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到底去了多少个国家呢?他说,这个不好说。如果只是数护照上的印记,我已经到过113个国家了。
原本以为金子是奢华的,比如迪拜的帆船酒店内冲水马桶的金按钮。跑过去特地一看,那金按钮由于摸得人太多了,以至斑驳掉色,失却了黄金的华美,露出了黯淡的麻点。以为钻石是奢华的,比如镶在王朝权杖上的巨大艳钻。到了伊朗听人细讲,才知晓由于争夺它的光芒,引发了战争致血流成河。再如高楼大厦是奢华的,全世界都在努力建造最高的摩天楼。在台北,听到当地朋友不无惆怅地说道,101大楼曾经是最高的,现在已经降为世界第四了。又比如满汉全席是奢华的,找到极其稀少的食材再用极其繁复的方法烧制出的菜肴,单听那过程就令人动容。不过,据有幸吃过的人说,头十道八道菜还能分辨出滋味,再往后,就都是一个味了。我孤陋寡闻,但也曾见过把大象鼻子切成极细的肌肉缕,再用冬笋丝捆扎成稻秸状,然后油炸再加烹浇酱汁……听完主人略带显摆的介绍之后,我的筷子掉到地上。
还有近年兴起所谓的低调奢华——一次到某位朋友家做客,在洗手间里,她指着放香皂的精细小盘子说,这个是宋代的瓷,在拍卖会上,会值多少多少多少万元,搁在我家,便是寻常,只配盛些杂物。我吓得忘了从幼儿园起就牢记的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之训,欠着身子离那小碟十万八千里地用清水草草冲了几下手指,慌不择路地逃出了厕所。
我一普通凡人,在我有限的见识里,以为以上种种,便是奢华了。
在“非洲之傲”上,渐渐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奢华。
不过此刻,还是好好体验这份难得的时光和旅途中的种种遇见。让我感兴趣的不是奢华,而是火车沿线的风光,再有就是“非洲之傲”上的人了。
列车长啊,服务生啊,修理工啊,应该都是有故事的人。只是在他们的脸上,永远带着礼节性的微笑。我想说,我和别的客人不一样,我也是受苦人出身,咱们是同样的劳工阶级。但估计他们不信,职业的训练让他们把客人们当作另外一个品种,鸿沟无法只凭几句告白填平。假如我们在列车的走廊相遇——不管“非洲之傲”多么豪华,走廊的宽度也还循着绿皮火车的前世尺度——两人相逢若要通过,必得每个人都壁虎似的贴向自己那一侧的墙边或窗户,来一个亲密的擦肩而过。在“非洲之傲”上,如果客人和工作人员相遇,工作人员会微笑着在第一时间向后退去,一直退到他刚刚走过的两节车厢连接处,闪出道路以供客人顺畅通过。
在我的习惯中,两个人都挤一挤,片刻就解决了矛盾。如果其中一个人抱着东西(“非洲之傲”上的服务人员常常要运送饮料、需要洗涤的衣物、打扫卫生的工具等等)实在难以通行,那么本着轻车让重车的原则,空身的人应该谦让负重的人,主动退回车厢交接处,让负重的服务人员先过。
但是,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在“非洲之傲”彻底失效,取而代之的规矩是服务人员永远谦让客人。无论这个客人多么瘦小灵巧,无论工作人员负载多么沉重,都是工作人员避让,让客人可以无拘无束地通过狭小通道。
我总是没法说服自己遵循这一客人优先政策。狭路相逢时刻,我会首先停下脚步,然后向后退去,示意对面负重的服务人员先行通过。然而,他们坚辞不从,总是固执地示意我先走,以至我发现再坚守下去,只会让对方在列车的颠簸中更长时间地负重等待。我只好抱愧地快步走过通道。这就是“非洲之傲”的秩序,它的背后是等级制度挥之不去的暗影。
客人们之间倒是谈笑风生,毫无芥蒂。旅客大多为老年夫妻。列车就像一个有20多户人家的小村庄,互相之间会走动,但来往并不频繁。基于西方人的礼仪,也不会邀请对方到自己的车厢做客,最多的接触地点就是餐厅和观景车厢了。
观景车厢在某种程度上是大家的公共大客厅,近似三面通透的阳光房(不透光的那一面是列车的连接处)。巨大而舒适的沙发像被晒暖了的海浪,簇拥着旅客们慵懒的身躯。饮品丰富,服务生随侍左右。在这里可以深切感受到火车的速度,你可以细密地观察世界,但这个世界却拿你无可奈何。你在持续向前,世界飞速退后。为了保护客人们的眼睛不受蒸汽机车常见的烟尘之苦,“非洲之傲”还为大家准备了特制的风镜。躲在它略带茶色的镜片后面,不动声色地向外看,世界就更像是古老的纪录片。
