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22章

林伯说的没错,兰烛拒绝上中大剧院的决定,惹江昱成不高兴了。

回想起江昱成那晚的话,兰烛自嘲,选了他这条路却还想走的更问心无愧些,和又当*子又立牌坊又有什么区别。

她想过为什么江昱成会对她打开潘多拉的魔盒,可能有那么点新鲜和欣赏。但像他这样,浸润在名利和酒色中的人来说,他对她的那一点新鲜和欣赏与其他的东西相比起来可能不值一提。

其实不难理解,江昱成要的,是实打实的交换,是填补无趣日子的宠物。而作为宠物,最重要的,就是听话和懂事,还有,依靠主人。

兰烛小时候捡到过一只流浪的小猫,那小猫浑身毛色通白靓丽,十分漂亮。她装在书包里带回家好吃好喝地供着,结果那小猫漂亮归漂亮,却也野性难驯,咬伤了她好几次,最后她只能放弃,到头来,费心费力最后落得一场空。

如此看来,驯服一只随时会咬人的野猫,费了再多的心力,有可能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相反,若是那小猫性格乖巧,听话粘人,白日里在屋内晒日光浴,晚间等自己回家逗趣,那就省心多了。

兰烛都懂的道理,江昱成当然更懂。

饶是这样, 江昱成也算说话算话, 曹老板六十岁做寿的那天, 江昱成带上了兰烛。

曹老板回国之后一直很低调,只有圈内的几个好友和消息灵通的几个圈内混红圈的大佬出席,即便这样,那低调又偏远的庭院里也摆了三五桌。

兰烛跟在江昱成后面,这儿的人和兰烛从前接触的戏园子班里的那群人不一样,来往的人只是微微点头,并未将过多的心思的放在她身上,更不会在角落里对她指指点点。

或许江昱成带女伴出席,是圈子里公认的一种状态吧,四季更替来去换人,那都是过客,犯不着他们做主角的,花太多的心思探究。

江昱成被安排在了曹老板身边,江昱成带她入座的时候朝她点了点头,示意她坐他的位置。

兰烛起初觉得这样太过于高调,谁知江昱成走到她身边,说了句∶ “这位置没那么多讲究,我想坐哪儿就坐哪儿,你这太挤,我伸不开腿。”

随之坐在她旁边的位置。

曹老板过来,坐下,兰烛连忙起身问好。她与之前的屏幕形象差异不大,六十逾岁,气质依旧斐然。

之前虽然两人闹了不愉快,但江昱成做事还算一码归一码,他人坐下来,微微低头,对着兰烛说,“曹老板从来就没有收过徒弟,这次回来的消息一出,家里有点关系的,都想指望着她这次能破个例,就说你对面那个——”

兰烛顺着江昱成的眼神看过去,“你对面的那个长的一脸书生相的,是沈老板的晚来子,放着家里祖传的房地产生意不做,偏偏要唱旦角,沈家老板气疯了说着断绝父子关系,转头却还是拗不过,送他来曹老板这儿学艺来着。”

兰烛“现在唱旦角的男生的确不多了。”江昱成“所以老沈家才气死。”

"你再看左边那个女的,她祖父从前跟曹老板同台演过戏,见到曹老板,一口一个干师叔的叫。”

“曹老板应了吗”

“应了,但只管应着,是一点都没有指点人家。曹老板是个老糊弄鬼了,别的不说,她糊弄人那一套,倒是有几分”

“那些,都是吗?”兰烛朝着后面的那几桌子看去。江昱成收回视线,“是不是同行,你应该比我清楚。”

这头菜上齐了,曹老板精气神不错,身上带着北方人的豪气,六十来岁的老太太,不上台了,戒了大半辈子的酒瘾在晚年犯了,拉着桌面上的晚辈一个又一个的劝着酒。

兰烛不会喝酒,曹老板自然也不劝不熟的人,几个来回下来,兰烛哪怕坐在她身边,也没说上话。

江昱成倒是没喝,慢悠悠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曹老板劝了一圈下来,发现江昱成滴酒未沾,拿着酒杯就来到他身边,“原来这还有条漏网之鱼,昱成,你不厚道,今天我生日,你哪有喝茶的道理。”

江昱成不疾不徐“就允许您拿酒推搡我们这满院求学的后辈,就不允许我拿茶挡了挡您老人家的酒。”

