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开聆讯之前,那些曾被怀疑与案件有关的嫌疑人,都被证实是无辜的而释放了。对于地方法官来说,这些人犯的事连立案都很难。警方收集到的所有证据,就像这个季节在树上收获的黑莓一样稀少。遍布街区的线人给警方带来了一些内部消息,但其中没有一条是有用的。对于这桩案子,警方甚至都无法编造出一条线索来。
阿瑟·康斯坦特的死已经成为每个家庭、每节火车车厢和各个小酒馆里热议的话题。去世的理想主义者在社会上的关系太复杂了。在伦敦,无论是东区还是西区,无论是民主联盟还是宗教团体,无论是廉价客店还是学生宿舍,闻听此事的人们立即群情激愤起来,整个城市都在为失去了这样一个不计名利的人而惋惜。这是一桩令人多么难以捉摸的凶案啊!
在调查的总结阶段,也没有搜集到什么能使案情有突破性进展的证据。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证人往验尸官的证物桌上添加什么东西了。这个阶段前来作证的只有死者的亲戚和朋友,他们向陪审团叙述的只是些死者生前的琐事。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也许这是他们的福气。他的亲戚平时很少能见到他,他们对死者的了解和外人相比也差不了多少。在死者的故乡,没有人能预想到他会离开舒适的家,迁居到生活艰苦的工人区。在死者的朋友中,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不过他的朋友相互之间未必会成为朋友。正因如此,他的那些朋友各自关于死者的描述才更能让听者动容。这是一个从不树敌,从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的男人的故事;这是一个心地善良,时时刻刻都在为别人着想的男人的故事;这是一个每年不是只过一次圣诞,而是天天充满着圣诞奉献精神的男人的故事;这是一个把自己的身心全部奉献给人类,像从不抱怨葡萄酸的葡萄园园丁一样任劳任怨的男人的故事。他乐观而又坚强,从未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失望,总能忘却小我,意志坚定地继续斗争下去。当然他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痛苦,这一点让他更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革命者。他童年时代的好友理查德·埃尔顿,现在是米德兰郡萨默顿的一个牧师,交给验尸官一封死者在悲剧发生前十天写给他的信件。验尸官大声朗读起信中的一些段落:“你知道关于叔本华的事吗?我是指那些对他误解之外的事?最近我一直在研究他的著作。他是个絮叨但并不讨人厌的悲观主义者。他那篇《论人世的痛苦》非常耐读。首先他把基督教和悲观主义的同化(文中称之为‘自杀’)当作一种悖论,这种惊世骇俗的做法深深地打动了我。但这的确十分有道理。在芸芸众生之间确实充满了痛苦和苦难,人类是一种堕落的动物,一切都充满了罪恶。啊,我的朋友,自从我来到这个到处是苦难和罪行的世界后,我已经消除了很多幻想。个人的生命——百万人的生命——在败坏、恶俗以及对文明的亵渎面前又算是什么呢?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魔王府邸里一丝微弱的烛光。利己主义持续的时间太久,而生命又太短暂了。更糟的是大家都太容易满足了。穷人甘于贫困,而富裕的人也不愿意去发展文化。那种为孩子的一便士学费而苦恼的女人们,只要能得到我们一点点的施舍就感到非常满足了。
“工厂里的工人们是真正的保守分子。激进的工人嫉妒他们的领袖,领袖之间则相互猜忌。叔本华在年轻的时候肯定也组织过工会,不然他不会把做一个哲学家称为自杀。他声称自己和佛祖之间有着亲密的关系,把佛经中的‘金刚乘’分离出来作为他‘意志与表象’哲学的一部分。布拉瓦茨基夫人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女人啊!我不敢妄称自己一直追随着她,因为她总是那么高高在上,而我却还没有形成什么成熟的思想。需不需要送你一本她的书?那些书真是太棒了……在它们的指引下我已经成了一个讲话流利的演说家了,演讲之道很容易被掌握。我现在觉得最可怕的是,演讲者总是在说一些会迎来欢呼的话语,而不把生活中的现实告诉他的听众。露茜目前还在意大利开画廊,当我看到工厂里那些胸部扁平的女工时,我总会为我们曾拥有的幸福时光而感伤。不过,现在我却认为工厂女工应该获得与她一样的幸福。”
证人向陪审团解释道,信中提到的露茜全名叫露茜·布伦特,是死者的未婚妻。可怜的姑娘已经收到电报,现在正在往回赶呢。证人声称这封信中所表露的沮丧情绪并不常见,他的大部分信件的内容是轻松、明快而又充满希望的。即使是在这封信的末尾,也还是提到了对于年底圣诞假期所做出的各种有趣的计划。别忘了死者还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呢。
验尸官:在生活中有没有什么麻烦会引起他短暂的情绪低落?