某天我在观景台上,遇到了史密斯先生。因为不是必须穿正装的场合,他穿着藏蓝色条纹背心、淡米色的冲锋裤,略显佝偻的身材,显出几分不合时宜的干练。
你可能要说,干练还分时宜吗?什么人干练不都是好现象吗?关键是我已打探出来,史密斯先生是整个“非洲之傲”列车上最老的乘客了,整整87岁。我深深记得中国的古话——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这都马上要近90岁的人了,中国话里已经没有形容如何对付这个年纪旅行者的话语了。估计要是强行编一句的话,该是“九十不留言”了。相互谈话都要小心谨慎啊,一句不合,老人家躺倒在地、口角流涎,你就脱不了干系。
史密斯先生的干练,让人打消了这个顾虑。我说,您走过多少个国家了?
他眺望着远方说,哦,很多很多了。包括你们的国家,中国。
我点点头,这个列车上的驴友都是旅行者中的老饕。中国是他们的必游之地,所有人都曾告诉我,嗨!我到过你的国家。
我说,您对中国有什么印象?
他说,中国很大,所以一次是逛不完的。我从60岁开始,大约每隔五年就要到中国去一趟。中国的变化太大了,我有时拿出上个世纪80年代在中国拍摄的照片和现在的照片一对比,简直以为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国家。
我说,别说您五年去一次,我就生活在中国,有的时候那变化也快得让我不认识。
史密斯先生说,我到过世界上很多国家,没有一个国家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发生这样大的变化,中国是独一份。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希望是好的吧。作为一个旅行者,我们没有资格对所在国家的人说三道四,只能在一旁默默地看。
我把话题又拉了回来,您到底去了多少个国家呢?
他说,这个不好说。如果只是数护照上的印记,我已经到过113个国家了。
我说,什么叫只数护照上的印记?
史密斯先生说,比如我们这次经过津巴布韦,海关在我们的护照上打个戳子,这就是印记了。但是,我们对津巴布韦了解多少呢?我们只是乘飞机浏览了维多利亚瀑布,在赞比西河上划了划船,凭吊了一下大英帝国的利文斯通博士……当然,有的人还逛了逛国家公园,买了木雕或一些特产,但是,你对这个国家真正了解多少呢?除了酒店以外,你到过普通人的家吗?我不敢说完全没有,但真是非常匆忙。这在我的记录中,就算是只有印记的国家。如果像对中国那样比较多一些的了解,在我看才算是真正到过。
我不禁肃然起敬,想起了咱们盛行的欧洲11天13国旅行,估计在史密斯先生这儿,连印记也算不上了,只能是风掠。我按捺下为国人匆忙旅行的辩解之心,问道,那么您可以算是到过的国家有多少个呢?
他说,大约有90个国家吧。
我说,您可以说说名字吗?
史密斯先生微笑起来,说名字吗?记不全了。我看到很多旅行者津津乐道他们走过多少个国家,把那些国家的名字像食谱一样挂在嘴上。他们积攒抵达过的国家名称,就像小孩子在储钱罐里不断投下硬币一样。对我来说,那些国家的名字并不重要,我也没有特意计算过。走过,看过,就是全部,计算是多此一举。记住每一个城市、每一顿餐饭,就算是美食美景,也没有必要,是微信时代的无事生非。随着我走过的地方越来越多,我就越来越觉得国家之间的区别并不重要,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的人,相同点远远多于不同点。所以,这个世界才是有希望的,对吧?我要用我的时间,赶快去看看没有去过的国家和城市。看看蛮荒,察看文明与野蛮,把人生快乐地走完,然后到达最后的目的地——天堂。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目光并不看我,而是看着远处。目光也不聚焦,散落在车尾处的大片弧形区域,好像一部老式雷达在扫描。
我大声说,您讲得可真好!
