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室里挤满了异常兴奋的听众,从这些人的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恶臭使整个审判室沉浸在一种陈腐的气氛中。
马卡姆法官是一位专门审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曾主持过许多重大谋杀案的审讯工作。此时,他正坐在那张红木讲坛后面,显出一副超然的样子。只有细心的观察家才会注意到他脑子里正在谨慎地思考着审判程序。
来自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审判长克劳德·德鲁姆是个高个子,他衣着整齐,温文尔雅,看上去悠闲自在。尽管佩里·梅森曾多次给这位检查官以沉重的打击,但在这件案子上他还是自以为成竹在胸,稳操胜券。
佩里·梅森坐在辩护律师席上,看上去无精打采,好像对整个案情漠不关心似的。他的态度与人们公认的辩护律师的态度大相径庭。那些人在案件审理的每一步都会积极主动地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
德鲁姆要求一位陪审员回避本案,这位陪审员只好退出陪审席。工作人员领进另一位陪审员,此人又高又瘦,颧骨突出,目光黯淡。他走上前举起右手宣誓,然后坐在陪审席上。
马卡姆法官对梅森说:“你可以审查他的资格。”
梅森漫不经心地打量了一眼那位陪审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乔治·史密斯。”
“在报上看到过这个案子的情况吗?”
“看过。”
“看完后有什么想法,或发表过任何评论没有?”
“没有。”
“你不了解本案的案情?”
“不了解。只从报纸上看了点儿。”
“如果你被选为本案的陪审员,你能够公正审讯被告并交付公正的宣判吗?”
“我能。”
“你愿意吗?”
“我愿意。”
梅森慢慢地站起身来。他对前几位陪审员的审查都异常简洁,此刻他侧身看着陪审席上这位新增的陪审员,说:“如果你被选为本案的陪审员,你必须依据事实进行裁决,但从法律上讲,你又必须遵守法庭对你的指示,这一点你明白吗?”
“明白。”陪审员说。
梅森严肃地说:“如果法庭指示你说,按照国家法律,检查官必须毫无疑问地证明被告有罪,陪审团才能慎重地做出有罪的裁决;被告不必出庭作证,她可以保持沉默。只要检查官不能毫无疑问地证明她有罪,她就算胜诉。你能够而且也愿意将法庭的这一指示作为一条法律来遵守吗?”
陪审员点点头,说:“愿意。如果那是一条法律我想我能遵守。”
“如果法庭进一步指示你说,假如被告未能出庭作证否认检查官对她的指控,陪审团在作出裁决时不应考虑这一因素,在对本案进行讨论时也不应对此进行评论。你能够而且也愿意遵守这条指令吗?”
“我想可以吧。”
梅森坐在椅上,随意地点点头,说:“审查通过。”
德鲁姆又开始问那个严肃的问题,这个问题曾使许多陪审员丧失了资格。
“如果裁决结果将使被告处以死刑,你有没有任何良心上顾忌?”
“没有。”
他又问:“作为审判本案的陪审团成员之一,如果你认为被告已毫无疑问地被证明有罪,你不会有任何良心上的顾忌影响你对被告做出有罪的裁决吧?”
