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的时候,乔·德金已经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边,正在喝他的酒——凭肉眼判断是伏特加掺冰块。我看看店内,听着吧台传来的嗡嗡的谈话声。想必我的某些感觉无意间流露在脸上,因为乔一开口就问我还好吗。我说我很好,怎么了?
“因为你一副见到鬼的表情。”他说。
“没见到鬼才怪呢,”我说,“店里到处都是鬼。”
“这家店对鬼来说有点太新了,是吧?这里开几年了?两年?”
“快三年了。”
“时光飞逝,”他说,“快乐不快乐的都过去了。‘杰克地方’,杰克是谁,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认识的是这地方,在卖给杰克之前。”
“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
“没错。”
“他死了,对吧?是在‘九一一’之前还是之后?”
“九一一”成了我们的分水岭,人生中的每件事情都可以归到那天之前还是之后。“之后,”我说,“过了五六个月。他把店留给一个侄子,那个侄子试着经营了几个月,认定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然后我猜他就把店顶给杰克了,不知道杰克是谁。”
“管杰克是谁呢,”他说,“他们的菜不错。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全天供应爱尔兰式早餐。”
“那是什么?一根香烟外加半打啤酒?”
“你真能讲笑话。像你这么见多识广的人,一定知道爱尔兰式早餐是什么。”
我点点头。“心脏病特餐,对吧?熏肉、蛋和香肠。”
“还有炭烤番茄。”
“啊,健康食品。”
“还有黑布丁,”他说,“这玩意儿还不好找。你想吃什么?我要点爱尔兰式早餐。”
我告诉女招待我也一样,另要一杯咖啡。乔说他喝一杯伏特加就够了,不过她可以给他一瓶啤酒,用爱尔兰啤酒搭配早餐,不过不要健力士。她建议竖琴牌,他说这个应该不错。
我认识乔已经二十几年了,不过从不认为我们之间有亲密的友谊。这些年他是中城北区分局的警探,就在西四十五街的老警察局工作,我们多年来发展出一种工作关系。我会找他帮一些忙,也会报答他,有时是给现金,有时是送人情。他时不时会介绍客户给我。我们的关系曾经很紧张,我和一名职业罪犯的友谊始终让他觉得不舒服,而他酒喝下肚后的态度也让我难以把他视为好朋友。不过我们已经认识得太久,知道如何维系交情,那就是忽略自己不喜欢的部分,保持亲近而又不至于太亲密。
我们的食物陆续上来时,他告诉我他已经递交了退休申请。我说他恐吓说要辞职已经很多年了,他说他几年前就已经填好所有表格准备离开,接着世贸双塔垮了。“我没有时间退休,”他说,“虽然有些人照样退休,但谁能怪他们呢?他们已经无心工作了。我呢,我早就无心工作了,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杯水车薪。不过‘九一一’时,我设法说服自己,说人民需要我。”
“我可以想象。”
“所以我比原计划多留了三年,也不知道这三年里我做了什么有用的事情。总之,现在我不干了。今天星期几,星期三吗?下星期五就是我最后一天上班了。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搞清楚我的余生到底想做什么。”
这就是他邀我共进晚餐的原因,在这个满是鬼魂的店里。
三十多年前,我从纽约市警察局辞职。之后没多久,我也辞掉了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角色,然后从一幢位于长岛的舒适郊区洋房搬到西北旅馆—个简朴的小房间。我不常待在那个房间里。附近位于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吉米·阿姆斯特朗酒吧成为我的客厅兼办公室。我在那儿见客户、吃饭,社交生活也以那里为中心。同时我在那里喝酒,一天又一天。当时我天天喝酒。
我就这样过日子,尽可能地撑了很久。然后就像老人们所说的,我把酒瓶用塞子塞住。没事的时候我不再去吉米的酒馆,而是去两个街口外的圣保罗教堂地下室。我还去其他教堂的地下室和大厅,寻找一些事物,填补过去曾被酒所占据的空虚。
