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最后一篇专栏文章,以后无论是在《第一财经周刊》,还是在其他媒体,我都不再写了。我曾在这里写过,“我仅存的志向就是重申常识”,这正是我在这些专栏中的因寄所托。重申常识这种事,做起来一百年也不够,可它没什么难度,未必专需要谁做。我还感到自己的一点点才能并不在这里。早年我读过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古文经典,却委实乏味,后来我又读了《东坡志林》,晚年成熟期的作品,依旧是对国家社稷发言,充满了幼稚的错误。我不免惋惜,一个杰出的头脑做了一件多么没有意义的事。相比之下,《前赤壁赋》却是何其优美洒脱的杰作。我觉得,这是前车之鉴,写文章还是该写自己真正擅长的东西。
年轻时我想写小说,这算不得梦想,因为写小说你只需要坐下来开始写就可以了。我的梦想是写很好的小说。如此一来我的人生就变得甚为艰难,我不得不写几行字就放下笔,自我谴责说,这跟约瑟夫.凯勒相比什么都不是!最初只为了养活自己,也避免被亲戚朋友看作百无一用,我开始做记者,慢慢地,我的讨厌不公平和容易同情他人的天性受到激发,竟然成了一个蛮职业的媒体人。这些专栏的议题大多关乎社会生活,也该算作我的记者生涯的衍生之物。
就连“重申常识”的企图也来自我的媒体经验。大约是2004年,《南方周末》开了一个小栏目,就叫“常识”。在内部,大家说,开这个栏目干嘛呀?邓科就解释了一下这个词与托马斯·潘恩的关系。就我个人目力所及,这正是如今很多国内媒体对“常识”两个字奉为圭臬的开端。
如今的美国,连苹果和芦荟都比长得别处更有活力和自信一些,可是在1776年,该国还没影儿呢,民众更是一群乡巴佬,跟英王打着仗,心里怕得直打鼓。潘恩在这一年发表了《常识》,一本50页的小册子。潘恩说了很多实诚话,“政府最坏的时候,就是不可容忍的祸害”、“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败”,等等。这本书比郭敬明的还畅销,平均5个乡巴佬买一本。美国与美国宪法就在它的鼓舞之下诞生,它亦位列“改变美国的20本书”的第一名。
我的看法是,常识虽常,其实珍贵罕有,又惟视之为必有,才会焕发真力。在严肃的场合,美国人言必称“We the people”,“people”把自己当回事儿,当个宝,并不容易。在隆重的时节,我们也常说“咱们老百姓”,还要唱一段“今儿个真高兴”,语意上相似,价值意义上却八竿子打不着。我们的常识多是另一种,“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之类,常固然常,识却说不上,无非是世故之谈罢了。我们的常识不是那么超拔,也不是那么健朗。
倘若我可以做到,我愿意这些专栏文字全部化为灰烬,换得这一句在你心里盘桓片刻:一个国家的常识不该是无可奈何的“无非如此”,而该是我们愿意用内心去深深认同的“理当如此”。
我是一个人生层面的悲观主义者,因此有颇多感慨要在小说中一吐为快;我还是一个公共生活中的乐观主义者,相信常识所至,民智汹涌,终将春水足而艨艟起。病了知道去看医生,而不是吃人血馒头,这是一个级别的民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又是一个级别的民智。两个级别之间路险且阻,我等为此写几篇清白又逗趣的小文章,乃是文人的本色行当,否则书就念到狗肚子里去。只是,由于前述之私人理由,我要向诸君告退了,相信常识自会薪尽火传。
《兰亭序》结尾有言,“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未来之世的人们看到这篇文章,也要感慨万端。真是优雅又豪气的态度。我无此奢望,惟望将来翻开这些小文章,不至于摇头叹息:都他娘的白写了。就像祝福自己的蛋蛋一般诚挚地,我愿吾国吾民得享“理当如此”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