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对犯罪案件感兴趣,甚至有人为此深深地着迷,做着一个又一个精彩刺激的侦探梦。制作精良的侦破类书籍和影视剧总能拥有一大批忠实的拥护者,其中的某些情节即使在很多年之后依旧为人们津津乐道,并愿意腾出大量的时间来回顾、分析与研究。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犯罪是指人们触犯了法律,从而构成了罪行,即做出某些违反法律的、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后果就是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见,犯罪本身其实是一种行为,违反刑法且有责就是犯罪行为。就犯罪行为的界定而言,大到凶残无比的谋杀,小到擦肩而过时绊了别人一跤,都可能被列入犯罪行为的范畴。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犯罪行为既会让人觉得恐惧,也会莫名地令人兴奋。暴力犯罪则是最容易吸引人们注意力的一种犯罪。每当知道自己每天生活的狭小范围内发生了暴力犯罪时,大部分人会吓得天色一暗就再不敢独自出门;但当人多起来的时候,大家又会不自觉地聚集在案发现场附近围观、议论。就比如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报道,某广场发生了一起仇杀案,在凶手逃逸之后,围观群众将整个案发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甚至一度给公安人员的侦破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碍和困扰。
对于法律的维护者来说,比如正义的化身警察,他们往往对犯罪行为少了一些恐惧,多了一些反感和厌恶。他们的职责就是减少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对落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为了打击和减少犯罪行为,社会各界一直在持续不断地拿出比较完善或不太完善的解决方案,比如培训更精英的警察、安装呈网络分布的监控设备、发动广大的人民群众,以及制定更严厉可行的制裁办法等,来预防和惩治犯罪。客观地说,这些办法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然,它们更多地还是作用于案发之后,帮助警员们更快地将罪犯抓捕归案,并且把犯罪行为驱赶到更为隐蔽的角落里去。
对于人类行为分析领域的专家们来说,他们更希望能够通过分析研究来深入理解犯罪行为的成因,从而在根源上降低犯罪行为出现的可能性。但专家们的研究只能给出一些极为抽象的概念,这些会令非专业人士变得失去耐心,他们当然不会有兴趣去关注诸如“这依赖于情境,个体对情境的反应以及任何可能的变量”之类的句子。究其原因,在于人类行为本身的复杂性,综合多种确定及不确定的因素后就会得出更多复杂而多元的答案,而这些答案的指向性会变得非常模糊。心理学研究表明,多数人是难以容忍和认同这些指向性非常模糊的答案的。人们更喜欢的多是单一、直接的解决方案,所以诸如《50招轻松改变生活》之类的书籍才会颇受人们的青睐。
可是,在犯罪行为方面我们却难以用同样的方式写出一些较为全面的、合理的犯罪预防措施手册。我们只能通过分析“什么样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心理活动,而这些心理活动又会引发什么样的犯罪行为”的方式,来帮助人们了解并预防一部分犯罪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