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沙哑的慢板摇滚秦老板坐不住了(1/3求推荐票求月票)

前奏的指弹就很有特色,略带泛音的快速弹奏,营造出了一种由远及近、空灵悠扬的旋律,让正在期待倾听的秦亮和师茉都觉得精神一振。

先不管后面的歌词如何,光是听前面的旋律,他们就已经感觉到这首歌的不凡了。

只是摇滚?

它甚至超越了摇滚,还混合了乡村、民谣等等风格的音乐特色!

“Iamsailing,

Iamsailing……”(注1)

杨谦开口的时候,大家都不由地愣了愣。

他怎么唱得这么低沉,好像压着嗓子一样,而且气息明显没有他以前唱歌那么充沛——当然也不是短促。

但很快,秦亮和师茉都明白了,杨谦这是在模仿师茉的声音特色,给她演示一边这首歌的唱法!

诚然,这种刻意摩擦自己嗓子的唱法,对于平时声音比较干净的杨谦来说比较伤嗓子,不过,他没有铆足了劲儿去唱,稍微收了收,而且只是演示,以后唱这首歌的机会应该不多,所以一两遍的问题不大。

“Homeagain'bsp;thesea.

Iamsailingstormywaters.

Tobenearyou,

Tobefree……”

秦亮听出了杨谦歌声里的沧桑,师茉的英语水平接近母语,所以她直接听懂了歌词的大意。

大概翻译一下,就是:

“我在航行,我在航行,

再一次跨越海洋回到家乡,

我航行在风暴肆虐的海洋,

为了靠近你,为了自由。”

这是讲爱情的吧?

师茉似乎听出了一种漂泊的心渴望停靠的情绪,这不正吻合了她在爱情上伤痕累累、找不到归宿的经历吗?

当然,抛开歌词的含义不谈,杨谦的这种唱法师茉也很感兴趣。

沙哑的呐喊,慢板的摇滚!

师茉喜欢摇滚,但年纪大了,嗓子也不太行,年轻人的摇滚她唱不来,倒是这种慢节奏的摇滚情调,她还真有可能驾驭得住。

“Iamflying,

Iamflying,

Likeabird'bsp;thesky,

Iamflyingpassinghighclouds,

To&hyou,

Tobefree……”

(我在飞翔,我在飞翔,

像鸟儿一样,飞越了天空,

我在飞翔,在高高的云朵里穿行,

为了和你在一起,为了自由。)

这歌属于越听越上头的那种,杨谦模仿的那种沙哑、随意的唱法,能给人一种天高海阔的感觉。

师茉觉得,这首歌唱出了自己现如今的思想状态。

就是向往爱情,但又不会有太深的执念,向往音乐,却又渴望轻松快乐地表达。

秦亮也渐渐地品出了味来。

这首歌虽然是英文的,多多少少会对国内的观众来说会有点难以理解,但他的音乐节就是要走在潮流的前面啊,那么多前卫的摇滚、电音歌手都在唱英文曲目,用英文写歌,这样的玩法未尝没有听众,没有拥趸。

关键是这首歌质量太高了!

秦亮越听越感到心惊。

杨谦这小子脑袋是咋长的?

你说你写歌厉害就算了吧,怎么英文歌都写得这么有水准?

当然,对杨谦了解颇深的秦亮还是知道杨谦唱过《Take&oyour&》,这首歌小火过一段时间,而且现在已经成了很多喜欢弹吉他的年轻人表白的必备曲目,网上也经常能有相关的视频出现。

秦亮也知道杨谦能写英文歌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双修过英文专业,还拿过专业八级的优秀证书。

但这首歌还是让秦亮觉得惊艳,

这种沙哑的声音下面,这种摇滚范儿太明显了!

秦亮都觉得有点技痒,想给他加上鼓声的伴奏。

这样一首歌,如果不拿到他的樱桃音乐节上面去唱,那真的是太可惜了!

樱桃音乐节的现场那得多火爆啊?

杨谦的livehouse表演才几个人?

“不行,杨谦,咱们得商量一下,《顺流逆流》让给你了,《Sailing》你得让师茉留到鹏城再唱!”

好不容易等杨谦演示结束,秦亮就迫不及待地跟杨谦说道。

“秦总,你意思是说让茉姐在我的羊城演唱会上唱《顺流逆流》,然后到时候咱们去鹏城的时候,再让茉姐唱《Sailing》?”

“对,鹏城的樱桃音乐节首发!反正,师茉现在才开始学这首歌,肯定没那么快练熟悉了,你就让她再练练嘛!”

“秦总,茉姐的声音唱这个《Sailing》,其实还是挺契合的,不会像《顺流逆流》那样练很久。”

“我不管啊,你小子偷偷摸摸憋了一首这么好的摇滚歌曲,怎么能不用在我音乐节上呢?要不你再赔我一首摇滚?”

他们两个居然讨价还价起来,师茉看见秦亮兴奋激动的样子,也是忍俊不禁,跟戴羽妮对视着,哈哈地笑了起来。

……

十一月悄然进入了下旬,相比起寒潮一波接着一波的2021年,今年的冬天不太冷。

而且随着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渐渐逼近,杨谦和戴羽妮的两张新专辑准备开始发售。

这个备受华语乐坛关注的年末大事,居然在谦语传媒和摩星音乐的可以说不怎么铺张浪费的正常宣传下,还能迅速地点燃了整个娱乐圈的热情,让本来都被很多人喊衰了的音乐界彻底热闹了起来。

(注1:《Sailing(航行)》,这首歌,单依纯在中国好声音的比赛里唱过,不过她唱的是改编版的《星·Sailing》。原歌更值得一听,它是摇滚巨星Rod&洛·史都华的一首代表作,他豆沙一般的嗓音唱起来更有味道,当年(1975年)他可是三十岁的年纪唱出了六七十岁的感觉。当然,后面有点涉教的内容,杨谦自己改一下就好了,不影响演唱。

洛·史都华因为标志性的铁公鸡发型,他被称为“摇滚铁公鸡”——这个可是美称。这位现在已经七十六岁了的老爷子很厉害,可能大家都不认识他,他成名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两次入选美国摇滚名人堂,公告牌史上最成功的一百位艺术家中排第十七位,《滚石》“历史上最伟大100位歌手”第59位,被《Q》评为“有史以来100位最伟大歌手”第33位,绝对的摇滚巨星!

1994年12月31日,他在里约热内卢的海滩上举办了一场免费的户外演唱会,350万人出席了这场演唱会,这可是演唱会最大规模的记录!单场的啊,这个记录估计没机会被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