“不会的。”
“审查通过。”德鲁姆说。
马卡姆法官说:“最后的决定权在被告手里。”
梅森说:“被告通过。”
马卡姆法官朝德鲁姆点点头,说:“请陪审团宣誓。”
马卡姆法官对陪审团说:“先生们,起立,宣誓就职。双方辩护人迅速地选定了本案陪审团,为此,本人向他们表示祝贺。”
陪审团宣誓就职后,德鲁姆对案件进行了简洁、有力、击中要害的概述。他好像从梅森的书中偷走了一页似的,毅然略去了所有无关紧要的部分,集中全部精力给对方以沉重的打击。
他说:“陪审团的先生们,我想向你们说明在今年的10月17日晚上,本案的被告开枪打死了克林顿·福布斯。我不想隐瞒被告对死者心怀不满这一事实,也不想有意缩小这种不满的程度。我要公开、坦率地将所有事实摆在你们面前,我想向你们说明,死者是这位被告的丈夫,他们俩一直住在圣巴巴拉,直到死者遇害的前一年,当时死者偷偷摸摸、带着一位朋友的妻子波拉·卡特赖特不辞而别来到了本市。福布斯在米尔帕斯路4889号定居下来,化名克林顿·弗利,而波拉·卡特赖特则化名为伊夫林·弗利,在形式上作为死者的妻子。我想说明,本案中的被告买了一支口径为38的自动手枪,她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煞费苦心地寻找死者,就在这个谋杀案发生的前不久,她发现了死者的下落,因此也来到本市并在繁华地段的一家宾馆里以C·M·丹杰菲尔德的名字登记了一间住房。”
“我想说明,在10月17日夜晚7点25分左右,被告来到其夫住宅,用一把万能钥匙打开房间的锁走进屋里,正好与她的丈夫相遇,便残酷无情地开枪打死了他,然后乘一辆出租车离开了她丈夫的住宅,在布里德蒙特宾馆附近下了出租车。这个宾馆就是她以C·M·丹杰菲尔德假名登记了住房的宾馆。”
“我想说明,她离开出租车时,不小心将一条手绢忘在了车上。这条手绢毫无疑问是被告的东西,被告意识到留下这样一个致命的线索对她来说是十分危险的,因此找到了那位出租汽车司机并让他把手绢还给了她。”
“我还想说明,被告购置的枪就是打死死者的那支枪。在加里弗尼亚州的圣巴巴拉有一个体育用品商店至今仍保留着她在武器购买登记册上的签名。鉴于这一事实,我请求陪审团判决被告犯有严重谋杀罪。”
在陈述过程中,德鲁姆并没有抬高嗓门,但他那充满激情和诚挚的演说却使陪审员们不得不洗耳恭听。
他说完之后走到辩护律师席上坐下来。
马卡姆法官问梅森:“你现在开始辩护还是保留辩护的权利?”
“稍后再开始辩护。”梅森说。
“阁下,”德鲁姆起身说,“选择一个谋杀案的陪审团往往需要几天的时间,或至少一天,本案陪审团却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选定了,这一点连我都感到惊讶。我请求暂时休庭,明天再开庭,可以吗?”
马卡姆法官摇摇头,面带微笑地说:
“不行,法庭将继续审理本案。本庭知道被告目前这位律师有一种快速办案的习惯,本庭认为最好不要浪费今天剩余的时间。”
“好吧。”德鲁姆一本正经地说,“我想请西尔马·本顿出庭证实一下犯罪事实。不过请大家理解,我现在传她只是让她证明犯罪事实,过后我还要仔细审问她。”
“可以,”马卡姆法官说,“本庭明白。”
西尔马·本顿走到前面,举起右手宣誓后站在证人席上。她证明说,她叫西尔马·本顿,年龄28岁,住在河滨公寓。她与克林顿·福布斯认识已有三年多了,在圣巴巴拉时她一直是他雇用的秘书,她跟他离开圣巴巴拉后,来到米尔帕斯路4889号住宅,在这里她是他的管家。
德鲁姆点点头,问:“今年10月17日晚上,你在米尔帕斯路4889号房子里看见了一具死尸,是吗?”
“对。”
“是谁的尸体?”
“克林顿·福布斯的尸体。”
“他是以克林顿·弗利的名字租下那套房子的吗?”
“对。”
“谁和他住在一起?”
“波拉·卡特赖特夫人,她化名伊夫林·弗利,以他妻子的身份和他住在一起,另外还有一个叫阿王的中国厨师和我。”
“还有一条警犬吗?”
“是。”
“警犬叫什么名字?”
“王子。”
“福布斯先生拥有这条警犬多长时间了?”
“大约4年。”
“你在圣巴巴拉时就认识这条狗吗?”
“是的。”
“这条狗和你们一起来到本市?”
“是。”
“而你又和福布斯先生和卡特赖特夫人在一起?”
“是。”
“你看见克林顿·福布斯的尸体的时候是否也看见了这条警犬?”
“看到了。”
“警犬在哪儿?”
“在同一房间里。”
“它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它已经死了。”
“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线索使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有。警犬是被枪打死的,福布斯先生也是被枪打死的。房间地板上放了一支38自动手枪,还有4个子弹壳,它们都是从那支枪的自动弹夹中退出来的。”
“你最后一次看见活着的克林顿·福布斯是什么时候?”
