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孙将花荞和呼延锦二人留了下来。
“此次破案你二人功不可没,孤就在县衙里备下酒水,与你们小酌两杯……”
花荞忙说:“既要小酌,何必在县衙?正好,我想着要找一个好去处,不如带你们一起去看看!”
皇太孙来了兴趣,回头对萧炎说:“你去带上酒菜,就你俩跟来。”
很快,花荞带着几个人到了一个小山脚下,她指了指小山顶上说:“那里就是好地方!”
这时天正是将暮未暮,上山也不知安不安全,还有这两个人,虽说今天断案有功,也不能确保他们对皇太孙没有歹意。萧炎刚想阻拦,皇太孙却笑着说:“好,我们就去那里。”
这下,连呼延锦心里也嘀咕起来了:皇太孙对花荞还真是百依百顺啊,这可真不妙。
小山不高,路也好走,上到顶上才发现,原来山顶有个凉亭,在苍茫的暮色中,孑然而立,倒显得很有几分傲气。走到凉亭里,花荞向下一指,愉快的说:“你们看!”
几个男人顺着她的手指向下看:下面是静静的宝应县城,家家户户微弱的灯火若隐若现,一条小河蜿蜒穿过县城,河水映着尚有余光的天空,反倒比周围更亮。这个小山,将大半个宝应县一览无余,甚是壮观。
“果真是好地方!孤也算没有白来。摆酒,孤要和你们好好喝两杯!”皇太孙还真不讲究,一撩袍子就在石凳上坐下。
呼延锦还记得花荞之前说过的话,问到:“你原先打算来这里做什么?”
花荞从袖袋里掏出那一对,刻着肖九如和郭轻尘名字的耳坠说:“他们二人虽然相爱,但生不能同衾,死不能同椁,心中必是遗憾。我将他们的这一对信物,埋在这依山傍水的地方,也算是让他们的魂魄同葬了。”
萧炎已经点起了火把,几人看着花荞用帕子包了那对耳坠,在山边挖了个小坑,将帕子连同耳坠一起埋了进去。
花荞站起来展颜一笑。夜色中,火把的倒影在她的眸子里熠熠生辉,仿佛世间的一切不美好,都能在这双眸子里荡涤得干干净净。
“喝酒去!”花荞拍拍手笑道,兀自朝凉亭走去。
凉亭里,萧忠已经挂好了一个灯笼,简单的宫灯式样,里面点着一支蜡烛。灯笼的光把亭子照出了一种朦朦胧胧的美。
皇太孙举起酒杯笑到:“相逢是缘,我们有幸结缘宝应。孤从小到大,很少能自己选择交友,就连这次,也还全靠了花荞的那一块石头,我才认识了两位。来,这一杯敬我们的相识!”
两杯酒下肚,皇太孙好奇的问呼延锦:“你姓呼延,又使一手好鞭法,你真是呼延赞的后人吗?”
呼延锦点头笑道:“小人正是呼延灼的嫡传子孙。只不过,这些鞭法并非完全来自古学,是呼延家代代传人不断更新,才有了现在这套鞭法。”
“你既是吴先生的入室弟子,自然学问也不会浅薄,为何不去求取功名,为朝廷效力?”皇太孙又问。他已经让萧忠去打听了呼延锦的身份,知道他深居简出,是吴先生的入室弟子,又知他有一身好武功。
“家师已年迈,他养育我多年,我无以为报,只求能够给家师养老送终,故尚未考虑功名之事。不过,我胸中亦有拳拳报国之心,一旦时机成熟,锦自当为国效力。”呼延锦所言非虚,他效的是国,而不是现在的君。
皇太孙自然不知他的深意,只赞叹道:“好!君子求忠孝两全。若孤将南直隶这边的一些事务交给你,你就以皇太孙东宫詹士府司直郎的身份,为孤做事,你可愿意?”
呼延锦起身抱拳道:“锦为殿下马首是瞻!”
皇太孙回头向萧炎示意,萧炎掏出一份委任状双手递给呼延锦,呼延锦这才知道,皇太孙出来前早有打算。不禁为皇太孙求贤若渴、不拘一格的气度折服。
詹士府司直郎是个从六品的官,在京城里是个芝麻官,可在县城里,比县太爷还高了半级。朱瞻基是册封的皇太孙,所有配置比照皇太子,他也有自己的幕僚团队。
更何况,如今南直隶这边的事务,皇祖父和他父王,都喜欢交给他来做,呼延锦暂时不愿离开扬州府,就让他管理南直隶的事务,刚好一举两得。
花荞拍手道:“呼延大哥,以后就变成呼延大人了!”
“那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呼延大哥。”呼延锦看着花荞笑道。
“你呢?想让孤封你做什么?你真想去刑部做验尸官?”皇太孙饶有兴趣的问。他今天是看到了,当他说花荞是他请的验尸官时,花荞眼里闪着的欢喜。
哪知花荞摇摇头说:“我不想。我阿爹说,仵作只负责说出尸体的真相,不必去管破案的事。可我就是喜欢破案,我想当……女捕头!”
皇太孙和呼延锦都哑然失笑,这个小姑娘的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几个人聊了宝应的一些事,呼延锦又谈了自己对扬州府、南京府、苏州府、杭州府的一些看法,他从小在这几个地方走动,对各处的人情世故都有些许了解。皇太孙对他就更满意。
皇太孙也谈起了南北直隶治理的异同,他是在应天府皇宫长大的,虽然已经搬到顺天府,但对应天还是很有感情。呼延锦越是对皇太孙了解,就越是对父亲他们不解。
皇太孙与呼延锦惺惺相惜、相见恨晚,聊得兴起。等他们想起看花荞的时候,她已经双手撑着腮帮子快睡着了。
“今日垂灯夜谈,你我也算是知己一场,将来,你还要到顺天府来助我,我们来日方长。花荞已经困得不行了,就先回吧。明日一早,我们就启程回顺天。十日内,你到应天府皇太孙詹士府报到,领了令牌,也好做事。”
皇太孙说完,用手指在花荞额头上弹了一下,这是他偶尔会对皇妹柔嘉做的亲昵动作,今日不知怎么,不由自主就用在花荞身上了。
“瞌睡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