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争之世,实力说话!谁胳膊粗,拳头大,谁的话就有份量!
小雨主动提出了邀请,被打的没脾气的胖道长自然也是顺坡下驴,连忙起身作揖行礼:“英雄心胸坦荡,手段高强,能与英雄结伴江湖,贫道实乃三生有幸!”
“过奖了!”小雨满脸堆笑,问道士:“道长怎么称呼?在哪座仙山修行?”
胖道长一脸真诚,回应道:“贫道复姓司马,单名一个阳字,早年曾在紫华山真武观学艺,江湖上朋友们吹捧,送了个小小的绰号,巨灵子,敢问英雄名讳?”
“哦”小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我呀,尚无什么绰号,姓朱,名小雨,你叫我小雨就好了。”
双方这么一报姓名,互相施礼作揖,算是认识了。司马道长一脸神色凝重的说:“朱兄啊,此地之害,非止一处,正如你我在那民宅中所见,兄比我早来一日,可否发现更多的线索?”
小雨眨眨眼,微微一笑:“昨日我直奔那钟馗庙而去了,并未进镇子,故而未曾获得更多线索。司马兄,你对这金簪化骨,穿脑杀人之事有何看法?”
见小雨反问自己,司马阳嘘声叹气:“此事不简单啊!此骨为妖气所凝,善于变化,也不知那小子从哪儿捡来的?”
他顿了顿继续说:“原本我以为,这个镇子里,只有两个祸害,没成想竟不止二害!”
“哦?此话怎讲?”小雨唏嘘好奇的问。
司马阳说:“在潞阳城时,我便听说这伏凤镇苦妖孽之害久矣,十年来,陆陆续续有上百人上吊不说,家家户户,老者苦病,儿孙早夭,青年男女,更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可谓人心大坏!男为盗女为娼,沆瀣腌臜,不可言尽!城里风月楼的窑姐儿龟奴,实属伏凤镇的人最多!附近山头上的盗贼,亦是如此”
司马道长讲着,小雨愈听愈觉得有意思,没想到这伏凤镇还有这么个情况?昨日在镇中时间太短,未了解的详细,以为城镇破落,皆为兵灾所害呢。
“远近十里八乡,此镇晦气至极,官府不愿经略,军兵亦是绕行,我便觉得定是风水祖坟出了问题,故而进镇之前,先去他们的祖先坟地看了看,果不其然!这些百姓们的祖坟之中,命魂已荡然全无,没有命魂福禄,焉能不是如此?故而我断定,此地定有一个盗猎别人家祖坟命魂的脏邪!”司马道长分析说。
听到这儿,小雨唏嘘震撼!思路似乎一下子打开了
虽然没学过什么道法,但大学的时候小雨杂书可是看了不少,另外生于农村,小时候老人们口耳相传,一些民俗知识,耳濡目染,当然知道这命魂是个啥玩意!
人有三魂,一为天,二为地,三为命,人死之后,天魂归天,地魂入地,命魂归祖坟。前两者姑且不提,这命魂主后代的兴衰命运!受风水的影响极大!
故而祖坟都有选穴一说,选一处好风水,命魂得到滋养,子孙可得福荫,往小的说人丁兴旺,家趁人值,长寿无疾,往大的说,出将入相,成为帝王都有可能!据说当年赵匡胤的爹爹,就是因为葬在了一处“九龙穴”中,后代才能问鼎九五!
你这把人家祖坟中的命魂都抽走了伏凤镇的百姓们,能不家家破败么?
“看来这地方的风水坏到家了,我听说,十年前,这伏凤镇有过一次地震,定是坏了风水!”小雨沉吟道。
司马阳摆摆手:“与风水无关,他们的风水都很好,是有脏东西故意捣乱!故而我说这伏凤镇,有两个祸害,一是朱兄手中这个成了精的阴扣,二是那盗取命魂的家伙!阴扣虽然凶恶,但和命魂八竿子打不着!”
他顿了顿继续说:“然而,现在看来伏凤镇的脏邪,可能不止这两个,那枚可化金簪的妖骨,来历怕是更邪门儿,说句不好听的,它背后的主人,比朱兄的这根阴扣儿更加不好对付。”
“会不会妖骨的主人,和那盗取命魂之辈,乃是同一脏邪?”小雨皱眉问。
司马阳摇了摇头:“不会!妖者害人,只夺活人精血,于死人命魂毫无兴趣,阴扣亦是此理,而夺命魂者,十有八九是鬼仙!”
“鬼仙?”
“然也!”
