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土鸡瓦狗

朱厌看都没多看阎王一眼,仍旧耷拉着脑袋朝着梧桐重复:洗干净!

“我他妈让你松开她!”阎王跳起来,一记“鞭腿”直接横扫在朱厌的后背上,而朱厌的两只脚就仿佛完全长在了地上一样,身子晃都没带晃一下的,反应迟钝一般的侧头瞄了一眼阎王,从嘴里吐出来俩字:滚开!

阎王愣了几秒钟,咬着嘴皮低吼:松开我妹!我们道歉离开。

别看他叫唤的嗓门不小,实际上已经有些声厉内荏,不然也不会说出“道歉离开”的话。

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我看的出来阎王绝对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从小就在天门长大,年纪轻轻的功夫好,长得也帅,而且智商也绝对够使唤,多少有些看不起人,此刻能服软可想而知他内心的恐慌有多大。

关键是朱厌并不买他的账,面瘫似的摇摇头,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地上被糟蹋的还不如块抹布干净的裤子,机械一般的复读说:洗干净!

阎王脸上的肌肉抽动两下,心不甘情不愿的捡起来裤子朝着阎王说,我帮你再买条一模一样的可以吗?还请得饶人处且饶人。

朱厌毅然决然的摇摇头,态度已经很明白。

这下子阎王是彻底被激怒了,骂了句“操,给脸不要脸!”拳头就如同雨点一般的砸向朱厌的面颊和胸膛,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两三分钟,朱厌终于有了反应,一把甩开梧桐,身子微侧,躲开阎王勾向自己鼻梁的一拳头,反手一拳狠狠的砸中阎王的胸膛,阎王整个人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倒飞了出去,重重的跌坐在地上,然后“噗”的吐了口血。

“卧槽!”我、胡金、伦哥齐齐惊呼出来,接着场面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朱厌身上。

一拳能把人砸躺下不算啥稀罕事,平常生活中我们都可以做到,惹急了,一拳砸人两个跟头也不是不可能,但是一拳头可以将人给怼飞,这手臂是得有多恐怖的力量,我觉得都不亚于被小汽车撞了一下。

我见鬼似的打量着朱厌,这家伙从我第一次碰上他的时候,就神秘到让人捉摸不透,和小痞子打架会受伤,但却能够轻松搞定韩沫身边的那个贴身保镖韩刀,刚才让阎王揍了半天屁事没有,只用了一拳回击就稳稳的秒杀对手,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遇强则强”?

“哥哥。”梧桐尖叫起来,拼命的跑向阎王,想要把他搀扶起来,阎王面如金纸一般的摆摆手,朝着朱厌恨恨的问,今天丢人了,是我们兄妹学艺不精,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朱厌!”朱厌冷冰冰的甩出来自己的名讳。

“这个茬我记住了,日后必报!”阎王艰难的爬起来,什么都没说,拉起梧桐朝门外走去。

“回来!”朱厌耷拉着一张扑克牌似的脸,指了指地上的裤子重复:洗干净。

哪怕梧桐性子再刁蛮无礼,此刻也不敢拿阎王的小命去任性,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捡起来裤子气鼓鼓的问我,哪里可以清洗?

我指了指“女部浴室”的方向,梧桐抱起裤子走了进去。

我咽了口唾沫,拽了拽朱厌低声说,那啥……爷,要不您继续吃?法治社会,一切要和谐,别回头人家报警了,你说那咱多不合适。

我硬把朱厌按坐在沙发上,朝着阎王眨巴了两下眼睛,示意他赶紧滚蛋,我是真怕朱厌一着急把阎王给宰了,这家伙当初炸“和平饭店”的时候都不带毫不手软,杀个把人那还不跟杀鸡屠牛似的简单。

阎王和他师妹虽然不招人待见,可他俩万一要真是天门的人,被朱厌格杀掉的话,玩笑可就开大了,天门才不会管什么朱厌,马厌的,肯定一股脑把账记在我头上,到时候被天门一个区的大佬宣战,我觉得就算我带着兄弟们逃到金三角去,估计也难逃一死。

