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事情使我同各阶层的人有了密切的联系,我同他们往来的经验说明我对他们是一视同仁的,无论是亲戚还是陌生人,是同胞还是洋人,是白种人还是有色人种,是印度教徒还是信奉其他宗教的印度人、如穆斯林、波希人,基督教徒或犹太人。我可以说我的心不会作这种区别。我不敢说这是我天性中的一种特殊美德,而并不是我作过某种努力的结果;至于象“阿希莫杀”(非暴力)、“婆罗摩恰立亚”(节欲)、“阿巴立格拉哈”(不占有)等等美德,我是全心全意不断争取其实现的。我在杜尔班执行律师业务时,事务所的职员往往同我住在一起,其中有印度教徒和基督教徒,或者按省份来说,有古遮拉特人和泰米尔人。我不记得我除了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一样看待以外,还怎样待过他们。我把他们当自己家人一样看待,如果我的妻子妨碍我这样做,我就会同她吵架。有一个职员是基督教徒,他的父母属于潘查摩种姓。
我们住的屋子是按照西式的洋房建造的,房里没有倒脏水的设备。因此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夜壶。这些夜壶不是由佣人或扫地的人倒的,而是由我的妻子或我自己照管。那些已经同我们住熟了的职员当然会自己清洗这些东西,可是这个基督教徒是一个生客,我们有责任去整理他的寝室。我的妻子收拾了别人用的那些便壶,但是要她去清洗潘查摩人用的便壶,似乎就超越了她的限度了,于是我们就闹开了。她不但不容许我干,自己也不愿意干。时至今日,我还记得她责骂我的情景,她的眼睛气得发红,当她拿着夜壶走下楼梯眼泪顺着她的两颊流下来的景象。然而我是一个残忍的仁慈丈夫,我自以为是她的教师,出于盲目的爱而折磨她。
我看她光是倒夜壶心里还不满意,我要她心情愉快地干。于是我纵声说道:“在我屋里我受不了这种无聊的样子!”
这话象箭一样的伤害了她。她顶回来说:“你自己管家吧,让我走。”
我火了,怜悯之情烟消云散了。我抓住她的手,把这个无助的女人拖到梯子对面的大门口,想去开门好把她推出去。眼泪象潮水一样在她的脸上奔流,她嚷开了:“你不害臊吗?你忘了你自己了吗?我上哪儿去?我没有父母亲戚可以投靠。作为你的妻子,你以为我就应该叫你拳打脚踢吗?看在老天爷分上,你自己检点一些,把门关上吧,免得别人看见了不象话!”
我还是装作不买账的样子,但是确实感到惭愧,就把大门关上了。要说我的妻子离不开我,其实我也少不了她。我们不晓得打过多少次架了,但是结果总是相安无事。作妻子的,因为具有无比的耐性,往往是最后的胜利者。
今天我多少可以用超然之情来叙述这件事情,因为这是属于我曾经幸福地经历过的那个时期的事情。我不再是一个盲目的、迷恋的丈夫了,不再是妻子的教师了。如果她愿意,嘉斯杜白今天还可以对我不客气,正如我从前常常对待她那样。我们都是经过考验的朋友,谁也不再把对方看作是发泄情欲的对象。当我害病的时候,她一直是个忠心的看护,她侍候我,没有任何求报答的念头。
我所说的这件事发生于1898年,当时我还没有“节欲”的思想。那时我还以为妻子是丈夫的发泄情欲的对象,是生来听命于丈夫的,还不懂得她是一个助手、同志和分担丈夫的欢乐与悲愁的人。
这种思想一直到1900年才发生剧烈的变化,到1906年才有了具体的形态,不过关于这一点我打算在适当的地方再谈,这里只说一点就够了:由于性欲的要求逐渐消逝了,我的家庭生活便变得越来越平静、甜美和幸福了。听我这样说的人,可不要以为我们是一对理想的夫妻,或者以为我们两人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嘉斯杜白自己也许不知道她有什么与我不同的思想。时至今日我有许多做法大概还是她所不赞成的。我们从来没有讨论过这些事情,我看这种讨论也没有什么好处。因为她既未受过父母的教育,在我应当帮助她的时候,也没有受到我的教导。然而她赋有一种非常高贵的品质,这种品质是大部分的印度教妇女多多少少都具有的。这就是:自愿或非自愿地,自觉或非自觉地,她总认为遵循我的步伐是应该的,在我致力于一种有节制的生活的时候,从未加以阻挠。所以我们之间在文化程度上虽然有很大差别,我还是一直感到我们的生活是美满、幸福和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