“10月17日晚上。”
“大约几点?”
“大约晚上6点50分左右。”
“在那之后你仍在那个房子里吗?”
“没有。我就是那个时候离开的,当时克林顿·福布斯还活着,看上去挺好的,可后来我再看到他时他已经死了。”
“在他的尸体上你注意到什么没有?”
“注意到啦。他显然刚刮过脸,他的脸上还留有一些刮脸液。他在书房里,书房旁边是卧室,卧室旁边是浴室。”
“狗关在哪里?”
“自从一位邻居控告了那条狗以后,狗就一直用链子锁在浴室里。”
德鲁姆对梅森说:“你可以对她的证词进行提问。”
梅森无精打采地点点头。这时陪审员的目光都转向了他。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听起来低沉洪亮,但没有一点抑扬顿挫,简直就像跟对方交谈一样。
“有人控告那条狗嚎叫,是吗?”
“是。”
“是紧挨着你们的邻居?”
“对。”
“这个邻居就是阿瑟·卡特赖特先生,而在形式上作为克林顿·福布斯夫人的那个女人实际上是他的妻子,对吗?”
“对。”
“凶杀案发生时,卡特赖特夫人在房间里吗?”
“不在。”
“你是否知道她在哪儿?”
“不知道。”
“你什么时候最后一次见到她?”
德鲁姆站起身,说:“阁下,这显然是在审讯证人,这样提问不合适。”马卡姆法官说:“驳回陈述。允许被告辩护人问这个问题。因为你已直截了当地审问了住在房子里的所有人的情况,我认为问这个问题没有什么不合适。”
“请回答。”梅森说。
西尔马·本顿略微将声音升高了一点,急促地说:“波拉·卡特赖特于10月17日早晨离开了那间房子,她走时留了一张纸条,说……”
德鲁姆说:“我们反对证人证明纸条的内容,首先因为这不能回答被告律师提出的问题,其次因为它不是最有力的证据。”
“说的对,”马卡姆法官说,“它不是最有力的证据。”
“那么那张纸条在哪儿呢?”梅森问道。
西尔马·本顿没有吭声,她尴尬地看了看地方检察官德鲁姆。
“在我这儿,”德鲁姆说,“我准备过一会儿出示给大家。”
马卡姆法官说:“我认为这个问题的提问到此为止,不允许问纸条的内容。”
“好吧,”梅森说,“我想这次就问到这儿吧。”
“传萨姆·马森出庭。”德鲁姆说。
萨姆·马森宣誓后站在证人席上,说:他叫萨姆·马森,年龄32岁,他是一名出租汽车司机,今年10月17日晚上他在开出租汽车。
“那天你看见被告了吗?”德鲁姆问。
马森俯身向前,仔细打量着贝西·福布斯,她就坐在梅森后面的一把椅子上,身边站着一位副警长。
“看见了。”他说。
“你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
“7点10分左右。”
“在什么地方?”
“在第九马桑尼克街附近。”
“她在干什么?”
“她给我做了个手势,于是我将车停在路边,她对我说她想去米尔帕斯路4889号,我把她送到那里。这时她又让我去给帕克莱特62945号打个电话,找阿瑟并告诉他马上到弗利家中去,因为弗利正与波拉决一雌雄。”
“那么你怎么办了呢?”德鲁姆问。
“我把她送到那里,并按她的指示打了个电话,然后又返回来。”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她出来后我又将她送回布里德蒙特宾馆附近的一个地方,她下了车。”
“那天晚上你再见到她没有?”
“见到过。”
“什么时候?”
“不知道,我猜已接近子夜。她走到我的出租车前,说她把手绢忘到我的车上了,我说有这回事并把手绢还给了她。”
“她拿了吗?”
“拿了。”
“她就是你送到米尔帕斯路4889号住宅的那个人吗?”
“是的,是这个人。”
“你说的那个人就是本案的被告吗?”
“是她。”
德鲁姆转身对梅森说:“你可以审问他。”
梅森略微抬高了一点嗓门,问:
“被告将手绢忘在你的出租车里了吗?”
“是。”
“你怎么办了?”