伦哥也好,我师父也罢,不止一次的跟我描述过天门的强大,可以左右上海滩那样一座大城市沉浮的组织,我从未想过真正有一天要与之匹敌。

阎王“呼呼”喘息几口,瞪着朱厌,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我想朱厌恐怕早就被捅成了蜂窝煤,朱厌似乎毫不介意对方的眼光,抓起胡金手里的半个猪蹄,塞进嘴里继续该啃的啃,并且还毫无违和感的吧唧了两下嘴巴。

那种无所畏惧的霸气,我想我这辈子都模仿不来。

一个大男人穿条花裤衩子,被一群人围观,还能津津有味的啃着猪蹄,这种事情估计也就朱厌这种单细胞的奇葩能干的出来。

阎王冷着脸倚靠在洗浴中心的玻璃门上,朝着朱厌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个军人吧?

朱厌动作稍微缓了一下,“腾”一下又站了起来。

我赶忙挡在朱厌的前面,陪衬着笑脸说,给我个面子,就当没听见。

朱厌摇摇头说,想要解释什么,可能又觉得自己的表达能力实在太操蛋,干脆什么也没说,撞开我的身子往楼楼梯口的方向走去。

十多分钟后,梧桐搀扶着阎王离去了,当然临走的时候没忘记把朱厌的裤子洗的干干净净,看着那对可怜兮兮的兄妹,我苦笑说:天若让其亡,必先让其狂!要是那丫头不招惹朱厌的话,今天到底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准。

朱厌说过,不会帮着我主动欺负人,但凡他还手的对象一般都是招惹了他的人,活该阎王兄妹倒霉,惹谁不好,偏偏去惹一尊真正的“杀神”。

“朱厌是真特码生猛啊!”伦哥倒抽了一口凉气。

我认同的点点头说,敢说炸友谊饭店就炸的人,你想想他的脑细胞是有多简单吧。

我正说话的时候,朱厌又从楼上走下来,一瞬间哥几个谁也不敢吱声了,这畜生是真把我们都给惊到了,看我们不吱声,他木讷的脸上竟然多出一份内疚的神色,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头,蹲下身子把刚才被打翻的残渣剩饭全都收拾到垃圾桶里,然后又把阎王刚才喷出的那口血迹拿拖把打扫干净。

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奇葩要干嘛,没吭声也没阻止,全都静静的望着他,等他收拾利索以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伸出三根指头问:啊就……还有……还有……饭没?我没吃饱,再……再给我……来两个馒头……好吗?

“老子还是比较钟意你现在这个死结巴样。”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招呼安佳蓓再出去重新买点饭。

趁着安佳蓓出去买饭的空当,我靠了靠他胳膊问:喂,结巴怪,我特别想不明白,你是真的反应迟钝呢?还是不想还手,为啥每次都要挨完打以后才会还击?

朱厌支支吾吾的解释:啊就……我……我不能无缘无故……动手……发过誓的……

“那为什么,碰上不一样的对手,你的还击力度也不一样呢?我见过你被小痞子打的满头是血,也见过你轻轻松松的搞定韩刀,这是因为啥?”我接着问道。

朱厌吭哧瘪肚了半天才总算解释明白,敢情这货给自己定下来个二逼规矩,除非碰上真正的高手,平常发生矛盾的话,只用同等的实力击败对方,所以每次先用挨揍的方式估摸对方大概是个什么样实力,有多大的承受能力,然后他用同等的实力去打败对方,有时候分寸把握不好,怕容易打死人。

“你的意思是,阎王的实力差不多就是你刚才那一拳头?”我惊愕的问道。

朱厌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说,啊就……要……要再强上……一些。

“他这么狠?”我再次吃惊,一直以来都觉得阎王应该和胡金差不多,没想到狗日的攻击力都快顶上一辆小轿车了。

朱厌眨巴了两下眼睛,望向了旁边的胡金……

朱厌看都没多看阎王一眼,仍旧耷拉着脑袋朝着梧桐重复:洗干净!