司马阳说:“恶鬼亦可修行,是以为鬼仙!今镇中有新亡者,未有入土,命魂尚在躯壳之内,夜间鬼仙定来索取!我塞一魂符于死者脑腔之中,实为毒饵也!”
“妙哉!妙哉!”小雨竖起了大拇指:“司马兄这一招儿抛砖引玉玩的好!”
“朱兄过奖了!此辈不难除去只是这妖骨,实为心腹大患!”司马阳摇头吧嗒嘴。
“我见司马兄将其收入囊中,是否已经想好了对策?”小雨问道。
司马阳微微叹了口气:“对策谈不上,先将其收纳,以防继续害人,待除去那鬼仙之后,再做计较!”
说话间,已到晌午时分,二人肚中都咕噜咕噜的传来了声响,司马阳提议,这伏凤镇,镇寡民穷,实难有什么好吃食,于镇子东北边儿,还有一个牛首村,别看村子不大,村中百姓多以杀猪宰狗为生,可去那里,购置些酒肉,兄弟二人开怀畅饮一番,岂不痛快?
待酒足饭饱之后,歇息歇息,晚上一起围猎鬼仙!
有人请吃饭,小雨当然乐意了,死了小贩大哥,正愁没饭辙呢,这司马阳就雪中送碳了,遂高高兴兴的与其下山,朝着那牛首村的方向而去。
实际上,以大山为中心,伏凤镇在山南边,牛首村在山东边,山南土壤肥沃,物产丰美,水源充足,且毗邻官道,直通潞阳城,故能形成一个人口稠密的镇子。而山东边儿土地贫瘠,多为砾石丘陵,相比伏凤镇,这牛首村真可谓穷乡僻壤。
然风水轮流转,近十年来,伏凤镇被钟馗庙闹的破落了,又像是受到了诅咒,人口越来越少,名声大坏,顶风臭八百里!而牛首村的百姓们,则是靠养猪养羊,小日子过的还不错!此消彼长间,来往的客商还有旅者,宁可在牛首村打尖住宿,也没有去伏凤镇的。司马阳来伏凤镇之前,就是先到的牛首村。
司马阳为人爽朗,无话不谈,小雨附和着,多听少说,认真汲取着有用的信息。实际上他何尝不想袒露心扉,向司马阳请教诸多心中的困惑。但自己初来乍到,江湖险恶,凡事还是有所保留,保持神秘感的好。
这司马阳一腔热血自是没话说,但本领究竟如何呢?他是否能斗的过那鬼仙呢?还有那化作金钗的妖骨?小雨决定以旁观者的身份先观摩,然后再酌情妥善处之。
倘若他的本领一般,也就没必要再提供那山中墓穴的线索了,白白让他送死!要知道这个金簪子,就是军兵们从墓穴里淘出来的!
二人沿着山坡儿往东边走,约莫3-4里后,突然血腥味传来少时,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旁,发现了一具诡异的尸体!
与其说它是尸体,不如说是尸块更准确些!但见这只是人的上半身儿,自腰部以下已然不见了,体腔中流淌出了一堆堆的内脏,腌臜一片,头颅也被敲碎了,脑浆骨碎粘稠一堆,惨不忍睹!
要说在林子里,发现尸体不足为奇!小雨初来这个世界,就是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死者缺胳膊断腿也是正常!然而令小雨和司马阳唏嘘震撼的是,这名死者看穿着打扮,分明就是个道士!
司马阳紧张的咽了口吐沫,小心翼翼把道士的尸身翻过来,于血渍拉忽的衣襟内翻找着,取出了一册已经被血染透的道碟,但见上面赫然用小篆写着两个字,青阳!
“啊?”司马阳的手抖了下,眼珠子瞪的老大,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司马兄这?”小雨皱眉问。
“这这不可能吧?难道?”司马阳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中。
小雨仔细观察着这具尸块,发现颇有些蹊跷
死者的死状虽然惨不忍睹,但并没有腐烂,想来死亡时间不会太久,但也绝非是刚死的血渍早已干涸。
另外死于这山中,野兽们为什么不吃掉他的内脏?要知道高脂肪,高热量的内脏对于野兽们而言,那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还有尸身血腥味如此之重,却没有一只苍蝇落在上面。相比较之下,早晨发现的那具,挂在钟馗庙前的“新吊爷”,浑身上下都是苍蝇,还站了一群乌鸦!
小雨警惕的扫视着周遭,很快在十米外的一棵树下,又发现了一具尸体,同样也是身着道袍!那具尸身保存的还算完整,令小雨惊讶不已的是,那具尸首,体型纤瘦好像还是名道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