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暧昧

蓝衫知道乔风也和吴文一块去骑马,但她不知道小油菜竟然也要去。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吗,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了个去去去!蓝衫扶额,不能再想下去了!

宋子诚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乔风那匹马的品种,蓝衫未必能认出,但他可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赛事马最流行的一个品种:纯血马。若论血统高贵程度,纯血马其实并不如阿拉伯马,可是蓝衫很显然对那匹纯血马更感兴趣。

也或者,她是爱屋及乌?

宋子诚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人,面色沉了一沉。

这会儿,蓝衫指着乔风的大黑马,问他,“你到底会不会骑呀?”

“会。”

“真的?”

“会骑着照相。”

蓝衫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暴殄天物!”

乔风见她如此喜欢,于是顺水推舟道,“你来骑吧?”说着把缰绳递给她。

蓝衫牵着马,有点不好意思,“那不好吧,你呢?”

“我可以看着。”看着就心满意足了。

他这样一说,她更不好意思了。可是她又舍不得这么棒的一匹马,犹豫了一会儿,蓝衫说道,“算了,姐带你呗?”

“啊?”

“我带你骑,愿不愿意?不愿意拉倒。”

“愿意愿意!”乔风说着,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蓝衫走出去几步,突然发觉不对劲:她可是跟宋子诚一起来的,现在怎么能丢下老板自己去玩耍呢!

她转身想走回去打个招呼,恰好看到宋子诚正站在马厩门口看着他们,神色淡淡的。

蓝衫有些心虚,招呼宋子诚,“老板,我们和他一起玩吧?人多热闹。”

宋子诚点了一下头,并未拒绝,只是“你们先去,我还有些别的事。”

蓝衫赶紧带着乔风走了。

这个马场建在京郊一片地势平坦的草原上,除了一般的马术训练场地,也有更自由一些的跑马场。蓝衫对马术没什么研究,于是和乔风一起去了跑马场。

在这里,她看到了并骑归来的吴文和小油菜。小油菜坐在吴文前面,脸纠结成了包子褶,一看就是苦不堪言。尽管被男神搂着腰,她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到蓝衫,小油菜可算找到救星了,“蓝衫!”

吴文倒是有些意外。根据乔风的表述,蓝衫不喜欢他,可是现在乔风竟然这么快就把姑娘带过来了,看样子情况没他说得那样坏。

吴文恍然大悟:他为什么要相信乔风说的话?那是个白痴!

蓝衫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油菜,也有点心疼,她对吴文说道,“吴总,要不您让她歇会儿?”

“嗯,”吴文应了一声,答,“我们去河边歇着,你们先玩儿。”说着调转马头,走的时候看了乔风一眼,送去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蓝衫利落地翻身上马,身形矫健,像一只敏捷的鹞子,乔风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不过轮到他时,他有点紧张。他以前骑马的次数很有限,上马的次数自然同样有限,加上现在这匹马个头比一般的马高,他的动作就有些生涩。蓝衫伸手拉他,他抓着她的手磨磨蹭蹭,大姑娘一样。

蓝衫一着急,使劲往上拽他,乔风仗着自己腿长,踩着马镫就势一翻,总算上去了。

蓝衫哭笑不得,“笨成这样,你好意思骑这么好的马?”

乔风不答,不等她嘱咐就主动环住了她的腰肢,特别特别自觉。

蓝衫的心砰砰乱跳,她镇定心神,问他,“干嘛呀?”

“我怕。”

“……”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作一阵感慨:我到底是怎么喜欢上这货的!

蓝衫策马奔驰在绿野之上,仿佛又到了那茫茫无际的大草原,顿时就觉得心胸开阔、意气风发。由于担心乔风“害怕”,她也不敢跑太快,不过这个速度似乎已经是他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他扣着她的腰,紧紧地贴过来,恨不得长在她身上。他的下巴垫在她肩头,若不是两人都戴着头盔,他只怕要把脸也贴在她的脸上。

蓝衫的心脏忽忽悠悠的,像是在玩儿蹦极,她也没心思骑马了,于是放慢速度,两人慢悠悠地行走在草地上。大黑马很听话,一点也不像乔风说得那样脾气暴躁。

速度慢下来之后,乔风的动作并没有改。他依然紧贴着她,夏天的马术服比较薄,蓝衫几乎能感受到后背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这热量把她的血液烘得热起来,她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风一吹,又很快蒸发了。

虽然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像是陡然离水的鱼儿。不过神奇的是,蓝衫的脑子被草原上的小凉风一吹,突然清明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腰间扣着的白皙双手,莞尔轻笑。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挺难界定的,只怕乔风自己也没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她又怎么会弄清楚呢?

