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谁赢谁输?

"真不错,剑大找你合作,我就有这么美味的鸡腿吃。"剑如颜对紫衫也向来没有特别的客气,她既不怕紫衫,也没兴趣恭维她,尤其是紫衫不喜欢她之后,她更没有对紫衫客气的理由。

"嘻嘻,你多辛苦咧。我不答应剑大,你不是还要去假装找加给剑大制造劫走喜儿的机会嘛。看我对你多好咧?不让你辛苦奔波,还请你吃鸡腿哩!"紫衫一副卖乖的模样,让剑如颜只想笑。"对我这么好,当然不会没理由。"

"你先吃嘛,吃完了再说!"紫衫殷勤的又替剑如颜夹了一块热着的鸡腿。

一盘鸡腿吃完,紫衫又端出一盘。

剑如颜也不问,就只管吃,反正她知道,鸡腿里没下毒就是了。

一连吃完九盘,剑如颜实在心满意足,饱了。"我能走了吧?你把我留在这里这么久,无非是避免我太早去追剑大,破坏了你的大事。"

"嘻嘻,你真聪明哩!"紫衫欣然笑着,一点都不掩饰的承认。

"剑大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找你合作真是与虎谋皮。不过也好,让事情有意思多了,如果你安排的人真能劫走喜儿还能让依韵找不到,我相信依韵也会输的心服口服。"剑如颜站了起来,一点不着急的活动了片刻筋骨。"不过,鸡腿是白请了,依韵就没想过你会让我有机会在这时候搀和,所以根本没让我现在做什么事情。"

"咦?还有谁在武当派门派驻地咧?"紫衫惊异的笑着,望着剑如颜,一副困惑的语气。

"我会说吗?当然不会--"剑如颜微微耸肩,旋即有笑道:"不过你当然早有预防。就看能不能找得到你那条影子了,对吗?"

"是咧是咧!"紫衫欣然微笑,就是这么回事。找到了,输的就是她,找不到,输的就是依韵。

三十里。

足足追赶了三十里。

剑大终于才追上了扛着个人飞奔疾走的那条身影。

但是,就在他要追上的时候,那个人突然停了下来,停下转身的同时,一把扯掉了扛着的人的披袍。

那是个陌生的女人。

剑大追错了人。

剑,骤然出鞘。

指在面前那个人的脸前。剑大勃然大怒的呵斥质问"说!人在哪里?"

那人不疾不徐的扯掉了袍帽,露出一张让剑大原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但看见之后却一点都不觉得意外的脸--永岁飘零。

永岁飘零神情冷淡,一点都不把面前那把随时能够要他命的剑放在眼里。"如果说虚话,我会说,剑大副掌门人为什么追我?又为什么用剑指着我这个同门?"

"同门?"

系统公告:红血山成功加入武当圣地,成为武当圣地所属支派。武当圣地成为联盟主派。

系统公告:红血山掌门人永岁飘零被提升为武当联盟的副盟主。

剑大暗暗咬牙切齿,这就是永岁飘零口中的虚言。是的,这句话明明是耍无赖,但是剑大如果杀了他,毫无疑问会背负杀死武当派联盟副盟主的罪名,被武当派上下唾骂和不迟。"你的无耻真比得上正义传说依韵了!墙头草。"

"剑大副盟主这话有点奇怪,红血山从来是独立的门派,选择合适的联盟主派理所当然。红血山不是天机派的人,有什么道理不能够加盟武当派呢?"永岁飘零语气冷淡的说着,看着剑大一脸的怒容,又语气冷淡的继续道:"如果不说虚言。剑大副盟主追不上了,现在霄红妃已经被送到了紫衫的人的手里,你现在不可能在找得到。就算我想告诉你霄红妃人在哪里,我也根本不知道。因为我的责任就是劫走霄红妃,交给紫衫的人。剑大副盟主当然也能杀了我泄愤,不过,那未免很不理智。背负恶名,于事无补。最根本的是,剑大副盟主杀了我也没用,我本来就不是凭借武功级别在江湖上生存的人,盟主一张武功恢复卷轴我就重新站起来了,也不在乎损失那么一年的时间无法自修。而副盟主却无法在武当派立足。"

看着永岁飘零那气定神闲,十拿九稳,依然不惧的模样,剑大恨不得一剑杀了他!

永岁飘零一步步,缓缓后退。"剑大副盟主不如回武当山吧,紫衫副盟主一定会在等着你。"

剑大握剑的手,极度用力而发白。

但是,始终没有刺出去,他本来就不是一个会为这种事情如此冲动的人。无济于事的杀人,毫无意义,除了宣泄内心的愤怒外,对眼前的结果没有任何帮助。

就这么回武当山?