我的话被汹涌向前的气流甩在了铁轨上。
旅行就是听故事。听不同的故事,听别人的故事,听你想象之外的故事。
这时火车靠近了一个城市。在非洲靠近某个城市之前,一般先要遭逢一大片贫民窟,好像西餐的前菜。基本上是用铁皮盖搭个屋顶,支柱是纸箱、木板或随便找来的树枝、铁丝等等。有一片区域是此地的公共厕所,蹲位一律面向铁轨,有些人正方便中,他们捧着脸在用力。看到有列车通过,就龇出雪白的牙,笑。
我们站在观景车厢,距离他们只有咫尺之遥。列车驰过掀起的风,将他们的头发吹拂而起。
史密斯先生说,我觉得中国在建设中有一点很可取。
我说,哪一点呢?
史密斯先生说,那就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周围,没有形成贫民窟。这很不容易,希望中国能保持。
我问他,您一年有多少时间在外面旅游?
他说,所有的时间。
我说,圣诞节也在外面过?
他说,是的。我看过很多国家的圣诞节。节日特别能突显一个国家或一种文化的真相。
您过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多少年了?我问。心底有一个小小的阴谋,我想知道史密斯先生有多少钱。
27年了。史密斯先生说。
掐指一算,87减去27,等于60。我说,您一退休就开始云游了。
史密斯先生说,是的。
我终于接触到实际问题,那您这些年来用于旅游的费用一定很可观。
史密斯先生说,没有计算过。不过,我确信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还可以向慈善机构捐出一笔钱。
我说,您已经安排好了?
他微笑着说,是的。说不定我哪一天在哪一个地方就倒下了,但这也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
至此,我几乎所有好奇的问题都得到了答案。就算是没有问出的问题,也不必再问了。
车上的乘客基本上都是来自第一和第二世界。和我们同样来自第三世界的客人是一对印度夫妇。他们并不像是印度电影中那样的俊男靓女,而是年近六十,有些沧桑老迈的中年晚期人。男子黑而矮,女子不自然地丰腴着,我判断好像因病引起了轻度浮肿。当游览纳米比亚私家公园的时候,我们同时乘坐一辆游览车。那女子因为怕风,裹着厚重的花头巾,和丈夫坐在最低一排。我们坐在最高一排,中间隔着一对美国夫妇。
狩猎车每次巡游大约两个小时后,会停在一处草木稀疏地休息,供大家方便。然后就是无所不在的茶点。服务人员会一丝不苟地准备洗手的水,放下折叠的餐台,摆满冰镇的饮料。从红酒到红茶,还有果汁和可乐,饮料就有七八种之多。当然,一定少不了依云矿泉水。点心的种类也很繁杂,夹心馅饼、牛油曲奇、各式酥脆的糕点。不过总是吃这种充满了黄油气味的烘焙食品,口中也淡。印度人带了一些充满了咖喱味道的小食,邀请我们品尝。
印度男人咔咔嚼着印度零食,说,我为乘坐“非洲之傲”准备了五年。
本来我以为自己为乘坐“非洲之傲”准备了两年,已是旷日持久,不想小巫在此拜见大巫。
我说,为什么要提前准备这么长时间?
他正好被一大口芥末呛得说不出话来,便由病弱夫人代他回答说,他是100多家医院的主人,所以每当我们出发之前,都要仔细安排时间,以免和工作冲突。
我的上苍!100多家医院,这是什么概念?我脑海中立刻把协和、中日友好、同仁、宣武、中医研究院,加上看牙的口腔医院、管生孩子的妇产医院,还有令人望而生畏的肿瘤医院、精神病医院……通通叠加到一起,也不过十几座吧。了不得!我敢说,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我是100多家医院的主人。就算是卫生部长也不能口出此言,虽然他能把100多家医院的院长找来开会,但仅此而已,那些医院并不是他的。
我目瞪口呆,对面前之人肃然起敬。我说,很早以前我当过医生,对院长满怀尊敬。请问,您是在哪里读的医科?
