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很早就听过于诗遥的名字了。
于诗遥不止一次说过,像他这样活在老师父母口中的好好学生,应该没有听过她吧。
但其实并不是那样。
在他很早以前,于诗遥这个名字就已经在他世界的每一个缝隙里了。
以至于正式见到她的时候,他分辨不出那种感觉到底是初见还是重逢更确切。
他家在梧桐巷住了很多年,这个老旧又潮湿的居民楼,几乎承载了他从懂事起到现在的所有记忆。
但在更小一点的时候,父母在外面忙着打工挣钱,他是被养在乡下的奶奶家,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在村子里,像他这样的小孩并不是异类,村子里的同龄人几乎都是这样,同龄人之间攀比的大人也是各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谁的奶奶做饭好吃,谁的外婆会编草绳,谁的爷爷会买小零食。
村子里山路泥泞,只有一所破烂的小学,还没有现在一中的一个运动场大,老师连教个“流水迢迢”都能把读音教成“流水昭昭”,这还是他离开村子来了南苔市以后才知道的。
当他掷地有声地念出错的读音,全班哄堂大笑,他还信誓旦旦自己绝对正确,不能理解别人为什么笑。
因为他记得清清楚楚,村子里的老师就是这样教的,老师是彼时他见过的所有人里最有学问的人,能讲很多别人不懂的知识,是彼时他的视野里最崇拜的人,老师对他很好,不止一次夸过他聪明。
班上的大笑声和老师的纠正就好像是在否定他曾经的一切。
他难以相信。
放学后他没有回家,第一时间去了书店,翻开字典,亲眼确认了读音的确错误以后,那是他第一次感知到自己和村子外面的世界的差距。
他捧着字典,站在书店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空调的冷气太足,他感觉到皮肤冷得快要没有知觉,有一种血液凝固的自卑和难堪。
而那时的于诗遥,在书店的门外,车门打开,先下车的女人是她的妈妈,回头要去扶她下车。
那会儿她个子不高,但有了小大人的主意,她不要妈妈扶,自己撑着旁边借力跳了下来。
她穿着裙子,裙摆像花朵一样散开,白色袜子,小皮鞋,黑色的长发在头顶编了精致的公主头,别着珍珠和小粒碎钻发卡,披下来的头发柔顺的垂落在背后。
她推开书店的门从外面进来的时候,顺着倾泻而进的阳光灿烂,从她白皙的脸孔到她的裙摆,光线将她映亮的一刹,她像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
皮肤仍然冷得麻痹,转头看到她时,眼睛却好像忘记了自己。
是于诗遥目光转向这一边的时候,他下意识避开了视线,低头看着自己手里仍然捧着的字典,上面的拼音和释义却没有一个半个进入脑子。
那时候分不清到底是不敢招惹多一点,还是自惭形秽多一点,下意识的不想被她看见自己。
转学到南苔市后的日子,妈妈经常嘱咐的话就是不要在学校里惹事,他们只能勉强供他读书,要是惹了事,他们得罪不起任何人,也没有时间给他请家长。
而他来到南苔市以后相处的同学里,那样一身娇贵的女孩,往往都不太好惹,越是漂亮的女孩子越是娇贵,水不小心洒到了对方的裙摆上,浸湿了一角裙角,对方立即委屈地掉眼泪,班上的其他同学争先恐后的哄,他生怕惹了麻烦给家里添加负担,只能一遍又一遍弯腰说对不起。
班上太多好看的女生,个个都家境殷实,漂亮的书包里拿出一堆好看的文具,一支笔就是他的一天的饭钱。
而那时候从阳光倾泻里走进来的于诗遥,比他来到南苔市以后见过的所有女孩都要漂亮,漂亮到连那束落在她皮肤上的阳光都沦为陪衬。
书店里很安静,只能听到空调运作的细微声音。
于是他很清晰地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很轻,像轻盈的芭蕾舞的脚尖,一点又一点的靠近他在角落的世界。
在他的身边停下。
而后是出现在余光里的是一截手腕,白皙如雪,系着晶莹璀璨的手链,她从他面前的书架抽出了一本书。
然后从他的身边离开。
直到她离开很久很久,他仍然捧着那本将他的曾经都击碎的字典,空调仍然散发着让皮肤麻痹的冷,运作的声音轻微嗡鸣。
世界照旧,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像错觉一样,他的时间只是有过片刻的暂停。
就是这么一个片刻,他甚至没有多么仔细地看过她的脸。
可是很多年后再见到于诗遥,很远的一个侧影,小女孩一团稚气的脸已经长成少女,他居然一眼就确认。
那天的他并不知道她是于诗遥,只是合上字典以后照常回了家。
不像那些回家晚了都要被爸妈唠叨的小孩,他的父母回家比他更晚,他回到家里时往往没有一个人,自己拿出钥匙开了门,找出作业本开始写作业,直到父母回家。
饭桌上,父母聊着工作和生活中的一堆琐事,其中说到的最多的是一个叫老于的同事。
“那不是你高中同学吗,现在你俩在一个公司,你让他给你帮帮忙,能不能调个职。”
这话妈妈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了,爸爸每次都是搪塞而过,今天又提,爸爸不耐烦起来:“帮帮帮,人家怎么帮忙,我跟他是高中同学不假,但别说高中毕业以后就没有联系了,就是高中的时候关系就不怎么熟,人家认出我都是我厚着脸皮凑上去说了哪个班的才想起来,平时能打个招呼就不错了,人家怎么帮我调职。”
说到后面,因为焦躁变得激动起来,声调也愈发急速拔高,“我在这公司里的处境本来就不好,我学历低,职位也是最底层,公司里大把的能人,平时打印个东西跑个腿被呼来喝去的,在公司里赔尽笑脸,一开始连打印机传真机都不会用,每天被领导骂得狗血淋头,他已经大大小小教过我帮过我很多了,就这么点交情,怎么让人家帮我调职,那么多人不调,调我一个底层员,这人情怎么还?”