但至少,他是不讨厌她的。

蓝衫发觉自己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被人追逐,她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在众多追逐者之间挑挑拣拣。她总是以一种审视和等待的态度去迎接自己的感情,在把自己交付出去之前,必定要先确定对方的诚意。

问题是,她是如此,乔风又何尝不是呢?这小子的条件甩她好几条街,到哪里都是群芳环绕,个顶个儿的诚意十足,他自己又呆头呆脑的,指望着他开窍、去喜欢谁、去主动追求?

太不靠谱了……

说来说去,两个人都是那种凭着自身不错的条件在感情上占尽先机的人,这样两个人碰到一起,总要有一个主动一些。

蓝衫摸摸下巴,既然她比乔风先开这个窍,那就只好她先上了。

其实嘛,发展一段感情未必一定要等到对方动心时你才出手。趁着这小子懵懂的时候,一鼓作气把他的身心占了,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就算追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在乔风眼中,她的“色狼”形象早已根深蒂固,她差一点扒了他的裤子,他都没排斥,还愿意继续跟她做朋友,可见此人心胸有多么宽广。所以他肯定不会小家子气的以后不理她了。

越想越美妙,之前乱糟糟的情绪终于理明白了,蓝衫有一种拨开乌云见明月的舒畅感。

她和乔风停在河边,两人下马,坐在草地上看风景。

坐了一会儿,蓝衫仰身躺倒在草地上,双手枕着后脑,偶尔有马匹经过,那些得得蹄响她听得分外真切。

两人都已经把头盔脱下来放到一旁,此刻蓝衫的头发散着,乌亮的头发铺在草地上,配上雪白的面庞,五官明艳,笑意岑岑,直看得乔风心弦乱颤,也傻笑着看她。

“为什么?”他低声问她。

蓝衫答,“高兴啊。”

“为什么高兴?”

蓝衫朝他勾了勾手指,“过来,我告诉你。”

乔风便附耳凑过去。他一手拄在她发丝旁,身体向下倾,动作缓慢,像是一朵干净的云彩在缓缓迫近。

蓝衫眼看着他听话地凑过耳朵。他今天穿着经典的骑士装,黑马夹,白衬衫,干干净净,纤尘不染。脖颈如玉,耳朵轮廓漂亮,耳垂饱满,让人特别想捏一捏。

乔风等了一会儿,没听到蓝衫说话,他奇怪地扭脸看她。

两人一时脸对着脸,贴得很近,近到他只要轻轻一低头,就能亲到她的程度。

乔风抿了抿嘴,看进蓝衫的眼睛里。她却一直目光含笑,他看不清楚。他鼓了几下勇气,觉得自己贸然行动似乎不妥,于是微微叹一口气,仰头要直起身。

蓝衫却突然扣住了他的肩膀。

乔风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他定定看着她,低声问道,“你要做什么?”

蓝衫的视线缓缓向下滑,掠过他高挺的鼻梁,落在他的唇上。她刚要凑近,陡然听到一阵烈马嘶鸣之声。

两人都惊了一下,蓝衫的视线移开,看到不远处一匹漂亮的白马已然停住。马上的男人冷峻逼人,此刻死死地盯着他们,眼中是无法压抑的愤怒与刻毒。

蓝衫心里一颤,怎么把他给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第一更,晚上还有一更。我争取下一章让他们表白。嗯,第二更会比较晚大家都知道,所以可以留在明天看~

这里我要啰嗦一句。有些读者的意见已经在扰乱我的步伐了,但我需要针对某些指责严肃澄清一点:我没有凑字数。我比你们任何人都讨厌注水。

可能是我本人的笔力欠佳让一些人觉得不耐烦了,或者是有些朋友性格稍急,看不下去我这种慢悠悠的步子。也或者有些人不喜欢关注细节只爱看剧情刺激不刺激,在这些人眼中作者绞尽脑汁刻画的细节当然屁都不是。

这些都不是问题,合则来不合则散。网文那么多,总能找到符合心意的。走之前打个负分骂两句也没问题,这是你们的权利。

但是请不要用“凑字数”来否定作者的努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