证人:这我可不知道。我想至少他的经济情况应该没有问题。
验尸官:他和布伦特小姐吵过架吗?
证人:我能负责任地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意见分歧。
验尸官:他是不是个左撇子?
证人:当然不是,他也不是那种两只手都同样灵活的人。
陪审员之一:叔本华是不是由“自由思想出版协会”负责发行著作的异教徒作家之一?
证人:我不知道他的书是谁印的。
陪审员之一(一个矮小而粗犷的苏格兰杂货商,名叫山迪·桑德森,他是弓区保守党协会的执事):先生,别跟我们支支吾吾的,你说的那个叔本华是不是在科学讲堂发表演说的无神论者?
证人:不,他是个外国作家(桑德森先生听到这一点感到非常庆幸),他认为生活没有什么意义。
陪审员:你对你朋友这样一个教徒阅读这类大逆不道的作品是不是特别惊讶?
证人:死者什么书都读。叔本华写了许多哲学著作,并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也许你应该找本他的书来读一读。(笑声)
陪审员:那种书我碰都不会碰一下。那种东西全都该烧掉。还有那个布拉瓦茨基夫人的书——那叫什么?那也叫哲……学吗?
证人:不,她的著作是关于通神学方面的。
列车工人协会的秘书阿兰·史密斯说,死者在遇害前一天曾经跟他有过一次面谈,满怀激情地谈到了对运动前景的看法,另外还开了一张十几尼的支票送给列车工会。死者许诺自己会在第二天早晨的会议上发言。
苏格兰场刑侦队的爱德华·温普先生说,自己并没有在所有收集到的信件和报纸上获得任何有助于破案的线索,这些东西稍后都会交还给死者的家属。刑侦队暂时还没有找到解决谜题的途径。
验尸官最后对目前所收集的证据做了个总结。“先生们,”他说,“虽然现在我们得到的证据非常少,但我们还是要侦破这件扑朔迷离的案件。就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十二月四日周二的早晨,在格罗弗街十一号进行租房业务的达普顿太太费尽全力也无法叫醒租住了整个二楼的房客。达普顿太太感觉情况不妙,立即把住在街对面的乔治·格罗德曼先生找了过来。想必大家都了解格罗德曼先生的威名,此案中他那清晰而又严谨的证词对我们帮助很大。格罗德曼先生撞开了门,他们发现死者躺在床上,喉咙被割破了。据格罗德曼先生判断,死者没死多久。他们在房间里没有找到凶器,没有找到行凶的人,而且那间密闭的房间当天也不可能有人进出。医学调查显示伤口不可能是死者本人弄出来的。但先生们,这事只能有两种解释。伤口要么是别人弄出来的,要么是死者本人造成的。接下来我将分别对这两种可能进行阐述。首先,死者是不是自杀的呢?证词上说死者双手垂放在脑后躺在床上,伤口从右至左横贯喉咙,最后终结在左手拇指的一处刀口上。如果伤口是死者本人弄出来的,那他一定是用右手做的,同时左手还必须一直处在头部的下方。这种姿势既不自然,而且特别奇怪。更重要的是,如果死者是用右手割的,他应该是从左向右移动。照常理不太可能别扭地使用右手,除非他有意想引起别人的困惑。如果继续推想下去的话,死者去世的时候右手应该处于头部下方,因为据罗宾逊医生判断死者几乎是在瞬间毙命的。如果他的判断是正确的话,死者不可能有时间摆出那样的姿势。伤口也有可能是死者用左手造成的,不过别忘了死者惯用右手。另外,我们在房间里没有找到任何可能造成伤口的凶器,这一点从另一方面印证了之前的那些医学调查。