爸爸越说越觉得烦躁,妈妈的情绪也涌上头,拔高嗓门说道:“办不办得到你试一试嘛,还人情总有还的时候,我不就是说一说,你凶我干什么啊,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你们于家,你知不知道你妈的病还要吃多少药,峤礼读书又是一笔钱,昨天才交了班费又买了辅导书,家里处处都用钱,碗砸坏个缺角我都没敢丢。”
说到后面,越说越委屈,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扯着嗓门拔高气势:“我能有什么错,我不也是为了这个家,我能有什么错,你不待见我,你干脆别要我们娘俩了。”
后面越说越严重,爸爸只好压着脾气搪塞止战。
但是这样的争吵几乎是家常便饭,隔三差五就会有一次,鸡毛蒜皮,鸡零狗碎,有时候是买菜多花了几分钱,有时候是因为亲戚来借钱,几乎都逃不过钱,关于家里花销的分歧吵过大大小小无数次。
不管吵架还是平常的闲聊琐碎,提到的最多的都是这个姓于的同事,一吵架,妈妈就会扯着嗓门拿这事嚷着:“同一个班的同学,怎么人家就那么能挣钱,让你去求人帮忙你还拉不下脸,本事没有自尊心倒不小。”
这样的话直戳爸爸心窝,梗着脖子红着脸也不客气道:“你高中同学做生意赚多少钱,别墅都买了,怎么也没见你这么有本事啊,都是一个班里读的书,你很厉害啊?”
两人吵得脸红脖子粗,全然忘了跟对方是夫妻,拿最伤自尊的话去捅对方。
他在这个时候会去劝架,每当这个时候,妈妈都会掉着眼泪抱着他哭。
而爸爸看到这一幕以为他是帮妈妈站队,气急败坏连他一起骂:“还不都是为了你,要不是为了能把你接到城里读书!”
这话不完全假,但是人在吵架的时候往往总是习惯把所有推到别人身上。
他一直养在乡下奶奶那里,父母也希望能够早点一家人一起生活,打工攒了一点钱就回了老家南苔市。
两人文化水平都一般,妈妈跟亲戚一起开了个餐馆,爸爸则入职了当地一家企业,虽然体面许多,但是工资微薄,一家人挤在梧桐巷里过着最普通的生活。
梧桐巷的房子差,隔音几乎没有,贫穷似乎是人类一切负面产生的源泉,住在这里,几乎每天都在各家的夫妻吵架和孩子哭闹声中度过。
他在这样的市井嘈杂里,一张又一张写着试卷,一页又一页背着课本,考上了年级第一名。
中考又以状元的成绩,考进了一中。
他是所有家长老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他代表学校拿下大大小小的竞赛,学校拿他拍过不少宣传片,南苔市不大,出了这么个学习优异的好苗子,凡是家里有在读书孩子的家庭,几乎都听过他的名字。
他普通的出身也因此不再是被人取笑的缺点,反而成为了更让人追捧他的光环,寒门贵子,这是他的标签。
家里也因他而扬眉吐气,在整个梧桐巷里都鼎鼎有名,街坊邻居见了他都客客气气,在学校里,他也是受尽尊重的对象,校长见了他都会多关心几句。
于诗遥说,他看起来不像是会随便把别人加进自己通讯列表的人,他像是那种只活在别人的聊天里,高不可攀、可望不可即的人。
但是他不是。
他说他只是普通人。在他的眼睛里,她才是可望不可即的人。
那天的梧桐巷下了雨,傍晚潮湿,他刚从学校的暑期活动回来,身上还穿着一中的校服。
巷口停了辆车,地上置放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箱。
矮墙上攀爬着藤蔓,在雨色里弥漫深绿。
于诗遥从单元楼下来,从地上搬起行李箱,白皙的手腕,纤细的脖子,柔顺的头发随便束成马尾都会很好看。
那一幕雨色朦胧,比梦更像梦。
他问她几楼,那是她和于诗遥说的第一句话,她以为是初见。
她不知道的是,即使那一刻站在她的面前,他也顷刻间只剩自卑。
不敢看她的眼睛,不敢看她的笑容,不敢听她走近的脚步声。
第一次见她的那天他手捧着字典,正处于人生前所未有最自卑的一刻,他的过往在崩塌,而她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从阳光里走过来。
在她的视野里,他是没有印象的路人甲乙丙丁,是高高在上的好好学生。
但在他的世界里。
她是公主,童话里的公主,最美好、最不切实际的童话里的公主。
不管以怎样的耳闻听到她的名字,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