印度百院之长微笑着说,我并不曾读过医科。我的工作不是给人看病,而是投资医院,这是我们家族的产业。
我说,那您需要管理医院吗?就是每年到一家医院巡视三天,也会忙得没有假日。
印度百院长说,其实我也不会管理医院,那也是需要专门的人才去做。
我对他的景仰啪的一落千丈,说,您既不看病也不管理医院,那么您只是往这些医院里投钱了?
印度男子说,您说得基本上对。我不但往医院里投钱,我也从医院里赚钱。我的医院遍布东南亚。印度的德里、孟买、加尔各答、昌迪加尔等等,都有我的医院。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等,也有我的医院。
他说到医院时的表情,有点儿像农场主说在某某山上有我的土豆。
我说,那您这次到非洲来,会不会也想着在非洲某国投资一家医院?
他摇头道,唔,关于这一点,我从未想过。
我说,为什么呢?眼见得这里到处缺医少药,应该是非常需要医院的。
他说,这里的病人很多,不错。但是这里没有医生,人们也不会有钱看病。单有需求是没有用的,要看值不值得在这里兴建医院。除了慈善,没有人会在这里修医院。我更不会了。
他穿着绿色格子冲锋衣,面对苍茫的非洲大地,双手紧紧抱肘,我知道这个身体语言所表达的含义,在世界各种文化中都是——坚定拒绝。
我想说,中国在非洲大陆建了很多医院,但觉得有对牛弹琴之虞,就咽下去了。一时竟不知再谈点儿什么。正好这时茶歇结束,我们重新登上路虎越野车,去看动物。
我们车上的女工作人员拎着AK-47说,刚才休息的时候,我的同伴说那边有一头雄狮捕到了一头角马,正在大吃大喝,咱们现在就赶过去看吧。人们欢呼雀跃,我却为那头角马默哀。
车子一反常态地向某个地点赶去。平时它总是慢腾腾地挪动,四面窥探,好像一个蹑手蹑脚的闯入者,现在威风凛凛,铁骑奔驰。
不久,我们在一片林莽的空地上看到了那头雄狮。它身高体壮,健康成熟,毛发是深黄色的,长髯飘飘。请原谅,正确地讲那应该是雄狮的鬃毛,但我觉得它起到的作用和男性的胡须是一样的,没什么实际用处,只是帅,就借用了,恳请动物学家息怒。遥想它在奔跑的时候,鬃毛高高扬起,好像围了五条优质的毛围巾。
只可惜它此刻的毛发不再是黄色,也不再飘逸。因为俯身到角马的腹部掏吃内脏,深色鬃毛浸透了鲜血,成为一种肮脏的深咖啡色。鲜血像是上等胶水,将它的毛发凝成一缕缕的硬束,好像绛红的毛笔锋。
那只倒霉的角马现在已经不能被称为马了,它的半个身躯已经消失,只剩下四肢的皮毛和一团团的骨殖。早先喷涌而出的血,已将周围大约几平方米的衰草和沙石变成泥泞不堪的草毡。
人们俗称它为角马,实在有些文不对题。它的面部是放大的羚羊模样,估计当初命名者的第一眼是从屁股后面看到角马,它的臀部滚圆倒有几分像马。它正确的名字叫牛羚,是比较贴切的。
令人吃惊的是,在这样的杀戮之下,角马的头颅和尾部还保持完整。只是曾经低垂的鬃须,粘结成沉重的血坨。原本结成一簇的尾,成为一缕麻绳似的弃物。最令人惊奇的是,角马的弯角丝毫未曾受损,保持着宽厚优美的弧度,闪耀着角质层特有的油亮光泽。
我本以为自己当过医生,手起刀落地打开过人的胸腹,也一寸寸清洗过阵亡勇士的尸骨,按说看个动物世界的正常代谢过程,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我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面对如此血腥的场面,看到角马微闭的眼睑和带着体温的残肢,忍不住悲伤汹涌。还有那极为血腥的气味,将空气浸泡得完全不能呼吸,肺和胃都痉挛不已。