在那段时间里,吉米的店租约到期,于是往西南搬了一点,就在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的交会口。我戒酒后就跟吉米的旧店保持距离,他们搬了新家后好一阵子我也同样回避。我再也不会天天去那里了,不过后来埃莱娜和我偶尔会进去吃顿饭。吉米那儿的食物向来很好,而且厨房开到很晚,所以夜里从戏院或林肯中心看完表演出来后,去那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去参加了吉米的葬礼,在西四十四街的一个殡仪馆,有人放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歌。那是戴夫·范·罗克的《最后的召唤》,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喝了一夜的威士忌之后,有人放给我听的。我让他放了一遍又一遍。比利·基根当时替吉米工作,星期一到五晚上在店里当酒保。他早就搬到加州去了。而写下这首歌并以无伴奏方式清唱的范·罗克则比吉米早一两个月去世,所以我就坐在那儿,听着一个死人唱歌献给另一个死人。
一两个星期后,他们在酒吧里替吉米守灵,我也去了,但没待多久。出席的人中有几个我已经多年不见,看到他们真好,但是离开那儿回家对我来说是个解脱。之后一个夏日夜晚,就在那家店确定卖掉后,为了处理存货,让大家免费喝酒。有好几个人都告诉我一定要去,但我根本不考虑。我待在家里看扬基队的棒球赛。
而现在我在这里,面对着一屋子的鬼魂。曼尼·卡雷什是其中之一。我认识他时,酒吧还在第九大道的老地方。他几乎天天都会来吉米的店里,喝一两杯啤酒,跟护士打情骂俏。他也参加了守灵,那是当然的,酒吧卖掉前的最后一夜他应该也想去,不过我不知道他去成没有。他在守灵会上告诉我,他活不了几天了。医生提出了化学疗法,他说,但他们却不敢期望能有什么用处,所以他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去当化疗的实验品。他在那个夏季的某一天过世了,就在酒吧关掉后没多久,但我是在秋天才听说的。所以我错过了他的葬礼,但这阵子总有新的葬礼可参加。就像公共汽车,如果你错过了一班,过几分钟就会有另一班开过来。
“五十八岁了,”乔说,“老得可以退休了,可是又年轻得不该过着退休生活,你懂我意思吧?”
“你知道退休后要做什么吗?”
“我不打算做的,”他说,“就是在他妈的佛罗里达买幢小房子。我不钓鱼,不打高尔夫,而且我一身爱尔兰人的皮肤,连台灯都能把我晒伤。”
“我想你也不会喜欢佛罗里达。”
“可不是吗?我可以留在纽约,靠退休金过活,可是没事做我会发疯。我会成天泡在酒吧里,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或者我会待在家里喝酒,那更不妙。这个最棒了,这个黑布丁。卖的地方还真不多。我想那些老爱尔兰社区会有,比如皇后区伍德赛那一带,或者布朗克斯区路那边,不过谁有那么多时间大老远跑过去?”
“这个嘛,反正你退休后就有时间了。”
“是啊,我可以花一整天去找黑布丁。”
“不必跑那么远,”我说,“任何西班牙人的酒馆都卖这玩意儿。”
“开玩笑,黑布丁吗?”
“叫西班牙血肠,不过是同样的东西。”
“那是什么,波多黎各菜吗?我敢说会比较辣。”
“比爱尔兰菜还辣?天哪,你觉得有可能吗?不过两者是同样的东西。你可以称之为西班牙血肠或者黑布丁,不过反正都会吃到用猪血做的香肠。”
“耶稣啊!”
“怎么了?”
“你他妈的做点好事行不行?我正在吃呢。”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做的吗?”
“我当然知道,不过那不表示我他妈的想谈啊。”他喝了点啤酒,把玻璃杯放下,摇摇头。“有些警察退休后就去保安公司。不是那种做外勤拋头露面的,而是职位比较高的。我认识的一个家伙十年前申请退休了,去了证券交易所当保安主管。朝九晚五,收入比以前还高。后来他又从保安主管的位置退休了,有两份退休金,外加社会保险。现在他在佛罗里达,成天打高尔夫球、钓鱼。”
“你对这类事情有兴趣吗?”