“我把手绢给你看了一下,你说让我先保存起来。”
德鲁姆暗自发笑。
“慢,”梅森说,“你不要把我也牵扯到这里面。”
“那你最好自己要置身事外。”德鲁姆说。
马卡姆法官猛地敲了一下小木槌,说:“肃静!律师,你想请求法庭回避这个问题吗?”
“是,”梅森说,“因为它与我问的问题没有关系。”
“驳回请求,”马卡姆法官严厉地说,“法庭认为他的回答与所问的问题有关。”
这时地方检察官的脸上绽开了得意的微笑。
梅森问:“地方检察官有没有告诉你让你在本案中证明什么?”
“没有,先生。”
“他难道没有告诉你只要我给你机会,你就应该证明你把那条手绢交给了我?”
证人极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
德鲁姆站起身表示强烈反对,马卡姆法官驳回了他的反对。
萨姆·马森慢慢地说:“他给我说,他不能向我打听你对我说过的话,但是如果我有机会的话,可以向陪审团陈述。”
梅森又问:“他还告诉过你,当他在法庭上问你被告是不是10月17日晚坐你出租车的那个人时,你应该倾身向前,要让陪审员看见你在仔细地审视她的五官,是吗?”
“是。”
“事实上,在你提供证词之前你已多次看见过被告。你早已经知道她就是那晚坐你出租车的那个人,是吗?”
“也许是吧。”
“因此在你回答那个问题之前根本就没有必要俯身向前仔细审视被告的五官。”
“不过是他们让我这么做的。”马森极不自在地说。
德鲁姆收敛起脸上的笑容,恼羞成怒地皱着眉头。
梅森慢慢地站起身,两眼长时间地注视着证人,问:“你有绝对的把握认为是本案中的被告租了你的出租车吗?”
“有,先生。”
“你可以绝对地肯定就是这位被告在当天晚上稍后一些时候向你要走了那条手绢吗?”
“可以,先生。”
“真实情况会不会是这样:当时你并不敢肯定,但是与当局面谈以后脑子里面才形成了这种十分肯定的感觉?”
“不,不是这样。我真的认得出她。”
“你敢肯定那两次出现的都是被告吗?”
“我敢肯定。”
“照你这么说,你敢肯定就是被告来要的手绢,也是被告雇你的车到米尔帕斯路的?”
“对,都是一个人。”
梅森迅速转向挤满了听众的审判室的后面,敏捷地做了个手势,说:“玛伊·西布利,站起来。”审判室里有些轻微的骚动,然后玛伊·西布利站了起来。
梅森对萨姆·马森说:“看看那个人,然后告诉我你以前是否见过她。”
德鲁姆站起来说:“阁下,我反对用这种方式测试证人的记忆力。这种测试方法极为不妥,这种提问方式也极为不妥。”
马卡姆法官问梅森:“你想将她们两个联系起来吗?”
“我要做的比这更重要,”梅森说,“请问萨姆·马森,现在站在审判室的这个女人不是今年10月17日晚向你要手绢的那个女人,是吗?”
“不是,先生。”然后指向被告说,“是那个女人。”
“你没有可能弄错吗?”梅森问。
“不会弄错,先生。”
“如果你认错了要手绢的女人,也就有可能认错你送到米尔帕斯路的女人,对吧?”
“我两个都没有认错。不过,如果认错了其中的一人,那么另外一个也就认错了。”
梅森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他说:“就问这些吧。”
德鲁姆站起身,说:
“阁下,我可以请求法庭等到明天早上再开庭吗?”