兰烛鲜少看到江昱成跟别人开玩笑,尤其还是曹老板这样的泰斗,由此可见,两人私下里的关系应该不错。

“你这孩子,说话真不中听。”曹老板笑着苛责他,“我这酒可是好酒,你到外头是喝不到的。”

江昱成结果曹老板递过来的酒,递给兰烛,“您瞧,我这姑娘也是您外面找不到的姑娘。”

曹老板这才分了几分眼神到一直坐在她身边的这个姑娘。

这姑娘长的英气,眉眼虽浓密,但眸子里的疏离感太重,坐在那儿,也是沉默寡言的,再加上她有些拘束,就知道她应该不是常出入这种地方的哪个有钱人家的女儿。

江昱成在介绍她,兰烛有些惶恐,接过酒杯站起来,握过手的杯子还微微颤抖,她仰头一饮而尽,杯子里顿时就空了。

曹老板没给面子“喝那么快干什么,我再好的酒被你这么喝,都糟蹋了。”

她似是意有所指,借着她说给满屋子各怀鬼胎的人听∶ “你们年轻人, 别总是想着酒桌上的那一套,把心思放在提高自己技艺上,老想着捞偏门可不行。”

兰烛脸上红一块白一块,大伙都听出这弦外之音,屋子里一时也无人敢说话。

江昱成笑笑,大大方方地提高了声∶"瞧您说的多严肃,小辈们看您生日,这才陪着小酌几口,再说这一圈下来,也就阿烛,二话不说一饮而尽了,这孩子实心眼,您不夸反倒嫌弃,这不是打我脸吗。”

曹老板“就是打你脸,我都回来多久了,你小子也不想着来,好不容易把你盼来了吧,一来就往我这儿塞人。”

"瞧您说的,不是好苗子,我决不带给你。"

"行了。" 曹老板看了看兰烛,放下酒盏,又对这江昱成,"看在你的面子上,就让她试试吧先说好了,在我这儿,得吃不少苦。”

说完她就留了一院子人,自顾自地走了出去,原先站在原地的人听到曹老板松了口,蜂拥一样上去,你一言我一语地像她推荐着。曹老板头也不回,只是挥了挥手∶“行了行了,你们都留下试试,行了吧。”

屋后的人自然欢欣雀跃。

曹老板虽然没有直接说收徒的事情,但大家都知道,她住的地方,本身就是之前戏班子留下来的一个大院, 类似于集体宿舍, 能留下来, 那就多了一个被她指点和被她看到的机会。哪怕是这样的一个机会,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曹老板在这么多年,从不留人的,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沾了江家二爷的光,她不仅收了人,还收了一屋子人,酒桌上的人手舞足蹈,开始举着酒盏庆祝。

兰烛看到江昱成在满屋欢腾间倒空了自己的茶盏,而后起身,融入一屋子热闹后面。

她那句谢哽在喉咙口,她收回目光,放在一屋子满脸意外欣喜的人的脸上,他们五官各异,像是随即排列,组合成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重复着那些动作。她在人来人往的觥筹交错中忽然发现,这热闹的人世间她却只认识他一个人。

她起身,追了出去,却只遇到了林伯。

林伯依旧是谦卑和善的样子“阿烛姑娘,曹老板说您可以住在这儿,您的日常用品晚点会打包过来,”

兰烛“江二爷呢”“二爷走了。”

“他走了”兰烛默默地重复了一句,“您能帮我说声谢谢吗”“二爷知道您要谢他,他说不用,那是您应得的。”

兰烛忽然想起那天下着大雨的清晨,她湿着鞋袜,立下决心,站在他门前。

他冰凉的手指一寸一寸地爬上她的脊背,却也没有忘记,擦干她发梢上的每一滴雨水。

铺在地上的浴巾像是一片大大的白色的海,她是溺水求生的漂流者,他是撒好网等着她上钩的渔夫。

但真的接近的时候,她分明就感受到了他的不冷静。期间,他们没说过话,也没有谈论起每个人的过去。

那天夜里,她用牙抵着自己被他掐在虎口的下颌线,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她只要这些。他听后,安静地坐在窗边,熏烟像是层青雾,杜高犬安静地匍匐在他脚下。

“阿烛姑娘,保重。”

林伯这话一出,兰烛知道,江昱成是放弃她了。因为她的要强和执着,以及她说了,只要那么一次。浮京阁的大门,不会再为她打开了。

她望着那巷子尽头,早已消失的那辆黑色的轿车久久发呆,而后,一头钻进她身后的这个院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