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洞察 蹊跷的溺水

某星期天早晨,郊外的湖水面上漂浮着一具垂钓者的尸体。看上去此人像是乘小船垂钓时,船翻溺水而死的,死亡时间是星期六下午5点钟左右。起初这起死亡事件被认为是单纯的意外事件,但经警方调查后认定是谋杀案,而凶手竟是死者的朋友,因为他欠死者一大笔债。

可是罪犯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星期六他租用另一条船与被害人一起钓鱼,下午3点钟左右与被害人分手,一个人乘坐g车站15点40分发的电车回到k市自己的家里。列车到达k市车站是18点30分。这其间罪犯一直坐在列车上,并有列车员确切的证词。

然而,当警方了解到此人在某大学的附属医院任药剂师时,便揭穿了他巧妙的作案手段。

那么,罪犯是用了什么手段使被害人溺水而死的呢?

推断:

是使用了麻醉药。与被害人一起钓鱼的罪犯,在下午3点钟离开时用麻醉药使被害人睡着,然后离去。不久,被害人从昏睡中醒来想爬起来时,因身体摇晃站不稳,致使小船翻船落水溺死,时间正是下午5点钟左右,而此时罪犯已在开往k市的电车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