马卡姆法官皱皱眉,然后慢慢地点点头,说:“行。法庭将审讯延期到明天早晨10点钟。休庭期间,陪审员不能在他们之间议论本案,也不允许其他人当着他们的面评论本案。”
马卡姆法官敲了一下小木槌,站起身昂首挺胸地大步走向审判室后面的法官办公室。这时,梅森发现德鲁姆给他的两位助手使了一下眼色,这两个人从人群中挤过去,走到玛伊·西布利身边。梅森也扬着头奋力从人群中挤过去,但当他挤到这位年轻女人旁边时,那两名助手已将她包围了。
“马卡姆法官想见你们三个人。”梅森说。
两名助手看上去十分惊讶。
“跟我来。”梅森说着转身从法庭围栏处往回挤。
“哎,德鲁姆!”他大声喊道。
德鲁姆正要离开审判室,突然站住了。
“请和我一起去马卡姆法官的办公室,好吗?”梅森喊道。
德鲁姆迟疑片刻,然后点点头。
这两名律师一同走进法官办公室,两名助手和玛伊·西布利紧随其后。
法官办公室里摆放着一排排法律书,在屋中间的一张大桌子上整整齐齐地放着一些文件和一些翻开的法律书。马卡姆法官抬起头来。
“法官,”梅森说,“这位年轻姑娘是我的一名证人,我传她到庭给被告作证,可是,我刚才发现这两名助手看见地方检察官的暗示后便向她靠近,我可否请求法庭指示这位证人在未被传出庭作证之前,不必跟任何人交谈,并命令这两名助手不要打搅她?”
德鲁姆脸涨得通红,走过去一脚把门踹上,说:“既然你把这事提出来了,而法庭已休庭,那就让我们在这里把问题搞清楚吧。”
“可以。”
德鲁姆说:“我本想向这位年轻姑娘调查一下,是否有人给她付了钱让她模仿被告。我还想搞清楚是否有人专门为她做了安排,让她接近这位出租汽车司机并申明她就是那天早些时候坐了出租车并将手绢忘在车上的人。”
“好吧,”梅森说,“如果对你提的问题她都说‘是’,那么你还想干什么?”
“我想搞清楚付钱让她做伪证的人的真实身份,然后给他发一份逮捕令。”
“那个人就是我。这件事是我干的。你准备怎么办?”梅森不慌不忙地说。
“先生们,”马卡姆法官说,“我觉得这场辩论有点儿跑题了吧。”
“一点儿没有,”梅森说,“我早料到会出现这个问题,也很愿意现在就把事情说清楚。没有一条法律禁止一个女人模仿另外一个女人,声明自己是失主并不是犯罪行为,除非声明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丢失物品的拥有权。”
“这正是她进行欺骗的目的。”德鲁姆高声喊道。
梅森笑了,说:“德鲁姆,你应该还记得,西布利小姐从出租汽车司机手里一拿到手绢就交给了我,而我拿到手绢后立刻给当局打了电话,并将手绢交给了他们。我做的这一切只是想测试一下那位出租汽车司机的记忆力。我很清楚,经你指点之后他会非常肯定自己认得出被告,再怎么盘问也不会使他动摇,因此,我只能用一种很直观的方式,而不是审问的方式来测试他。这也是本人权利范围之内的事吧。”
马卡姆法官站起来厉声说道:“先生们,请肃静。梅森律师提出了一项请求,德鲁姆先生你应该知道这个请求是符合程序的。如果这个人是被告传来的一位证人,那么你就应该克制自己不要恐吓她。”
德鲁姆气得满脸发青,声音哽咽地说:“好吧。”
“跟我来吧。”梅森一边笑着说,一边拉住玛伊·西布利的胳膊领她走出了法官办公室。
当他开门走进审判室时,猛然闪过一道耀眼的灯光,同时听见“咔嚓”地响了一声。
玛伊·西布利尖叫着用手捂住自己的脸。
梅森对她说:“别激动,这是新闻记者在给你拍照。”
德鲁姆走到梅森身边,他脸色铁青,怒火中烧地说:
“你故意导演了这一幕,就是为了搞一个头版头条新闻!”
梅森朝他咧嘴笑了笑,问:“你有什么反对意见吗?”
“多得很!”德鲁姆说。
“好嘛,不过提意见时可千万要小心哟。”
两个人怒目而视了许久,德鲁姆虽然怒不可遏,心里明白自己吃了败仗,但又无力挽回,只好转身悻然而去。
梅森对玛伊·西布利说:“我不想让你跟那两个助手讲话,但你完全可以跟这些记者谈一谈。”
“让我跟他们说什么呢?”她问道。
“你所知道的一切。”梅森说着举起自己的帽子往外走,走到审判室门口时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六七名记者围住玛伊·西布利身边,热切地询问各种问题。
梅森推开转门,走到门厅里,这时他的脸上仍挂着一丝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