“我他妈让你松开她!”阎王跳起来,一记“鞭腿”直接横扫在朱厌的后背上,而朱厌的两只脚就仿佛完全长在了地上一样,身子晃都没带晃一下的,反应迟钝一般的侧头瞄了一眼阎王,从嘴里吐出来俩字:滚开!

阎王愣了几秒钟,咬着嘴皮低吼:松开我妹!我们道歉离开。

别看他叫唤的嗓门不小,实际上已经有些声厉内荏,不然也不会说出“道歉离开”的话。

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我看的出来阎王绝对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从小就在天门长大,年纪轻轻的功夫好,长得也帅,而且智商也绝对够使唤,多少有些看不起人,此刻能服软可想而知他内心的恐慌有多大。

关键是朱厌并不买他的账,面瘫似的摇摇头,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地上被糟蹋的还不如块抹布干净的裤子,机械一般的复读说:洗干净!

阎王脸上的肌肉抽动两下,心不甘情不愿的捡起来裤子朝着阎王说,我帮你再买条一模一样的可以吗?还请得饶人处且饶人。

朱厌毅然决然的摇摇头,态度已经很明白。

这下子阎王是彻底被激怒了,骂了句“操,给脸不要脸!”拳头就如同雨点一般的砸向朱厌的面颊和胸膛,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两三分钟,朱厌终于有了反应,一把甩开梧桐,身子微侧,躲开阎王勾向自己鼻梁的一拳头,反手一拳狠狠的砸中阎王的胸膛,阎王整个人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倒飞了出去,重重的跌坐在地上,然后“噗”的吐了口血。

“卧槽!”我、胡金、伦哥齐齐惊呼出来,接着场面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朱厌身上。

一拳能把人砸躺下不算啥稀罕事,平常生活中我们都可以做到,惹急了,一拳砸人两个跟头也不是不可能,但是一拳头可以将人给怼飞,这手臂是得有多恐怖的力量,我觉得都不亚于被小汽车撞了一下。

我见鬼似的打量着朱厌,这家伙从我第一次碰上他的时候,就神秘到让人捉摸不透,和小痞子打架会受伤,但却能够轻松搞定韩沫身边的那个贴身保镖韩刀,刚才让阎王揍了半天屁事没有,只用了一拳回击就稳稳的秒杀对手,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遇强则强”?

“哥哥。”梧桐尖叫起来,拼命的跑向阎王,想要把他搀扶起来,阎王面如金纸一般的摆摆手,朝着朱厌恨恨的问,今天丢人了,是我们兄妹学艺不精,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朱厌!”朱厌冷冰冰的甩出来自己的名讳。

“这个茬我记住了,日后必报!”阎王艰难的爬起来,什么都没说,拉起梧桐朝门外走去。

“回来!”朱厌耷拉着一张扑克牌似的脸,指了指地上的裤子重复:洗干净。

哪怕梧桐性子再刁蛮无礼,此刻也不敢拿阎王的小命去任性,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捡起来裤子气鼓鼓的问我,哪里可以清洗?

我指了指“女部浴室”的方向,梧桐抱起裤子走了进去。

我咽了口唾沫,拽了拽朱厌低声说,那啥……爷,要不您继续吃?法治社会,一切要和谐,别回头人家报警了,你说那咱多不合适。

我硬把朱厌按坐在沙发上,朝着阎王眨巴了两下眼睛,示意他赶紧滚蛋,我是真怕朱厌一着急把阎王给宰了,这家伙当初炸“和平饭店”的时候都不带毫不手软,杀个把人那还不跟杀鸡屠牛似的简单。

阎王和他师妹虽然不招人待见,可他俩万一要真是天门的人,被朱厌格杀掉的话,玩笑可就开大了,天门才不会管什么朱厌,马厌的,肯定一股脑把账记在我头上,到时候被天门一个区的大佬宣战,我觉得就算我带着兄弟们逃到金三角去,估计也难逃一死。