剑大不甘心--

剑大丢下永岁飘零,挑了个方向飞奔疾走,找寻了许久,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能量波动……如此徒劳奔走了许久,最后,剑大不得不放弃了这种没有意义的徒劳找寻,直奔武当山而去。紫衫抓了喜儿,那就一定是要跟他谈,只要达成了条件和协议,只要替紫衫做一段时间的事情,毫无疑问,最后他一定还是能够得到喜儿。因为紫衫原本并不需要抓住喜儿,倘若他真的能够把喜儿带走,带到别人找不到的地方,那本来就是紫衫需要的。但在此基础上,让剑大先为她做一段时间的事情,当然是更理想,更完美的结果。

一条身影,将扛着的人,交给了距离武当山一百离地的,一个接应的,蒙头遮面的一个女人。

双方验证了暗号,永岁飘零的人二话不说的掉头就走。

不片刻,赶回到跟永岁飘零约定的汇合地点。

"掌门人,顺利交接。"

永岁飘零很满意的点头,这些人一直以来,从来没有让他失望。每一个人修炼的武功都跟他一样,每一个人对江湖未来的决心和斗志,理想,也跟他一样。但他们不是老江湖,在过去的江湖中人,并没有他们能够大放光彩的时机。但是永岁飘零相信,也知道,要不了多久,这群他信任的心腹会在江湖中闻名。因为灵鹫宫的战斗前后,让入世佛门的高手死伤太多,如今江湖中的老江湖数量已经非常少,必然,也一定会有一大批的新锐高手将取代曾经老江湖高手的声明。

白色黄昏有天刃队,正义传说有一品堂,杀戮传说有摩女团,天机派有天罪组织,但如今的天罪组织其实已经名存实亡,江湖中死亡的那么多高手里,必然有大量本属于天罪组织的成员,毫无疑问如今的天机派的天罪组织的战斗力最弱,而他永岁飘零,有红血队。

"掌门人平安无事太好了。"红血队的人由衷说着,他们眼里,永岁飘零就是他们的神。一个神话,一个早晚能够追上传说级高手的神话。因为他们本来都是新人,却因为永岁飘零,有了能够迅速前进,成就声名的绝对信心。因为永岁飘零用事实告诉了全江湖,一个出道不久的新人一样能够成为闻名江湖的高手,并且能够爬上无数老江湖梦寐以求却始终爬不上的位置。

"剑大那种人的行为很容易判断,在乎声名,绝不会背负杀死同门副盟主的罪名;杀我无济于事,不会为了愤怒而杀人。"永岁飘零语气平淡,一群血红队的人都默默记住了这番话,因为他们相信,将来一定用得上。用于做许多别人眼里看来是冒险,甚至是送死的事情而始终没有死,当然凭借的不仅仅是所谓的运气,犹如这一次,就不是运气,而是把我十足的判断力。

"紫衫为什么要抓霄红妃,仅仅是因为情感争斗吗?"

永岁飘零缓缓摇头,他心里有很多猜想,但是没有线索和情报,一切都只是猜想而已。拿猜想作为凭据的事情,他不做。因为他的江湖路上,杀死过太多这种聪明的笨蛋!

山泉,徐徐而流。

水面粼粼的反光,亮白耀眼。

但水里,却有更耀眼的亮白。

因为,群芳妒在水里泡澡。

她在武当派门派驻地泡澡已经很多天了。

道教之光的力量开启之前,她本来就在这里,道教之光的力量开启之后,武当派门派驻地范围内的山水,变的格外不同,充满了让人惬意的灵气。群芳妒自然就没有走,而是选择继续泡了下去。

所以,当依韵传音入密给她的时候,群芳妒忍不住娇嗔的叹了口气。"依郎呀依郎,人家好不容易找着好地方舒服舒服,偏偏就能碰上你有事情。虽然我懒得动,但既然是依郎你开了口,无论怎么不舍得这水,我都一定会去的,你就尽管放心吧。只是,这一次也就算了。下一次,依郎可不要让我做这种事情。那霄红妃,不管怎么说,我都只有嫉妒生气讨厌她的理由,让我杀她,或者把她丢到没人找得到的千年冰封的冰层里,我可高兴的很。救她,你知道这有多让人伤心难过吗?"

"如果太伤心,我自己去。武当山的剑大你替我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