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身份互换

胡思遥跪在姚小明身边无声悲泣,她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不是在为他伤心,只是觉得想流泪,想痛痛快快地释放自己的悲伤,但即使是现在,她也不敢放声大哭,只能无声流泪,胸口堵得几近窒息。

村子里的村民都睡得早,所以尽管还不到十一点,却并没有人看见这场车祸。

这一晚出奇的安静,连平时河塘边连绵不断聒噪的蛙声都没有,似乎也在为这位遭遇横祸的不幸青年默哀。月光大盛,似乎要送他最后一程。

胡思遥跪了很久,眼泪都流干了,最后干干地抽噎着。身边多了个佝偻着的身影,手里提着个装着木瓢的水桶静静地站着。那人见胡思遥渐渐平静下来,才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然后冲远处挥了挥手。

只见荷桥对面的公路上,那辆货车不知什么时候又退了回来。见这边招手,从驾驶室里下来两个壮实的男人,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袋子,走到胡思遥跟前,七手八脚地将姚小明的尸体塞进了袋子里。老院长用手捏着胡思遥的肩,示意她不要管。当两个男人准备将袋口扎起来的时候,胡思遥冲过去推开他们,拉开袋口,将姚小明的背包从他背上卸了下来。

两个男人来抢包,低声吼道:“你疯了?”

老院长也过来准备制止她。这时胡思遥用力拍开他们的手:“你们才疯了,他的证件都在包里,你们还要一堆儿放着?”

老院长点点头,随即冲两人摆摆手:“你们快走吧。”她明白,胡思遥的举动不过是想留点姚小明的东西,不过她说得也不无道理,所以就由着她留下了。

两人将姚小明抬走了。

也许,未来的某天,某个城市的新闻频道和报纸会报道哪里哪里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也有可能,姚小明的尸体永远都不会被人发现。

老院长提着水桶,从桥堤的取水处打水上来,用木瓢舀了水对着地上的血迹向河塘的方向冲。她太瘦弱了,捧着盛满水的木瓢的手颤颤巍巍,血水顺着堤岸流下去,黑夜里,水是黑色的,血也是黑色的,混着流进河塘里,也是一样的黑色。

胡思遥将包放在一旁,走到老院长身边,从她手里拿过木瓢,舀水冲刷桥面。

老院长也不说话,佝偻着身子,向孤儿院的方向缓缓走去。

冲刷了一遍又一遍,长长的桥面湿漉漉的。胡思遥仔细地检查地面,发现有可疑的地方,就舀水冲冲。她绷着脸一言不发,心里却一遍遍默念:姚小明,我欠你一条命,虽然你只欠我一张脸、一只眼,但总是你先欠我的。这样的一张脸,我这一辈子,又与死有什么区别?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你没看够的风景,你没活够的时间,我就替你多看几眼,多活几日,你如果不甘,真有阴魂鬼怪一说,那你就来找我吧。

好像河水能冲刷掉悲伤一样,水一桶桶一瓢瓢冲在地上,似乎也冲在她的心里,稀释着血迹的同时,也稀释着哀伤,心里的悲怆感竟渐渐淡了。在一遍遍的默念中,三个月来的怨恨又浅浅浮上来:说起来,你比我痛快得多,爽爽快快就去了,而我,比起你来,不过是多一口气在,还真是便宜你了。

当然,她还会一遍遍想,如果那天晚上他们没有相遇该有多好。

那天,胡思遥没有答应君釉寒一起拼车回家。是的,她不想让君釉寒知道她住那样的地方,当然,她不是因为窘迫而是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她有深爱的男朋友,专情、阳光、帅气,似乎所有好的字眼都可以加在他身上,至少那天以前是。她幻想过无数次他们的未来,可另一边是她的伤痕累累的至亲,她无法选择,不得不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她本来想,达成母亲的心愿后,就和男朋友远走高飞,过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她迫不及待地赶回家——之前她在车站给男朋友打电话时骗他自己还在外地不能回家——她想制造些情人之间的小惊喜,却没想到不过是给了自己一个惊吓。