警方对可能藏匿剃刀或其他凶器的地方做了彻底的搜查,比如说毯子、床垫、枕头以及窗下的街道上。但当我们设想行凶者有可能会在哪里藏匿武器时,必须考虑到死者是在瞬间内死亡的事实,同时地板上还没有发现一滴血。最后,凶器很可能是一把剃刀,但死者从来不剃胡子,也从没听人提起过他会有这种东西。在罗列了上述这些事实以后,我想,依据警方和医学方面的证据,我们会马上放弃自杀这种可能性。另外,我们可以暂时试着不管案件的物质层面,而毫无偏见地去审视其精神层面。死者有没有理由轻生呢?他年轻,不缺钱,在社会上很有威望。他待人诚恳,同样也受到许多人的爱戴。人生的美好画卷才刚刚在他面前展开。他没有什么恶习。生活朴素、情操高尚、行为尊贵是他严格遵行的三大守则。如果他有野心的话,很容易就能弄到一个公职。他是一个坚定、坦荡、无私的演说家,总是把眼光投向未来——他总是在想怎样才能让同胞生活得更好。只要有人提出了正当的要求,他总是会把金钱和时间用在对方的身上。如果这样一个人都会想到自杀,那么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性可言呢?当然,我们在证据中也发现了他的一些阴暗面。比如说,有时候他会非常消沉——我们中间又有谁不是这样呢?但他消沉的时刻总会很快过去。不管怎么说,死前的那天他是非常快乐的,不过有点牙疼罢了。既然他没怎么抱怨,就说明牙疼并不是那么严重。当然,那天晚上也有可能牙疼得越发厉害了。我们也不能忽略劳累过度的可能性,也许这导致了他精神高度紧张。他工作勤奋,从不会在七点半以后起床,一天所干的活要比那些所谓的‘工人领袖’多得多。他不仅宣讲知识,书写标语,而且还领导和组织工人运动,这些都有可能加剧他的精神紧张。但另一方面,所有的证人都能证明死者非常期待参加十二月四日与铁路工人的集会,全情投入于这项运动中。难道他会在这样一次集会的前夜结束自己的生命吗?如果他这样自杀的话,难道不会留下类似遗嘱或最后心愿的信件或便条吗?至少温普先生没有发现这样的东西。他又有什么必要去藏匿凶器呢?唯一可能让我们引起警觉的是他那天除了像平时一样锁了门,还特地把门上的闩也封死了,但仅就这一点而言,并不能让我们做出任何判断。单纯从精神方面而言,自杀几乎是不可能的。从物质方面看,则更不像是自杀。把这两方面综合在一起考虑,这个案子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性。这样我们就可以回答最初的那个问题了,死者是自杀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验尸官停顿了一下,所有的听众都趁此机会长舒了口气。他那细致入微而又鞭辟入里的解释赢得了大家的钦佩。如果他的讲话就此结束了,相信陪审团会做出“他杀”的判断。但验尸官只是咽了下口水,然后又口若悬河地继续讲了下去:
“我们现在可以看看第二种可能性——死者是不是被人谋害的呢?如果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对犯罪手法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罗宾逊医生当然可以说伤口是别人的手造成的,但假如我们没有办法验证死者的伤口是如何被别人弄出来的话,那么无论从医生的角度来看是多么不可能,我们还是得回到自残的原点。那么,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当达普顿太太和格罗德曼先生发现尸体时,尸体还是温热的。