我不知道这种折磨要忍受多长时间才会结束,车上的人们难道要一直等到雄狮喋血到最后一刻才打算离开?我后悔没有问清如果不想观看怎样才能躲避,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双眼。但是,谈何容易!猛兽在前,我们的遗传密码根本就不允许你闭目塞听,它强烈地命令你瞪大双眼、耸起耳郭,双脚双腿的肌肉不由自主地绷紧,呼吸加快,随时准备逃命。
我斜了一眼巡守员的步枪。我们这辆车的巡守员是位年轻白人女子,她提着的AK-47成色还不错,闪着亮光。但如果雄狮来犯,我很怀疑这位年轻女子能否在第一时间击毙狮子。就算是最后可以把狮子打倒,但从狮子撕开角马脏腑的利索劲儿来看,它只需一扑,我们其中必有人会血染路虎……我正这样充满惊惧地想着,雄狮已经毫不恋战地结束了它的大餐,伸了伸懒腰,然后——它步履矫健地向我们的越野车走过来。
我们在动物保护区观看猛兽进食的时候,唯恐靠得不够近,现在才发觉,这不是电影,不是动物园,而是货真价实的猛兽杀戮现场。若是它意犹未尽,打算在正餐之后再来一道冰激凌,那我们这一干人等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就算是看起来最粗糙的男人,也比那头毛发纷披的角马要细腻得多。
我坐在越野车的最高一排。如果狮子打算省劲的话,应该从底下第一排开始光顾。我忙中偷闲瞥了一眼印度百院长夫妇。只见男人一动不动地搂着妻子,从背影看不到他们的脸色,我唯一能确信的是妻子在猛烈地颤抖,她身披的那块毯子在上下起伏。
狮子的步伐慢条斯理,符合酒足饭饱的步态。它径直踱步过来,如果它不临时起意半路拐个弯,方向应该是——径直对着最低一排的座位。
我在那一瞬并不害怕,持置身世外的木僵状态。在出发前,导游曾告诫我们,如果和猛兽狭路相逢,你一定不要直视它的眼睛。在动物界,直视对方的眼睛意为宣战。
我尽量躲开狮子的眼神,但一步步逼近的雄狮脑袋委实太大,除非你像申公豹似的把自己的头颅掉个儿,不然完全无法躲避狮子日益逼近的脸孔。它在面对路虎很近处略微转了个弯,斜贴着路虎车身,向最高一排,也就是我的这排座位方向悄然逼近。
我眯起双眼,尽量让自己的瞳孔不聚焦,避免和雄狮的目光正面交锋,可我还是不可避免地瞄到了雄狮的眼眸。我距它的最近时刻,可以看清雄狮下巴上尚未凝固的角马血滴,沿着胡须形成一道不完整的弧线。它的眼角有厚重的眼屎,内眼角的黄白秽物足足有一颗蚕豆大小,像煮熟的鱼眼一样硬固。它的牙齿龇着,很黄,挂着角马零星的血丝。
我不曾想到,一个动物的眼神可以如此狡黠而凶残。或者说,凶残是可以想见的,但它不该狡黠。它是万兽之王,它是霸主啊,应该有王者之风君临天下、运筹帷幄的气度。为什么这样鬼鬼祟祟?极像一个卑鄙小人,眼珠乱转。
真希望我们的车变成直升机凌空而起,快快带我们离开这杀戮之地。但是,全车寂静,我们不能发动车。巡守员曾说过,当野兽靠近的时候,任何意外的声响都会高度激怒它。所以,只能无声无息。
狭路相逢勇者胜。如果车逃跑,猛兽就会认定你怕了它,会穷追不舍,几个箭步就会将车上的人扑下来撕碎。作为个体,你更不能跳下车来逃窜。不但因为你跑不过它,而且因为猛兽会把你当成车子这个巨兽掉落下来的片段,毫不留情地把你一口吞下去。
你也不能……
总而言之,车上的人什么都不能做,或者说能够做的唯一的事,就是等待,等待狮子的选择。
那头体型硕大的雄狮,把它硕大的脑袋俯下来,用鼻子闻了闻路虎车的后轮胎。我说过,我是坐在最后一排,几乎就在后轮之上。在某个瞬间,我想我和这个庞然大物,距离应该只有一尺多远吧。它无与伦比的巨头,就在我的腿边晃荡。它张嘴打了一个哈欠,那形态像极了一只放大了百倍的棕黄色大猫。当然这一切都是我透过自己眯缝的双眼偷窥到的,睫毛像一排黑色栅栏,将我的视线切割成破裂条索。