捉奸在床的戏码只在书中、电视上看到过,所以当她悄悄推开卧室门的时候,她一度以为是自己走错了房间——房间里弥漫着浓烈的酒气,床上的两人亲密地合抱成一个加粗的“I”。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之前自己的那通电话,让他们睡得异常安稳,就连她不慎将钥匙掉在木质地板上发出的响声都没能将他们惊醒。

床前摆着一双匡威新款白色球鞋,和她脚下的一模一样,她伸脚比了比,发现连大小都差不多。借着朦胧的壁灯灯光,她打量着睡梦中的女子,她和自己一样也有一头海藻般的长鬈发,巴掌大的小脸在粉紫色的灯光下显得柔美异常。嗬,凌彻连偷情都找与她相似的女子,只是到底自己是替代品还是睡床上的女人才是替代品?

而那张脸的主人,她认识,记得她们是在凌彻工作的“金碧辉煌”重逢的,她猫一样窝在一个男人的怀里,看着她媚笑:“我记得你,胡思遥,好久不见。”

胡思遥是有点担心她说出一些事,不过,也不是特别担心。孤儿院里的事情不会那么轻易败露的,因为涉及的人太多,盘根错节,只怕还没有传开,刘芳菲就得丢了小命。再说,从孤儿院里出去的人,除了她和林誉,估计没有人能准确说出它的具体位置。每个人出去之前,根本不知道今后会面临什么,而在孤儿院时,又怎么想得到自己今后的遭遇?到了学龄年纪,老院长会给孩子们在村里的民办小学报个名,低学龄时每学期还会去报到几次,再大些,只是报名,几乎不让他们出去了,由惠姨在孤儿院里教他们。学校知道是孤儿院的孩子,也懒得管他们来不来上课。他们跟外界的接触少之又少,又都只是孩子,哪里懂得多少?老院长虽然丑陋,对他们的态度都还不差,在有限的思维里,哪里想得到自己今后可能会面对的险恶?

刘芳菲不知道是胡思遥暗地里帮助她脱离那个会所的,而胡思遥这么做,大半不过是为着曾经一起成长的情谊,她毕竟算是她曾一心一意对待的“妹妹”;还有一小半是愧疚,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母亲的疯狂计划,小菲说不定能成为一个幸福的女人。

不过,她当时不知道刘芳菲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生活。刘芳菲从“金碧辉煌”出来后,工作还是同样的性质,唯一的不同是不再受人控制。

两人私下里几乎没有碰过面,各自过着自己熟悉了的生活。童年时如胶似漆的画面,像年代久远残损剥落的壁画,面目全非,再也无法修复。她什么时候和凌彻好上的,胡思遥真的不知道。当然,她有足够的自信,撇开长相不提,毕竟,小菲的职业实在是……但她忽略了最重要的,这个女人对付男人,比她有手段多了。

这样的事,胡思遥不是没有经历过。她活了近三十年,一直都在不断失去,次数多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了——早有了免疫力。尽管如此,她心里还是感到一阵疼痛,深吸了几口气才平复心情,悄悄地自曾经属于自己的甜蜜小窝退了出来。

温暖的泰迪熊不要了,钥匙不要了,她甚至褪下去年生日时两人买的对戒摆在床头柜上……是的,一切都不要了,她安静地抽身走得干干净净。

楼梯间十五瓦的白炽灯泡发出微弱的光亮,昏暗得几乎看不清地面,空气里依然弥漫着令人窒息的便溺味。

这座城市里最最破旧的老式贫民公房,物管处的电话永远都响到最后一声才有个脾气古怪的老大娘接起,不管你家是停电、水龙头漏水,还是下水道堵塞,她都不急,从住户申请报修到专业人员上门修理只怕得等上大半天。

