要剑,我想要人,这才是我们要谈的。”
电话彼端没有立刻作答,我隐约听到细微的交谈声,但没能听清楚交谈的内容。片刻后文福又道:“是谁把圣剑送来无所谓。不过我得提醒你,钥匙敢耍花样,这女孩儿的命就没了。”
随后,他要去我在今晚九点,带上两把古剑前往吴威夫妇住所遗址,并提醒我必须孤身赴约,若我做出任何可能一起“误会”的举动,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见华杀死。
我想,今晚大概会是个不眠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