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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17 世纪已经历过革命的英国,以及一些较小的国家之外,君主专制制度盛行于欧洲大陆所有正常运作的国家,没有实行君主专制统治的国家通常都是分裂瓦解而且陷于无政府状态,它们遭到邻国的吞并,如波兰。世袭君主藉上帝之名统率着土地贵族的阶级制度,他们得到传统组织和教会正统派的支持,他们四周的机构越来越臃肿庞杂,这些机构存在已久但又无所作为。在国际竞争激烈的时代,专制君主绝对需要凝聚力强、效率高的政府,这遂迫使他们长期以来抑制贵族以及其他既得利益集团的无政府倾向。只要可能,他们就用非贵族出身的文职人员去充实政府机构,这倒是事实。此外,到了18世纪后半叶,上述需要再加上资本主义英国的势力在国际上的明显胜利,诱使大多数专制君主(不如说他们的顾问更加确切)企图推行经济、社会、行政管理和知识现代化的计划。那个时代的君主,一如我们这个时代的政府,采用了“开明”的口号。出于类似的原因,君主们还采纳“计划”,就像我们这个时代某些采取“计划”的人,只是夸夸其谈而不见有实际行动。大多数人这样做的兴趣,并不是因为存在于“开明”(或者说“计划”)社会背后的一般理想,而是希望采纳最时新的方法,以增加他们的收入、财富和力量,因为这会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相反,中产阶级和受过教育的阶级,那些献身于进步事业的人们,经常把他们的希望寄托于“开明”君主之上,指望强有力的中央机构去实现他们的理想。君主需要中产阶级及其理想去实现其国家的现代化;而软弱的中产阶级则需要君主去对付顽固的贵族和教士利益集团对进步事业的抵抗。
但在事实上,君主专制制度不论如何现代化,如何具有革新精神,却仍发现,要从土地贵族组成的阶级制度中挣脱出来是不可能的。确实,它也没有显示出想挣脱出来的迹象,毕竟它也属于贵族地主的一员。专制君主象征并具体体现了土地贵族的价值观,并主要依赖他们的支撑。不过,专制君主从理论上说,可以为所欲为;但在实际上,却从属于受过启蒙思想洗涤的封建贵族或封建主义(这一术语后来由于法国大革命而家喻户晓)的世界。这种君主政体乐于利用一切可得到的力量,在国内加强其权威,增加其税收财源,壮大其境外力量。这使得它有理由去培植实际上正在上升的那股社会力量。它准备通过挑拨各个集团、各个阶级、各个地方之间的关系来加强它的政治控制。但是,它的眼界是由它的历史、功能和阶级所决定的,它终究没能设想(也永远不可能做到)让社会和经济来一个彻底的转变,而这种转变正是经济进步所需要的,是处在上升中的社会集团所呼唤的。
举一个明显的例子,几乎没有什么有理性的思想家(甚至在君主们的顾问之间也是如此)认真地考虑过有必要废除农奴制度,以及废除残留在农民身上的封建依附关系。但任何“开明”计划都把这种改革确认为其中的一个要点,而实际上,从马德里到圣彼得堡(St.Petersburg),从那不勒斯到斯德哥尔摩(Stockholm),在法国大革命前的25年里,没有一位君主没有在某个时候赞同过这样一个纲领。在1789年以前,自上而下解放农民的事情,实际上只发生在像丹麦、萨伏伊(Savoy)公国这种不具典型意义的小国里,只发生在某些王公们的私人庄园上。奥地利的约瑟夫二世(Joseph Ⅱ)于1781年曾企图解放农奴,但是在既得利益集团的政治抵抗面前,在出乎意料的农民起义面前,这一重大行动没有获得成功,不得不半途而废。在西欧和中欧,使封建土地关系在各处都得以废除的的确是法国大革命(通过直接行动、反作用或树立榜样)和1848年革命。
所以,在旧势力和新生的“资产阶级”社会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冲突,这种冲突不久便公开化了。这种冲突不可能在现存的政治体制的框架内得到解决,当然,像英国这种资产阶级已经赢得巨大胜利的地方除外。旧体制受到来自于三个方面的压力,即新生的力量,顽强、并且越来越顽固不化的既得利益集团,以及外国竞争对手。这三方面的压力使得旧体制变得更加脆弱。
旧体制最脆弱的地方就在于新旧两种相反力量易于交会的地方,在天高皇帝远的省份或进行自治运动的殖民地。例如,在哈布斯堡(Habsburg)王朝的君主专制制度里,18世纪80年代约瑟夫二世的改革,引起了奥属尼德兰(即今比利时)的骚乱和革命运动,这场革命在1789年很自然地与法国大革命结合在一起。欧洲各国海外殖民地上的白人殖民者,对于其母国中央政策的不满更是普遍存在,这样的政策把殖民地的利益严格置于宗主国之下。在美洲、西班牙、法国、英国,还有爱尔兰,这种殖民者的自治运动到处展开——他们并非总是追求在经济上能代表比宗主国更为进步的体制——许多英国殖民地或是在一定时期里以和平的方式取得自治,例如爱尔兰;或是通过革命的方式实现目标,如美国。经济的壮大、殖民地的发展,以及“开明专制的君主制度”试图改革所引起的紧张关系,都大大增加了18世纪70和80年代发生这类冲突的机会。
地方或殖民地分离运动本身并不是致命的所在,丢失一两个地方,老牌的君主政体依然可以生存下去。英国是殖民地自治运动的主要受害者,尽管发生了美国独立革命,但由于它未遭受旧体制衰弱之苦,所以它仍一如既往,稳定而有活力。完全基于国内因素而使权力发生重大转移的地区几乎是不存在的,使得形势发生突变的通常是国际竞争。
因为只有国际间的竞争,即战争,才能检验一个国家的国力,非此不能。当通不过这项检验的时候,国家便会发生动摇、解体,甚或垮台。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有一项重要的竞争主宰着欧洲国际舞台,并且处在全面战争周期性爆发的中心——1689-1713年、1740-1748年、1756-1763年、 1776-1783年,以及与本书所述时期有部分交叠的1792-1815年。那就是英法之间的冲突,从一定意义上说,也就是新旧统治体制之间的冲突。对法国来说,虽然它的贸易和殖民帝国的迅速扩张引起了英国的敌意,但它同时也是一个最为强大、最为杰出、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一言以蔽之,它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式的君主专制国家。没有其他事物能比英法这两大国之间的冲突更能活生生地反映新社会秩序对旧社会秩序的优越性。因为英国不仅是冲突的赢家,而且除了其中的一次以外,所有战事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英国人轻而易举地组织战事,从财力物力上保证战争的进行。而在另一方面,尽管法国地广人众,而且从潜在资源上看,比英国更为富有,但是,法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发现自己力不从心。法国在七年战争(1756-1763年)失败之后,北美殖民地的反叛,给法国提供了一个反败为胜的机会,法国抓住了这个机会。的确,英国在随后的国际冲突中遭到了惨重失败,丧失了它在美洲殖民地中最重要的部分。法国,这个新生美利坚合众国的同盟国,也因此而成为胜利者,但是其付出的代价却极为昂贵,法国政府的国际困境不可避免地使它深陷于国内政治危机之中。六年之后,法国大革命(从危机中)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