伦哥也好,我师父也罢,不止一次的跟我描述过天门的强大,可以左右上海滩那样一座大城市沉浮的组织,我从未想过真正有一天要与之匹敌。

阎王“呼呼”喘息几口,瞪着朱厌,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我想朱厌恐怕早就被捅成了蜂窝煤,朱厌似乎毫不介意对方的眼光,抓起胡金手里的半个猪蹄,塞进嘴里继续该啃的啃,并且还毫无违和感的吧唧了两下嘴巴。

那种无所畏惧的霸气,我想我这辈子都模仿不来。

一个大男人穿条花裤衩子,被一群人围观,还能津津有味的啃着猪蹄,这种事情估计也就朱厌这种单细胞的奇葩能干的出来。

阎王冷着脸倚靠在洗浴中心的玻璃门上,朝着朱厌问: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个军人吧?

朱厌动作稍微缓了一下,“腾”一下又站了起来。

我赶忙挡在朱厌的前面,陪衬着笑脸说,给我个面子,就当没听见。

朱厌摇摇头说,想要解释什么,可能又觉得自己的表达能力实在太操蛋,干脆什么也没说,撞开我的身子往楼楼梯口的方向走去。

十多分钟后,梧桐搀扶着阎王离去了,当然临走的时候没忘记把朱厌的裤子洗的干干净净,看着那对可怜兮兮的兄妹,我苦笑说:天若让其亡,必先让其狂!要是那丫头不招惹朱厌的话,今天到底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准。

朱厌说过,不会帮着我主动欺负人,但凡他还手的对象一般都是招惹了他的人,活该阎王兄妹倒霉,惹谁不好,偏偏去惹一尊真正的“杀神”。

“朱厌是真特码生猛啊!”伦哥倒抽了一口凉气。

我认同的点点头说,敢说炸友谊饭店就炸的人,你想想他的脑细胞是有多简单吧。

我正说话的时候,朱厌又从楼上走下来,一瞬间哥几个谁也不敢吱声了,这畜生是真把我们都给惊到了,看我们不吱声,他木讷的脸上竟然多出一份内疚的神色,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头,蹲下身子把刚才被打翻的残渣剩饭全都收拾到垃圾桶里,然后又把阎王刚才喷出的那口血迹拿拖把打扫干净。

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奇葩要干嘛,没吭声也没阻止,全都静静的望着他,等他收拾利索以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伸出三根指头问:啊就……还有……还有……饭没?我没吃饱,再……再给我……来两个馒头……好吗?

“老子还是比较钟意你现在这个死结巴样。”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招呼安佳蓓再出去重新买点饭。

趁着安佳蓓出去买饭的空当,我靠了靠他胳膊问:喂,结巴怪,我特别想不明白,你是真的反应迟钝呢?还是不想还手,为啥每次都要挨完打以后才会还击?

朱厌支支吾吾的解释:啊就……我……我不能无缘无故……动手……发过誓的……

“那为什么,碰上不一样的对手,你的还击力度也不一样呢?我见过你被小痞子打的满头是血,也见过你轻轻松松的搞定韩刀,这是因为啥?”我接着问道。

朱厌吭哧瘪肚了半天才总算解释明白,敢情这货给自己定下来个二逼规矩,除非碰上真正的高手,平常发生矛盾的话,只用同等的实力击败对方,所以每次先用挨揍的方式估摸对方大概是个什么样实力,有多大的承受能力,然后他用同等的实力去打败对方,有时候分寸把握不好,怕容易打死人。

“你的意思是,阎王的实力差不多就是你刚才那一拳头?”我惊愕的问道。

朱厌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说,啊就……要……要再强上……一些。

“他这么狠?”我再次吃惊,一直以来都觉得阎王应该和胡金差不多,没想到狗日的攻击力都快顶上一辆小轿车了。

朱厌眨巴了两下眼睛,望向了旁边的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