格罗德曼先生身为一个有多年警龄的老侦探第一时间出现在命案现场,这是我们的幸运。他断定死亡过程就是一瞬间的事情,这和一小时后负责尸检的罗宾逊医生不谋而合。罗宾逊医生推断死亡大约发生在尸检的两到三个小时之前,也就是七点钟左右。我们知道六点四十五分达普顿太太去叫过死者,这样我们可以把死亡的时间提前一点。但据罗宾逊医生最后的鉴定报告所言,我们几乎不可能精确推断出死亡时间,死亡同样也有可能发生在达普顿太太第一次叫门的几个钟头以前。当然死亡有可能发生在达普顿太太第一次和第二次叫门之间,也许第一次叫门时死者仅仅是睡着了而已。根据尸检获得的生理数据,在第一次叫门之前死者就已经死亡的可能性也不能完全被排除。总的来说,我认为我们把死亡时间假定为六点半左右应该最有可能符合实际情况。既然如此,先生们,我们可以假想一下早间六点半左右格罗弗街十一号的情况。我们去看过了那所房子,都知道它的构造。莫特莱克先生租了一层靠前的那个房间,房间里临街的两扇窗户事发时都紧锁着。女房东则住在后间,同时,一层还有一个厨房。达普顿太太在六点半之前没有离开过她的房间,因此我们可以假定那个时间房子里所有的门和窗都是锁紧的,这个季节房东在睡觉时应该会去各处确认门窗是否都锁好了。尽管莫特莱克先生在早晨四点半之前就出去了,但门上的撞锁和大挂锁都关得好好的。楼上有两个房间,楼梯口那间被死者用来当卧室,靠里面的一间则被作为起居室。后面的那间房门是开着的,钥匙挂在门上,不过窗户是关着的。前面那间卧室不但锁上了,而且被上了闩。我们已经看过了撞开的门框以及门闩上脱落的铁环。两扇窗户同样是关着的,插销牢牢地扣在铁销中。烟囱很细,连小孩子都通不过。除此以外,这个房间就没有其他出入的方法了。在这种情况下,当时死者的卧室就像海中的堡垒或林中的木屋那样与世隔绝。即使当时有一个奇怪的人恰巧在那幢房子里,哪怕他就在卧室隔壁的起居室,他也绝不可能进入卧室。因为这房子是为穷人造的,不同的房间之间相互隔绝,这样房子就可以方便地让几户不同的人家居住了。现在,让我们先假设有那么一个人奇迹般地进入了距一层十八英尺高的房间。六点半左右,他割断了熟睡中的房客的脖子。他怎样才能避开已经起床的房东成功逃离呢?即使他能够创造这个奇迹,他又怎能把门窗都从房内锁紧呢?这种奇迹已经超过了我所能理解的极限。是的,房屋整夜都被关严了——雾气一点也没透进来,没人能进出这幢住宅。最后一点,谋杀不可能没有动机。我们能想到的动机只有抢劫和复仇。但死者在世上没有一个敌人,他的钱和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也没被人动过,房间里所有的物品都井然有序,也没见到搏斗的痕迹。那么我们第二个问题显然也有了答案。死者是被别人杀死的吗?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先生们,我知道我的这些话不合逻辑,而且前后矛盾,但事实上这样矛盾的事情确确实实就发生在我们的眼前。死者不可能自杀,外人同样不可能杀死他。先生们,我们对死者死亡的方式依然一无所知,也没有充分的证据做出任何裁决。这是我所遇见的最难解开的谜案。”(听众席一片哗然)
陪审团主席(和山迪·桑德森交谈了一番后):法官大人,我们无法达成一致。有一位陪审员甚至认为可以把此案裁决为“上帝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