我以前总觉得老虎像猫,现在才发觉,毕竟同属一科,狮子也像猫。
雄狮闻了闻路虎的轮胎,它的眼神在一刹那出现了某种迷惘,然后是不屑,再然后,它垂下眼帘,转动它庞大的身躯,缓缓地……走了。
在整个过程里,我一直呆若木鸡。直到雄狮走出了十米远,我还在想它会不会只是使了个诈,下一秒猛地扑过来将我咬死呢?我身上唯一可以抵挡利齿的,是身披的混纺毛毯。刚才被迫观察到狮子的口腔,我判断它的门齿足有五厘米长。菲薄的毛毯对于它利刃般的牙齿来说,无异于一张山东煎饼吧?(我后来查了资料,说野生狮子犬齿最长可达到12厘米以上,估计那是从骨缝开始量的。我见到的这头雄狮已经不年轻,捕猎凶猛,牙齿磨损严重。)
雄狮走出百多米远后,司机轻踩油门,蹑手蹑脚地发动了车。路虎一溜烟抱头鼠窜而去,直到几公里外才停下来压惊。
我们问女巡守员,你害怕了吗?
她晃晃金色的头发说,害怕了,毕竟狮子离我们这样近。
我们说,狮子为什么没有吃我们?
女巡守员说,估计它已经吃饱了。它靠近我们,只是好奇。它闻了闻车胎,我想那种橡胶的气味是它不喜欢的。它又估量了一下车子的体积,比它自己要大。这样权衡之后,它就独自离开了。女巡守员抚着胸口,说,我很感谢你们。
我们齐声说,感谢我们什么呢?我们什么也没做啊。
女巡守员说,就是感谢你们什么也没做啊。如果你们做了任何事,比如说发出声音或者逃跑,事情的结局可能会比较悲惨。
到了下一个休息地点,印度百院长夫人说,我的身体一直在哆嗦,现在还没有完全停下来。毕竟我们在最低一排,狮子简直是擦着我们的肩膀走过去的。
我想,印度夫人身上的咖喱味,应该起了很好的保护作用。狮子的确连一秒都没有停留就离开他们,直奔向我们。
我问百院长,您可害怕了?
百院长说,有一点点。但是,害怕的感觉非常过瘾。
我说,天哪,这样的瘾,还是离得远点儿好。
院长说,我已经多次游览过世界各地的野生动物园,但这一次实在刺激。非常好,人一生必要有几次濒临绝境才好。
我问女巡守员,那只狮子还会回来吃它的猎物角马吗?毕竟它剩了那么多。
导游说,通常是不会的,那些残骸会留给鬣狗或秃鹫等食腐动物。大自然就是这样平衡着它的子民们,狮子位于食物链的最高端。
百院长听到这里,插言道,做人就要做到食物链的最高端。不必怜惜角马。
“非洲之傲”相当于一个小小的联合国,让我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
我觉得,如果一定要在狮子和角马之间做个选择,我还是选做一只跑得更快的角马吧。祈望自己不要被狮子吃掉,能有更多的机会一次又一次地穿越大地上的马拉河。
印度百院长继续发挥他的观点,说,做人就是要像狮子一样奢侈。
我后来特地查了“奢侈”的含义。
“奢侈”在西方社会,普遍被认为是一种值得鼓励的生活方式,是积极的处世态度,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是个人奋斗的重要目标。
“非洲之傲”的诠释是:奢侈就是时间与空间加之人工的极度铺排。
原本飞机几个小时的路程,现在要在时速几十千米的火车上,磨磨蹭蹭耗时14天才能抵达。原本可以乘坐50多位乘客的一节车厢,现在拢共只住了四个人。原本十几分钟最多几十分钟就可以吃完的伙食,现在每天共用五个小时。由此感受到人世间资源配备的不平等,起码是不平衡,明白了革命是如何爆发的……有一些东西必将掩埋在历史深处,任它渐渐远去。
掘出,也许是为了更深的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