大门口年迈的老保安看人的眼神呆滞得甚至带着一股怨气。

这里的家家户户都门户紧闭。起初胡思遥会时时打开窗透气,但那些在院子里堆积了好久的各种气味见缝插针地往屋子里钻,逼得胡思遥不得不放弃了。

胡思遥回想起当初这么跟凌彻说:“我们租这里吧,便宜,早点攒够买首付的钱。”当然她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避事。

凌彻的收入并不太高,在此之前,胡思遥觉得这是凌彻身上唯一的不足之处。凌彻听了她的建议,当时就在她脸上啃了一嘴,直夸她懂事。

刚开始是自己心存欺瞒,活该得到这样的下场。胡思遥心灰意冷,只拎了挎包就跑了出来。她没想到,拎走的,并不是自己的那个。

这个包是她去香港时买的,买了两个——那天,她在机场免税店看包,买的时候正跟凌彻通信息,随手拍了给他看,结果他说,有个同事也喜欢,让她帮忙带一个。带回来后凌彻也没给她钱,她也没问过,因为她觉得他们之间哪里需要分得那么清楚。只是,胡思遥怎么都没想到那个凌彻嘴里的“同事”竟然是刘芳菲。这些过往中的细枝末节,都像是伏笔,早埋在他们的生活里,只是她心里藏了别的事,所以忽略了,以致没能发现凌彻与刘芳菲的私情。

最后,胡思遥只能长叹一声:活该。

七月的C城,热得像被罩在一个大蒸笼里,胡思遥却感觉不到一丝热度,她木然地走到小区门口,不知道该去哪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安静的小区里响起一阵“突突”的摩托车的轰鸣声,胡思遥有些恍惚,以为是凌彻追了出来,第一反应便是迎了过去……

胡思遥再次醒来时,已是在医院的病床上,整个头部被包得严严实实,沉重得像被罩上了个铁制头盔,陪在身边的是陌生的姚小明。她慢慢恢复了意识,头脸的疼痛感和医生跟姚小明之间的对话,让她渐渐清楚了自己的伤情。得知自己目前的状况时,胡思遥的大脑一片空白,心中的悲愤难以名状。

和刘芳菲一起“工作”的姐妹来看她,跟她绘声绘色地说起夜场经理凌彻和女朋友双双被烧死的事。那女的挑着眉毛:“菲菲,说起来你真是运气好,你跟凌彻不清不楚的,那天要是他女朋友没回来,倒霉的估计就是你了。”原来,所有的人都知道凌彻跟场子里已由“正式员工”变成野莺流萤的刘芳菲有一腿,唯独她不知道而已。

刘芳菲偷了她的男朋友,以她的身份替她死去,而她捡了刘芳菲的身份,残缺不全地活了下来。常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总比死要多一分希望。

胡思遥后来再仔细一想,只怕刘芳菲真的是成了自己的替罪羔羊,那场火,也许真的是针对自己来的。她一直想摆脱那帮人,现在似乎可以彻底摆脱了,因为那场大火,自己变得一无所有,完全彻底地消失了,包括名字与容颜。

原来有些纠葛,到死都不能清算。

她因母亲造下的孽而痛失爱情。胡思遥安慰自己,她比刘芳菲幸运,刘芳菲因泛滥的情欲连性命都丢了。但她转念又一想,感觉自己和刘芳菲都成了牺牲品,似乎整场罪孽重重的事件中,根本就没有一个受益者。

她原本以为是结局,却似乎只是个开始?

躺在医院的那几天,所有人都叫她“刘芳菲”的时候,恍惚间,她觉得重生了般,就做刘芳菲吧……但在得知要摘除一只眼睛,医生揭开纱布后,她偷偷望了一眼镜中的自己——

她觉得自己不是重生了,而是被打进了地狱!

在痛不欲生中,胡思遥一遍遍回忆着不知道该怎样形容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