“佛罗里达?我已经说过……哦,你指的是私人保安公司。嗯,你知道,我当了很多年警察了。我是刑事警探,而那家伙在保安公司的工作更像是行政人员。我可以做,但大概不会喜欢。也许得做很多行政上的琐碎小事。”他拿起空的玻璃杯,看着里面,又放下。他没看我,说:“我在考虑要当私家侦探。”
我早已经料到了。
“要当个正常的私家侦探,”我说,“你就得当成是做生意,要做记录、交报告、建立人脉、多拉生意。如果你自己做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去帮大型侦探社工作,大部分都是为一点小钱在做无聊的工作,而且少了警察的身份。我不认为你适合。”
“我不适合去做写报告、做记录那种。可是你也没做这些。”
“嗯,我从来就不是那种照章行事的人,”我说,“我很多年都没有执照,最后终于拿到了,但也没保住多久。”
“我记得。你没执照也照样过得不错。”
“我想是吧。勉强糊口而已。”
“这个嘛,我还有退休金当靠山。”
“倒是没错。”
“我想的是……”
他想的是,当然,我们两个人可以一起工作。我做私家侦探这行有经验,而他有很多警察局那边的新人脉。我让他说完想法,然后告诉他,他这个提议迟了几年。
“我几乎算是退休了,”我说,“没有正式退休,因为也没必要。可是我不会去找生意,也不常有人打电话找我。即使有人找,不管是什么样的条件,我通常都会找个理由推掉。这样几次下来,大家就不会再打电话找我,我也无所谓。我不需要那些钱。我有社会保险,每个月还有市政府寄来的一张微薄的退休金支票,而且我们还有埃莱娜那些出租房子的收入,外加她店里的利润。”
“艺术品和古董,”他说,“我常路过那家店,从没看过有谁进去或出来。她那里能赚钱吗?”
“她的眼光很好,而且有生意头脑。店的租金不便宜,有时好几个月都入不敷出,可是偶尔她会在慈善二手店里用十块钱买下一件作品,然后几千块卖掉。她也可以在eBay上做同样的事情,还能省下租金,可是她喜欢有个店,这也是她当初开店的原因。我只要散步散腻了或者看ESPN看烦了,就去帮她看店。”
“哦,你会去看店?”
“偶尔。”
“你懂得做生意吗?”
“我懂得用收银机和处理信用卡交易。我懂得该请客人什么时候再来找老板谈。我看得出哪些人想顺手牵羊或打劫,也懂得如何让他们打消念头。有人拿赃物上门来推销时,我通常都能分辨。这些差不多就是这份差事需要懂的了。”
“我想你当侦探不需要搭档。”
“对,不过如果你五年前来问我……”
五年前的答案也还是一样不需要,但我就得另外找个借口推辞了。
我们点了咖啡,他往后一靠,看了店里一圈。我从他身上感觉到失望和解脱,换了我,大概也会这样。我自己也有点同样的感觉。我最不想要的就是搭档,但这类提议有种莫名的魅力,会让人想接受。你会以为这样你就不寂寞了,很多欠考虑的伙伴关系就是这样开始的,同样的失败婚姻也很多。
咖啡来了,我们谈了些其他的事情。犯罪率继续下降,我们都想不出为什么。“州议会有个低能儿,”他说,“说这是他的功劳,因为他协助推动恢复死刑。这不是胡闹嘛,因为纽约州唯一被注射致死的人,只是因为卖了一袋海洛因,结果里面掺了老鼠药。州立监狱的死囚牢房里有几个人,不过他们在被打针前,就已经因为年老而死亡了。”
“你觉得那只是一种震慑手段?”
“我觉得只能震慑住那些反对恢复死刑的人。实话告诉你,我不认为有人真在乎死刑是不是一种震慑手段。有一些人如果他不再跟我们呼吸同样的空气,你会比较高兴。那些人就是该死。比如恐怖分子、在公共场所滥杀的凶手、连续杀人犯,还有杀害儿童的那种他妈的性变态。你可以说他们有病,他们童年时曾被虐待,诸如此类,我也不会反对。反正就是得让他们死,他们死了我会高兴一点。”
“我不会有反对的意见。”
“下星期五有个死刑要执行。不是在这里,这个他妈的州不会有人被执行死刑。是在弗吉尼亚州,那个混蛋杀了三个小男孩。四五年前吧。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
“我知道你指的是谁。”
“我唯一听到过的反对意见,就是说死刑犯可能是无辜的。我想有可能,不过这家伙,你还记得他的案子吗?案情清楚明白。”
“据我所知也是这样。”
“他和那些小孩性交,”他说,“然后折磨他们,还留下纪念品,于是警方有足够的物证给他定罪一百次。下星期五他就要被打针了。那刚好是我最后一天上班,我会回家给自己倒杯酒,而在弗吉尼亚州的某个地方,那个狗杂种会被人扎上一针。猜猜怎么样?这比送我一个金表当退休纪念品还棒。”